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布拉特:在你看來,需要什麼證據才能說服你在性侵案件中實施逮捕?
謝爾夫:有時候要很多證據,有時候不需要……這需要就事論事。
格林布拉特:嫌疑人當著你的面承認,還錄了音,這……
謝爾夫:我不想和你辯論法律。我決定不逮捕他,他沒有被起訴,事情就是這樣。我後來就去辦別的案子了。我不知道還能告訴你什麼。
在早些時候,這位警探這樣評論自己的理由:
謝爾夫:並不是說沒有已經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據,但這個案子沒有足夠的合理依據能實施逮捕。他們各有各的說法,而且報案離事發已經隔了一段時間,他們當時是你情我願的關係。這樣的案子不能抓人。
可能有排除了合理懷疑的證據,但沒有合理依據,我們應該注意到這種說法前後不一致。對於判罪來說,排除了合理懷疑的證據要比合理依據作為證據的標準高得多。supsmall22/small/sup
採訪是這樣收尾的:
格林布拉特:這不就是一個女人被認識的人強姦了的案件嗎?
謝爾夫:哦,是的,這是可能的,但我敢打賭,如果我們去收集一下調查過的這類案件,看看有多少人被起訴了,很有可能只有極少數人被起訴了。不管是什麼原因,事實就是如此。還有,這要取決於檢察官和法庭,我們有這套完善的體系。supsmall23/small/sup
檢察官託德·韋布說,他們拒絕起訴蘭迪·瓦內特的原因之一是這個案件的受害者「不能證明發生了什麼,因為她自己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這並不奇怪,畢竟她被侵犯時是失去意識的。謀殺案的受害者更不可能為所受的傷害做證,但檢察官還是會在他們缺席的情況下繼續推進案件。
另一個檢察官吉姆·阿爾斯特德認為,把攝像機裝在泰迪熊肚子裡錄音對蘭迪不公平,他中了「圈套」。在被問到蕾為什麼要做偽證陷害他而不是努力走司法程式時,阿爾斯特德回答說:「也許她在接受社會救濟。」又或許她撒了謊,其實她是非法使用了毒品—他的這些說法都沒有證據。
在同情男性施害者、抹去女性受害者和責備受害者這些問題上,什麼樣的可能性都會有。所以我們認為,強姦涉及的不僅僅是個體的壞人,也涉及那些慣犯,他們在一個同情男性施害者的社會體系裡有了成為慣犯的可能,他們得到了保護甚至鼓勵。
在社會體系缺陷這個問題上,同樣是什麼樣的可能性都有。不僅僅是警察以情況特殊為由拒絕實施逮捕,檢察官拒絕起訴。在美國的很多司法管轄區,強姦案件通常都以所謂的「特別結案」supsmallid="filepos84965"/small/sup為由來解決。2018年,《調查報告中心》編輯部的記者聯合propublicasupsmallid="filepos85128"/small/sup和newsysupsmallid="filepos85213"/small/sup的記者對此進行了長達一年的調查。他們依據《資訊自由法》提出申請,要求獲得110個主要城市和縣的資料,最後只成功獲得大約60個地方的檔案。他們發現,在幾乎一半的城市和縣,警察都以「特別結案」為名了結了大多數強姦案。supsmall24/small/sup
據費城性犯罪組負責人湯姆·麥克德維特警官稱,這種做法適用於,或者說只是為了適用於以下型別的案件:「你瞭解該犯罪行為,你可以證明該犯罪行為發生了。你有受害者,你知道這個人在哪裡,他們是誰。但檢察官不想起訴,或者受害者不想推進案件。」supsmall25/small/sup一位司法部門官員證實,「特別結案」就應該是特別的,只適用於在有了充分證據可以逮捕,但由於某些原因而無法實施逮捕的情況:例如,嫌疑人已經死亡或被監禁,或者是受害者拒絕合作。supsmall26/small/sup在殺人案件中,「特別結案」通常只佔大約10%,這意味著大約90%的已結案件都是以逮捕方式結案的(當然,這代表還有相當大比例的案件沒有結案—「未解決」或成為懸案)。supsmall27/small/sup
