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程麗君有嚴重的憂鬱症,長期生活在痛苦中,這是常人無法理解,更難以忍受的——她說過想死嗎?
面對這樣致命的問題,他的嘴唇在發抖。憂鬱症不是有自殺傾向嗎?林子粹承認了,一年前,妻子在家裡的浴缸中放滿熱水,割腕自殺……在她斷掉最後一口氣之前,正好有個同為家庭主婦的閨蜜來看她,才救了她一條命。
我問她現在還想死嗎?林子粹猶豫片刻後點頭。
對於一心求死的人來說,讓她受折磨般地活在這個世上,不是一件更殘忍的事嗎?也許……請不要害怕,我們這麼做,也不過是幫她實現自己的心願!
我看著窗玻璃照出自己的臉,白皙的皮膚竟然像聖母,簡直頭上要發出光環了——所以,這不能算殺人,不是嗎?
林子粹問我是不是自認為反而在救人。把一個女人從煎熬中解救出來,讓她沒有痛苦地離去,同時也讓她的丈夫得到自由,簡直是個拯救者!他說還不夠了解我。是啊,我也不夠了解我自己。
他勸我清醒一下吧,就當剛才那些話,全是無聊的玩笑。
而我勾在他身上,抓緊他冰冷的手,放到我的肚子上說,有個好訊息要告訴他。他是個聰明男人,手指都顫唞了。
沒錯,我懷孕了!
從這一刻起,我們開始醞釀殺死他妻子的計劃。
其實,我之所以想要殺了程麗君,還有個林子粹所不知道的原因——我懷疑我媽媽的死,雖是工作中的意外,卻可能遭受了性格怪異的女主人虐待,她必須為之付出代價。
反覆設計各種方案,甚至在臥室模擬血流遍地的情景,我用雞血來代替人血,再艱難地用拖把與毛巾擦乾淨,以免警察發現蛛絲馬跡。不過,這種暴力行兇的風險太大,萬一失手連自己性命都堪憂,希區柯克的殺妻電影《電話謀殺案》,結果兇手反而被女人勒死了。
最好的方法,就是幾乎不見到一滴血,讓人誤以為她是自殺的。
林子粹說妻子每晚十二點準時睡覺,會吃大劑量安眠藥——我不是沒想過在藥裡動手腳,但長期服用安眠藥的人自然很小心,吃錯藥的可能性極低,如果硬往她嘴巴里塞,即便成功也會留下痕跡。
但是,在她吃藥睡著以後,據說是打雷都驚不醒的,直到次日天明八點自然醒。
若不能入口,則只能入血——五月的一天,我們在海灘的夕陽下散步,林子粹突然冒出一句。
我冷冷地注視著他的側臉,追問他剛才說了什麼。
而他茫然地聳肩,我沒有繼續問下去,卻在心裡反覆地思量——入血?
忽然,我看著一大團燃燒的落日,挽住他的胳膊,湊近他的臉,幾乎緊貼在一起,抬起手機自拍了一張。
看著手機螢幕裡我倆的自拍照,他的表情卻有些尷尬,當我說要把照片刪了,他卻搖搖頭就說給我留個紀念。
這是我和林子粹唯一的合影。
眼看著斜陽把海水染成血色,我們兩個在沙灘留下的腳印,轉眼被海浪淹沒沖刷,我卻想到了注射殺人。
雖然,這種方法罕見而麻煩,卻乾淨利落而毫不痛苦,許多自殺案例都有過。對於長期患病打針吃藥的人來說,或許早就習以為常。
兩週後,我提出計劃——利用針筒和致死劑量的藥物,趁他妻子在凌晨熟睡,潛入臥室肌肉注射,幾分鐘就能殺死一個人,偽裝成自殺。法醫雖會檢測出死者體內有安眠藥,但許多自殺者為了確保成功,也為了減少死亡時的痛苦,往往同時也會服用安眠藥。
林子粹卻擔心,妻子死後,他將繼承遺產,成為最大的受益者,警方首先會懷疑他。
看著林子粹陰沉的面色,我能清晰地聽到自己牙齒間的戰慄聲,彷彿他已被戴上手銬,隨著囚車押往刑場執行死刑——同樣也是注射。
必須要有不在現場證明!
但這個太難了!我不可能為他作證,更不能讓任何人知道我的存在,否則……
沉默半晌,屋裡安靜得能聽到心跳聲,我突然抱緊他,咬著耳朵說——我去殺人!
