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男性有權利讓女人同意
「婊子。」這是克麗絲滕·魯佩尼安的短篇小說《愛貓人》(「catperson」)的最後兩個字—是男主人公說的。2017年末,這篇小說一下子躥紅。supsmall1/small/sup故事生動地描寫了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之間的性接觸:羅伯特,34歲;瑪戈,20歲。那天晚上發生在他們之間的事是兩廂情願的,這一點非常清楚。但這不意味著發生的事情在倫理上沒有問題—不是因為使用了暴力或遭到脅迫,而是一些更加微妙的因素。
當然,關於羅伯特,整件事中他有很多地方都為人指摘。至少在我看來,他太老了,不適合和瑪戈約會。為了吸引她,他還使用了騙人的小把戲:謊稱養了兩隻貓,假裝自己很有愛心。還有就是在瑪戈和他分手後,他爆發出那種教科書式的厭女症。他們之間的性本身呢?無比糟糕,讓人噁心,壓根兒就不該發生。然而,我們很難責怪羅伯特沒有意識到瑪戈費盡心思要隱瞞的事情:在最初的熱情消退之後,她不想和他有進一步的發展。她和他上床,只是為了,或至少主要是為了,不想讓羅伯特尷尬。
作為讀者,我們真的不知道,如果當時瑪戈有禮貌地拒絕,羅伯特會是什麼反應(雖然我們可以很容易從他最後對她說的話裡猜到,如果她說了實話或者乾脆離開會發生什麼)。既然我們認為他的反應會很惡劣,這種猜測說明他的性格有一些很嚴重的問題,但這並不能告訴我們應該怎麼評價他的行為。如果參照《紐約時報》專欄作家巴里·韋斯對另一個不同但有些許關聯的案件的評論,有些人也許會認為,羅伯特錯就錯在他沒有讀心術。supsmall2/small/sup
韋斯評論的是在《愛貓人》引起全球關注幾個星期後被曝光的一個真實案件,他認為案件中的被告人無罪。一位化名為「格蕾絲」的23歲女孩向babe網站的記者爆料,稱34歲的喜劇演員阿茲·安薩里曾在一個夜晚讓她受到嚴重傷害。supsmall3/small/sup但與《愛貓人》中的虛構情節不同的是,格蕾絲屢次推脫,制止正在發生的事情:她想找個託辭,但安薩里無視她的意願。關於他們之間發生的事情有各種不同的想象—可能是通過脅迫發生的性侵,也可能是不道德但合法的性行為。但如果我們相信格蕾絲的話(至少,我是準備相信的),有一點似乎很清楚,如果安薩里剛開始並沒有意識到格蕾絲不願意和他發生性關係,他至少可以多做點什麼確認一下。他很有可能知道她不願意,至少心裡是知道的。supsmall4/small/sup如此看來,韋斯對安薩里案件的評論非常不妥,甚至極其虛偽,而且還令人討厭地表現出對男性施害者的同情。就性行為而言,一個顯而易見的道德義務是要主動了解你的性夥伴在內心深處是不是想要這麼做。如果真的不確定,還是小心為妙,趕緊收手。
然而,在其他情況下還是會有某種可能性:那種明確而熱情的同意(不管那到底是什麼意思)只不過是一種表象。這就是《愛貓人》促使我們去想象的。羅伯特的身體,他笨拙的動作,他糟糕的親吻,還有他在性行為方面自欺欺人的表現,所有這些都讓瑪戈感到噁心(他自己說「好硬」,而實際上根本不是那麼回事)。但她還是決定不管三七二十一對付過去,甚至還因為覺得羅伯特在她年輕性感的身體上得到了極大快感,而設法讓自己也獲得一些性愉悅。為了達到效果,她表面上充滿熱情,實際上一點感覺都沒有。
這一切,無論是從政治角度還是從審美角度來看,都讓人感到極不舒服,但這就是現實。這讓人關注到一個現象,有的性愛是在不情願的情況下發生的,甚至是被逼迫的,但這種逼迫卻不是來自某個具體的人。這種壓力來自父權社會的規章,以及人們認為男人有權獲得性愛的普遍看法,這使得瑪戈覺得自己丟下羅伯特會很無禮甚至是錯誤的。我們可以想象,換一個人會怎麼做,他可以正確地對待女性對於性的自主權,可以用體貼又體面的方式來處理這種令人尷尬的後果。即便如此,我們仍然可以想象,出於根深蒂固的社會成規,瑪戈不知道還有別的可能,或者是不想讓自己顯得「驕縱任性」,她還是會有相同的表現。
於是問題來了:為什麼我們會把男人可能受到傷害的感受看得如此重要、如此神聖不可侵犯?另一個相關的問題是,為什麼我們會認為女人有責任保護和照顧他們的感情?
