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父權制代理人的母親
在前一章,我寫道,將厭女症教給女兒的是母親。
可是,在那以前,將厭女症植入母親腦裡的是她的丈夫。母親為父親的厭女症的代理人。通過父權制代理人的母親,女兒學到父親的厭女症。再重複一遍,所謂厭女症,就是男人的女性蔑視、女人的自我厭惡的代名詞。
「家庭暴力」的定義,在2004年《家庭暴力防止法》得到修正以後,不但指身體虐待、經濟虐待,還包括精神虐待在內。比如,即使沒有直接的拳打腳踢,但在日常生活中,丈夫經常性地嘲罵妻子「你這個蠢貨」「什麼事也做不成」「無趣的女人」,這種行為就稱為「虐待」。被虐待的一方,變得自輕自賤,陷入無力感,被奪去自信心,失去生活下去的力量。「家庭暴力」的這種定義擴充套件,會讓許多女性「恍然大悟」吧:「原來,我結婚以來一直都在受虐待啊。」
我不禁想反問男人:那你怎麼和這種「蠢貨」「無趣的女人」結了婚呢?其實,正因為是「蠢」「無趣」,男人才將其選為結婚物件的。有個可以隨意嘲弄的女人在身邊,可以讓男人在一生中反覆地確認自己的優越性,所以,男人不會放過他可以輕蔑的女人。確保一個這樣的女人在身邊,是男人確立自我身份認同的條件。秋葉原事件k君的「得女人喜歡」「有人氣」的願望,不就是說他自己也想得到一個那種女人嗎?
男人以「可以輕蔑」為條件選擇結婚物件。選擇比自己學歷低的女人,然後罵「你這個蠢貨」,這不過是「預言的自我實現」。在父母教育投資偏向兒子的父權制社會中,丈夫的平均學歷高於妻子,但這不是個人能力的問題,而是性別差異的結果。可在具體的夫妻之間,卻表現為個人間權力關係的不對等。男人忘記了,之所以選了「這個蠢貨」為妻,正因為是她「蠢」才選的,選擇「聰明女人」(此處僅指學歷與自己同等或超過自己的女人)的念頭,自己壓根兒就沒有過。
女兒一直目睹眼前的父母關係,為自己將來也會變成母親那樣而體味一種絕望感。不過,女兒擁有不同於母親的特權。第一,她可以以母親為反面教師而拒絕成為母親那樣;第二,她可以成為「父親的誘惑者」,擠入父母之間,從而獲得優越於母親的地位。在爭奪強者父親的寵愛的競爭中,戰勝作為對手的母親,女兒就可以更加輕視母親了。「我才不會像媽媽那麼失敗,我更能抓住爸爸的心。」接受了教育的女兒,代替沒文化的母親,「爸爸的知性和不被理解的孤獨,我比媽媽更能懂得」。女兒與父親結盟,一同輕蔑母親。當父母不和時,女兒甚至批評母親,「就因為你這麼任性,爸爸好可憐」,堅決站在父親一方。
「父親的女兒」
就這樣,女兒成了父權制下的「父親的女兒」。
田島陽子supsmallid="filepos255424"/small/sup還是一位英國文學研究者的時候,寫過一篇關於「父親的女兒」的很好的隨筆。
悲劇《厄勒克特拉》supsmallid="filepos255693"/small/sup就是厄勒克特拉從母親的女兒變為父親的女兒的成人儀式的過程報告。「女兒的弒母」是父權制對女兒的考驗,她如果想得到父權制社會的接納,就必須承認父親的有利和優越性,並預設一切壓抑和社會性不公正(歧視)。選擇母親的語言,意味著死亡;選擇父親的語言,等在前方的是被閹割。二者擇一,厄勒克特拉選擇了後者。(略)「被閹割」,意味著壓抑母親的話語,壓抑母親要求正義和公平的抗議話語,也就是承認女人的生命輕於男人,甘願接受性別壓迫。(田島,1986:6)
古希臘悲劇的主人公厄勒克特拉,常被當作俄狄浦斯的女性版。俄狄浦斯不知真相地殺父娶母,而英雄阿伽門農的女兒厄勒克特拉,為報父仇而殺母。因為她的母親克呂泰涅斯特拉,與表兄埃癸斯托斯合謀殺死丈夫後與之再婚。厄勒克特拉沒有站在「母親的慾望」一方,而是成了父權制下「父親的正義」的代理人。這種行為,是對「母親的慾望」必須從屬於「父親的正義」這個原則的再次確認。因此,厄勒克特拉從一開始就是「被閹割了的女兒」。
在弗洛伊德的理論裡,兒子的故事與女兒的故事是不對稱的。兒子因對母親的慾望而被父親閹割,但女兒卻是早已被閹割了的。也就是說,女兒就是「已被閹割的兒子」,更通俗的說法是,「小雞雞忘在媽媽肚子裡的孩子」。對已經被閹割了的女兒,不可能再次閹割,也沒必要。
作為「誘惑者」的女兒
可是,父親與女兒的關係,不僅僅只是支配與服從的關係,而是具有兩面性。作為孩子,女兒是絕對的弱者,比兒子更弱的弱者;但兒子與父親存在競爭對抗的關係,而女兒卻成為父親的「誘惑者」。更準確地說,被父親製造成「誘惑者」。對於父親,女兒既是自己的分身、最愛的異性,但同時她的身體又是被嚴禁接觸的。所以,女兒之於父親,是伴隨禁忌、充滿魅惑的物件。
對父親來說,女兒是既屬於自己但又決不能碰觸的異性。當我的一位同齡男性當上父親時,我曾聽他抱著還在吃奶的女兒說,「誰要是奪去了我女兒的處女身,我就宰了他」。父親對女兒的「擁有與禁忌」的悖論困境,沒有比這位父親的話表達得更充分的了。
如果可能,一輩子也不讓女兒離開身邊。妻子只是至終也不能相互理解的異形的他者,而女兒總還有幾分自己的克隆,也是自己精心養大的,有種如皮格馬利翁一般supsmallid="filepos258865"/small/sup的對自己苦心之作的愛戀。女兒才是「至高的戀人」。比起妻子,更願把女兒放在身邊。要是可能,與女兒交媾成雙,自閉在無底的黑洞中,享受無上的幸福,成為女兒「一生唯一的男人」。這,不是父權制下男人們的一種「終極夢想」嗎?
