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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訂一 諸君,勿汙晚節!——性騷擾問題,實質何在?(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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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大學當時有一個「女性教官懇談會」,代表人為小野和子。小野教授為她們的懇談會沒能幫助受害者而深深反省,於是做出支援甲野的行動(小野,1998)。小野教授在當地報紙上發表文章實名舉控矢野,反倒被矢野以名譽受損為由起訴。在此期間,矢野先是自願退職,然後又轉為控訴自己受到不公正的退職勸告,要求重新保全職務地位,事態一時陷入泥潭。在此過程中,京都大學女性教員們發起了「絕不容忍性騷擾」的各種行動。與此相反,部分男性教員說:「為了性騷擾這點兒區區小事,失去(像矢野)這麼優秀的人才,合適嗎?」甚至有人設法阻止女教員們的舉控。不管什麼世界著名的學者,不管什麼優秀的頂級官僚,性騷擾就是性騷擾,對於隨意侵犯人權的人物,絕不能容忍。來自女教員的這種聲音,雖然遭到男性教員的頑固抵抗,但還是發出來了。矢野對小野教授的損傷名譽的起訴,在公審中經過事實判定,結果是矢野敗訴。

我去東京大學赴任是在1993年。本來我想在東京大學開展聲援京大矢野事件的活動,但轉念一想,等一下,應該先看看東大里是否有相當於「京都大學女性教官懇談會」那樣的校內組織。我查了,沒有。於是馬上成立了「東京大學女性教官懇談會」。後來,把「教官」一詞改成了「研究者」,理由是因為知道了不在教育崗位的研究者,比如技術職員和研究生及其後備人員存在很多問題。我想,先要把握真實情況,於是做了一個「東京大學女性教官所經歷的性別歧視」的問卷調查,把問卷收回一看,哇,層出不窮!東大的性騷擾,理科比文科嚴重,而且加害者的不自覺不設防的程度令人吃驚。看到理科的尤其是長時間待在實驗室裡操作的女性研究者就這麼一直忍耐過來,我感覺非常心痛。

1997年,「反對校園性騷擾全國聯盟」成立,各大學開始設定投訴性騷擾的視窗。東京大學雖然行動滯後,但從「全國聯盟」製作的《各大學性騷擾投訴視窗的評價表》吸取了經驗。從那些已經開設視窗的地方,人們逐漸看到,怎樣的機制有效、怎樣的機制存在問題。這種記載了各校優缺點的評價表,對教育工作者非常奏效。東京大學在設定視窗和防止委員會之際,就是因為學習了既往的事例,所以能夠提出一個比較完善的方案。

首先,東大校方以為,性騷擾的投訴視窗,由各部門的領導來負責就行,但這遭到女性教員們的激烈反對。我在本文前面已經談到,一個組織的領導,屬於成為性騷擾加害者的可能性最大的那一類。而且,向這種視窗的投訴,很可能因為部門領匯出於組織防禦而被置之不理。到底誰會向這種地方去投訴呢?

由此得到的原則就是,解決性騷擾的問題,必須要有一個跨越部門的機構。於是,東大成立了處理性騷擾問題的全校委員會,讓當事部門的有關人員迴避。也就是說,如果某個部門發生了性騷擾問題,那這個部門的人員就不參與處理,這成為一個基本原則。

其次,各部門的女教員,很可能被指定擔任投訴視窗的負責人。尤其是持女性主義立場的女性教員,因為視窗是她們要求設定的,所以很可能被指派到這個任務。有人甚至戲稱為「女性主義教官總動員體制」。可是,處理性騷擾投訴是一項負擔和責任都很沉重的工作,女教員們在日常的教學研究之外,還要承擔這份額外的任務,實在不堪其重。而且,她們雖然持有女性主義立場,但對心理諮詢之類也是完全的外行,臨陣磨槍地接受速成班培訓都來不及。她們擔心自己在調查過程中成為二次加害的加害者。當時,連怎樣的行為會成為二次加害,大家還沒有充分了解。隨便一句「你是不是想得太多了」,也可能帶來嚴重後果。可見,大學當局想讓女性主義教員擔起校內性騷擾問題的防波堤之責,可以說是用人過度苛酷。由此制定的原則,是處理投訴時一定要安排心理諮詢的專家。為此需要新設崗位,幸運的是,東京大學性騷擾防止委員會成功地獲得了所需的預算和崗位。

