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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我的身體我做主(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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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女性有控制身體的權利

2019年5月14日,25名白人共和黨人—全是男性—在亞拉巴馬州投票通過了美國幾十年來最嚴格的反墮胎法案。supsmall1/small/sup第二天,該法案由一位白人女性—亞拉巴馬州的共和黨州長凱·艾維簽署成為法律。該法案最終沒能在聯邦法庭上通過,但如果該法案按計劃在當年的11月生效,那麼,在亞拉巴馬州墮胎現在就會被定為刑事犯罪了—幾乎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墮胎,包括強姦和亂倫造成的懷孕。supsmall2/small/sup唯一的例外是,如果懷孕到胎兒足月會危及被迫懷孕者的身體或精神健康。值得注意的是,該法案禁止在任何一個發育階段進行墮胎,從而侵犯了受憲法保護的在胎兒達到存活期(通常是在懷孕24周左右)前可以墮胎的權利。supsmall3/small/sup

亞拉巴馬州試圖禁止墮胎的法案雖然極端,但也只是最近通過的一系列限制墮胎法案中的一項。大多數這類法案都得到了絕大部分共和黨白人男性的大力支援,保守派的白人女性也在制定和執行政策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所謂的「心跳法案」(heartbeatbills),就是由一位名叫珍妮特·波特的保守派白人女性提出的。根據該法案,在檢測到胚胎中有心臟活動後就要禁止墮胎。波特對反墮胎運動的主要貢獻是進一步把墮胎道德化—那些選擇墮胎的人會被冠以「殘忍、冷酷、無情」的惡名。波特宣稱:「無視那個指標、那個心跳,就是殘酷無情。」這一法案把禁止墮胎的時間從24周提前到了6周或8周(取決於在哪一個州)。supsmall4/small/sup在孕期的這一階段,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已經懷孕—而對於那些知道自己懷孕的人來說,通常這本來就是她們想要的結果。所以,「心跳法案」幾乎可以禁止所有人墮胎。supsmall5/small/sup

這種胎兒心跳的提法顯然是為了博取同情。但是,在孕期為6周或8周時(從最後一次月經的第一天算起)稱之為心跳是非常錯誤的。在這個階段,根本沒有心跳—一點也沒有,因為這時壓根兒還沒有心臟(也沒有大腦,沒有臉)supsmall6/small/sup,甚至還沒有胎兒:直到大約9周或10周時,胚胎才變成胎兒。6周的胎芽差不多隻有綠豆那麼大。supsmall7/small/sup超聲波可能檢測得到那些將演化成為心臟細胞的細胞脈衝,但也可能檢測不到。在某些妊娠中,這種活動要到很晚才會被發現。

同時,說到冷酷無情,情況完全相反。就在亞拉巴馬州通過反墮胎法案的同一天,新聞曝光了俄亥俄州一名11歲的女孩被綁架並多次被強姦,現在已經懷孕。supsmall8/small/sup在那之前一個月,俄亥俄州通過了一項心跳法案,預定90天后生效,但也被聯邦法院否決了。supsmall9/small/sup根據這項法律,這個女孩原本要被迫懷胎十月,這會讓她受到的傷害雪上加霜。女權主義作家勞麗·彭妮對這一案件的評價是:「以任何正常的道德標準來衡量,都能很容易看出,一個強迫幼女懷孕到足月並生下孩子的政權是多麼可怕,多麼無情,多麼違背道德。」supsmall10/small/sup的確如此。但是,不知為什麼,反墮胎活動家仍然聲稱擁有道德制高點。

一個可能懷孕的人從個人角度反對墮胎是一回事—由於她的宗教觀點(她並沒有指望所有人都有相同的觀點),她自己不願意墮胎,甚至覺得任何人這麼做都是錯誤的。但是,如果某個人,特別是某個不可能懷孕的人,比如一個順性別男性,認為應該用國家的強制力量逼迫任何一個懷孕的人完成孕期,而完全不顧其年齡、信仰、生活環境、造成其懷孕的創傷性方式,以及如果不結束妊娠會產生的毀滅性後果,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前者是個體差異的合理表現,而後者是一種極其殘忍、極其令人不安的態度。請記住,國家並沒有對某些大多數人都認為不道德的行為進行監管,例如,欺騙和背叛自己的伴侶,或者是某些被一些人認為等同於謀殺的行為,比如吃肉。對孕婦進行脅迫的社會成本很高,似乎大大超出了某些人在被給予某些自由的情況下,選擇去做一些別人認為不該做的事情可能產生的社會成本。

