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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我的身體我做主(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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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因為墮胎而起訴男人有合理的法律依據,但這麼做顯然很罕見,這讓我們意識到一些重要的東西,那就是,直到現在,我們在這場辯論中的態度是有問題的。男孩還是那個男孩,但懷孕的女性卻一定是因為行為不檢點。我們覺得,對女性的性行為進行約束是件順理成章的事,但如果對男性採取同樣做法,人們會感到震驚。雖然把男人和墮胎放在一起討論可能會顯得很奇怪,但不這樣做就更奇怪了,因為如果沒有男人,女人就不會意外懷孕。supsmall32/small/sup

要繼續詳述那些反墮胎支援者的虛偽性,同時又讓人們看到他們可能提出的論辯站不住腳,並非難事。(例如,有人可能會爭辯說,一個人可以始終支援死刑,但同時仍然會反對墮胎,因為墮胎涉及的是無辜的生命。在理論上,這也許沒問題,但在實際情況中,這種辯解十分蒼白,因為錯誤定罪的現象普遍存在,特別是對美國黑人而言。)在很多方面,根本沒必要多說:反墮胎活動家的話越來越暴露了他們的想法。體外受精的做法是選擇最強壯的胚胎植入子宮,丟棄其他剩餘的胚胎。亞拉巴馬州參議員克萊德·錢布利斯,在解釋為什麼號稱保護受精卵、胚胎和胎兒的法案不會影響試管受精的合法性時說:「實驗室裡的卵子不能算,它不是在女人身體裡,她沒有懷孕。」supsmall33/small/sup這種評論真是太厚顏無恥了,赤裸裸地表達了反墮胎運動的真正邏輯:他們不是為了保護生命,而是為了控制女性,為了強化一個普遍存在的社會期望,那就是,女人要為指定的男人「提供」孩子。supsmall34/small/sup

這並不是說,女人因此被視為次等人類生物、非人類動物,甚至僅僅是容器。supsmall35/small/sup在觀念上,女人的人性對生養孩子這件事而言實在是至關重要:無論是在生孩子這件事上還是在其他事上,她給男人的東西應該都是一種特定的人的服務。她不僅僅應該生這個孩子,就像《使女的故事》supsmallid="filepos206202"/small/sup中一樣,只是完成繁殖任務;生了孩子之後,她還要忘我地照顧孩子(要比男人應該做的多得多)。但是,即使她的人性沒有疑問,這種人性也應該用在別人身上。她的定位不是一個作為人的個體,而是一個作為人的提供者—提供生育,提供情感勞動,提供物質支援,提供性滿足,只要是她的男性伴侶想要這些。而他,也相應地被視為有權利從她那裡得到這些商品,這是他與生俱來的權利。同樣,他也被視為有權放棄這些商品。對於許多有權有勢的共和黨男人來說,他們反對墮胎也有例外情況,尤其是當所謂的情婦懷了他們不想要的孩子時。supsmall36/small/sup

因此,我們可以將反墮胎運動理解為眾多厭女的強制執行機制中的一種,其存在正是為了強迫女人提供照顧。女人必須承擔「3a戰略」所暗示和強調的為人母的角色。一旦懷孕,她的飲食習慣就要遵守嚴格的文化監管—雖然有證據證明,偶爾飲酒並不一定有害。supsmall37/small/sup在考慮分娩方式時,所謂的「自然」分娩(即陰道分娩,不使用藥物)會被奉為最佳選擇,而事實上,無論是對孕婦還是對嬰兒來說,自然分娩的好處都被誇大了。supsmall38/small/sup她一旦生下孩子,不僅應該無微不至地照顧孩子,還必須採用某種特定的方式。例如,在那些可以用純淨水製作配方奶來代替母乳的情況下,母乳餵養的壓力大大超過了它的好處supsmallid="filepos207979"/small/sup。supsmall39/small/sup無論人們認為母乳餵養對嬰兒有多少好處,都應該冷靜地權衡一下,這會給許多努力要做到母乳餵養的母親帶來多少痛苦和辛勞,讓她們失去多少自由。supsmall40/small/sup(當然,難上加難的是,她不能在公共場合餵奶,免得她那不合規矩的身體讓別人感到噁心和羞恥。)

一朝為母,終生為母—她對身邊人的情感、物質和精神需求要擔負起義不容辭的責任,遠遠不止照顧自己孩子的任務。她也是其他人的母親:提供幫助和撫慰,養育他們,愛護他們,關注他們。正如我們在上一章所看到的那樣,她很少有權利為自己爭取這些精神幫助。同時,正如我們在下一章將要看到的,如果她與男性伴侶一起養育子女,那麼他在共同照顧孩子時承受的壓力相對要小得多。