最後,是性騷擾防止委員會的成員構成問題。原來的規定是由各部門領導和指定委員來擔任,後來補充了加入校外委員的原則。最終結果是,委員會以一名副校長為首、以各院系的部門領導為主要成員。從這樣的成員構成,人們能夠看到東京大學對性騷擾問題的重視程度。之所以加入校外委員,是為了防止投訴在校內被壓制掩蓋,以保證處理的公平性。我曾是指定委員中的一員。校外委員由法律專家和心理學專家擔任。東大性騷擾防止委員會在成立之初,請來的法律專家是長期擔任性騷擾訴訟的經驗豐富的律師角田由紀子,心理諮詢專家是長期關注性騷擾和家庭暴力問題的女性主義心理諮詢權威河野貴代美。如此陣容,堪稱最強。

東京大學防止騷擾委員會的三原則,就是在這樣的摸索中產生的。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處理的機構要設定在該部門之外;

第二,必須由專家來處理;

第三,不只有校內委員,還要加入校外委員。

如果我們知道處理性騷擾需要如此慎重的態度,就可以懂得財務省的處理方式是何等倉促拙劣了。

那之後,全國各地的大學相繼設定投訴視窗,大學裡有投訴視窗已成為理所當然。不過,當我被一些大學請去做防止性騷擾教育的講師時,總會遇到讓我失望的事。有的負責人拍著胸脯說「本校開設視窗以來,一件投訴也沒收到過」,他們以此作為該校不存在性騷擾的證據。可是,性騷擾潛在於一切場所,如果從未有人來投訴,那隻表明受害者對視窗的信賴程度之低。反之,來投訴的件數多,並不就意味著這個大學性騷擾蔓延,而應該理解為視窗在發揮著應有的功能。投訴的件數,實際上可以衡量人們對視窗和後續處理的信賴程度。

教育與性騷擾

每當大學發生性騷擾事件,世人通常的反應是表示吃驚,「最高學府的知性,怎麼會……」不必吃驚。後來的研究積累表明,比起民間企業,大學其實更具備滋生性騷擾的結構性條件。「學院騷擾」(academicharassment),是我的造語(上野編,1997),意為包括並非與性有關的、在學術研究上的騷擾現象,受害者不分性別。可實際上,學院騷擾常常伴隨性騷擾。

大學裡的性騷擾包括兩類,一類是與普通職場一樣的作為女性勞動者所體驗的騷擾,另一類則是學術研究職業特有的騷擾。導致後者發生的要素主要有兩個方面,一個是研究室封閉空間裡的師徒關係,另一個是終身歸屬於一個學科細分的專業領域而帶來的選擇餘地的狹窄。在學院裡,更換指導教師或專攻方向絕非易事。一個尚在求學期間的研究生如果發生問題,甚至可能毀掉一生前途,後果嚴重,影響持久。事實上,前述京都大學性騷擾事件中的矢野,對於反抗自己的年輕學人,就曾在受害者本人不在場的時候揚言:「那傢伙的前途,我就是要毀掉。」在一個狹小的專業領域,如果一個大人物有意為之,是可能的。

普通職場裡的性騷擾的定義,是「導致繼續工作變得困難的、違背本人意願的、與性有關的言行」,那麼與此相應,教育機構裡的性騷擾,就應該是「導致繼續教學研究變得困難的、違背本人意願的、與性有關的言行」。比起前者,後者的受害者更加脆弱。

隨著大學性騷擾問題的曝光,更下面的高中、初中、小學裡的「學校性騷擾」的問題也不斷浮出水面。被視為聖地的學校、被視為聖職的教師,其偶像地位坍塌了。我們看到,對於沒有抵抗能力的孩子,學校的封閉空間更容易成為滋生性騷擾的溫床。我們還知道了,受害者的年齡越小,受到的傷害越嚴重而持久。

鑑於以上經驗,尤其對於大學教員的性騷擾,我再也不會抱有「那個人怎麼會呢」的想法了。在一個容易濫用權力的環境裡,控制權力的濫用,比濫用權力要困難得多。在學校裡,研討班、課堂都是教師的獨裁王國,比起有上司或外人在場的民間企業,反倒更是性騷擾的溫床。