所以,如果你個人反對墮胎,那你就不要墮胎,這沒問題。但國家對孕婦身體的管制是一種厭惡女性的社會控制形式,對最弱勢的女性有著最惡劣的影響。在我的這本書裡,這種惡劣影響完全不可原諒。

「孩子生出來後,母親見到醫生。他們照顧嬰兒,把嬰兒包得很漂亮,然後醫生和母親決定是否要處死嬰兒。」這些話—徹頭徹尾的謊言—是唐納德·特朗普總統在威斯康星州的一次集會上說的。supsmall11/small/sup由於禁止懷孕初期墮胎的推動力越來越大,最近許多關於墮胎的討論都集中在懷孕初期墮胎這個話題上,原因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們應該確保能夠正確地處理在孕期較後階段採取墮胎這個問題。

當然,對於所謂的晚期墮胎加強道德審查掩蓋了一個事實,那就是,只有略高於1%的墮胎是在20周後進行的(大約是典型妊娠的中期)supsmall12/small/sup,而且這種墮胎多半是因為胎兒有嚴重畸形,或者是如果繼續妊娠會對孕婦的健康造成嚴重威脅。

有這樣一個案例,伊麗莎白(化名)第二次懷孕了,她很激動(她的第一次懷孕失敗了,在第10周時不幸流產)。剛開始時,一切似乎進展順利。但到了第16周,有跡象表明她出現了嚴重問題:臍帶處於胎盤的最邊緣(而不是在中央);大量出血,血液測試顯示某一種蛋白質含量很高,而這種蛋白質在大多數情況下只存在於胎兒身上。掃描還顯示,胎兒雙足畸形—這本身不是什麼大事,但這說明胎兒有可能有其他發育問題。醫生髮現,胎兒的拳頭在做超聲波檢查時一直是閉合的,他們懷疑胎兒的肌肉有異常,這更讓人擔心了。

儘管有各種問題,而且伊麗莎白也越來越感到不安,但她還是沒有考慮在這個階段墮胎。她和丈夫非常想要這個孩子,甚至給兒子取了個暱稱叫「斯巴達克斯」,因為他們覺得,為了克服面臨的困難,他應該有一個勇士的名字。他們把關注點放在孕期的各個重要時間點上—醫生告訴他們,到28周後,他們的孩子有75%的存活率。之後,他還在生長。到30周時,他們已經開始慶祝了。

但是,31周時,胎兒的生長速度急劇下降,體重百分位從37%一下子降到了8%,而且他沒有吞嚥行為了。伊麗莎白在一次令人動容的採訪中告訴吉婭·託倫蒂諾說:「這是我們第一次意識到,孩子有很嚴重的問題。」supsmall13/small/sup

伊麗莎白和她的丈夫終於要面對一個糟糕的訊息:據醫生說,由於某種「無法與生命共存」的肌肉疾病,他們的孩子無法呼吸。如果要把孩子足月生下來,伊麗莎白將面臨剖宮產,因為她兩年前曾做過一個腦部手術,陰道分娩會有危險。她的醫生擔心,如果她用力,可能會導致致命的動脈瘤。所以,為了一個無法存活的嬰兒,他們當時考慮要讓她經受一次腹部大手術。如果早產,也有很大風險,可能出現神經系統併發症—同樣,也可能是致命的。

在這種情況下,墮胎對她來說似乎是更好的選擇。伊麗莎白不得不在32周時從她所在的紐約州(在那裡墮胎是非法的)飛到科羅拉多州進行手術,花費了一萬美元。她說:「說真的,如果醫生覺得還有可能,我願意試試,我真的願意吃任何苦。但我開始接受一個事實,那就是,我永遠也不可能成為這個小傢伙的母親—就算是足月把他生出來,就算他能活下來,他也可能只能活一點點時間,然後就窒息而死。這對我來說是不能接受的,只要我有辦法讓他的痛苦減少到最低程度,我就不能讓他受那麼多苦。」

在這種以及其他類似的情況下,在妊娠的最後三個月選擇墮胎—給胎兒注射一針,使其停止心跳—絕對不是因為冷酷無情。supsmall14/small/sup然而,越來越多的人不相信,那些懷孕的人能夠在與醫生協商後為自己做出這種毀滅性的決定。相反,她們被惡意中傷,受到監管,甚至被妖魔化。

正如我們已經開始看到的那樣,錯誤的醫療資訊在反墮胎運動中無處不在。2012年,時任密蘇里州共和黨代表的託德·埃金認為,強姦致孕的情況極為罕見—因為「如果是合法強姦(legitimaterape),女性的身體能夠嘗試著阻止整件事情(懷孕)的發生」。supsmall15/small/sup埃金關於子宮有這種功能的想法實在太荒謬,他提出了「合法強姦」這個類別,那麼問題來了:什麼樣的強姦是不合法的?

