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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投跡四禪(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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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景奉旨為慈慶(王鍾兒)撰寫墓誌,銘辭中有一句「投跡四禪,邀誠六渡」,是對應序辭中那句「太和中固求出家,即居紫禁」。四禪,指佛教修行的四禪定、四禪天。六渡即六度,指大乘佛法的菩薩行,包括佈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和般若。王鍾兒出家為尼,應該在太和二十年(496)高照容被殺之後。大馮要奪取並壟斷元恪的情感歸屬,不僅要殺死他的生母,還要消除掉他有情感依託的那個人際圈子。這種做法,相當於從一個人的情感世界裡刪除其故鄉。因此,那些和高照容關係親密、和元恪的青少年時代有較多關聯的人,特別是他的育母或保母,都不宜再出現在他的新生活中。王鍾兒就是在這個背景下成為一個尼姑,法號慈慶。

根據墓誌,慈慶出家後並沒有離開洛陽宮,所謂「即居紫禁」。這可能並不是孤例,《洛陽伽藍記》稱她最終因病移居的昭儀寺為「外寺」,說明在宮裡還有一個「內寺」。這個內寺雖在宮內,一定與宮外的瑤光寺關係密切。現有史料顯示,洛陽宮出家女性中的上層人物多在瑤光寺。《北史·后妃傳》記孝文廢皇后馮氏(小馮)、宣武皇后高氏和孝明皇后胡氏都在瑤光寺出家。不過,據《洛陽伽藍記》,瑤光寺是宣武帝時期修建的,時間不明,建寺的目的也許是為了安置孝文帝遺留宮人中那些願意出家者,特別是廢皇后小馮那樣的特殊貴人。在瑤光寺建成之前,小馮這類出家人應該都是生活在洛陽宮內寺的。因此,不管王鍾兒出家是自願(如墓誌所說「固求出家」),還是被迫,既然仍在洛陽宮,那麼她依舊生活在一個比較熟悉的環境裡。

不過成了出家人,理論上不再是原世俗社會的一部分,生活方式也會有很大的變化。對某些上層人物來說,生活可能變得相對艱難起來。《魏書·閹官傳》講馮翊李潤羌出身的宦官王遇(本姓鉗耳)的故事時,提到了出家為尼的小馮:

廢后馮氏之為尼也,公私罕相供恤。遇自以常更奉接,往來祗謁,不替舊敬,衣食雜物,每有薦奉。後皆受而不讓。又至其館,遇夫妻迎送,謁伏侍立,執臣妾之禮。

這裡說小馮出家後「公私罕相供恤」,是指她得不到適當的照顧,來自宮廷方面和她自己親屬的幫助都很有限。與小馮曾有過很深聯絡的王遇不因她身份的變化而改變態度,仍事以皇后之禮,奉供如常,小馮亦坦然受之。遷都前後,王遇曾因說大馮壞話被嚴厲懲罰,免官奪爵,「收衣冠,以民還私第」。毫無疑問他後來加入了洛陽宮內外針對大馮的一系列行動,因此在宣武帝繼位後重獲任用,「兼將作大匠」。也許,這是他後來與小馮保持關係的重要緣由。

然而,如果說小馮的生活水平有顯著的下降,那不是因為她出家為尼,而是因為她在皇后的寶座上遭到了廢黜。理解這一點,需要換一個角度思考。一個被廢黜的皇后,如果沒有出家,她的遭遇是不是會更好些呢?當然不會。甚至可以說,正是出家使得她一方面免遭更多的猜忌和傷害,另一方面不至於枯坐冷宮,失去基本的自由。上引王遇故事中,小馮可以與王遇家庭保持聯絡,還可以常常到他家訪問(「又至其館」),說明她享有相當的自由。本書前引言裡說:「北魏遷都洛陽以後,被廢或失勢的后妃有不少出家為尼的,無論是否自願,比起佛教傳入之前同樣情形的那些宮廷女性,比丘尼的身份使她們能獲得某種程度的自由和新生,至少能保持某種相對獨立的社群生活。」在這個意義上,中古前期佛教在東亞大陸的廣泛傳播,的確給許多女性——即使不是所有女性,而且當然不止是女性——帶來了嶄新的機會與可能。

哪怕是——也許可以說特別是——對於慈慶這樣的人來說,佛教信仰與比丘尼生活在一定程度上是受歡迎的,是帶來了光亮、空間和自由的。佛教固然有屈服並服務於權力,為權力提供規馴工具的一面,但新傳入的佛教也為信眾提供了嶄新的精神生活與社會生活。即使在最粗淺的層面,佛教教義也可以幫助慈慶這樣的信仰者反思生命的意義,給人生苦難提供某種解釋,讓她明白,她遭受和見證的這麼多苦難並非因為她做錯了什麼,而有著超越當前時間與空間的、深遠且神秘的理由。這當然不止是一種精神安慰。更何況,信仰者社群生活也是對原生活世界、原社會關係網路的一種突破,突破就有可能帶來一定程度的自由(或曰解放)。

為了說明以上的主要觀點,接下來要舉一個例子,也是一個女性,而且是我們前面提到過的一個重要人物的妹妹。孝文帝后期最為倚重的宗室諸王,除了他自己的幾個弟弟(特別是彭城王元勰),就是他的叔祖父任城王拓跋雲的長子任城王元澄。《魏書》和《北史》都沒有記錄的是,元澄有個妹妹元純陀,因其墓誌出土才得為今人所知。下面就講講元純陀的故事。

