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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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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個「多年以後……」句式,以結局證明當年過程無意義。「那天大家給江梅送禮,‘我’回到宿舍,老屁不見了,黑棗拿著木鐵鍬,他看上去心平氣和,慢慢地退下了鐵鍬頭。我知道好戲就要開場了。我記不住細節,因為時間已經過去太久。結果我的腳踝被木鍬把掃成粉碎性骨折,我成了終生跛腳。」

尋根派、先鋒小說都喜歡寫暴力,但尋根派是誇張,慢鏡頭處理,莫言寫羅漢大叔被剝皮,《爆炸》中一個小孩被打耳光,寫了好幾頁形容那記耳光的種種效果。但是馬原正相反,馬原用極簡單平靜的筆調來處理血腥暴力。

「我記得我極認真地對黑棗說我要挑他兩根大筋。我記得黑棗完全不在乎地笑了一下。黑棗沒下暗的,他是個男人。他是打過招呼以後才動手的……」

打過招呼,就是剛才的警告:搜不出軍帽,就要負責,要承擔誣告侮辱大家的責任。在那個年代,在底層學生中間,這不是法律,而是一種江湖道德。

小說進入第四節。「這個故事比較更殘酷的一面我留在後邊,我首先想的是這樣可以吊吊讀者的胃口;其次我也在猶豫,我不知道我講了是否不太合適。我說了它比較更殘酷一些,我無法從原罪或道德的角度對這個事件作出恰如其分的評價。」

一面講故事,一面吊胃口,還要告訴讀者我在吊胃口。好像殘酷的不僅僅是知青之間濫用暴力,而是怎麼講述軍帽故事的方法。「馬原的故事形態是含有自我炫耀特徵的,他常常情不自禁地在開場裡非常灑脫無拘地大談自己的動機和在開始敘述時碰到的困難以及對付的辦法。有時他還會中途停下小說中的時間,臨時插入一些題外話,以提醒人們不要在他的故事裡陷得太深,別忘了是馬原在講故事。」馬原小說的真正主角不是任何一個人物,而是他的敘述。

「我」受傷以後沒住醫院,找到一個民間巫醫治了一下,止了血。然後另一個男主角二狗回來了,大家很奇怪他帶回來一個嬰兒,還不是江梅的孩子。黑棗這時候發現嬰兒睡在軍帽裡,二狗發現「我」受傷了,大家都吃了一驚。

既然軍帽是二狗拿去的,「我」就要懲罰二狗了(剛剛受傷,憋了一肚子氣)。「我同樣不露一點聲色,一把抓住他衣領,接著用那條沒受傷的右腿直搗二狗胯下,他當時就倒下了,倒在地上瘋狂般地打滾嚎叫。」「我」打二狗理直氣壯,因為他偷了軍帽。二狗受傷後連夜就被農場的馬車送回錦州。之後他其實就殘廢了,喪失了生兒育女的能力。後來「我」去看他,都絕口不提這回事。二狗先在街道工廠,後來患直腸癌。「他命不好,他只活了二十三年。到現在,他死也是十幾年的事了。他死前的那段時間,我們成朋友了。有保留的朋友,不能無話不談。」

到現在為止,小說還在謎團中。只是一個短篇,好像很多故事,其實大都是圈套。

小說第六節只有一個情節。「二狗被大家抬上車以前,大聲喊著對我說:‘趙老屁讓我告訴你,他走了,不回來了。’我同樣大聲喊道:‘為什麼?’‘沒說!他就說告訴你。他還說讓你管管江梅,管管那孩子。‘哪個?哪個孩子?’他被抬上大車。他沒回答我,也許是沒聽到我的話。」

兩個孩子都是江梅在養,「我」認為江梅的孩子是趙老屁的。最鐵的朋友,明知道「我」喜歡江梅,他還插一槓,所以「我」後來再也不管江梅的事了。但「我」一直想不明白丟軍帽的事情。

敘事者反省:就是現在仍然想不好,為什麼二狗把話留到他最後的時間,他本來可以早說,早說早就有個結果。早有結果有什麼不好?

