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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永遠不要放棄(第1頁,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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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女孩的應得權利

我的第一本書《不只是厭女》是在絕望中完成的。「我放棄了,」我當時寫道,「我多麼希望能給人們帶來多一點的希望啊。」我沒能做到,我只能在書的結尾處承諾,關於自己為什麼對讓人們嚴肅對待厭女症問題,或者不管怎麼樣先承認這是個問題持悲觀態度,我要認真做一個全面思考。

雖然希望還很渺茫,但我已經不那麼絕望了。部分原因是,我認為在寫第一本書時,我犯了一個認識上的錯誤。我把一些人的頑固不化與大多數人不願意對女性面臨的問題進行冷靜的深入思考混為一談。在這段時間裡,我從許多讀者那裡瞭解到,他們已經準備好,甚至渴望與我一起思考這些問題,從而與之進行鬥爭,這讓我感到驚喜,甚至震驚。當然,正如這本書前面已經表明的那樣,否認和忽視厭女症存在的勢力還很強大,這讓人感到遺憾,但與此同時,我們也看到,努力抵制厭女症的力量也已經形成,並且正在加強。

我不再那麼絕望的另一個原因比較個人化。這本書的大部分內容是在我懷孕期間完成的,這是我的第一個孩子,我開始覺得以前的絕望是一種奢侈—一種現在的我已經無法沉溺其中的奢侈。對於能否在不招致惡意抵制的情況下,在整個社會取得必要的女權主義進步,我仍然持悲觀態度。supsmall1/small/sup但放棄不再是一個可行的選擇。我越來越覺得,無論結果如何,我們都有必要繼續戰鬥。所謂希望,對我來說就是一種相信未來會更美好的信念,雖然我仍然心存疑慮。但是,為一個更加美好的世界而奮鬥的想法(同樣重要的還有為防止倒退而奮鬥的想法)不只是一種信念,而是一種我能夠共同參與、共同擔負的政治責任。supsmall2/small/sup

當我和丈夫得知我們將有一個女兒時,這種責任感格外強烈。我們很高興,同時也感到惶恐不安。我們當然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這讓我們難以冷靜地接受厭女症的現實,以及導致厭女症的男性應得權利感。正如我們在本書中所看到的,由於沒有給予男性他們被默許應該得到的東西,女性總是受到懲罰—不僅僅是因為他們過分自信地認為應該得到這些東西,而是因為整個社會結構都在允許、鼓勵和支援男性的特權。作為父母,我們當然希望我們的女兒能有一個更好的未來。

同時,我必須承認,我們將要有個女兒—或者更準確地說,一個暫時還是個女孩的孩子supsmall3/small/sup—這個訊息讓我稍稍鬆了一口氣。要把一個男孩培養得自信、快樂,同時又要恰當地對待自己的特權,似乎是一個特別艱鉅的道德挑戰。很明顯,我們不應該讓任何一個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意識到自己可能會成為一個壞蛋,不應該讓這種可怕的感覺困擾他的童年。如果走了極端,那將百害而無一益,是不道德的,甚至是一種虐待。所以,關於如何在這件事上取得正確的平衡,我和丈夫期待著向其他擁有必要智慧和經驗的人學習。supsmall4/small/sup我們還需要學習如何處理沒完沒了的育兒問題,這些問題大多數是不分性別的。在這些方面,我不想以專家自居;事實上,在我生命的這個階段,我根本不可能成為專家。

但在寫這本書的過程中,關於我們的女兒應該享有哪些權利,我確實有些想法。這些是所有人都有權享有的東西,無論你是什麼性別。然而,女性在社會中往往會覺得自己沒有男性重要,事事不如他們,而且還覺得自己不配享有某些基本的善意和普通的尊嚴。正如我在書中所寫到的那樣,「應得權利」常常用來指某些人錯誤地認為自己應該得到的東西,或者是別人虧欠他們的東西。但是,即便如此,「應得權利」不是一個骯髒的詞:應得權利可以是名副其實、合情合理的東西。

我認為,以準父母的視角看待這個問題會很有幫助,至少有兩個原因。一個原因是,當涉及女人真正應該得到或未得到的東西時,人們很容易掉進指責受害者的陷阱裡。在我們所處的這個不公正的社會性世界裡,我很少會因為一個女人沒有認識到她在道德上應有的權利,或者在得不到這些權利時保持沉默而去指責她。下面這兩種做法是不同的:一種是充當馬後炮,而且常常是評頭論足地指出女人應該以某種方式堅持自己的權利;另一種是希望我的女兒和她的同伴們以一種前瞻性的方式獲得維護自己權利的能力。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她總是能夠安全有效地要求獲得自己應得的東西:有一部分東西正是厭女症所控制和禁止的。但我希望她至少要清楚地知道自己應該擁有哪些權利,並有能力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維護自己的權利。如果她無法得到這些權利,我希望她能代表她自己,同時也代表那些處於弱勢的人,明確地表達憤怒,並且採取行動去推動結構性的變化。