據元純陀墓誌,她是拓跋雲(墓誌作岱雲)的第五女。志題「魏故車騎大將軍平舒文定邢公繼夫人大覺寺比丘元尼墓誌銘並序」,「車騎大將軍、平舒文定邢公」指邢巒。據墓誌,拓跋雲死時純陀年七歲,則其生年當在孝文帝延興五年(475)。墓誌稱「初笄之年,言歸穆氏」,那麼她的初嫁時間當在太和十三年(489)。丈夫去世後,「兄太傅文宣王(元澄)違義奪情」,故再嫁邢巒。純陀的第一次婚姻應該只生一女,別無子息,所以元澄為她安排了第二次婚姻。

元純陀是邢巒的第二任妻子(志題所謂「繼夫人」),邢巒也是元純陀的第二任丈夫。邢巒先娶博陵崔辯第三女崔淑蘭,見崔賓媛墓誌志蓋文字。崔淑蘭為邢巒生育一子邢遜,產後不久辭世。邢巒很快續娶任城王元澄的妹妹元純陀,這個婚姻關係不見於史籍,僅見於邢巒與元純陀二人各自的墓誌。孝文帝和宣武帝時元澄名高權重,這對邢巒得以獨當一面可能是有很大幫助的。邢巒在《魏書》有長篇傳記,邢巒之妻元純陀的事蹟則幾乎完全依靠其墓誌方可考知。

據《魏書》,邢巒(464—514)字洪賓,河間鄚縣人,比純陀大十一歲。邢巒先娶博陵崔辯第三女崔淑蘭,即崔賓媛的二妹。崔淑蘭生下邢遜後不久去世,元純陀大約很快與邢巒成婚。元純陀墓誌:「(邢遜)爰以咳襁,聖善遽捐,恩鞠備加,慈訓兼厚,大義深仁,隆於己出。」強調純陀參與了邢遜的撫養。邢遜「武定四年卒,年五十六」,則其生年當在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91)。此時距純陀初婚穆氏才兩年左右,可見她的第一個丈夫穆氏死於婚後不久。純陀改嫁時,把幼小的女兒留在穆家,自己去邢家照料同樣幼小的邢遜。

邢巒與元純陀在平城結婚,遷都洛陽後在洛陽城東垣內的永和裡營建新宅,相當華麗壯觀。《洛陽伽藍記》卷一城內「修梵寺」條:

寺北有永和裡,漢太師董卓之宅也。裡南北皆有池,卓之所造,今猶有水,冬夏不竭。裡中太傅錄尚書長孫稚、尚書右僕射郭祚、吏部尚書邢巒、廷尉卿元洪超、衛尉卿許伯桃、涼州刺史尉成興等六宅,皆高門華屋,齋館敞麗,楸槐蔭途,桐楊夾植,當世名為貴裡。

連孝文帝都注意到了邢巒家的特殊氣派。《魏書》記孝文帝因為行藥(孝文帝長期食散,可能是他的死因),一大早在洛陽城裡亂逛,來到司空府南,看到了邢巒家宅。他特地派人對邢巒說:「朝行藥至此,見卿宅乃住,東望德館,情有依然。」邢巒回答說:「陛下移構中京,方建無窮之業,臣意在與魏升降,寧容不務永年之宅。」顯然邢巒是要解釋自己的住宅何以如此豪華,不過我覺得邢巒修建豪宅的財富中,元純陀帶來的嫁妝很可能要佔一定份額。

永和裡傳為漢末董卓宅所在(如果董卓確曾在此居住,為時必極為短暫),這賦予該裡特殊的傳奇色彩,而且還與邢巒扯上了干係。《太平寰宇記》引《郡國志》:

(董卓宅)在永和裡,掘地輒得金玉寶玩,後魏邢巒掘得丹砂及錢,銘曰「董太師之物」。後夢卓索,巒吝不還,經年,無疾而卒。

其實這個故事最早見於《洛陽伽藍記》:

掘此地者,輒得金玉寶玩之物。邢巒家常(嘗)掘得丹砂及錢數十萬,銘雲「董太師之物」。後(夢)卓夜中隨巒索此物,巒不與之,經年,巒遂卒矣。

洛陽永和裡董卓故居地下藏有珍寶,這樣的故事很可能魏晉時已頗有流傳,當然絕無真實依據,因為董卓西遷時並沒有匆忙到來不及帶走財寶。北魏傳言中把董卓遺寶與邢巒之死相聯絡,可能有兩個原因,一是邢巒久有貪財之名,二是邢巒死得太過突然。

元純陀的第二次婚姻遠比第一次長久,差不多有二十二年,直至邢巒五十一歲時忽患暴疾而終。據邢巒墓誌,邢巒死於宣武帝延昌三年三月九日丁巳(514年4月18日)。《魏書》記他「暴疾卒」之後,直接說「巒才兼文武,朝野瞻望,上下悼惜之」,沒有交代他患了什麼「暴疾」。邢巒墓誌也說「天不憖遺,寢疾暴迫」。值得注意的是,邢巒的弟弟邢偉當時也在洛陽,官尚書南主客郎中,與邢巒同住永和裡,亦染「暴疾」而死。邢偉墓誌記「春秋卌有五,延昌三年七月廿六日壬申(514年8月31日),暴疾卒於洛陽」。兄弟二人前後腳因「暴疾」而亡,一定是某種急性傳染病。永和裡邢宅患上同一傳染病的,應該不止這兩位,只是我們無從知曉。

邢巒死時,元純陀剛剛四十歲。元純陀與邢巒未育子女,很可能正是因此,邢巒死後她即出家為尼。墓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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