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國之本在家」,其實也就是「道德之本在家」。
首先,家庭是倫理道德的培養基地。對於任何民族的個人而言,家庭差不多都是他的第一所學校,母親差不多都是他的第一位老師。知識教育、道德教育和審美教育,都從這裡啟蒙。但是,中國人的所謂「家教」,卻幾乎約定俗成地專指道德教育。比如,當我們指斥某人「沒有家教」或「家教不嚴」時,一定是這人在做人、在講禮貌懂規矩方面出了問題,而絕不會是因為他沒有知識或不會審美。事實上,中國的傳統家庭教育也確實是把倫理道德教育放在第一位的。兒童最先學會的詞彙是稱呼父母,而接受最多的文化指令是「聽話」。尊重父母則「孝」,聽話則「順」。孝生敬,順生服。孝敬順服,是中國全部傳統道德的根基。由「孝於父母」,而「友于兄弟」,而「和於夫婦」,而「忠於君王」,而「尊於師長」,而「信於朋友」,一套倫理道德系統,就這樣建立起來。
童年的記憶是根深蒂固的。它可能會變成一種「文化無意識」而積澱到心理深層,成為一個人日常行為的文化指令。比方說,一個從小就「孝悌」的人,在社會上就很可能尊老愛幼;一個從小就「聽話」的人,在單位上也很可能遵紀守法。在家為「孝子」,在鄉為「順民」,在國則便必為「忠臣」。道理很簡單:如果對事實上的父親尚且不能盡孝,那又何以讓人相信他會對名義和禮儀上的父親(君王)盡忠呢?這就叫「忠臣出於孝子之門」。因此,正統的君王和朝臣,對於那些不能盡孝道的官吏,是很難給予真正信任的。甚至在制度上,也做出了相應的規定,即一應在位官吏,無論職位高低,如遭父母之喪,必須去官回鄉,在家守孝三年,叫作丁憂。只有在極為特殊的情況下,國君才可以令其移孝盡忠,戴孝就職,叫作奪情。
家庭不但是倫理道德的培養基地,也是倫理道德的主要實踐場所。傳統社會中的中國人,無論外出做官,還是外出做事,機會都不很多。所以他們學習的倫理道德規範,主要地還是用於家庭,正所謂「學之於家,習之於家,得之於家,用之於家」,因此是家倫理。更重要的是,家倫理都往往不是什麼大道理、大教條,不是空話和套話,而是實實在在可見可聞可模仿可操作的具體規範。比方說,「出必告,返必面」就是。小孩子出去,一定要告訴父母一聲;回來了,也一定要去打個照面。這很現實,很具體,很好學,也很容易做到,但意義並不因此就很小,實際上是在培養一種設身處地替他人著想的道德精神。因為苟不如此,便會無端地讓父母擔憂。這種只顧自己的行為,對父母是不孝,對他人就是不仁,因此必須予以糾正。
相反,一個有家教的人,便不會因為這種小小的疏忽而給他人帶來不便。他到外面做事,到朝廷做官,也一定會懂得事先請示,事後彙報,事中通氣,從而深得領導和同事們的嘉許。可見此事雖小,作用卻大,意義也很深遠,所以既是小事,又是大事。說它「大」,是因為善之為善,本無大小。聚沙可以成塔,集腋可以成裘,而千里之堤,潰於蟻穴。故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說它「小」,是指易行而言,不是「挾泰山而越北海」,力不能及。力所能及又意義重大的事,有什麼理由不做呢?
由此可見,家庭,實在是實踐倫理道德的極佳場所。一個人,如果在自己家裡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和鍛鍊,那麼,無論他到社會上擔任什麼「角色」,都不會失德或失禮。因為「禮」的儀文雖家國不一,內在精神卻是一以貫之的。對父母孝順的,對君王就忠誠;對兄長敬重的,對長官就恭敬;對子弟慈愛的,對下屬、民眾就仁和。這就叫「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家之重要,實已毋庸置疑。
泛倫理
泛血緣加上家倫理,其結果必然是「泛倫理」。
所謂「泛倫理」,就是把原本並非倫理的關係(比如人與自然的認識關係和審美關係),也看作倫理關係,或者把政治問題、法律問題、教育問題、科學問題、宗教問題、藝術問題甚至經濟問題,都轉化為倫理問題,形成一種「倫理中心論」或「泛倫理主義」。
隨便舉個例。比如「講衛生」,原本是一個科學問題,因為不講衛生有害於健康。但在中國,卻是一個道德問題,叫「不講衛生可恥」。其實,只有不講公共衛生才是可恥的,因為那意味著沒有公德心。至於一個人,自己在家裡,飯前不洗手,睡前不刷牙,雖然不衛生,卻不知「恥」從何來?又比如,大糞是臭的還是香的?依照純科學的觀點,當然是臭的。但依照泛倫理的觀點,則如果你站在勞動人民的立場,有了勞動人民的思想感情,便會覺得大糞不臭了。連感覺知覺這種生理心理現象尚且也要倫理化,焉問其他?