所以,我們應該聚焦未來,聚焦道德發展。我認為,我們還應該強調做出這些努力是道德發展的一個方面。瞭解一個人享有哪些東西與瞭解自己虧欠他人什麼東西是密切聯絡在一起的—或者說,至少應該是這樣。我們的女兒是一個白人女孩,父母是受過高等教育的、比較富裕的中產階級,兩個人都是順性別者和異性戀者,而且基本上沒有殘疾。對她來說,除了其他很多東西外,能夠認識到自己的這些特權至關重要。這已經超出了那些公認的重要任務,比如,教育她理解並接受人類的差異性、多樣性和各種脆弱性。我們還應該告訴她,她有特殊的義務去保護和支援那些遭受各種形式的邊緣化和壓迫的人,雖然她自己可以倖免。舉個明顯的例子,在我們這個社會中,黑人和棕色人種在法律上和法律外都受到各種壓迫,她有義務不去容忍這些行為,更不能參與其中。同樣,她也有義務不像之前的許多白人女性一樣,「放下身段」去剝削有色女性的情緒勞動和物質勞動。作為一個在各個方面都天生擁有特權的人,除了瞭解自己擁有哪些正當權利外,她必須始終知道,還有哪些東西是她無權去做、無權去說或無權依靠的。

那麼,在應得的權利方面,我希望女兒知道什麼呢?我希望她知道,她有權感覺到痛苦,無論是身體上的還是情感上的。在感覺到痛苦後,她有權大聲哭喊或尋求幫助,她有權得到關心、安撫和照顧。我希望她知道,她有權讓人相信她的身體需求和情感需求,和其他任何人一樣,她應該得到照顧,不論是在醫療方面還是其他方面。

我希望她知道,她有權獲得身體的自主權。當有人表達了想要觸控她的慾望時(是的,他們必須詢問,而不是想當然地認為她是同意的),她有權選擇是否被觸控,何時可以被觸控,以及如何被觸控。我希望她知道,擁抱和親吻,無論出於怎樣的善意,始終都是可以選擇的。我希望她在任何人可能侵犯她的身體時都可以毫無內疚和羞愧地說「不」。到了一定的時候,我希望她知道,她有權完全控制自己的生殖能力,並且知道,要不要生孩子是她自己的決定,別人無權代替她決定。

我希望她知道,她的性別只是我們的一個假設,她完全有權告訴我們是我們錯了。我希望我們的女兒知道,成為一個男孩或成為非二元性別者不僅是可行的選擇,而且會在我們這個家庭中得到積極的接受和支援—我們會堅持鬥爭,讓這個世界成為一個所有跨性別和非二元性別的兒童和成人可以自由發展的地方。

我希望我的女兒知道,無論是女人,還是非二元性別者,和男人一樣,都有權在履行成年人的責任時得到別人的支援。我很欣慰,在她生長的家庭裡,她很可能(甚至完全可能)看到她的父親和母親一樣做飯、洗碗或者洗衣服。研究表明,那些父親在家分擔家務的學齡女孩往往會更有抱負—例如,她們會說自己想當律師或醫生,而不是選擇一條傳統上侷限於女性的道路,例如當教師、護士或是全職媽媽。supsmall5/small/sup即使父母雙方都明確支援性別平等主義,但如果是母親多做家務,上面的傳統模式仍然成立:這似乎就是行動勝於雄辯了。無論孩子的想法會不會變成長期的人生目標或職業選擇,這些至少表明,在性別分工方面,孩子們受到的潛移默化比我們想象的要多得多。

我希望我的女兒知道,她有權以各種方式使用和享受自己的身體:運動、演奏音樂、跳舞、獲得刺激,以及表達喜悅、悲傷、恐懼或者哪怕只是傻氣。我希望她知道,她有權吃得飽,有權佔用空間,有權大聲說話,有權享受那種不會因為自己的身體而難為情的感覺(這一點對於我只是一個夢想)。即使她還在我的肚子裡,我都已經可以預想,如果誰讓她對自己的身體感到恥辱,不管是因為體形、身高、是否殘疾、身體特徵等等,我都會心甘情願地為她殺掉那個人。(要說明的是,我完全清楚我無權這樣做。)