我真的在「咬」,牙齒幾乎要把他的耳廓撕下來,他驚慌地將我推開,捂著耳朵說:小心!別留下傷痕!
殺人那天,他可以去外地開會,跟許多人在一起,保證有絕對的不在現場證明,而我去他家殺人!
他把我推開,就要穿鞋往外走,我拽緊他的胳膊,觸控他故意不戴婚戒的左手無名指。
林子粹說不能讓我為他冒險犯下殺人罪。但我不怕。他說自己怕得要命。
豁出去了,我板下面孔說:我以前殺過人的。
說完這句話就後悔了——他會不會對我充滿恐懼,再也不敢躺在我身邊,害怕哪天我就把他給殺了?
殺人不是開玩笑。
眼前閃過七歲那年,老宅的天井裡,小白被爸爸砸到牆上,腦漿迸裂鮮血四濺的畫面。回頭看著窗外的天井,牆頭伸出茂密的夾竹桃,似乎也滲透出莫名的血來。
我茫然地倒在地板上,伸開四肢面對著天花板,一如此刻我面對著樓頂上荒蕪的天空。
六月,殺妻計劃實施。
先購買幾支訓練用的針筒,又從護士學校弄到一本專業教科書。我故意淋雨著涼感冒,把病情說得很重,專挑男醫生撒嬌發嗲,讓他給我開藥打針。我在注射室坐很長時間,打屁股的自然不能看,但仔細觀察手臂上的肌肉注射——這才是我準備殺人的方式。
不過,別人給你扎針,跟自己給自己扎針,針孔的部位與角度完全不同。於是,連續兩個星期,我在家反覆訓練用針筒扎自己的上臂,代價是難以忍受的疼痛,以及一個月不能穿無袖的衣服。
我去過他家踩點,悄悄躲藏在角落,把進入別墅區的路線,包括怎樣開啟房門都熟記於胸。他給我畫了家裡的草圖,告訴我哪些東西不能碰,如何最快地找到臥室,以免在七八個房間中迷路。
那個涼爽的午後,隔著茂密的樹叢,我遠遠看到四個女人,坐在別墅花園裡喝茶。她們的年齡都相仿,看起來都像是家庭主婦,看起來穿著體面生活優渥,戴著金銀首飾,身邊放著lv或愛瑪仕的包。
反覆辨認過程麗君的照片,我一眼認出了她——雖然她才是主人,卻坐在最不起眼的位置,隨意地綰著頭髮,穿著絲綢睡袍,看起來有些虛弱,目光散淡地仰望天空。她也不算醜,中人之姿罷了,若非上市公司的女繼承人,林子粹怎麼可能成為她的丈夫?
另外三個女人,有個明顯是產後發胖,面孔有些浮腫。還有個看起來過分顯老,燙著一頭泡麵似的短髮。只有一個尚顯年輕,保養得有些光彩,像個美少婦。
她們在說什麼隱秘的話題?反正林子粹也不在家。程麗君的神色有些慌張,不慎打翻了一個茶杯。
雖然,我有著比她們年輕迷人的種種優越感,但更自卑——她比我有錢,有錢得多,她的錢也來自男人,但是她的父親。
還有嫉妒。
她是他的妻子,而我算是什麼?女朋友?情婦?小三?姘頭?
對不起,殺了你,這一切都會解決,他是我的,而你的——也是我的。
殺你的時間,定在了6月22日,凌晨一點,這天也是我的生日。
提前一週,我才去購買真正的殺人工具。
早已做了充分準備,耗在網上檢視各種藥理學與毒理學論文,甚至去了幾趟科技文獻的圖書館。藥店裡可以買到兩種非處方的注射藥劑,分別是治療皮膚病與婦科病的,但如果把這兩種藥混合使用,並且劑量翻倍的話,即能迅速致人死亡。
我總共跑了三家藥店,購買齊了普通的一次性針筒、兩種不同的注射藥劑——每一樣都要了發票,這在計劃裡是非常重要的。
全程我戴著口罩與墨鏡,根據林子粹提供的妻子近照,穿著與她相同的一套衣服,把自己弄成類似髮型——出門前照著鏡子,簡直就是那個女人翻版,我們的身高體重都差不多,我可以叫你一聲姐姐嗎?
為什麼這樣做?自然為了迷惑藥店職員,讓人覺得來買藥和針筒的是程麗君本人。而在同一時刻,林子粹正載著妻子行駛在高架上,無人能證明她不在藥店。
再過七天,我就要殺死鏡子裡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