「臭婊子!」這是一個真實的案例,開始的方式和《愛貓人》的結尾如出一轍:一個男人在推特上發了這句話給喜劇演員薩拉·西爾弗曼—沒有說為什麼,也沒有做進一步的解釋。西爾弗曼回應說,她認真看了這個人在推特上發的東西,知道他處於病痛之中:她看到他了,她表示同情,她相信他,諸如此類。她原諒了他,並且願意為他的康復專案支付費用,來幫助他戒掉對處方類止痛藥的依賴。很多人認為這是一個溫暖人心的故事—正如很多類似新聞標題中的一個所描述的那樣,確實,這是一個「大師級的慈悲之舉」supsmall5/small/sup。
據我所知,媒體上沒有一個人道出一個明顯的事實:西爾弗曼無疑是善意的,她按照普遍接受的(而且可以說是有性別歧視的)社會規範行事,但卻縱容了這個男人的惡劣行徑。可是,她沒有因為這麼做而受到批評,反而大受讚譽。
情況就是如此:如果女人確實照顧到了男人受傷的感情,她們會得到回報。如果她們沒有照顧到他們的感情,就會受到懲罰。
凱特琳·弗拉納根在《大西洋月刊》上發表文章,題目是《阿茲·安薩里的屈辱》,她為格蕾絲這種「憤怒的年輕女人」所擁有的「短暫力量」感到悲哀—她在該文的副標題裡寫道,這樣的女人突然變得「非常非常危險」。supsmall6/small/sup文章開頭表達了格蕾絲的故事給她帶來的困惑(「你瞭解這些詞彙和句子結構,但所有這些事情都好像發生在外太空,讓你看不懂。你已經太老了」)。文章緊接著令人驚訝地轉向一個熱點話題(「就像最近《紐約客》上的短篇小說《愛貓人》—這篇小說寫的是兩個主要通過簡訊認識的男女之間沒有感情、令人失望的性關係,小說引起了眾多年輕女性的強烈共鳴和興趣」)。弗拉納根自己對事件的描述,讓我們清楚地看到誰才是她最終的同情物件:她完全支援安薩里,而不是其行為的受害者,雖然弗拉納根自己也承認,安薩里的行為是「不光彩的」。supsmall7/small/sup
[晚飯]後幾分鐘,[格蕾絲]坐在廚房的備餐檯上,顯然是情願的,[安薩里]為她口交(讀到這裡,年紀大一點的讀者一定會吃驚地瞪大了眼睛,因為這是昔日「一夜情」裡不可能發生的第一步),但根據她的說法,他接下來開始向她施壓,要以各種不光彩的方式與她發生性關係。那天夜裡的事讓她情緒崩潰,最後,她對他說,「你們都他媽的一個德行」,然後哭著離開了。我覺得這句話是這個故事裡最重要的:這種事在她身上發生過很多次了。是什麼讓她相信這一次會不一樣呢?
