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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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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

第一人稱的出現

晚清四大名著中,吳趼人(1866—1910)《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與李伯元(1867—1906)《官場現形記》都是通篇嘲笑、諷刺官場社會種種現象,書裡都少有令人同情或讚賞的人物。《官場現形記》1903—1905年在上海《世界繁華報》上連載;《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以下或簡稱《怪現狀》)最初在日本橫濱《新小說》月刊連載(1903年到1905年),1906年由上海廣智書局出版排印本。李伯元和吳趼人私下也是朋友,經歷比較相似,或被拒絕或主動拒絕考試入仕途,他們都是上海(也是中國)最早的報人。雖然多產暢銷,也被人詬病,說是政治動機與經濟動機混合,作品已然是他們要批判的社會腐敗現象的一部分。但實際上,李伯元40歲去世時,還欠吳趼人兩萬塊,吳趼人為他付了醫藥費,燒了借據。幾年以後,吳趼人去世的時候,身上據說也只剩下四角小洋。

這兩部小說相似之處比較明顯,但一些不大被人重視的差異,其實卻有文學史意義上的重要性。

一從「話說」到「我道」

兩部小說的差異,最簡單的概括,就是從「話說」到「我道」。《官場現形記》沿襲中國章回小說傳統,不少章節首句都是「話說……」,敘事者偶爾也會冒個泡,故事講到一半,插一句「此乃作書的人持平之論」等等,但總體上是第三人稱全知。《怪現狀》除引子外,全篇絕大部分由第一人稱「我」敘述。研究者袁進認為吳趼人的第一人稱敘事方法受到外國文學影響:「以‘九死一生’的見聞為線索,顯然是從林紓翻譯的《巴黎茶花女遺事》的敘述視角得到啟示,故而小說也用第一人稱敘事。只是《茶花女》的‘餘’是整個故事的主要人物,而《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的‘我’則是所有事件的旁觀者耳聞者,第一人稱敘述的優越性並未在小說中充分顯示出來。不過小說有了幾個時隱時現,貫穿始終的人物,畢竟有了一點連貫性,較之《官場現形記》是一個進步。在中國小說的近代變革上,也起過一定的作用。」第一人稱是不是一定比全知敘述進步?這很難說。更何況袁進認為《怪現狀》只是「旁觀者第一人稱」,如符霖的《禽海石》才是「投入者」的第一人稱。以李伯元、吳趼人這兩部長篇為例。前者沒有中心人物,只有中心場景;後者以「我」及幾個旁觀者串聯數百個故事,有點像現代連續劇,甚至也接近文化工業的生產方式。除了人稱變換,《怪現狀》還有新舊白話的過渡痕跡。新舊白話最明顯的區別之一,就是「說」與「道」。舊白話通常是「張三道」「李四道」,「道」的表情、姿態、動作,均由「道」的內容體現。新白話會形容「說」的姿勢表情動作:「他又憤憤地說」「他又懷疑地慢聲地說」「又領悟地說」「用堅決的聲音說」,等等,是比較歐化的新文藝腔,像話劇劇本中給演員的提示。當然,在「道」與「說」之間,也有一些折中,比如張恨水、張愛玲在「五四」以後還是用「道」,或「笑道」「低聲道」。李劼人在《死水微瀾》裡,有「愕然道」「雙手一拍道」「生氣道」等等。吳趼人小說裡的典型場面是「我道……」既用舊白話「道」,又用新白話「我」。所以「我道」就成了過渡形態的標誌——標誌以第一人稱敘事來達到(或達不到)「全知目睹」效果。

「全知」與「目睹」當然自相矛盾。從「話說」到「我道」有三個結果:第一個是既擴充套件又侷限了小說的批判視野;第二個是作家後來忍不住違反第一人稱的侷限來講故事,等於用「我道」來「話說」;第三個是全書的基調因為「我」的存在,便從無差別批判轉為有選擇的嘲諷。三種情況需要一層一層討論。

第一回是引子。「死裡逃生」在上海豫園買了部手抄本。賣者並不講價,只看是否知音。手稿署名「九死一生」,死裡逃生後來把手稿改成小說,拿到橫濱《新小說》發表。賣書者叫文述農。接下去有一百多回,都是九死一生「我」的講述。

「我」15歲時,經商的父親去世。之後20年,「我」主要在幫一個年長十歲的舊同窗吳繼之做事。吳繼之因為官員身份不便經商,所以就由「我」來出面做「白手套」(代理人)。吳繼之被稱為「我國小說裡最早出現的新興資產階級形象」。小說上部,吳繼之官位商機上升,「我」的事業也興盛。到第五十九回,吳繼之不願意給上司多送禮,仕途開始受挫,後來「我」和吳家的生意都失敗。但他們的命運起伏只是一條串聯線索,小說裡的主要篇幅,是他們所目睹所議論的各種各樣社會現象,共有190多個「怪現狀」故事。