可是,這種寫起來就讓人渾身不快的「夢想」,不單單只是「夢」。父親對孩子的性侵事件的不斷發生,讓我們看到這種禁忌的被觸犯是何等容易。在日本文學中,這種「夢」作為一種文化理想,被毫不知恥地寫進各種文本之中。《源氏物語》中的源氏與玉鬘和紫姬的關係都是例證。玉鬘因為是源氏的養女,所以源氏最終放過了她,但直到出嫁為止,源氏對她的視線明顯充滿了性的意味。紫姬沒有後盾,是個無依無靠的孩子,這成為源氏帶著性目的去接近她的藉口,用現在的話來說,幾乎就是兒童性侵犯。
被稱為「洛麗塔情結」supsmallid="filepos260062"/small/sup或「皮格馬利翁情結」supsmallid="filepos260169"/small/sup的男人的性嗜好的淵源,無疑是以父親對女兒的關係為原型。「魅惑」明明是男人們自己製造出來的,可在事後卻構建為來自對方的「誘惑」。
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的小說《洛麗塔》為「洛麗塔情結」一詞的來源,在這本小說中,十二歲的洛麗塔被描寫成擺出媚態誘惑男人的「壞女孩」。這種描寫為男人準備了藉口:「是那個孩子在誘惑我,我抵擋不住啊。」小說《在德黑蘭讀〈洛麗塔〉》(nafisi,2006),描寫了在伊斯蘭教管制下的德黑蘭教英國文學的女老師和女學生們一起偷讀《洛麗塔》的故事。伊朗的年輕女讀者們,沒有落入納博科夫的「男人話語」中,她們準確地看出,「這不是性騷擾小說嗎?」對於一個十二歲的少女,當她被放在對自己露骨地表現出性興趣的男人家中,難道還有什麼其他的生存策略嗎?她不過是在一個被迫的環境中「巧妙地」行動了而已。可是,事後,男人一方卻指責「那個孩子是個壞女孩」,把她說成是一個「誘惑者」。
將「誘惑」的魅力賦予給這個孩子的能力,只有男人才具備,少女本身是沒有的,因為少女自己並不能控制這種「誘惑」資源。不過,女兒可以通過學習「誘惑者」的角色來打擊父親的權力,通過與父親共演「父親的女兒」的角色,侮辱父親,嘲笑父親,甚至可能顛覆父女間的權力關係。谷崎潤一郎的小說《痴人之愛》(1925)supsmallid="filepos261918"/small/sup,可稱日本版「皮格馬利翁小說」,描寫了一個原本無依無靠的弱女子後來將有養育之恩的男人隨心所欲地操縱於掌中的故事。
日本的「父親的女兒」
從「父親的女兒」的視角去回顧日本文學史的,是中世紀文學研究者田中貴子的《日本的戀父文學史》(1998)一書。田中既不提弗洛伊德也不提性別理論,她說「‘父親的女兒’一詞,我用來表達‘接受了父親的價值觀的女兒’之意」[田中(貴),1998:20],然後她又輕易地換稱為「戀父女兒」,說「戀父女兒的特性是代替父親完成未竟之業」[田中(貴),1998:20],可是,「儘管女兒全心繼承了父親的遺志,卻因身為女人而不能順利實現」。
田中以「西鄉隆盛supsmallid="filepos262950"/small/sup之女」的傳說為例,指出「父親的女兒」的最大功能之一,是「安慰含恨死去之父的在天之靈」[田中(貴),1998:23]。所以,無論東方西方,女兒都在扮演「厄勒克特拉」的角色。
「父親的女兒」與父親發生性關係的事例,田中從《不問自語》supsmallid="filepos263398"/small/sup一書中找到了。主人公二條,在與後深草上皇之間的關係中,被置於「父親·情人·主人的三重束縛」之下。田中指出:
在戀父關係中,父親常常作為絕對強者阻立在女兒面前。可是,如果女兒委身於這種束縛之中,她又會感到異常甜蜜甘美。所以,大多數情況下,女兒不像俄狄浦斯那樣去反抗父親,(略)儘管有猶豫,但還是自甘選擇被束縛的道路。[田中(貴),1998:20]
