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車騎謝世,思成夫德,夜不洵涕,朝哭銜悲。乃嘆曰:吾一生契闊,再離(罹)辛苦,既慚靡他之操,又愧不轉之心,爽德事人,不興他族。樂從苦生,果由因起,便捨身俗累,託體法門,棄置愛津,棲遲正水。
墓誌稱純陀「法字智首」,說明她出家後的法號是智首。墓誌志題稱元純陀為「大覺寺比丘元尼」,可知她剃度注籍的尼寺是洛陽城西宜年裡的大覺寺。
《洛陽伽藍記》卷四城西大覺寺條:
大覺寺,廣平王懷舍宅也,在融覺寺西一里許。北瞻芒嶺,南眺洛汭,東望宮闕,西顧旗亭。神皋顯敞,實為勝地。是以溫子升碑雲「面山背水,左朝右市」是也。環所居之堂,上置七佛。林池飛閣,比之景明。至於春風動樹,則蘭開紫葉,秋霜降草,則菊吐黃花。名德大僧,寂以遣煩。永熙年中,平陽王即位,造磚浮圖一所,是土石之工,窮精極麗。詔中書舍人溫子升以為文也。
溫子升奉孝武帝元修(廣平王懷之子)之命為大覺寺所撰碑文,見《藝文類聚》卷七七,當然只是節選,上引「面山背水,左朝右市」之語即未見錄。據趙明誠《金石錄》,溫子升此碑由書法名家韓毅書丹。不過,不管是《洛陽伽藍記》還是溫子升碑文,都沒有說明大覺寺是尼寺。多虧元純陀墓誌,我們才知道大覺寺原來是一所尼寺。墓誌稱純陀「博搜經藏,廣通戒律,珍寶六度,草芥千金」,就是在大覺寺修行奉佛。
不過,元純陀接下來十五年的人生,並沒有或並不主要被限定在大覺寺。她出家為尼,可能並不是,或不僅僅是因為參透了「樂從苦生,果由因起」,而是另有考慮。她與邢巒未育子女,邢巒死時,邢巒與前夫人崔淑蘭所生的邢遜已經二十四歲,已成家立業。據崔楷墓誌蓋題銘,崔楷的長女崔袞猗嫁給邢遜,有「六男五女」。也就是說,邢遜娶了自己生母的侄女、舅舅的女兒,這當然進一步強化了他與母親一家的聯絡。同時,元純陀與前夫穆氏所生的女兒差不多也在這個年紀,亦已成家立業。返回、參與女兒的生活世界,似乎是她這個時候相當自然的衝動。
但她以邢氏寡妻的身份,返回前夫子女的生活,一定存在某種或直接或間接、或顯著或隱微的障礙。中古時代的某些女性至少在比較的意義上是幸運的,因為佛教為解除這類障礙提供了一個方便法門:出家為尼。出家以後,元純陀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與邢家在法律、道德與社會生活層面的義務,同時獲得了在不同家庭、不同社會團體、不同空間限隔之間行走來去的自由。在這個意義上,佛教不只提供了一種信仰、一種理念,也提供了一種社會生活的新可能。當然,這只是佛教為中古女性提供較前更大空間、更多自由的例證之一。
元純陀第一次婚姻的丈夫穆氏失名無考,他們所生的女兒在墓誌中也只稱為「穆氏」。這個穆氏嫁給了北魏宗室元昴。這裡呈現了一個具體而微的婚姻網路模式:邢巒與崔淑蘭之子娶崔淑蘭的侄女,元純陀與穆氏所生之女嫁給元純陀的堂侄兒,母親家庭在婚姻物件的選擇上佔比甚高。當然,已嫁在邢家的元純陀是不是參與了穆家女兒的婚姻決策,並無可考。元昴是西河王元太興的長子,太興的父親是京兆王拓跋子推,子推是元純陀的父親拓跋雲(拓跋岱雲)的哥哥。元太興信佛,病重之時許願,如果病癒就捨去官爵出家為沙門。因此他病癒之後隨即到嵩山出家,孝文帝特令皇太子(後來的宣武帝)於四月八日為他落髮。這之後,元太興的西河王爵位由元昴繼承。穆氏嫁給元昴應該在宣武帝初年,那時他早已繼承西河王爵位了。
《藝文類聚》卷四六職官部二太尉條,引後魏溫子升《西河王謝太尉表》,是為東魏西河王元悰代擬的謝表。東魏孝靜帝天平二年二月壬午(535年3月24日)「以太尉咸陽王坦為太傅,以司州牧西河王悰為太尉」,謝表當作於此時。據《北史》,元悰字魏慶,曾祖父是北魏景穆帝之子京兆王拓跋子推,祖西河王元太興,父西河王元昴。可見,元悰就是元純陀之女穆氏與元昴所生的兒子。元純陀墓誌亦云:「西河王魏慶,穆氏之出,即夫人外孫。」
元純陀死於永安二年十月十三日(529年11月29日),時年五十五歲。墓誌說她死於「滎陽郡解(廨)別館」,那時她的外孫西河王元悰正在滎陽太守任上,而元悰很可能是攜母赴任(穆氏至多不過三十九歲),元純陀便到滎陽和女兒及外孫住在一起。墓誌:「西河王魏慶,穆氏之出,即夫人外孫,宗室才英,聲芳籍甚,作守近畿,帝城蒙潤。夫人往彼,遘疾彌留。」元純陀在人生的最後階段,顯然與第一次婚姻的家庭保持著比較而言可能更親密的關係,原因很簡單:那是她唯一的子女所在。
元純陀雖死在元悰處,後事處理卻理應由邢家負責,邢遜更是理所當然的喪主。細味元純陀墓誌的文字和語氣,可以肯定,即使不是出自邢遜之手,這篇墓誌也是邢遜請人寫的。墓誌說純陀死後「子孫號慕,緇素興嗟」,既強調了純陀為邢家媳婦的屬性,又兼顧其女尼身份。子孫,既指邢遜及其子女,也指元悰和他母親。
一般來說,後死的妻子要與先死的丈夫合葬。元純陀是不是要和邢巒合葬呢?