但在強姦這個問題上,很多警察機關似乎是在違反他們自己的政策。在一樁記者們從頭到尾跟蹤的強姦案中,雖然那位被強姦的年輕女子下定決心要徹查到底,但最後還是做了特別結案處理。強姦取證包supsmallid="filepos86959"/small/sup顯示,她身上的傷痕和瘀青與她報案時描述的性侵行為相符。她積極配合警察,而且不斷重申她希望得到正義。警察確認了她指控的人(這個人堅持說所指控的性侵是兩廂情願的)。在報警兩年後,這個女子突然收到一封信,告訴她案件在兩週前已經結案了,特別結案處理。她無能為力:案件已經塵埃落定,一切都結束了。supsmall28/small/sup
與此同時,很多城市和縣都有很高的結案率,對實際逮捕的結案和特別手段的結案不做區分。因此,特別結案有可能會影響公眾對警察效能的看法。
強姦案件特別結案的比例非常高,這一現象對很多人來說也許是新聞,但至少在自由派的圈子裡,越來越多的人已經意識到了強姦取證包未被檢測的問題。最近檢測的大約一萬份之前未被檢測的強姦取證包(是在底特律警察局倉庫的例行檢查中發現的)鑑別出817個強姦慣犯。韋恩縣檢察官基姆·沃西稱,全國範圍內有大約40萬份未檢測的強姦取證包,現有的證據表明,這些強姦犯在被逮捕之前平均強姦了7—11個人。沃西解釋說:
全國有很多司法管轄區……發現了這些未檢測的取證包,但沒有采取任何行動。他們說,這些不是發生在他們值班的時候……[但]我不知道怎麼會有人能眼睜睜看著這樣的問題還這麼說。如果我們討論的是殺人案,不會有人這麼說,根本就不會有這樣的問題……但因為是性侵,不知道為什麼,有些人很容易就把它遮掩過去。supsmall29/small/sup
另一個令人警醒的現實是:在之前沒有檢測的強姦取證包中,大約86%的受害者是有色人種—主要是女性。正如沃西所言:「你不會找到太多金髮碧眼的白人女性[取證包未被檢測]……她們的取證包被區別對待,她們的案件已經解決……不幸的是,種族在這裡還有很多情況下都是核心問題。我們知道全國的刑事司法系統都是如此。」supsmall30/small/sup
有什麼理由可以解釋這種冷漠,這種充滿敵意的而且有針對性的冷漠?我們難道不認為強姦是極其惡毒、極其可怕的犯罪行為嗎?是的,抽象地說是這樣。可是為什麼在現實中,我們面對某些受害者時,卻拒絕把某些作惡者繩之以法呢?
一個既簡潔易懂又合乎邏輯的解釋是,我們認為有些男人有權從某些女人那裡獲得性。人們經常認為,和地位相當或處於弱勢的女性有戀愛或婚姻關係的白人男性,或者是曾經有過這種關係的白人男性,有權「佔有」她。supsmall31/small/sup除非有人幫她說話—這個人必須是一個有權勢的男人,而不能是女人或有色男性,至少通常是這樣。那些最有權勢的男人被認為有權在性方面「佔有」任何人,而且幾乎不會有什麼惡劣影響。想想佈雷特·卡瓦諾的案子;想想唐納德·特朗普,在他當選總統之前已經有好幾個女人證據確鑿地指控他性侵。supsmall32/small/sup再想想現在臭名昭著的傑弗裡·愛潑斯坦案件,他是著名的銀行投資家和金融家,八十多個女孩指控他對她們進行了性虐待,其中有很多還是未成年人。他被指控在他的棕櫚灘島豪宅裡調教和性侵這些女孩,讓她們為他按摩,然後撫摸她們或手淫,有時候還強姦她們。在2019年之前,他所承擔的後果可以忽略不計。supsmall33/small/sup
對於那些以各種方式被邊緣化的女孩和女人—無論她們是黑人、跨性別者、殘疾人或是其他人,強姦她們的男人常常會逃過懲罰,這個比例非常高,這使得她們的強姦取證包沒必要檢測。其結果是,取證包會失效,與此同時失效的是她們獲得道德關懷、獲得正義的權利。「得知我終於可以討回公道,我真是太驚喜了。」15年前,特蕾西·里奧斯被人引誘進亞利桑那州坦佩市一間沒有人的公寓,在那裡遭到了強姦,她的強姦取證包一直沒有被檢測,直到15年後。她說:「我已經對這個體制喪失了信心,我認為他們根本就不關心。」supsmall34/small/sup
強姦里奧斯的人被判七年徒刑,現在還在監獄中。但這樣的結果太少見了。從理論上來說,強姦犯是可以被判終身監禁的,但現實是,即便證據確鑿,那個強姦你的人卻仍然可以逍遙法外。你還有什麼價值?除了覺得自己低人一等外,還能有什麼?