將「父親的女兒」的故事,描寫為一個不但對於父親而且對於女兒也是甜蜜甘美之世界的,是櫻庭一樹的《我的男人》(2007)。這部小說獲得第138屆直木文學獎,據報道,因書中內容太「有違風俗」,部分評審委員對授獎表示過遲疑。小說寫一個二十多歲的單身男人,收養了一個因天災失去家人的親戚孩子,獨自把她撫育成人,在她進入思春期後與她發生了性關係。那個收養的親戚孩子,其實是男主人公自己的女兒,事出有因,不能公開她的真實身份。這可以說是一個現代版「紫姬」故事。小說中包含了「洛麗塔情結」「皮格馬利翁情結」「血緣幻想」「家族神話」等諸多元素,加上故事舞臺設在有浮冰漂來的鄂霍次克海沿岸的北方寒村,給作品帶上鮮明的地方色彩,這一切混雜在一起,讓人有些目眩。所謂「有違風俗」的評語,不過是因為對於(男性居多的)評審委員來說,這部小說點破了他們因為太明瞭而不敢承認的慾望而已。同時,「一樹」這個讓人難辨作者性別、看似男性的筆名(毋寧說像是女作家做了變性手術),讓人感覺是一種為掩蓋向男性同化的偽裝。在名為《我的男人》的這部小說中,父親與女兒均陷入性的黑洞之中,共同拒絕走出那個重力圈,為此不惜一切代價。即使失業,父親還是選擇只為女兒而活,當兩人關係面臨暴露時,連殺人之舉也不躊躇。那是一個不容任何他人介入、完全自足的世界。小說雖然在形式上選擇了「多聲部」的寫法,但書名本身已明確表明,故事是從「父親的女兒」的角度來寫的。書名為「我的男人」,而不是「我的女兒」,這一點頗具意味。因為,為了讓「父親的女兒」的故事被「父親」們接納,需要一個條件,即表明那正是「女兒」自己所求所願——「不是我壞,是那孩子引誘了我。」
女兒不願走出父親的重力圈。若非走出不可,寧願選擇一同毀滅。對於父親,還有比這更甜蜜甘美的故事嗎?不過,女兒擁有的「作為誘惑者的權力」,也潛藏其中。讓父親最終完全屬於自己,向自己跪拜,為自己獻上全部人生。使這一切成為可能的,唯有一個理由:「為什麼?就因為我是他的女兒。」
在櫻庭的這部小說四十年前,有另一部描寫了女兒與父親的甜蜜甘美的黑洞世界的作品——倉橋由美子的《聖少女》(1965)。主人公是高中女生,遇到一箇中年美男子,那人曾是主人公的「母親的戀人」。少女憑直覺感到,那個「母親的戀人」就是自己的父親。她委身於男人的誘惑,不但委身,甚至主動使盡手腕去誘惑他。主人公不過是一個性經驗尚淺的黃毛丫頭,對方卻是稔熟男女之道的中年男人,這樣的小姑娘能成為中年男人的「誘惑者」,理由也只有一個:「為什麼?就因為我是他的女兒。」
對於男人,在不知不覺中(或佯裝不知),將自己通姦生下的親女兒作為性愛物件,或許是父權制下的又一個「男人之夢」。事實上,櫻庭在小說中暗示了「父親」少年時與寄養家庭的年長已婚女性的通姦,所以,後來他收留的「養女」其實就是自己的女兒。
倉橋的那部作品,在最後表明,這是一個編造周密的虛構故事。「母親的戀人」並不存在,少女與生父一直保持亂倫關係。作為「父親的創造品」,女兒終將愛上父親,即「預言的自我實現」,在這一點上,倉橋的小說依循了「皮格馬利翁小說」的慣例。但這部小說的複雜巧妙之處在於,「被創造者」主動地去愛「創造者」,因為那是終極的自戀。這麼看來,自戀色彩濃厚得令人生膩的倉橋的文體,也可以解讀為自我意識過剩的自體中毒症狀。作為誘惑者的女兒,甚至把對父親的愛用來當作自戀的資源。
「父親的女兒」,不單單是從屬者,也是「誘惑者的權力」的擁有者,她知曉女兒對父親的特權,並徹底地利用,伺機將權力關係顛覆過來。
向「父親」的復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