所謂「公」
個人向單位伸手,地方向中央哭窮,之所以那麼理直氣壯,毫無愧疚不安之感,就因為在大多數人看來,孩子向媽要奶吃,是天經地義的事。「黨是我的媽,廠是我的家,沒有錢用向‘媽’要,沒有東西到‘家’裡拿(國有企業的許多資產就這樣流失)」,有什麼不對?豈但「並無不對」,而且「合情合理」。這「情」,就是前述「戀母情結」;這「理」,則是所謂「公平合理」。公平合理當然沒什麼錯,問題在於什麼是「公」,什麼是「平」,要合的又是什麼「理」。
先說「公」。
「公」有兩義,一是「公有」,二是「公平」。什麼是「公有」?在中國人看來,所謂「公有」,也就是大家共有。比如家有,就是家人共有。國有,則是國人共有。如果是幾個人合夥、入股、集資、湊份子,則歸這幾個人共有,也是「公」。反正,只要不是「私」(個人所有),就是「公」,叫「背私為公」。
公有既為「大家共有」,自然「人人有份」。而且,越是「公」(即共有者越多),就越是「人人有份」。所以公路人人可走,公車人人能坐,公園人人該遊,公費人人得花,公費吃喝當然人人該來。如果別人有份而自己沒有,便要大叫「不公」,可見「公」就是「人人有份」。至於建設公共設施,維護公共秩序,愛護公共衛生,保衛公共財產等,則又當別論。因為這不叫「人人有份」,而叫「人人有責」。「人人有份」是「公」字題中應有之義,無須啟發,人人皆知;「人人有責」則似乎大家都不知道,必須訴諸教育,時時提醒。所以街頭巷尾的標語,只會寫「愛護公物,人人有責」,絕不會寫「公費吃喝,人人有份」,然而號召力卻正相反。
既然「公」就是「人人有份」,那又何必區分公私?更無妨「化公為私」。比如用公家的車接送自己的親朋,用公家的電話談私事,用公家的稿紙寫私人信件,用公家的電腦玩電子遊戲等等,更遑論以權謀私或多吃多佔了。問題不在於這些具體行為,而在於其「理論根據」:「咱們連人都是公家的,拿點東西算什麼?」也就是說:「我是公家的,公家的當然也就是我的。」這不是「公私不分」的必然邏輯麼?我就曾親見一個逃票的乘客在車上理直氣壯地和乘務員大吵:「公共汽車麼,要什麼票!」很顯然,在一些人看來,所謂「公共」的,就是「人人有份」的。人人有份,也就人人都可以去「吃」一口。唯其如此,阿q才膽敢公然去摸小尼姑,而且摸得理直氣壯。因為在阿q及其同志看來,僧尼既已「出家」,當然「無私」。無私即公,即共有,即人人有份。那麼,「和尚摸得,我摸不得?」
甚至就連國家政權也是「人人有份」的。當年,劉邦因蒯通勸說韓信謀反,要把蒯通下油鍋,蒯通便同樣理直氣壯地說,秦王朝既然丟了自己的「鹿兒」(政權),普天下的人都爭著去搶它,當然是誰的個子高腿子長跑得快,誰就得到它哪!也就是說,帝位這隻「鹿兒」,原本人人有份,那麼你劉邦「摸」得,難道韓信就「摸」不得?可見「人人有份」的思想,也是由來有自。「天下為公」麼!只是到了後來,「天下為家」了,一般人不敢再有非分之想,「人人有份」才變成了「人人有責」。
然而所謂「人人有責」其實往往是扯淡。比如「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就靠不住。你想,天下興亡那麼大個事,匹夫匹婦們如何負得了責?也不過是為某些人的假公濟私、盤剝百姓提供一個藉口罷了。比如藉口「國難當頭」而多徵稅款,或者藉口「建設鄉梓」而大刮地皮。事實上,歷史上的貪官汙吏在中飽私囊的時候,野心家、陰謀家在篡國奪權的時候,都無不打著「為公」「為國」「為天下」「為人民」的旗號。這一方面固然是為了遮人耳目,另方面卻也未嘗沒有使自己更加理直氣壯的心理因素在內。似乎只要這樣一來,他們無論如何謀私,便都師出有名了。在這方面,林彪、江青一夥幹得要算最為「出色」。他們乾脆發動了一場曠日持久的「靈魂深處鬧革命」「狠鬥私字一閃念」的「鬥私批修」運動,在最大限度地剝奪每個公民的財產權、思想權、隱私權等一切權利的同時,最大限度地滿足自己的私慾和權欲。比如康生,就曾經趁「文革」中「破四舊」之機,搜刮了一大批國寶級的文物;現如今的那些鉅貪國蠹,則不知侵吞了多少國有資產和民脂民膏。這些事情,難道咱老百姓也有責?這些東西,難道咱老百姓也有份?