當然,我並不是說,強姦犯就一定要被判終身監禁(和我的很多自由派同人一樣,我要極力抵制這個觀點)。supsmall35/small/sup我這裡只是要指出,對某些肇事者的放任不管和雙重標準給某些受害者帶來了深深的痛苦。不管我們認為正義是什麼(我們的看法可能是對的,也更有可能是錯的),有一點很清楚,在絕大多數的強姦案中,正義並沒有得到伸張。rainn(全美反強姦、反虐待和反亂倫網站)提供的資料顯示,只有少於0.6%的強姦案兇手會被監禁。supsmall36/small/sup這個比例與包括襲擊和暴力傷害罪、搶劫罪等在內的類似犯罪型別相比,實在是太低了。supsmall37/small/sup
強姦文化還有一個方面常常被忽視,那就是我們所面對的可悲的少年犯問題。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問題既不能用監獄系統解決(姑且不論對於其他案件來說監獄是否有效),也不能通過一般的道德責任感解決。這些犯罪者常常年齡太小,至少還無法完全為自己做的壞事承擔責任。supsmall38/small/sup
羅克珊·蓋伊在她令人震驚的自傳《飢餓》(hunger)中寫到了在少女時期殘暴輪姦她的幾個少年。「他們還沒有成年,但已經知道怎麼傷害女人。」幾十年來,她沒有提過那次被強姦的經歷,更別說寫下來。最後,在這本書裡,她痛苦地回憶道:
我記得他們的體味,他們方方的臉,他們壓在我身上的死沉死沉的身體,他們的汗臭味,他們四肢驚人的力氣。我記得他們很享受的樣子,一直在大笑。我記得他們對我充滿了鄙視。supsmall39/small/sup
現在,在遭受這一創傷之後,作為一個黑人,一個自認為肥胖的女人,她遭遇了各種各樣的邊緣化,遭遇了來自方方面面充滿敵意的沉默。
我在第一章裡指出,厭女症是女性由於父權勢力而面對的敵意,並不是男人們在內心深處感受到的敵意。考慮到這一點,男孩(通常是青少年)對女孩實施的性侵犯應該算是厭女行為,這是顯然的。有人認為,此類案件中的肇事者自身也許在某種意義上也是厭女症和強姦文化的受害者,因為厭女症和強姦文化把有害的行為灌輸給那些因為年輕而不懂事理,或者甚至是因為年紀太小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的人,從而對他們造成精神傷害。即便如此,他們的所作所為仍然屬於厭女行為。
這和我們應該從「metoo」運動中吸取的教訓密切相關。這個由塔拉納·伯克supsmallid="filepos95177"/small/sup領導的運動持續了十多年,從2017年10月開始,像艾莉莎·米蘭諾這樣的明星也參與幫助推廣。隨著一個又一個有權勢的男人被曝光為性侵者,我們很可能急於得出結論:人們的態度終於改變了,我們終於嚴肅對待他們的不當性行為了。但還有一種可能:肇事者們發生了變化。明顯的因素是他們變老了,這讓人們更容易把他們描述成「骯髒的老男人」—儘管這種說法讓一個年齡歧視短語聽上去顯得更有權威,而不是讓人想到一個更可悲的形象。值得注意的是,從晚期資本主義的角度來看,和年輕的掙錢者相比,老人也往往更沒用了,他們的保質期已經快到了。所以,在有些此類案件中,處理他們比處理年輕的肇事者要容易得多。
但這並不是說性侵者通常到了老年或是中年才為非作歹。通過自陳問卷測量法supsmallid="filepos96224"/small/sup可以瞭解到,典型性侵者的第一次犯罪通常發生在青少年時期。supsmall40/small/sup不僅如此,即使是在對未成年人犯下的法定罪行做出必要的特殊處理後(這導致很多案件充滿道德複雜性),少年犯在性侵者中佔的比例仍然很大—最近的估計顯示,這個比例在美國佔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這些罪犯絕大多數是男性,和年長的罪犯情況一樣。supsmall41/small/sup