加害者的共通點

通過參與對大學性騷擾事案的調查和調解,我學習到了一個事實,即性騷擾的加害者有共通點。

加害者幾乎都是慣犯。當他們判斷某個時機可以濫用權力,就會冷靜地選擇不能說不的物件和環境,行使手中的權力。相反,性騷擾受害者容易落入的陷阱是,以為只有自己不幸碰上,於是選擇孤獨沉默。矢野事件讓我們看到,受害者的忍耐,是在知道別的女性也遭到同樣的傷害之後才終於結束的。而且,加害者一方完全缺乏加害意識,加害者與受害者之間存在著嚴重的認知隔閡。加害者意識不到,他們眼中的「這點兒小事」,卻對受害者造成了嚴重的傷害。

在此之前,加害者還有一個特點,即擅長將對方的笑容和曖昧態度,全部理解為對自己的好感,將環境場景朝對自己有利的方向去解釋。在這個過程中,對受害者的那些沒有明確地語言化的拒絕訊號,加害者是極端遲鈍的。在一個一個重要的關節點,受害者即使沒有用語言表達出來,但應該是用身體發出了拒絕訊號的。看著性騷擾的加害者,我真是想說:「受到懲罰的,就是你的遲鈍。」而這一點如果被人指出批評,他們還常常反過來惱怒發火。

不過,對性騷擾加害者的困惑,我也有能夠理解之處。他們之所以是慣犯,就是因為「我只是在重複跟以前一樣的行為嘛……」從前被容忍的行為,如今不再被原諒,男人們為此而困惑。對此,我們本來沒有理由去同情。對,是的,你一點兒也沒變,但社會觀念已經變了,女性的意識已經變了。迄今為止的女性或許能忍耐的言行,年輕一代已經不再忍了。這還不單是代際間的變化,也與女性的職業意識有關,隨著晚婚化和就職率上升,女性不再輕易放棄職場。從前,女性遭遇了不快,或許就默默地離開職場;但現在,她們不再沉默,而是選擇舉控。

20世紀80年代末,當性騷擾開始成為社會問題的時候,著名政論節目主持人田原總一郎曾說「女性進入職場,就好比一個女人裸著身體闖進男人的澡堂」(パンドラ編,1990),所以,不管遭遇什麼都只得忍受。可是,職場既非「男人的澡堂」亦非私人空間。如今,一切職場皆有女性,同時,職業之於女性也已經不可或缺。所以,「妨礙履行職責」的性騷擾,必須被視為一種嚴重的「工傷」來處理對待。

性騷擾問題,實質何在?

性騷擾這個問題,實質到底在哪裡?性騷擾構成侵犯人權的不法行為,這在法理上已經成立。那麼,被侵犯的是什麼人權?「違背本人意願的、與性有關的言行」所侵犯的,是在各種人權中被稱作「性的自我決定權」的那一種。可是,真的僅僅如此嗎?對於性騷擾,「侵犯人權」一語尚無法言盡其中包含的不快之感,這裡還有更深的緣由。

性騷擾是一種社會性別的實踐行為。對於擁有工作和從事研究的女性,性騷擾的行為,就是將她們降低還原為社會性別的女性屬性,向她們宣稱:「你是個女人。」「你終歸只是個女人。」「要有自知之明。」這是一種男性權力的誇耀。然後,通過這種誇耀,他們得到作為男人的身份確認。這就是性騷擾問題的核心。

女人是什麼?就是「非男人」的群體。對於作為主體的男人,作為客體的女人,是為滿足男人慾望而存在的群體。所謂女人,就是為激發男人的慾望而存在的誘惑者,因此,她的價值以「看你多能讓老子發情」來衡量。相反,「不能讓老子發情的女人(醜女、大媽)一文不值」。女人總是被男人的視線估價。

女人是何時成為女人的?心理學者小倉千加子,對少女思春期的開始,下過一個精彩的定義(小倉,2001)。即所謂思春期,與年齡無關,是「從少女自覺意識到自己的身體成為男人性慾望物件的時候」開始的。