試把書名拆開,《二十年·目睹·怪現狀》。

第一個關鍵詞是時間,大約1883年到1902年。20年間,主人公性格和背景其實並無太大變化。

第二個關鍵詞是「目睹」,因為要「我」親眼看見或至少親耳聽說,所以視野就和《官場現形記》不同。李伯元以全知角度寫官場各個領域:經貿、軍隊、反腐、黃河、外交、慈善以及京城內幕,批判「級別」很高,寫到中堂、公公,甚至老佛爺還有「今上」。可吳趼人筆下的「我」,一個年輕生意人,不可能見到那麼多高官,視角受身份限制,但相對比較接地氣。「高度」上有限制,「廣度」上有擴充套件,不僅寫官場政界,還寫洋場商界,寫世俗百態。不僅寫府臺、藩臺、臬臺,還寫惡棍、騙子、狂徒、巡捕、強盜、煙鬼、秀才、文盲、江湖醫生、人口販子等等。

第三個關鍵詞「怪現狀」更重要,什麼是「怪」?以什麼標準覺得怪?王德威把這一類小說稱為「醜怪現實主義」,並總結成魅幻價值觀、荒誕和狂歡三個特點,概括成一種以醜怪為能事的敘事方式。但問題是,人們今天重讀九死一生目睹的怪現狀,有時反而並不特別感覺醜怪、荒誕。這種閱讀感受令人感到有點害怕。到底是作家、研究者誇大了晚清的醜怪荒誕,還是讀者日積月累,習慣現狀,以至於見怪不怪?

二「怪現狀」之五種騙局

所有190多個「怪現狀」故事,最基本的共通點就是虛假或欺騙。細細分類,又可分成至少五種——商業欺騙、人際欺騙、男女欺騙、科場欺騙,還有官場欺騙。合在一起,成為20世紀中國小說中的騙術大全。至今都有參考價值。

第一種「商家之騙」很普遍。第四十九回,上海道讓兒子做買辦,開洋行被外國人騙。第五十五回,一個遼東人叫勞佛,和賭博起家的富翁合辦藥行,醫藥師真懂外文,但賣的藥水是假的,滙豐存摺也是假的。雖然這種故事跨時空到處都有,但像小說第三十一回還有插圖教人操作實用江湖騙術,十分罕見。有些騙局也有技術含量。比如第五回,南京有個大珠寶店掌櫃,告訴「我」(九死一生),店裡有租客寄賣文物,明明值三千卻要賣兩萬。竟然真有人願買,付了五千定金。租客突然要奔喪,名義上文物已賣,店家便先給租客一萬九,結果買客也再不出現了。也就是說,串通起來一個局。「我」又興奮又憤怒地把這個精心騙局告知吳繼之,不想到繼之淡淡地說:你知道吧,騙子就是這家珠寶店的東家——原來一切都是編出來的,兜了一個大圈子,目的就是要店裡的眾夥計分攤損失。

也有一些比較另類的騙局。第五十四回,寫某窮縣縣官的少爺,無處刮錢,找個當地當鋪,搬去一個箱子,要當幾百塊錢。當鋪問裡邊裝了是什麼財物,少爺說不許開啟——其實裡面裝的都是石頭。還有第八十一回,某官員利用職權囤積了大量的煤,人家問他幹什麼,他說有人勸他從煤裡提煉煤油,可以賺錢。煤油是從煤裡來的嗎?騙局也可以很弱智。

小說寫制度性的騙局,比較詳細。比如議價處,不少商人串通壓價,與官府商業政策配合。「那賣貨的和那受貨的聯絡起來,那個貨卻是公家之貨,不是受貨人自用之貨,這個裡面便無事不可為了……官場中的事情,只准你暗中舞弊,卻不准你明裡要錢。」這幾種騙局,當鋪當石頭,煤油與煤,還有議價處,其實都跟官府權力有關,也可以歸在第五類官場政治之騙。

第二種「人情之騙」,最不引人注目,可以見怪不怪,細思極恐。吳繼之的根據地在南京、上海,派九死一生各處料理生意。「我」到了北京琉璃廠,「一隻腳才跨了進去,裡邊走出一個白鬍子的老者,拱著手,呵著腰道:‘您來了(您,京師土語,尊稱人也,發音時唯用一您字,你字之音,蓋藏而不露者,或曰:「你老人家」四字之轉音也,理或然歟),久違了!您一向好,裡邊請坐!’我被這一問,不覺稜住了,只得含糊答應,走了進去。」這個店「我」其實從未來過,完全不認識這個老者。因為對方推薦,便買了一些貴价紙張,說賣一張少一張。後來又進到一個書店,「劈頭一個人在我膀子上一把抓著道:‘哈哈,是甚麼風把您吹來了!我計算著您總有兩個月沒來了。您是最用功的,看書又快,這一向買的是誰家的書,總沒請過來?’」「我」當然也不認識該店主,本來不想買書,被人這麼熱情拍著肩膀,不好意思了。事後想起來總結說,在京城做買賣的人未免太油腔滑調了。

把「套近乎」說成是欺騙,當然言重了。但是不是某種程度上功利虛偽已經滲透世俗鄉情?有時你知道人家在說假話,也當作真的;說的人也知道你知道他是假話,他還照樣說:你也知道他知道你已經知道他是假話,你還照樣……迴圈下去,小說裡各種官方訓辭,親人電報,明知是假,照樣接受。生人叫欺騙,熟人就是友情,「生/熟」是關鍵。有些騙局還和親情人倫有關,比如「我」回家鄉,族人說修祠堂要一百兩;「我」想帶母親姐姐離鄉進城,賣地時親戚們又趁機殺價……現在叫「宰熟」,騙人先從自己人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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