所以,誰要以為天下為公,他便當真事事都有份,那他就是犯傻。
所謂「平」
人人有份就是公,大家一樣則是平。
什麼是「平」?平就是均等、齊一,如「平起平坐」是地位相等,「平分秋色」是各得一半。一個群體,一個單位,怎樣才算齊一均等?當然是吃喝拉撒大家都一樣。
正如「人人有份」是「公」字的題中應有之義,「大家一樣」也是「平」字的天經地義之理。平,既表示狀態,如平靜、平安、平坦,也表示動作,如平定、平息、平抑。那麼,為什麼要用各種動作去「平」?還不是因為有的高,有的低,有的多,有的少——「不平」。這就要「剷平」。一旦鏟而平之,張三不多拿,李四不多得,王五趙六也一樣,也就大家心理平衡,人人心中平靜,從此天下太平。
公則平。公,就是承認人人有份。既然人人有份,何來多少不一?更不用說有的有,有的沒有了。觀念和道理是要落在實處的。這個「實處」,就是分配,就是種種實惠。如果嘴巴上說人人有份,具體到分配時,又大家不一樣,誰相信你那個「公」字?可見,公(人人有份),是「平」的前提;平(大家一樣),則是「公」的體現。公不公(有沒有份),就看平不平(一樣不一樣)。
相反,不公則不平。因為「公」既然就是人人都可「吃」,那麼,如果別人「吃」了自己沒「吃」,也就等於吃虧。所以,一旦待遇不相等,分配不相同,就會「不平」。不但當事人要「鳴不平」,旁觀者也要「抱不平」。道理也很簡單:既然是公有,是人人有份的,憑什麼你有我沒有,或者你有他沒有?既然大家都該有,為什麼有的少有的多?這就「不公」。可見,公,就是「公有」加「公平」,就是「人人有份,大家一樣」,就是「你有我有全都有」,而且所有的人都一樣多。這就是「理」,就是理所當然,天地良心。
當然,「平」也不僅指待遇和分配,還指貢獻和付出,比如「打平夥」,就是大家出錢出力一樣多。如果有人出錢出力時「偷奸耍滑」比大家少,分配享用時卻又要「平起平坐」和大家一樣多,同樣也會有人「憤憤不平」。最好是大家貢獻一樣多,分配也一樣多,既無分你我,亦無分公私,人人都有份,大家都一樣,才是天下大同的「太平盛世」。
單位便正是「太平夢」的現實化。
單位的特點是「一大二公」。大,是相對小而言的。什麼小?個人小。什麼大?集體大。在中國,個人是渺小的、微不足道和不成氣候的,群體則是偉大的、舉足輕重和戰無不勝的。想想看吧!人生,如千古之一瞬,怎麼長久得了?個人,如滄海之一粟,又如何大得起來?當然只有集合起來才能大。海之所以大,是因為它容納百川;河之所以大,是因為它不拒細流;國之所以大,則因為它統攝萬民。所以只有群體才是大,叫一大群;個體則是小,叫一小撮。當然,群體也有大有小。大可以大到全中國,小可小到本單位,但單位再小,也是「群」,因此「大」。
個人是「小」也是「私」,集體是「大」也是「公」。可見大就是公,公就是大,大公則無私。何況通常所謂「單位」,基本上都是屬於國家的(私營企業則往往不好意思叫單位),比如國家政府機關或國家事業單位,那就更是「一大二公」了。
這就非想方設法做到「人人有份,大家一樣」不可。比方說,不斷擴大單位編制,把本來可以一個人承擔的工作分給幾個人做,也包括讓在崗職工提前退休,由其子女頂替;儘可能地縮小分配之間的差距,在取消供給制實行工資制而不得不定出工資級別的情況下,一方面儘量縮小級差,另方面則規定各類補貼和福利待遇相同或相近;在釐定級差時,儘量主要依據社會上約定俗成、心理上可以接受的標準,如年功和資歷,即工齡長、資格老的多拿一點,反之則少拿一點,而把能力、才幹、貢獻等「說不清」的所謂「軟指標」放在一邊,並儘量做到「公正」而不「偏私」。尤其是那些事關日常生活的福利待遇,不可以給誰不給誰,差別也不可以太大。事實上,即便等級分明的那些單位,也會有搞平均主義的時候,比如舞票、戲票、電影票每人一張,過年過節時每人都分一斤蘋果兩斤梨等等,和水泊梁山上「一樣的出力殺敵,一樣的大碗喝酒,大塊吃肉」差不多。
但水泊梁山的「大碗喝酒,大塊吃肉」,是以不斷地打家劫舍為資源的。咱們既然不能到外國去「打家劫舍」,那麼,在機會不多,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又該如之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