考慮到母親責任的長期性,我們就不難解釋,為什麼人們會在女性懷孕後越來越早地敦促她們成為名副其實的母親;我們也不難預測,如果她想逃避這個角色,或者提前進入這個角色,會有什麼下場:她會被看成一個壞女人。她會成為厭女症的受害者,受到威脅和懲罰,人格遭到詆譭。通過把一小簇尚在發育中的人體細胞想象成一個完全成熟的人—用現在一個越來越流行的法律術語來說,就是「自然人」—她在早得不能再早的階段就被變成了一位母親。而一旦涉及這個名義上已經完全成熟的人,終止妊娠就變成了殺人,變成了謀殺—那個懷孕的人就變成了殺人犯。對於相信這一點的人—比如《國家評論》記者凱文·威廉森—來說,那些墮胎的人甚至應該被判處死刑。正如威廉森最近在一個播客節目中所說的那樣:

我完全贊同像對待其他犯罪一樣對待[墮胎],採取包括絞刑在內的懲罰—正如我所說的,總的來說,我對執行死刑有點於心不忍,但我覺得應該把絞刑作為一種死刑方式。我認為注射死刑那樣的做法太缺乏想象力了。

對此,部落格作者查爾斯·約翰遜在推特上的回應可謂一語中的:「你不只是想讓這些女人死,你還想折磨她們。」supsmall41/small/sup

許多女性,尤其是白人女性,已經把這套道德準則內化了:她們會因為墮胎而認為自己是壞女人。她們之所以有這樣的想法,現在也不難理解了。對於那些因遵守女性道德規範而獲益良多的女性來說,在我們白人至上主義父權制價值觀面前,採取這種立場對她們會有特別的好處。看看那些享有特權的白人女性所擁有的顯赫地位—光在這一章裡,我們就提到了凱·艾維、珍妮特·波特、格奧爾基·布林曼和菲莉絲·施拉夫利。研究表明,這些女性並非少數另類,在一些州,白人女性甚至可能比白人男性更加反對墮胎。supsmall42/small/sup

當然,即使這些女性的觀點是意料之中的,也不能免除她們在反墮胎運動中的道德罪責。因為當懷孕受到監管時,為此付出代價的主要是貧窮的非白人女性—而且不僅是在獲得墮胎機會方面。一項對所謂的「生殖壓迫」現象(即通過法律和公共政策的手段限制孕婦人身自由)的研究,調查了從1973年至2005年間的四百多個案例。在國家的支援下,孕婦被逮捕、監禁、加刑;她們被扣留在醫院、精神病院和其他醫療場所;她們受到強制性醫療干預,包括手術—例如,在她們想嘗試陰道分娩時接受剖宮產。supsmall43/small/sup這些措施大多是為了應對這些孕婦可能對胎兒造成的所謂的威脅。其他厭女的社會控制手段,情況也一樣,有些女性被認為比其他女性更具威脅性。研究人員林恩·m.帕爾特洛和珍妮·弗萊文發現:

在我們的研究中,絕大多數女性,不分種族,經濟上都處於不利地位,有71%的人因為貧窮請不起辯護律師。在368名可以獲得種族資訊的女性中,59%是有色人種女性,包括非裔美國人、西班牙裔美國人/拉丁裔、美國原住民,以及亞洲/太平洋群島裔;其中52%是非裔美國人。非裔美國女性在我們的研究中佔位元別高,特別是在南部……近四分之三的案件是起訴來自南部的非裔美國女性,相比之下,只有一半案件涉及白人女性。supsmall44/small/sup

瑞吉娜·麥肯奈特的案子就屬於這種情況。她是一名來自南卡羅來納州的非裔美國黑人女性,在21歲的時候,意外遭遇了死胎—後來有證據顯示是因為感染,但州法院把死胎歸咎於麥肯奈特服用可卡因。陪審團只花了15分鐘討論就宣判她犯了殺人罪,判處麥肯奈特12年徒刑。她的指控在2008年被撤銷—

但那時她已經坐了整整八年牢。supsmall45/small/sup

控制孕婦身體只是對女性的身體進行管理、監督和日益嚴格(過度)控制的眾多方式之一。一個特別有趣但也是經常被忽略的類似情況是,反跨性別運動及其對跨性別女性身體的監管,包括法律手段的監管。以「廁所法案」為例,該法案提出,要根據一個人出生時的性別來限制其使用公共廁所、更衣室和其他傳統上根據性別隔離的設施。在我寫作此書的時候,美國已經有16個州審議了此類性質的法案。北卡羅來納州在2017年通過了一項此類法案,但後來被聯邦法院駁回。supsmall46/small/sup這種立法會迫使跨性別者使用與自己的性別身份不符的公共廁所,使他們遭受潛在的社會羞辱,增加受到人身攻擊的風險,還會導致性別焦慮。最近一項對大約兩萬八千名跨性別者所做的調查顯示,即使是對使用公共廁所進行例行的非法律手段的監管,也會產生顯著的負面影響:近60%的人在過去一年中都至少有過一次避免使用公共廁所的經歷,原因是擔心被攻擊或質問。這個結果一點不意外。supsmall47/small/sup