弗拉納根除了對受害者進行老掉牙的指責外,還對她的話胡亂發揮。在格蕾絲的故事中,沒有任何跡象表明,這種情況如弗拉納根猜測的那樣已經在她身上發生過「很多次」了,那句話只是泛泛地表達了格蕾絲對男性認為自己有權得到性愛的各種行為感到失望。
接下來,弗拉納根建議女性應該採取上一代女性在這種情況下會採取的行動:斥責她這個著名的約會物件「放肆」,扇他一巴掌,然後揚長而去。過去,我們的文化還會為女性提供可以接受的「託辭」來擺脫讓她不舒服的性接觸,儘管這麼做是為了保護她的貞潔,而不是為了保護她的自主權。而現在,我們的文化連這種以錯誤的理由採取正確行動的做法也不再鼓勵。格蕾絲也許和小說中的瑪戈有相同的擔心:怕因為挫傷了男人的性自尊而被看成是一個無禮的人,甚至是「婊子」。弗拉納根有一點沒說錯,缺乏證據證明格蕾絲「手腳僵住,驚恐不已,不知所措」(雖然,如果她真的有這些感覺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她找不到可以被社會接受的方法抽身而去。她肯定知道,如果那麼做,她就是犯了大忌,這正是弗拉納根如此生氣的原因,她最終還是犯了大忌,雖然是用不同的方式:「羞辱」安薩里,給他帶來痛苦,攻擊他的「好男人」形象。她本應該大步走出安薩里的房間,走入一個認為女人既無能又不負責任的世界,女人之所以獲此惡名是因為她讓人們注意到男性約會物件真正的既無能又不負責任的行為。她將成為那個被指責的人,而他則很快會被原諒。弗拉納根這樣指責格蕾絲:
她和幫她撰稿的人共同創作了一個3000字的色情報復故事。文中毫無同情心的細節描寫不是為了佐證她的敘述,而是為了傷害和羞辱安薩里。這兩個女人也許已經一起毀掉了安薩里的事業,這種毀掉事業的做法現在已經成為懲罰所有男人不端性行為的通用手法,無論他們的行為是怪誕的,還是令人失望的。
僅僅就在弗拉納根發表以上這些可怕的文字六個月之後,網飛(netflix)的原創內容主管辛迪·霍蘭在談到安薩里的電視劇時說,「我們當然很願意和安薩里再拍一季《無為大師》supsmallid="filepos118022"/small/sup」。supsmall8/small/sup隨後,該流媒體平臺還製作了安薩里的另一部脫口秀特別節目。當然,我們可以猜測,如果是一個白人男性,可能會有更多同情男性施害者的人為他辯護supsmallid="filepos118355"/small/sup,並且,他將擁有一條更可靠的公共救贖之路。或者,就像前文提到的針對愛德·維斯特維克的強姦指控一樣,指控甚至可能對他沒有什麼負面影響—他的金童名聲基本上毫髮未損。
回到無禮這個問題:只是為了避免這個看上去非常微不足道的社會後果,一個女人為什麼要採取那樣偏激的行為(從本質上來說那麼做是完全違揹她本人意願的)?但是我們從社會和道德心理學中知道,事實上,人們往往確實會竭盡全力去避免擾亂某種社會情境(socialsituation)。在這種社會情境中,他們的行為受到文化指令碼的約束—特別是由某種權威人物規定或建議的文化指令碼。
