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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權力的色情化(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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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虐/受虐的誕生

為了更好地理解「權力的色情化」,薩德侯爵(marquisdesade)這個人物,可以給我們提供參考。薩德登場於法國大革命時期,並非偶然。這是從中世紀到近代的過渡時期。「上帝死了」之後,填入那個秩序真空裡的,是「自然」。於是,教給人們何為「原罪」的,不再是「上帝」,而是「性之自然」。作為原罪的性,既是快樂又是懲罰。握鞭懲罰女人的,是代替「上帝」的父親和丈夫。基督教的結婚誓詞「侍奉你的丈夫如同侍奉你的上帝」,便顯示了作為「上帝代理人」的父權家長的位置。「啊,上帝,給我更多懲罰」,等同於「啊,給我更多快樂」。於是,被父親鞭撻的兒子,必須感覺那是父親之愛;被丈夫毆打的妻子,必須從中感到丈夫的愛。

現代家庭暴力問題專家當然會說:不,那不是愛,那只是暴力。可是,現實更為複雜。「權力的色情化」,指支配以性愛的形式進行;反過來,「色情的權力化」,則指有人(主要是男人)用暴力和支配的形式表達性愛。所以,如果有女人想,「丈夫愛我愛到打我」「連打都不打,是他不愛我了嗎」也未必是完全的誤解。性與暴力有一個共通之處,兩者皆為卸下自我防衛的安全裝置、失去常態地過度近距離地接觸對方身體。我們知道,暴力的快感可能喚起性的快感,反之亦然。

「虐待狂」(sadism)一詞據稱源自薩德侯爵之名,薩德將施虐與受虐帶入性愛中時,他並非只談施虐一方的快樂。在關於「鬼畜系」色情製品的議論中,我已經談過(參見第五章),施虐者通過與受虐者的痛苦的同化而使快樂加深。所以,虐待狂有施虐與受虐的雙重快感是理所當然的。施虐者與受虐者不能截然分開,施虐者可以在想象中與受虐者同化,兩者之間能輕易地轉換角色。在有複數行為者參與的社會性活動中,各人按照一定的規則扮演自己的角色。夫妻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亦然。同時,正因為這是一種角色的扮演,所以,扮演者的角色是可以相互轉換的。性關係也不例外。不過,當施虐/受虐的快樂與性別結合起來之後,男人以施虐為快樂,女人以受虐為快樂,通往快樂的路徑就這樣被規定和確立起來了。然後,我們習慣性地說,「男人的性是能動的/女人的性是被動的」。

性的「去自然化」

如很多男科專家(andrologist)所言,「性衝動來自攻擊衝動,受男性荷爾蒙中的睪丸激素的支配」,等等。我想說的恰恰相反。

我在這裡的課題,與以福柯為代表的所有從事性現象研究的學者一樣,是將性歷史化(historicize),也就是將性「去自然化」(denaturalize),即解構將性視為「自然」的觀念。

我們不能否認的一個事實是,性現象具有多面性,從暴力、施虐到愛戀、親密,跨度很大。因此,在性現象中,不存在「本質」。也就是說,「性本來是具有攻擊性的」「性(應該)是親密情感的表達」,均僅為一種規範命題。我們所知道的,只是在一個特定的歷史背景之下,與性優先地結合的某一特定物的可能性,即什麼東西最容易與性合為一體。我受福柯啟示而使用的「權力的色情化」這一用語,則指在近代社會中,色情與不對稱的社會性別關係即權力關係相結合的現象。「社會性別」(gender)為一種表示權力關係的用語,這一點無論如何強調也不過分。

需要強調的是,色情本來並沒有與性別關係結合的必要,同樣,性別關係也完全沒有一定成為色情關係的必然性。古希臘的色情關係存在於同性之間,與之相比,夫妻關係更接近支配與所有的關係。在性別關係中,夫妻關係被特權化,是在中世紀末期以後;即便在那時,色情也還沒有進入夫妻的性關係之中。在中世紀歐洲的騎士愛情中,浪漫戀愛的物件為已婚女性。而在近世日本的「色道」中,色情則存在於夫妻關係之外。

一對夫妻成為性別關係的象徵,是近代社會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確立以後的現象。在重婚被視為理所當然的社會中,婚姻完全不是對等的關係,連「對偶」關係也不是。妾,是僕人身份,即締結了專屬合同的性工作者。對於日本的妻子,長久以來,性是「奉獻」,是不能說不的「任務」,不是什麼快樂。要是那些妻子知道了資產階級的婚姻規範是「性快樂的權利與義務」,她們會怎麼反應?真險,我差點兒就要說出「資產階級社會在日本從未成立過」之類的話了。