與反墮胎立法一樣,要想通過廁所法案,就要先塑造一個不道德的、應該受到譴責的群體形象。在墮胎的案例中,這個人是一個無情的順性別女性,一心要殺死她「未出生的孩子」;在廁所法案的案例中,這個人是一個具有攻擊性的跨性別女性—或者說,是一個為了能使用廁所而裝扮成跨性別女性的順性別男性。與反墮胎立法一樣,要想通過廁所法案,還要塑造一個名義上的受害者。在墮胎的案例中,這個受害者是一個脆弱得令人心痛的胎兒,它有可能會長大成為下一個愛因斯坦;在廁所法案的案例中,受害者是一個可能會被襲擊的順性別女性。一些人早就蠢蠢欲動,想要監管所謂的道德敗壞者,這些名義上的受害者正好成為前者滿足了這種慾望後可以為其所用的藉口。supsmall48/small/sup

現實中,在公共廁所裡襲擊過別人的跨性別女性,或自稱是跨性別女性的順性別男性,數量非常少。最近的研究顯示,自2004年以來,這樣的犯罪報告在美國每年大約只有一次。與此同時,不屑於裝扮成跨性別女性的順性別男性在公共廁所裡襲擊女性的案例倒是不斷增多:同一組研究人員發現,在同一時間段內,這種情況發生了150餘次。supsmall49/small/sup那麼,為什麼我們會從某些渠道聽到那麼多有關跨性別女性(或者,自稱是跨性別女性的順性別男性)的假想威脅,而肆無忌憚的順性別男性對全體女性構成的真正威脅,我們卻知之甚少?答案當然是「恐跨症」(transphobia)—特別是針對跨性別女性的「厭跨女症」,當厭女症和恐跨症交叉在一起時,會變得格外危險而有害。supsmall50/small/sup

咬定跨性別女性或假裝成女人的男人具有侵害性,這種想法並非偶然。把這兩類人用一個「或」字分開,會掩蓋一個事實,即那些頑固的恐跨症者,往往將這兩類人視為同一類人。在這種情況下,針對跨性別女性的暴力就更可能發生,而且更為常見。

哲學家塔利婭·梅·貝特徹在一系列重要的文章中指出,把性別作為生殖器的程式碼,以及以順應自然和合乎道德的名義堅持將性別和生殖器「統一」,這兩種想法在恐跨症頑固分子中最為普遍。她寫道,在一個把順性別作為性別標準的社會里—

陰莖和陰道被視為男性和女性理應擁有的「合法財產」。實際上,認為性是自然天賦的態度也關係到道德秩序。認識到這一點,有助於理解厭跨女症這樣一種同時受到道德因素和自然因素影響的厭女症。把一個跨性別者描述為「實際上是什麼什麼樣的人,卻裝扮成是什麼什麼樣的人」,這種描述並非罕見。例如,一個跨性別女性也許會被說成是在從事某種「性欺騙」。supsmall51/small/sup

具體來說,跨性別女性可能被看作一個假裝成另一個人的「邪惡騙子」,或者,她只是一個冒牌貨,一個有缺陷的、模仿女人的男人。supsmall52/small/sup正如貝特徹所寫:

跨性別女性的身體從本質上被認為是男性的身體。她的陰道被認為是非法的,部分原因是這種身體結構的形成不符合道德。在這種情況下,跨性別女性不僅「篡改」了她現在的身體結構,還「篡改」了她原來應有的生殖器—那個生殖器才是符合道德的身體結構。supsmall53/small/sup

從貝特徹上面的討論可以得出一個重要的推論,那就是,一旦認為某人的性別表現為女性,那麼就有權利一眼看穿她的生殖器長什麼樣,而且要毫無疑問,清清楚楚,哪怕她穿得嚴嚴實實。有權一眼看穿一個女人的生育能力似乎是上述權利的合理延伸—這意味著,如果她不能「給予」順性別男性符合異性戀規範的性和有血緣關係的子女,她就有義務不以女人的形象出現。但願這種假定的義務不會成為真正的義務。supsmall54/small/sup