這種對懷孕的身體可悲的無知,並沒能阻止許多那些繼續試圖對其進行控制的人。2015年2月,在一個有關禁止通過遠端醫療開墮胎藥處方的法案的聽證會上,一名共和黨議員向一位做證的醫生建議,她和她的同事們可以讓患者吞下一個攝像頭來判斷懷孕狀況—一個類似於做結腸鏡的操作。「同樣的操作可以用來判斷懷孕嗎?能不能吞下攝像頭來幫助醫生判斷是什麼情況?」她回答說不行,因為胃和子宮之間沒有通道。supsmall16/small/sup

2019年5月,另一位共和黨議員建議,出現宮外孕時不應流產:應該把胚胎從輸卵管(絕大多數情況下,宮外孕發生於此)重新植入子宮。supsmall17/small/sup這顯然不可能。宮外孕一般都是痛苦不堪的,胚胎幾乎沒有成活的可能,需要緊急就醫。supsmall18/small/sup通常情況下,唯一可行的治療方法就是人工流產—可以使用氨甲蝶呤等藥物使妊娠停止,胎兒組織重新被身體吸收,或者,在更多的情況下是通過手術。如果沒有這樣的治療,95%的情況下會出現輸卵管破裂,這些可能致命的緊急醫療事件在與懷孕有關的死亡中佔很大比例。supsmall19/small/sup即使病人活下來了,她們將來往往也很難再懷孕,即使懷上了也很難保住胎兒。所以,即使是從反對墮胎者的角度來看,這個建議也是非常荒唐的。

儘管如此,保守派網路雜誌《聯邦主義者》最近發表了一篇題為《治療宮外孕真的需要流產嗎?》的文章。supsmall20/small/sup在這篇文章中,權威人士格奧爾基·布林曼主張終止所有合法墮胎,包括宮外孕,儘管很顯然這個政策將付出生命的代價。她認為,「墮胎永遠不是解決問題的答案」。相反,她建議讓患病的輸卵管破裂,希望一小部分胚胎能以某種方式將自己重新植入「一個更安全的位置」。布林曼承認,的確,「知道某種身體狀況可能導致很小的死亡機率是很可怕」,但是,「那麼小的機率會讓你特意毀掉自己的孩子嗎?如果知道極有可能不必墮胎,你還願意做這些讓自己良心不安的事嗎」?針對這種胡說八道(我們知道在這種情況下死亡的機率極高)外加讓人產生愧疚感的組合套路,《陰道聖經》(thevaginabible)的作者、世界著名婦科醫生珍·甘特在推特上評論道:「不要試圖讓‘宮外孕的胎兒也是嬰兒’的說法合理化!如果你從來沒有治療過一個因為宮外孕而滿肚子是血的女人,在你還沒有害死人之前,你給我閉嘴,坐下來好好學習。」supsmall21/small/sup她說得一點沒錯。supsmall22/small/sup

顯然,很多男人覺得自己有權利控制懷孕的身體,卻對懷孕的身體如何運作毫無概念,也沒有興趣去了解。顯然,也有一些女性因為有人反對控制和強迫她們懷孕的做法,而認為這些反對者冷酷無情。

認為對墮胎採取嚴格的法律限制是為了保護生命,這種說法越來越不可信。支援這些禁令的許多共和黨人,甚至是大多數共和黨人,也支援一個在任期內造成七名被拘留的移民兒童死亡悲劇的政府(同時,「失去」了幾千名其他兒童,或更準確一點地說,是偷走了幾千名其他兒童)。supsmall23/small/sup許多支援這些禁令的共和黨人也支援死刑。就在亞拉巴馬州簽署了美國最極端的反墮胎法案的後一天,凱·艾維拒絕讓一名死刑犯緩刑,這名犯人隨後被處決。在我寫作此書的時候,另一名患有認知障礙的男子也在等待同樣可怕的死亡,他將被執行注射死刑。supsmall24/small/sup人們不禁要問,生命到底是神聖還是不神聖?