倫理如此氾濫,則中國傳統政治的一個顯著特點,便總是要把政治鬥爭說成是道德鬥爭,把政治問題說成是道德問題。比如,初唐時徐敬業討伐武則天,明明是統治階級內部的政治鬥爭,但駱賓王為徐敬業起草的《檄文》,羅列出來的武氏罪狀,卻幾乎全是道德問題。作為政敵的武則天,被描繪成一個「頭上長瘡,腳下流膿」,十惡不赦,裡裡外外都壞透了的「壞人」。
這種對政敵進行道德譴責和人身攻擊的手法,幾乎是中國曆代政治鬥爭的通則。這個傳統至少在成湯討伐夏桀、武王討伐殷紂時就已經形成了,直到「文化大革命」中仍屢試不爽。同理,如果要在政治上肯定和拔高某人,也一定要先把他描繪成高風亮節的道德楷模,甚至是不食人間煙火的超凡神聖,而且往往要追溯到童年時期的家教,如孟母擇鄰之類。結果就出現了這樣的現象:某個人,政治上得勢時,公眾一直被告知,他是一個廉潔奉公、憂國愛民、虛懷若谷的道德家;一旦倒臺,卻又忽然間被揭發出「大量」「駭人聽聞」的腐化墮落和殘害忠良的事實,並由此證明他原不過是偽君子。政治野心家、陰謀家是偽君子,這並不奇怪,但他的道德敗壞既然有大量事實為證,卻非得在倒臺後的一夜之間才被揭露出來,卻總讓人覺得不可思議。
因此,我們實應進行三個方面的「正本清源」。第一,應把道德和法區分開來。道德和法有關係,但並不同一。犯法的人,並不一定道德敗壞;守法的人,也並不一定道德高尚。以道德代法制,只能弄得道德與法都不健全。第二,應把政治與道德區分開來。政治是一種立場,道德是一種品質。立場表現為態度,品質表現為行為。態度好不等於行為佳,立場對不等於品質優。站在敵對立場上的人,並不都品質惡劣;而同一陣營中人,也可能背後開槍。千萬不要以為某某人在政治上擁護你,就一定是「有德君子」,可以放心依靠。第三,應把一般共同道德和特殊職業道德區分開來。有些道德品質,是作為一個「人」所必須具備的;倘無,則「不是人」。有些道德品質,則是一定崗位上的人必須具備的;倘無,則應掉換崗位。比如軍人應該勇敢堅毅,懦弱的人就不能當將軍;學者應該熱愛真理實事求是,見風使舵、賣論求官的人,就應該從學術界開除出去。至於他們生活上是否艱苦樸素,或是否有曖昧的男女關係,其實不應苛求。
對人如此,對政府也如此。一個好的政府,當然應該科學,民主,清廉。但是,三者之間分量卻並不應該一樣。在我看來,科學應重於民主,而民主又應重於清廉,而且所謂「清廉」,也只能是不貪汙,不以權謀私,而不是過苦日子。可惜,中國人普遍的心理,卻是更看重清廉。只要「清」,就是好官。至於他的作風是否民主,決策是否科學,則不大注意。其實,「清官」不一定就是「能員」,「有德」不一定就能「治國」。比如南朝梁武帝蕭衍,五更即起床辦事,手凍得開裂也不停筆,算是「勤勞」;一頂帽子戴三年,一條被子蓋兩年,一天只吃一頓菜羹粗米飯,算是「節儉」;禮賢下士,連對宮內閹宦都禮若貴賓,算是「謙恭」;民眾犯了重罪,他涕泣,士族犯了重罪一律赦免,算是「慈愛」。但在他的統治下,國政混亂,民不聊生。他的政治舉措,更是荒唐背謬,最後引來「侯景之亂」,自取滅亡。相比較而言,他的吃糙米穿布衣,又算得上什麼功德?
倫理道德無疑是重要的,但也不是萬能的。世界上沒有萬能的東西,再好的東西也不能氾濫。「泛倫理」的結果是「亂倫」,「唯道德」的結果是「失德」。如果什麼都是倫理(泛倫理),就沒有倫理了;如果只剩下道德(唯道德),就沒有道德了。這就是歷史的辯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