如果有人要問:「說句‘你好漂亮’,也是性騷擾嗎?」我會回答:是的。當男人將各種女性用美醜來比較時,他是將自己置於「估價者」(評判者)一方。賦予女人價值的,是男人;被男人賦予價值的,是女人。也許有人會說:「女人不也在對男人估價嗎?」可是,男人對女人的估價,是一種集體行為並且集中在性的價值方面,在這一點上,男性一方掌握了壓倒優勢。通過這種社會性別的實踐,男人反反覆覆地確認自己優越的性別地位,由此向「非男人」的群體宣告:「明白你的身份!」

相反,女人什麼時候不再是女人了?不再「讓男人發情」的時候,成了「大媽」的時候。2018年4月20日,當在野黨女性議員們向財務省發出抗議時,自民黨議員長尾敬在推特上說:「這些女士離被性騷擾遠著呢。」這種話語正是性騷擾。因為他表達的觀念就是,女人只有能激發自己的性慾望時才有價值,所以他的發言就是社會性別的話語實踐。

順便提一句,所謂性騷擾的受害者年輕漂亮的說法,在現實中是徹頭徹尾的神話。事實上,女性成為性騷擾的受害者,與年齡、容貌、體型無關。殘障人設施裡患認知障礙的智障女性、養老院裡臥床不起的高齡女性,都會成為性騷擾的受害者。在女人被男人視線估價的社會里,性騷擾鹹豬手的目標僅限於「年輕漂亮的女性」的神話,具有反覆強化這個男權機制的效果。

本書讀者應該很容易理解,這就是厭女症的機制。與強姦行為一樣,性騷擾加害者的行為,並非由於性慾,而是由於厭女症。因為,厭女症就是男人將自己與女人區別開來、確認自己為「非女人」的機制。性騷擾的受害者還有一個容易掉入的陷阱是,「舉控性騷擾的受害,會被認為是在炫耀作為女人的魅力」。與此相反,對性騷擾的舉控,男人還有一種抵賴逃脫的手段:「你就當真了嗎?也不看看自己長成什麼樣子!」這些都是常見的男人對女人分離支配的手法。前者是對美人灌輸選民意識,後者是對醜女宣佈沒有性的價值。被分離隔斷的受害者,於是相互孤立,保持沉默。可這只是一枚硬幣之兩面。男人等於是在宣佈:女人不是被當作同事、職場人、工作夥伴得到評價的,而只是一種「性價值」的存在。這個社會,甚至讓女性發出「我一次也沒遇到過鹹豬手」的哀嘆,讓她們必須為自己沒有女人的性價值而感到羞恥。性騷擾,將瀰漫在這個社會里的厭女症一次又一次地顯現出來。

「這是我們男人的問題」

在這種結構性的社會性別不對稱的機制之下,制裁性騷擾,僅為一時止痛之計。讓人噁心的腐臭,必須從根源上清除。結構性地反覆產出性騷擾的父權制體系才是諸惡之源,可推翻父權制非常困難。迄今為止,都是女性在舉控性騷擾,但性騷擾本來應該說是「男性問題」,所以,只能由男人來解決。

直到最近,終於出現了與女性為伍的年輕男性,他們說「這是我們男人的問題」。在新宿alta大樓前的「#我不再沉默0428」集會中,看到年輕男性手握話筒與女性並肩而立的場景,我被感動了。與三十年前那些對女性的性騷擾舉控極盡冷嘲揶揄的男人相比,簡直令人難以置信。

可是,在他們的發言中,也有讓我憂慮之處,即「如果受害者是自己的戀人姐妹,你能容忍性騷擾嗎」之類的話語。在防止性騷擾的教育中,為了讓學員留意不要成為加害者,講師會讓他們想象「如果對方是上司的妻女呢」或者「要是自己的妻女也遇到同樣的事呢」。

大家也許會想,這種發言有什麼問題嗎?其實,問題多多。因為,這種發言的前提就是:女人的性,不僅應由男人保護,而且歸屬男人所有。「如果對方是上司的妻女」便不敢輕舉妄動,這不是在尊重女性的人權,而是畏懼其所有者「上司」的權力。如果因為「被害人是自己的戀人姐妹」而義憤填膺,那也是對沒能盡到對自己所屬物的監護責任而升起的所謂「男子漢」的憤怒。