20世紀60年代初進行的米爾格拉姆實驗可以對上述觀點作出最淋漓盡致的揭示。在這個著名的實驗中,參與者在實驗者的指導下對一個看上去很無辜的人進行一系列不斷升級的電擊supsmall9/small/sup(這個人其實是實驗者的合作者,是一個訓練有素的演員)。不明真相的參與者見到他,和他握手,大多數人都覺得他很可愛。這是一個被稱為「體罰對於記憶的效用」的實驗,實驗者讓參與者試著體驗了45伏電擊是什麼感覺,這樣他們就會大致有個概念,知道如果受試者對他們的提示給出了錯誤答案會得到什麼懲罰。儘管參與者都意識到他們會給這個「學習者」造成什麼痛苦,三分之二的參與者都繼續全程聽從實驗者的指令,對他們無助的假受害者(他一直答錯)進行了一連串不斷升級的電擊。他們把電壓升級到450伏,按下上面寫有「小心:非常危險」,以及乾脆只標有「×××」的按鈕。儘管他們聽見受試者在呻吟、喊叫、痛苦地尖叫,求他們停止,聽見他在敲打牆壁,最後只剩下詭異的沉默,他們仍然沒有停下來。更糟的是,那個受試者曾抱怨說自己有心臟病。
這個實驗的結果現在已經眾所周知。但鮮為人知並且在這種情況下特別值得反思的是,絕大部分參與者顯然對自己完成的任務感到發自內心的愧疚。按照米爾格拉姆的說法,即使是在進行實驗的時候,「他們並不贊成自己正在做的事」。supsmall10/small/sup他們絕非對自己造成的痛苦無動於衷,也沒有以機械死板的「奉命行事」的心態操作裝置,大多數人都抗議過,試圖擺脫當時的困境。在最近一項涉及117名實驗參與者的音訊分析中,98%的人在實驗的某個時間點說過「我不想」或「我不能」之類的話。supsmall11/small/sup但大多數人還是在實驗者的提示下被說服了,繼續實驗。那些完成任務的人一邊實驗,一邊以各種形式表現出壓力:渾身出汗,一支接一支地抽菸,忍不住地哭泣;有一個人還像唸經一樣自言自語。
這個唸經一樣自言自語的人說的話很耐人尋味:「我得繼續下去;我得繼續下去。」supsmall12/small/sup這證明了米爾格拉姆在《對權威的服從》(obediencetoauthority)一書中詳細論證的觀點:參與者受制於一種虛假但強烈的道德義務感去遵守實驗者的命令。supsmall13/small/sup這並不是說人們在當時失去了道德良知,而是很容易被灌輸一種錯誤但高於一切而且與自己原先的想法相沖突的責任感,使得他們去服從一個以實驗者形象出現的臨時權威人物(在這個實驗中,是一個穿著白大褂、自稱是耶魯大學科學家的人)。supsmall14/small/sup實驗參與者從未見過這個人,他以後也不會在他們生活中扮演任何可預見的角色。他們做這些事只得到了4美元的報酬(加上50美分的車費)。然而,大多數參與者還是把遵從他的意願看作他應得的權利。當參與者提出異議並試圖叫停實驗時,實驗者會按以下順序發出提示語:
請繼續。
這個實驗需要你繼續下去。
你要繼續下去,這很必要。
以及,作為最後的一招:
你沒有選擇,你必須繼續。supsmall15/small/sup
有趣的是,最後一句帶有最明顯的脅迫性的提示語,似乎也是最沒有效果的。每個聽到這句提示語的實驗參與者都選擇了離開。supsmall16/small/sup
這些實驗揭示了社會指令碼的力量,尤其是當權威人士參與其中時—要想擺脫這些社會指令碼,就得毫不客氣地抗拒這個權威人物。supsmall17/small/sup這類情況可以使完全正常的普通人對無辜的受害者施以酷刑,哪怕會受到最強烈的良心譴責。米爾格拉姆實驗能告訴我們的不僅是在這種情況下人們會對別人做什麼,而且還能告訴我們,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會身不由己地做什麼。