「身體化」的生活習慣

知道性愛的歷史與從性愛的現實中解放出來,不可等同。那條巴甫洛夫之狗的條件反射,正好可以給我們啟示。人的有些習癖,因為嵌入身體太深,本人已經無法想象別種可能性,若要改變,會帶來身體的痛苦,甚至導致自我的崩潰。請看毒品成癮者,他們中有人會認為與其戒毒不如一死吧。文化,是一種集團的習慣性生活方式,可視為一種廣義的生活習慣。生活習慣,就像「生活習慣病」,可以改變一個人的體形和體質。作為文化的生活習慣,可以改變一個人的思維方式,甚至感情方式。

以前,女性運動中有個口號:「從被男人抱的女人變為抱男人的女人。」可是,不久便聽到有人嘆息,「試了一下,還是被抱更快樂」。要是必須犧牲快樂,還不如一直做個「被抱的女人」——如果有女人這麼想,我們不會奇怪。

清野初美的《有話要說——「尋求相互理解的女人」與男人》(2009),書名很有代表性。對此書名,我感到不妥,原因何在呢?作者說,女人希望「相互理解」,但男人並不。可是,真的如此嗎?沒有相互理解,男女照樣能性交,這是人人皆知的。如果要與第七章提到的小倉千加子的命題「女人尋求關係、男人追求佔有」相呼應,可以說,男人就是隻想「佔有」、沒有「關係」也能性交的生物。

該書中說,如果有一天,妻子開口「有話要說」,丈夫會感到恐懼。因為他預感到,那是一直尋求「關係」而不得的妻子忍無可忍即將爆發的時刻。作者說,「有話要說」,是希望「相互理解」的女人為尋求在家中與男人的對等關係的一種臺詞。可是,讀著她的書,我不由得在心裡自言自語「不對吧」。「尋求關係的女人」所尋求的關係,是多樣的,並不限於「對等」的一種,不少人甚至若非垂直的上下關係就不能「發情」。

2009年患癌症去世的作家中島梓,以栗本燻的筆名創立了「美少年」的文學領域。這位先驅作家在《美少年學入門》(中島,1998)一書中告白,如果不是垂直的有落差的關係,自己就不會發情。在同性戀人群中,有人尋求與父子兄弟相似的有落差的關係,只有在這種關係中他們方能獲得安定感。一些女性主義者以為,同性戀者都是因為厭惡異性戀的不對稱的權力關係而去尋求「對等的性愛」的人群,這只不過是她們的規範性解釋而已。

如果真正追求「對等關係」,女人不會以年長、高個子、地位學歷高的男人為理想吧。「我只能愛讓我尊敬的男人」,僅僅表明女人想從屬於男人的慾望;「只有年輕可愛的女孩子才能讓我發情」,這種男人不過是在自白,只有面對能控制於掌心之中的「支配與擁有的物件」,才能產生性慾。

我在《發情裝置——色情的指令碼》(1998b)一書中寫過,色情是被文化和歷史的條件所規定的。「女人的脖頸很性感」「女人的腿彎讓人心跳」之類,不過是身體在描摹文化在身體中刻下的印跡而已。正因為色情是文化的「發情裝置」,所以才需要知性和教養。

對男人來說,聽到女人的「有話要說」,會認為是女方的「反叛」吧。妻子過去一點兒都沒希望什麼「對等關係」,可隨著時間的推移,男女之間的權力關係發生了變化,在這個過程中,女人「反叛」了。權力者喪失了實力和權威,露出紙老虎的原形。隨著年齡的增長,男女間微小的年齡差異越來越不具有意義,學歷、地位、身高等越來越不能成為支撐權力的資源。妻子的「反叛」,是一種「下克上」的造反。很多丈夫感到困惑,是可以理解的,他們會說:「我結婚以來一直都沒變,變了的是你。」

俵萠子,曾經是「自立女人」的一個範本,她在一篇隨筆裡寫過與前夫俵孝太郎離婚的始末。當她作為記者初出茅廬時,投到權威評論家俵孝太郎的門下當弟子,她像海綿一樣貪婪地吸收他的一切。他愛上了那個她,兩人結婚了。後來,當她回想兩人的夫妻關係時,她說那是一種「師徒關係」。可是,隨著她作為記者嶄露頭角,師徒關係開始傾斜。他有了年輕的情人,離開了她。在她眼中,他是在與別的女性重複當年與自己之間的師徒關係。的確,變了的是妻子一方,沒變的是丈夫。男人只能愛上處於自己指導之下、讓自己立於優勢的女人,不過這完全沒必要用遺傳基因荷爾蒙之類來解釋。女人一方也曾經體味過「被支配、被指導」的快感,後來才從中「畢業」,並非單方面的受害者。