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反墮胎運動所謂的關注生命掩蓋了一個事實,這樣的運動損害了順性別女性的健康和生活,也損害了其他可能會懷孕的人的健康和生活。同樣,反跨性別運動所謂的關注性安全,掩蓋了它損害跨性別女性生命安全的事實,她們是特別弱勢的階層,特別容易受到攻擊、襲擊和謀殺,這類事件發生的頻率之高,以至讓美國醫學協會最近將跨性別者的死亡宣佈為流行病。supsmall55/small/sup

貝特徹在一篇文章中討論了著名的格溫·阿羅約案件,主人公是一個來自加州的17歲跨性別女孩,2002年遭到無情毆打併被謀殺。supsmall56/small/sup在被謀殺之前,阿羅約參加了一個派對,在派對上,有人對她的生殖器表示懷疑,導致她被強迫暴露生殖器,使得她跨性別的身份被粗暴地公開「曝光」。正如貝特徹指出的那樣,圍觀者隨後宣佈「他是真正的男人」,這似乎成為四名年輕的順性別男子對阿羅約進行惡性攻擊的原因。這四個年輕男子是傑森·卡澤爾、邁克爾·麥吉德森、杰倫·納博爾和何塞·梅雷爾,他們後來被指控一級謀殺。supsmall57/small/sup值得注意的是,這四個人中有兩個(梅雷爾和麥吉德森)在派對前幾天和阿羅約有過性接觸。他們隨後的暴怒很有可能是因為他們沒有得到自認為應該得到的權利—既然阿羅約表現為女人,既然他們產生了對她的性慾,那麼,阿羅約在出生時被指定的生殖器和性別就應該符合他們的期望。supsmall58/small/sup

在殺死阿羅約之後,他們把她受到重創的屍體埋在了150英里外的荒野裡,然後去了麥當勞。很多人非但沒有認為這些年輕人應該對阿羅約的死負責,反而對他們表達了同情和支援。supsmall59/small/sup正如貝特徹描述的那樣,他們以指責受害者的邏輯為施害者找藉口。其中有一個施害者的母親說:「當你發現你身邊的美女其實是個男人,是個正常的男人都會發瘋。」一位名叫扎克·卡萊芙的學生記者認為:「他沒有對他們說實話,如果他說了實話,這一切就不會發生。」—她這樣誤判阿羅約的性別,在道德上進一步傷害了她。儘管事實上,在殺人前幾天,這幾個年輕人就已經在懷疑阿羅約的生殖器,他們的一位律師還堅持認為,他們是出於「極度的震驚、驚奇和困惑」而「激情殺人」。他們殺人是因為受到了「觸及原始本能」的挑釁—這種挑釁來自阿羅約的「性欺詐、欺騙和背叛」。這些說法反映了這樣一種觀點:這些男人不僅有權去看阿羅約衣服下面的生殖器狀況,而且在這種權利受到挑戰時,他們還有權「發瘋」,甚至可以殺死她。

儘管這個例子可能很有戲劇性,但部分享有特權的男性普遍有一種應得權利感,認為自己有權管理、控制和統治女性的身體—不論她們是順性別女性還是跨性別女性。而這導致的直接結果是,那些受到這種厭女行為監管的人,往往被斥為道德怪物,雖然她們才是被折磨得最慘的人。

1972年,得克薩斯州兩名年輕的女權主義者薩拉·威丁頓和林達·科菲試圖挑戰當時的墮胎政策。她們選中了一名希望墮胎的21歲女子,化名為簡·羅(janeroe),韋德(wade)則是當時達拉斯縣的檢察官。幾經周折,1973年1月22日,美國聯邦法院最後以7比2的表決,確認女性決定是否繼續懷孕的權利受到憲法個人自主權和隱私權的保護,這等於承認了美國墮胎的合法化。這一案件的影響被美國人視作等同於第二次內戰。

迷幻藥(acid)、特赦(amnesty)和墮胎(abortion)的英文首字母都是a,故稱「3a戰略」。

phyllisschlafly,美國作家和政治活動家,以反對女性運動,特別是反對「平等權利修正案」而聞名。2020年熱播的美國電視劇《美國夫人》(mrs.america)根據真實事蹟改編,圍繞20世紀70年代菲莉絲·施拉夫利領導的反對「平等權利修正案」(equalrightsamendment,簡稱era)運動展開。

thehandmaid’stale,加拿大作家瑪格麗特·阿特伍德的長篇小說,講述了一個國家中為數不多能夠生育的女性之一奧芙弗雷德,被分配到沒有後代的指揮官家庭,幫助他們生育子嗣的故事。

這句話的背景是:在一些水質差的貧窮國家,母乳餵養的好處可能非常顯著,因為用來代替母乳的配方奶是用被汙染的水製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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