迄今為止,女人的性被用作男人之間的交易資源。如果監護失敗,男人會感到憤怒屈辱。戰爭狀態下的性暴力,與其說是對女性的侵犯,不如說是對(被認為是)女性所屬的男性集團的侮辱。也正因為如此,所以更能激起憤怒。當男人明白自己無力保護女性的時候,他們採取的行動有三種:拋棄、奉獻和排斥。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從大陸撤回時,曾向蘇聯士兵「奉獻」女性;被美軍佔領後,對為佔領軍服務的慰安婦(她們後來被稱作panpan)的做法,則是「奉獻」之後再「排斥」。美國學者查爾斯̃蒂利(charlestily),將這種男人稱為「保護勒索男」,指「以保護為名,強迫女性依賴自己並限制其行動的男性」。將查爾斯的這種說法介紹過來的,是佐藤文香(上野ほか編,2018)。可以這麼說,如果想象力還停留在「假如受害者是自己的妻女」的程度,那證明我們並未走出父權制的領地。

對於「保護勒索男」,女性應有的回應是:我的性我做主,才不稀罕你的保護!回顧女性解放運動的歷史,女性主義不是一直在說「我的身體我做主」,一直在主張「性的自我決定權」嗎?性的自我決定權,就是女性對父權制性支配的終極拒絕。正因為如此,對性的自我決定權的侵犯,就成為社會性別支配的核心。

在防止性騷擾的教育中,有的老師說:「既不要成為加害者,也不要成為受害者。」可是,不成為受害者不是自己能夠選擇的。而且,要求受害者發聲,則更為苛刻殘酷。我們需要的,是讓「高危人群」的男性努力「不要成為加害者」吧。對,因為這是「我們男人的問題」。

諸君,勿汙晚節!

被譽為全日本對性騷擾問題了解得最為詳細的女性主義社會學學者牟田和惠,寫有一本名著《部長,那不是戀愛,那是性騷擾》(2013)。我被邀請寫了書的腰封。在本文結束之際,讓我將腰封上的推薦詞引用如下。

「本書堪比《家庭醫學》,居家必備,每戶一冊。不,男士人手一冊。祝賀親友晉升,此書乃最佳贈饋。因為老闆社長高層中層管理人士,正是實施性騷擾的高危人群。」

權力一旦在手,控制權力的濫用,比起濫用權力,困難得多。

諸君,勿汙晚節!

本章與下章均為文庫版增訂篇目。

伊藤詩織,生於1989年,現為獨立記者、紀錄片製作人。因實名舉控性暴力,成為日本#metoo運動的代表人物。2015年4月,伊藤向警察提交被害報告,以「準強姦罪」起訴日本著名電視臺tbs華盛頓支局局長山口敬之。2016年7月,該案件的刑事訴訟以證據不足為由被判不起訴。之後,2017年9月,伊藤提起民事訴訟,同時出版手記《黑箱》。2022年7月,東京高等法院做出的「山口敬之有未經同意的性交行為並應賠償332萬日元」的判決得到最終確定。至此,訴訟以伊藤一方獲勝告終。

此事發端於2016年2月15日發表在推特上的一則匿名短文,題為《託兒所抽籤落選了,日本去死吧》。該文痛陳因保育設施不足導致孩子被託兒所拒絕接收的現狀,批判政府支援女性就業措施的不力。此文因在野黨民主黨議員山尾志櫻裡在國會用來質疑當時的安倍首相而引人注目,「託兒所落選」一詞也成為該年流行語。

橫山諾克,原名山田勇(1932—2007),娛樂界笑星,1995年當選為大阪府知事。1999年,因被指在知事連任的選舉活動中對女大學生有性騷擾行為而被起訴,在民事訴訟中被判賠償1100萬日元,為迄今為止的性騷擾訴訟中最高的賠償額。隨後,又在刑事訴訟中被判強制猥褻罪,刑期一年六個月。此後橫山辭去知事一職,並從娛樂界銷聲匿跡。

指經過修訂(1997年、1999年)後的《均等法》。

落合惠子,出生於1945年,日本作家、播音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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