在兩分鐘的時間裡,哈維·韋恩斯坦對24歲的女模特安布拉·古鐵雷斯說了11次「求你了」。這是一段秘密錄製的音訊,2017年底被公開,這導致了韋恩斯坦的徹底倒臺。supsmall18/small/sup在錄音的前一天,65歲的韋恩斯坦摸了她的胸—這讓她決定報警,並同意在他們下一次見面的時候戴上竊聽器。他執意要她去他的賓館房間,一開始他的語氣明顯帶有脅迫性。(韋恩斯坦:「我現在告訴你,你給我馬上進來。」然後,過了一會兒:「你現在必須進來。」「不。」古鐵雷斯馬上就很堅決地回答,但還是聽得出來有點為難。)接下來,韋恩斯坦突然狡猾地換了語氣,變成了像米爾格拉姆實驗中第一種提示語那樣的措辭。(他接下來說的是「求你了」。)隨著他重複這個「求你了」(比如,「過來吧,求你了」),古鐵雷斯越來越難以堅持拒絕了—因為再拒絕就越來越不能為社會接受了。這就是韋恩斯坦看上去很溫和但實際很冷酷的施壓。顯然,他不僅對古鐵雷斯越來越強烈的痛苦無動於衷,事實上他希望造成這種痛苦,使她屈服於他。確切地說,並不是說古鐵雷斯的「不」對於韋恩斯坦來說意味著「好的」,而是說她的「不」毫無意義—聽到這個「不」只會讓他繼續要求,繼續催逼,繼續糾纏。他反覆提醒她,他很了不起(「我是個名人」);反覆提醒她,她在違反某種社會指令碼(「你這麼做讓我難堪」);她拒絕聽從指揮;她難以共事。
韋恩斯坦有強大的人設—即使是在他的行業權力之外,他也能用它達到任何目的,讓他的很多目標輕易成為他的獵物。這樣的人很容易讓一個比他地位低的女性產生一種錯誤的義務感,還有(通常是有理由的)恐懼,使她們無法抗拒他的建議。她甚至可能會被說服,積極參與到他對她身體的性控制中:她不願意和他有性關係,但卻更不願意繼續對他說「不」。所以,她可能最終還是和他發生了她不想要的性行為,不是為了讓自己得到什麼好處,也不是為了性本身—全然不是。她這麼做是為了避免社會規範要求她必須規避的後果。
韋恩斯坦把另一個目標埃瑪·德·科內引誘到他的賓館房間,並沿用了他的慣用伎倆。他洗完澡出來後讓她和自己躺在床上,她直截了當地拒絕了。他嚇了一跳。「我們什麼都沒做!」她記得他這麼說。他試圖說服她,說這個場景很浪漫。他說:「這就像迪士尼電影一樣!」(另一個受害者稱他的騙局是「糟糕的童話故事」。)德·科內用盡了全身力氣:「我看著他說—我鼓起最大的勇氣說:‘我一直很討厭迪士尼電影。’然後我就離開了,砰的一聲把門關上。」儘管如此,她還是心神不寧,渾身顫抖,驚恐萬分。supsmall19/small/sup
能夠行使這種權力的並不只是那些擁有超級特權的男人。這樣的事情每天都會發生,婚姻裡也會存在。在最近發表於沃克斯(vox)網站的一篇文章裡,一名女性描寫了她自己「心靈最深處最陰暗的事實」,這是她在結婚很多年後最終在婚姻諮詢時才透露的:在八年的婚姻中,她感覺自己被丈夫性侵了。supsmall20/small/sup「這種我不想要的性時常讓我感到噁心,」她說,「有一次,我不得不直接從床上跑到衛生間裡,對著馬桶吐了起來。」可是,在那次諮詢之後的15年裡,她仍然很難承認這些糟糕的現實。她不敢告訴丈夫她不想和他有性行為,不敢拒絕他,甚至自己也不敢承認這發生的一切。於是,她寫道,「我儘可能討價還價,找藉口不和他睡在一起。我甚至因為生病可以名正言順地拒絕他而高興」,雖然「理智告訴我,我有權拒絕」。實在沒辦法拒絕的時候,她就讓丈夫一個人在她身上忙活,她自己看書分散注意力。她拒絕他的親吻。「我和他講好:你可以幹我,但不能親我,而且我不需要假裝我願意。他接受了。」她繼續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