絕大多數支援這一反墮胎立法的人卻沒有采取任何措施來解決美國產婦死亡率高得驚人的問題(特別是黑人、美洲原住民和阿拉斯加原住民女性)supsmall25/small/sup;他們對讓貧困兒童獲得額外子女撫養費的問題幾乎沒有興趣;他們不關心劣質食品和水(包括眾所周知的密歇根州弗林特市的水汙染事件),導致許多美國人出現嚴重的健康問題;他們極其反對擴大平價醫療服務;他們往往對警察暴力和國家批准的處決極為冷漠,這些問題現在因為「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livesmatter)運動已經引起了人們的迫切關注。supsmall26/small/sup

還有一點,墮胎合法化後,墮胎率並沒有上升,女性不再需要尋求非法墮胎的途徑,但反墮胎活動家對此不以為然。supsmall27/small/sup非法墮胎會產生更為糟糕的健康後果—有時是悲慘的後果,包括死亡。

因此,反墮胎運動關心的並不真的是生命,也不真的是出於宗教原因—至少並非像眼下這樣,把這個運動在文化上和基督教的宗教教義直接聯絡起來。誠然,個別人堅持認為,他們的反墮胎立場是因為他們是基督教徒,參與當地的宗教文化—他們也許是真誠的,說的也是實話。但重要的是,我們要認識到,在許多情況下,這種地方宗教文化很容易以其他方式影響人們的生活。特別是,近年來為了明確的政治目的,福音派對墮胎的態度受到了蓄意操縱。

這些政治目的從一開始就利用了反女權主義的情緒。法律學者琳達·格林豪斯和雷娃·b.西格爾在一系列重要的論文中表明,當代美國的反墮胎運動起源於在「羅訴韋德案」supsmallid="filepos200318"/small/sup判決前提出的「3a戰略」supsmallid="filepos200427"/small/sup,這個戰略是為了動員原來投票給民主黨的美國人把票轉投給共和黨,向他們強調迷幻藥、特赦(針對所謂的越戰逃兵)及墮胎造成所謂的道德威脅—對核心家庭構成威脅。格林豪斯和西格爾寫道:

隨著[尼克松]競選活動的進展,共和黨戰略家們越來越多地將墮胎作為一種令社會保守派擔憂的文化潮流的象徵,這些保守派為人們不再尊重傳統而憂心忡忡。在1972年8月為《紐約時報》寫的一篇題為《尼克松將如何取勝》的文章中,政黨重組戰略家凱文·菲利普斯誇下海口,聲稱因為運用了「南方戰略」去爭取1968年支援[喬治]華萊士的南方選民,共和黨馬上就可以取得勝利……

菲利普斯預言,共和黨人要「集中攻擊的議題是社會道德」,他警告說,在秋季競選中,共和黨人將把[票數領先的民主黨競選人喬治]麥加文標記為「3a候選人—迷幻藥、特赦、墮胎」,並指出「這樣的策略將有助於把麥加文和美國中產階級深惡痛絕的文化和道德觀聯絡在一起」。supsmall28/small/sup

不僅如此,正如兩位作者指出的,「在這種處理下,對墮胎的攻擊不僅僅是針對墮胎本身」。supsmall29/small/sup在前一年出版的著作中,格林豪斯和西格爾指出:

通過給麥加文冠以「3a候選人」的惡名,譴責作為一種隨意放縱的青年文化的墮胎權,侵蝕了傳統的權威形式。反對墮胎權的理由並不是說墮胎是謀殺,而是因為墮胎權(像要求大赦一樣)使傳統角色的解體得到法律認可,根據傳統,男人應該隨時準備戰死沙場,而女人則應該全心全意為人妻母。supsmall30/small/sup

在那個時代,反對墮胎的情況也是如此,而且更為廣泛。正如格林豪斯和西格爾在談到臭名昭著的反女權主義者菲莉絲·施拉夫利supsmallid="filepos202709"/small/sup時所指出的那樣。「[她]對墮胎的攻擊從未提及謀殺;她譴責墮胎,將其與‘平等權利修正案’和兒童保健聯絡起來。」supsmall31/small/sup

總而言之,那時的反墮胎運動為了宣揚所謂的家庭價值觀,利用了宗教的力量,但並不是由平民宗教運動推動的。而這些(同樣還是所謂的)家庭價值觀甚至都不涉及對性本身的監管:相對而言,人們對控制男人的性行為或生育自由沒有興趣。正如米歇爾·奧伯曼和w.戴維·鮑爾最近指出的那樣,男性幾乎一直安然置身於反墮胎活動家的怒火之外,雖然意外懷孕十有八九發生在異性關係中,而且大多數要做墮胎手術的人都說她們的伴侶同意她們的決定,但極少有人因為男人參與了選擇墮胎而給他們定罪—更別說罪魁禍首就是他們考慮不周的射精。正如奧伯曼和鮑爾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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