當今的皇太子在娶雅子為妻的時候,媒體報道,他說過這麼一句話:「我將竭盡一生全力保護你。」這句話,當時擊中了多少日本女性的心!如果你也是被這句話擊中過的女人中的一個,那證明你也是將「權力的色情化」身體化了的一個女人。「保護」,意味著將人關進圍欄之中,終生支配。無論那個圍欄是溫室還是監獄,無甚區別。果然,等在雅子前面的,正是不折不扣的「被囚之人」的現實。而且,當一個男人「保護」女人時,他的外敵常常是比自己更強有力的其他男人。「保護」,不過是「所有」的另一種表達,卻成了「愛」的代名詞,這正是「權力的色情化」。我沒有嘲笑皇太子的意思。年輕的皇太子,應該是真心地用這個詞來表達他誠實的愛,可是,「保護」一詞的含義,很明白地顯示,男人的愛,只能以所有與支配的形式來表現。

同時,女人的愛,有時也表現為服從與被擁有。「我跟著你」「一生也別離開我」,這種表達就是典型。女人只知道,「愛」就是「勤快地照料他的日常生活」,一旦喜歡上一個男人,就到他的住處去,為他打掃屋子洗衣服做便當。這正是近代家庭制度中的「照料照顧」的角色,女人的「愛」,只能以這種方式來表達。女人的此種舉動,反映出主婦淪落為下層資產階級的無償家務勞動者的歷史現實。若是貴族或資產階級的子弟,女人一旦做便當,便應被視為侍女,而不配做妻子。

色情,本來不可見、不定型,在文化上的表現方式依賴於歷史的脈絡背景。「權力的色情化」,這個概念或許聽起來可怕,但如上所述,表現在我們的日常關係之中。

關係的模式,也是一種生活習慣。在漫長的歲月裡,生活習慣在發生著變化,也可以改變。

一個毒品成癮的人,無論怎麼告訴他,若是戒掉毒癮,體味到健康身體的快樂後,吸食毒品的快樂很快就能忘掉,但如果他想象不出原來的健康身體的狀態,他依然不會丟掉眼前剎那的快樂。再比如,如果一個人已經習慣了彎腰走路的不自然的姿勢,治療彎腰要伴隨比現在還強烈的痛苦,他一定不會想去治療。所謂文化,便如同強制性地加在我們身體與精神上的模型,取掉這個模型,就像不穿整形矯正服就不能走路的患者,或許身心皆會坍塌。

可是,模型畢竟只是模型。既在變化,也能改變。改變生活習慣並非易事,但認識到那既非命運亦非宿命而只是「習慣」,總是好的。

厭女症與恐同,二者用一個概念來表達,就是「權力的色情化」。色情與權力,本為異物,讓兩者分離,將權力送回權力的原本之處,讓色情充滿更豐富的多樣性……這並非不可能吧。我們看到,這個趨勢已經開始形成了。

·作者注·事實上,在美國精神醫學學會的dsm(精神科疾患診斷統計手冊)中,截至1972年,同性戀被分類為「精神病」之一種。

生育控制之意。

正因如此,出現了「民法第七七二條問題」。此條法律規定,在婚姻的有效期內或離婚後三百天以內出生的孩子,前夫為這個孩子的父親,所謂的「嫡出推定」。如果母親為了避免孩子被登記在前夫的戶籍上而不去遞交出生登記,那孩子將會沒有戶籍。由此可見,法律制度只關涉「嫡出推定」,並不觸及性行為的有無。

此段譯文由筆者譯自英文版。渡邊守章的譯文如下:「快樂與權力,相互並不否定對方。兩者並不相互反目。兩者相互追逐,相互騎在對方背上奔跑,將對方拋至更遠之處。兩者依煽情和教唆的複雜而積極的機制而形成連鎖結構。」(foucault,1976=1986:62)

關於「性的近代」的概念以及「性的近代」與「近代的性」的異同等問題,參見上野《性的社會學》(上野,2002所收)。

關於「隱私」概念的壓抑性,參見上野《隱私的解體》(上野,2002所收)。

所以,妻子的性冷感便違反了「對丈夫的義務」,因而成為治療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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