「metoo」運動期間成為新聞標題的大多數案件在一定程度上都證明了這一點。目前對凱文·史派西和哈維·韋恩斯坦的指控(分別)可以回溯到20世紀80年代早期或中期。那時,史派西應該差不多是24歲,韋恩斯坦大約30歲。現在回過頭去看,我們很容易想象他們就是性侵者;我們在年老的他們身上看到了他們的受害者向我們描述的醜陋往事。
然而,當一個女人站出來指控30歲的英國演員愛德·維斯特維克在三年前強姦過她時,推特上普遍的態度是:他那麼年輕帥氣,不可能是性侵者。後來又有兩個女人做證指控維斯特維克,但不知道為什麼,仍然有很多人覺得這些指控「聽上去不是真的」。警察以缺乏充分證據為由撤銷了指控。看來維斯特維克的年輕俊美和白人血統,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權最終取得了勝利。他仍然是大家眼裡的金童,因此(或者說是因為?),他仍然是好萊塢的搖錢樹。
我們已經知道,厭女症不需要以所有女性為目標,它經常針對那些按照父權規範和期望被看作「壞女人」的人,她們的錯誤行為會受到懲罰,不管這些行為是否真的錯誤。但對這個問題我們也不能簡單化,否則就會有錯誤的理解,這一點很重要。在我的討論中有足夠的空間承認一個明顯的事實,即厭女症幾乎可以針對或傷害任何女性,無論她個人有什麼符合女性規範的「良好」行為。一部分的原因是,女人常常被作為某個「型別」女性的代表來對待,會因為這個群體的任何錯誤行為而受到指責或懲罰。另一部分原因是,厭惡女性的攻擊行為可能源自各種形式的不滿情緒(例如,男人由於受到資本主義剝削而不滿)。這種不滿可能會發生錯位—簡單地說,就是他們會去欺負身邊那些弱勢的人,而這些人經常碰巧都是女性。如果一個女性因為生活在歷來都是父權至上的世界裡而面臨這種錯位傷害,在我看來她仍然是厭女症的受害者。在這樣的世界裡,男人們一直以來都得到社會的許可去「宣洩負面情緒」,而且還將繼續擁有這樣的權利。最後,值得一提的是,厭女的社會結構所產生的影響也許遠遠超過了其原來的目的,因此也會懲罰廣大女性,遠遠超出原來打算懲罰的物件或是首選的物件。
不管怎麼樣,那些公然蔑視父權規範和期望的女性(以及那些只是被認為這樣做的女性),發現自己可能會受到厭女症的報復,而我們應該瞭解她們在哪些方面會遭到報復。厭女症的第一條規則是,你不能抱怨受到這種待遇。
在最為惡劣的例子中,女性會因為成了或聲稱自己成了厭女症的受害者而受到懲罰。即使有確鑿證據可以證明她們的確受到了傷害,她們還是會遭受系統性的懷疑和惡意攻擊。supsmall42/small/sup例如,2009年,華盛頓州的一位年輕女子告訴警察,她被人用刀脅迫,遭受了強姦,結果反而是她被罰款500美元,理由是她報了假案—但後來事實證明,她報告的案件完全屬實。事情到了2011年才真相大白,因為那個強姦犯的小腿肚上有個特別清楚的蛋形胎記,他後來被附近地區的另一個受害者指控強姦。supsmall43/small/sup
2009年至2014年間,英國有一百多名女性因提出虛假的強姦指控而被起訴,萊拉·易卜拉欣就是其中之一,她因妨礙司法公正而被判處三年徒刑。她對自己被性侵的說法從未改變過,她的母親和律師都證明,幾乎從一開始她就被懷疑了。supsmall44/small/sup
2018年末,澳大利亞演員傑弗裡·拉什的案件成為頭版新聞。他被舞臺劇聯合主演埃琳·瓊·諾維爾公開指控性騷擾:他把手伸到她的襯衫裡,撫摸她的後背,不停地摸來摸去,還給她發「對你的思念超出了社交範圍」的簡訊,裡面有流口水(或者也許是喘氣)的表情符號。諾維爾還指控拉什在表演《李爾王》最後一幕時觸碰了她的胸部。儘管諾維爾提供了性騷擾的確鑿證據,她還是沒能得到信任。supsmall45/small/sup最終傑弗裡·拉什得到了近200萬美元(相當於290萬澳元)的誹謗賠償金。supsmall46/small/sup