據邢巒墓誌,邢巒死於延昌三年三月,次年「二月十一日,遷窆祔於先塋」。邢巒的「先塋」在哪裡?前已提及,邢巒的弟弟邢偉那時與邢巒一起住在洛陽永和裡,和邢巒一樣感染「暴疾」而死。邢偉墓於1956年在河北省河間縣南冬村東約半里發現,出土墓誌一方,原有墓誌蓋,已佚。邢偉墓誌:「粵四年二月十一日甲申,葬武垣縣永貴鄉崇仁裡,袝車騎公神之右塋。」邢偉病亡比邢巒晚四個半月,下葬與邢巒同一天(515年3月11日),其墳塋正位於邢巒(車騎公)墓的右手,所葬之地是「武垣縣永貴鄉崇仁裡」。邢巒墓誌據說1972年出土於同一墓地。至遲到北宋後期,邢巒墓的地表還有完整的墓碑存在。北宋黃伯思《東觀餘論》捲上「記與劉無言論書」條,稱「劉言瀛洲有邢巒碑,甚完」。
邢氏舊籍在鄚縣,邢巒家族墓地卻在鄚縣南邊的武垣縣,說明那時武垣才是邢氏的居住地。如果元純陀與邢巒合葬,就要葬在武垣縣永貴鄉崇仁裡的邢氏家族墓地。
元純陀似乎自己決定不與邢巒合葬。墓誌雲:
臨終醒寤,分明遺託,令別葬他所,以遂修道之心。兒女式遵,不敢違旨。
純陀臨終交代不與邢巒合葬,是出於修道的考慮還是顧慮自己與女兒一家的關係,當然已不可知。而且,她在滎陽去世時,邢遜是不是趕去見到了最後一面?當然大有疑問。如果邢遜或邢家其他人並不在場,元純陀是否真有此遺囑,亦未可知。也就是說,存在這種可能:元純陀的女兒穆氏和外孫元悰不想讓元純陀與邢巒合葬。不合葬,則意味著純陀單獨葬在洛陽北邙山,這至少會非常方便她自己的後人祭墓。墓誌所說「兒女式遵」之兒女,顯然分指邢遜與穆氏,可見穆氏在後事處理中是起了一定作用的。如果元純陀沒有出家,她的女兒大概想不出不合葬的理由,而邢遜也不敢不辦理合葬。在這裡,在人生的盡頭,元純陀的比丘尼身份再次賦予她某種選擇的自由。
宗教社會史研究者早就發現,女性在新興宗教的發展與傳播中特別活躍,比如,早期基督教的信眾中女性多於男性,上層階級的信眾中女性比例更高。早期基督教在吸引女性信眾方面更為成功,上層社會男性信教往往是受到他們先已信教的母親或妻子的影響。研究表明,基督教能夠成為在西方具有支配地位的世界性宗教,女性發揮了極為重要卻被歷史忽略的作用。田韶品:《曲陽北魏崔楷墓》,《文物春秋》2009第6期。新宗教至少在一個時期內會提供對抗已有建制的思想資源和組織力量,女性對此是敏感的,也是積極採取行動的。
在這個意義上,當慈慶墓誌用如下的文字讚美她時,我們寧願相信那不完全是套話:
尼之素行,爰諧上下,秉是純心,彌貫終始。由是忍辱精進,德尚法流,仁和恭懿,行冠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