我希望我的女兒知道,人類的性行為有很多不同的形式—她有權成為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無性戀,等等。等到她長大後,我希望她知道,她有權盡情享受性愛,無論是什麼形式,都不要有絲毫羞恥感或恥辱感。我希望她知道,她同樣有權不帶絲毫羞恥感或恥辱感地拒絕性。我還希望她知道—雖然這樣寫很殘酷—她可能面臨的任何虐待、騷擾或攻擊,無論是性方面的還是其他方面的,在道德上都是應該深惡痛絕的。我還沒有想好該如何告訴她有關男性在性權利和性暴力方面的現實,還沒有想好要告訴她多少。在過去的幾年裡,包括在懷著她的時候,在寫你手中正在讀的這本書的時候,這些問題無時無刻不佔據著我的意識。寫到這裡,語言已經不足以表達我的感受。supsmall6/small/sup

我希望我的女兒知道,她有權利—有時也有義務—說出她的想法,面對不公正的現象要敢於站出來反對,哪怕這麼做會讓她身邊的某些人感到不舒服。我希望她知道,她有權發聲,這不容置疑。研究表明,在課堂上,男生被點名回答問題的機會比女孩多得多—這在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領域(stem)更是一種根深蒂固的做法。supsmall7/small/sup我希望她知道,這是極不公平的,哪怕常常是無心之過。我希望她明白,如果這樣的事發生了,錯不在她,而在於這個體制。我希望讓她知道,她有權瞭解事物,有權向其他人解釋,而不會因此受到攻擊或專橫的男性說教。當然,我也希望她能夠善於傾聽—認識和了解那些比她更加專業的人的知識。

我希望她知道,她不需要為了滿足其他人的感情來改變自己的身體和思想—包括我們,她的父母。為什麼「煤氣燈效應」會如此險惡,甚至會出現在充滿愛和善意、表面上一切正常的家庭裡?我認為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父母沒有給他們充分體驗和宣洩情感的機會。諸如「你不許那麼想」和「你不許那麼說」的表達方式很容易讓孩子感到生氣或內疚,除非她把真實的情緒埋在心裡。我希望讓我的女兒知道,她有權表達憤怒、悲傷、焦慮,或者只是不確定感。

我希望我的女兒知道,她有權變得強大,必要時有權與他人競爭,包括那些享有特權的男性。我希望她知道,如果她真的勝出或超過他們,她完全有權獲得比他們更有權力或權威的地位。我希望她成為一個善良而無畏的領導者。當然,我也希望她做一個優雅的失敗者。我希望她能夠有團結精神和利他思想。同時,我希望她覺得自己有權犯錯,包括道德錯誤。我希望她知道,即使是在動搖的時候,她仍然是可愛的,可以得到原諒,而不是像其他許多女性那樣。我希望她做好準備,在不可避免地犯了錯誤之後,能夠充分而自由地承認、改正自己的錯誤。

我希望我的女兒知道,她在這些方面的權利和她的一些至關重要的道德義務密不可分:我們要積極糾正這個世界上的結構性不公正現象,這是所有人應該共同承擔的義務,無論我們是什麼性別。我們必須齊心協力,為打造一個美好的世界而共同奮鬥。在這個世界裡,女效能夠得到我們的社會、法律和醫療機構的重視、愛護和信任;在這個世界裡,女性的身體不會經常受到控制、性化、性騷擾、性侵犯和傷害,甚至被完全摧毀;在這個世界裡,每個女性都能安全、自由地做自己,而不是被迫成為一個向那些被預設擁有特權的男性提供性、關心和愛的奉獻者。當然,為了讓我們這個道德社會里的所有成員實現正義,這些還只是當務之急的結構性改革的一小部分。即便如此,它們也已經很激進了。事實上,在我寫作此書的時候,它們仍然遙不可及。

因此,當我寫作此書的時候,我還無法想象把這一切成功地教給我的女兒。在我們的社會中,有太多的反面資訊;還有太多我自己不曾正確而充分地瞭解的東西,這些我還無法教給她。我仍然難以想象,一個可以讓女性大膽要求獲得她們應得權利的世界,更不要說想象一個她們的確能夠獲得應得權利的世界。這將是一場漫長的鬥爭,也許永遠沒有盡頭。但是,為了她,我可以說一句:我絕不退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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