2006年,七位黑人同性戀女性因為反抗性侵和性騷擾而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襲擊她們的男人名叫德韋恩·巴克爾,他想要搭訕,卻被斷然拒絕,因此惱羞成怒。(其中一個女人試圖制止他,對他說:「先生,我是同性戀!」)他威脅要「把她們當異性戀強姦」,結果雙方打了起來—到底是誰先動手還存在爭議。巴克爾後來扯了其中一個女人的頭髮,還想勒住另一個女人的脖子。在接下來的四分鐘打鬥中,巴克爾被一把廚房用刀刺傷,不得不送到醫院搶救。他向《紐約時報》描述,自己是一個「針對直男的仇恨犯罪的受害者」。同時,那些女人被媒體描寫成像「狼群」一樣殘忍的「女同性戀殺手」。最後,七個女人都被指控重罪,罪名包括聚眾鬥毆和謀殺未遂。其中有三位最後承認犯了襲擊罪,剩下的四位(後來被稱為「新澤西四人組」)對控訴提出抗辯,但以失敗告終。她們被判三年半到十一年不等的徒刑。supsmall47/small/sup她們的支援者認為,她們唯一的罪名就是自我防衛。
我們可以看出,對於男性來說—特別是那些擁有特權的男性,因為厭女行為甚至是強姦行為而被問責,對他們來說常常是例外情況,而非普遍現象。相比之下,對很多女性來說,特別是那些除了性別因素,還受到其他因素(比如種族、階級、性傾向和身體缺陷)壓迫的女性,不僅那些強姦或虐待她們的人常常可以逍遙法外,這些女性自己也許還會因為抗議不公平的現象而受到懲罰。supsmall48/small/sup
至於我在本章開始時提到的那個案子,總算有了一個比之前稍微讓人高興—但還絕對談不上是完全讓人高興的結果。通過民事訴訟,蕾·弗洛賴克最終從蘭迪·瓦內特那裡獲得了5000美元的精神賠償金。在得知案件審理的結果後,蕾和她的律師與一些朋友在一家熱鬧的酒吧裡慶祝。他們的對話如下:
朋友:乾杯!你想要說點什麼?
蕾:我討回了公道。
朋友:你勝利了,耶!
蕾:我討回了公道!我太高興了,我太高興了。我討回了超出期望的公道。
她稱之為「討回了公道」,而他還在提出抗辯。在庭審之後,蘭迪還在網上發了蕾裸露上身的照片。在明尼蘇達州,這種行為被稱為報復性色情,是可以判刑的。supsmall49/small/sup我們拭目以待,看看他會不會因此受到懲罰。
香奈兒·米勒於2019年出版了《知曉我姓名》(knowmyname),以受害者的身份實名講述了這一事件。
citizen’sarrest,指的是由公民而不是執法人員實施的逮捕。
herasure,由her(她)和erasure(清除、抹掉)組成的新造詞,表示把女性受害者從事件中抹去。
exceptionalclearance,指的是在某些情況下,執法部門無法控制的因素使該機構無法逮捕和正式指控罪犯,這類例子包括但不限於:罪犯死亡(如自殺或被警察或公民正當殺害);在查明罪犯身份後,受害者拒絕與檢方合作;罪犯在另一司法管轄區犯罪,並因該罪行被起訴而拒絕引渡。
總部設在曼哈頓的一個獨立非營利新聞編輯部,為公共利益進行調查報道。
美國的一個網站,提供「新聞懶人包」的新聞業務。它由專人收集當日新聞,把同一條新聞的不同報道來源組合起來,由一位漂亮的主持人播報,製作成兩三分鐘的短片。它能幫助普通人在最短時間內全面瞭解最熱門新聞。
rapekit,是指性侵案中用來收集和儲存dna及其他物證的法醫學工具。
taranaburke,她是服務於弱勢女性的紐約社群的組織者,提出了「#metoo—」[我也是(受害者)]口號。2018年4月,她獲得《時代週刊》2018年全球最具影響力人物的榮譽。
self-reportmeasures,指的是任何依靠參與者報告自己的行為、思想或感覺的資料收集方法。這種方法的優點是研究者可以獲得不容易觀察到的資訊,但缺點是參與者的報告可能不準確或不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