看來二狗最後的話是小說的一個終極懸念。

四殘酷又高尚的道德審判

第八節又寫既合理又荒謬的暴力。眾人當夜送走負傷的二狗,屋裡只剩下黑棗和「我」。現在的情況是,軍帽的確是有人拿走的,「我」去查室友的東西沒有查錯。換言之,黑棗懲罰「我」是錯誤的。但這些話沒有明說。

「他先是回到自己鋪位上一個勁兒地抽菸,我估計至少是抽了五袋煙以上。也就是說大約一個多小時他一直不停地抽菸。天快亮了。」這也是非常緊張的一個多小時。

……遠處有公雞叫了。黑棗隨著公雞的第一聲啼鳴突然跳到地上,他經過我身邊時也留一點跡象,他是跨過我兩步以後彎身撿起鍬頭的。我沒來得及想他可能幹什麼,他已經動手了,他看來用力很大又很猛,他的左腿後腳跟上面給剁開了,血汩汩地流了一地,他當時就倒了,倒下的時候神志還清,他朝我笑了一下,那是多麼滿足多麼燦爛的一笑呵。

「我們兩清了。」

這就是說,黑棗承認剛才剁了「我」的腳踝是錯了(因為軍帽確實是同屋知青拿的)。當初懲罰「我」,道德依據是你錯怪了我們,現在發現是錯懲了「我」,所以他只好自殘表示歉意,「我們兩清了。」

先鋒文學甚至在這麼奇特荒謬的語境裡,還使用了《青春之歌》的句式,「多麼滿足多麼燦爛」,寫的是一個「多麼殘酷」的道德審判。

往淺裡說,特殊時代,一群天性善良的年輕人,為了一點小事誤會濫用暴力,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傷。往深處講,即使在特殊年代,人和人之間還是有不成文契約和江湖道義。既懲罰他人,也追究自己,所以說是「多麼燦爛的一笑」。

現在文藝中的暴力,大都為了階級報復,或者純粹感官宣洩。馬原寫暴力,欣賞的卻是國人心裡一種又殘酷又高尚的道義懲罰。

「我」和同樣跛腳的黑棗後來也成了朋友,才弄清楚江梅生的孩子其實是田會計的。趙老屁的確也生了個孩子,是和村裡一個小寡婦張蘭生的。寡婦難產,正好二狗撞到,所以二狗把孩子抱著,要給趙老屁。趙老屁不要,逃走了,同時隨手把軍帽交給二狗,說是摔跤時「我」忘在地上。二狗憋著這些關鍵細節,至死方說,大概也是為了讓「我」跟趙老屁等人不用那麼自責。二狗的境界很高。

評論家吳亮曾這樣概括《錯誤》:「這篇小說情節的逐漸‘錯位’使因果聯絡發生了移動:軍帽失竊——江梅生孩子——孩子的來龍去脈——和黑棗的鬥毆——二狗撿來的孩子——趙老屁的失蹤——二狗的死和江梅的死,這些前後接續的事件,因果都是不甚明瞭的。馬原十分善於講這麼一些由無因之果或有因無果組成的故事。」「馬原在進行他的故事組裝時,沒有一次不漏失大量的中間環節,他的想象力恰恰運用在這種漏失的場合。他彷彿是故意保持經驗的片段性、此刻性、互不相關性和非邏輯性。這種經驗的原樣保持在馬原的小說裡幾乎成為刻意追求的效果,比如存心不寫原因,存心不寫令人滿意的結局,存心弄得沒頭沒尾,存心在情節當中抽取掉關鍵的部分。馬原的小說在這一點上酷似生活本身——它僅僅激起人的好奇,卻吝嗇地很少給好奇以滿足。馬原不像是賣關子,人為地留下所謂的‘空白’,或者佈下迷魂陣,心裡對真相一清二楚。……他不說是因為確實不知。馬原小說所顯現的經驗方式,表明了馬原承認了如下的事實:世界、生活和他人,我們均是無法全部進入的。是我們在那些現象之上或各種現象之間安置上邏輯之鏈的(別無選擇),而這樣做又恰恰違背了經驗的本體價值,辜負了經驗對人構成的永恆誘惑。」

吳亮認為馬原藏著編著關鍵的細節,繞出複雜的敘述圈套,不是「存心在情節當中抽取掉關鍵的部分」,而是「因為確實不知」,尊重「經驗的本體價值」——曾幾何時,知青之間,「文革」因果,軍帽與暴力,究竟哪些是「錯」,哪些是「誤」?這中間真有邏輯之鏈嗎?荒誕生活,悲涼歷史,真能講成一個故事嗎?就在這種故弄玄虛的文字實驗(以及天才詮釋)之中,《錯誤》等作品已經在敘事技巧上影響同時代作家,即使不能提供「十年」中國故事的另一種講法,至少也令人懷疑《芙蓉鎮》式「壞人迫害好人」模式或者王蒙、韋君宜等人小說裡的幹部反省與民眾關係的故事。《錯誤》用偵探小說式的推理、「多年以後」的句式和故弄玄虛的敘事圈套,實際上在敘述「很多好人合在一起做成一件壞事」。

吳亮:《馬原的敘述圈套》,《當代作家評論》1987年第3期。

馬原:《錯誤》,《收穫》1987年第1期。以下小說引文同。

吳亮:《馬原的敘述圈套》,《當代作家評論》1987年第3期。

吳亮:《馬原的敘述圈套》,《當代作家評論》198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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