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這本書比我想象中要容易,但它卻又非常艱難。
這比研發ipod、iphone或者nest恆溫器都難。
寫什麼是最容易確定的部分。幾乎每天都會有創業者向我提出問題,比如,如何講故事,如何應對斷點,如何發展團隊或者管理董事會等。我們會一起討論他們的問題,我會給他們一些建議,然後我把這些都寫進了書裡。
很多話題都比較簡單,感覺就像常識,所以我懷疑到底有沒有必要寫這本書,但第二天就會有人問我同樣的問題。一週之後,又是這些問題。這樣的事情發生了一次又一次。坦率地說,我已經厭倦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地聽自己一遍又一遍地講同樣的故事。
所以我寫這本書的原因也就變得非常清晰。常識固然顯而易見,但它並非平均分佈。如果你從來沒有組建過團隊,你就不可能採用眾所周知的方法組建團隊。如果你一輩子都是工程師,你也無法直觀地理解營銷。如果你正在做一些新的事情,如果你正在進行第一次嘗試,那麼你只能靠自己獲取常識。你只有經歷反覆試錯,經歷嘗試和失敗,或者起碼要經過有經驗人士的指點(如果你足夠幸運),才能領悟這一難得的智慧。在很多時候,你所需要的只不過是別人對你直覺的肯定,以讓自己能夠樹立追隨直覺的信心。
這就是我寫這本書的原因。
這就是比爾·坎貝爾從來不寫書的原因。
作為教練和導師,比爾比我優秀。人們總是追在他後面,讓他記錄下自己的各種經驗,但他從來不答應。
我覺得原因在於,做導師和教練,歸根結底要看兩人之間的信任關係。要想給出好的建議,比爾必須瞭解你,包括你的生活、家庭、公司、恐懼和抱負。他專注於在一個人最需要幫助的時候幫助他們,並根據他們生活中正在發生的事情提供量身定製的建議。
這可不是一本書能做到的事情。
這也是我寫作這本書時感到最為糾結的一件事情。我不瞭解我的讀者,我不知道每位讀者都有怎樣的經歷。要談論的東西實在太多了。這本書的初稿有700頁。即便如此,它也顯得非常膚淺。我永遠都寫不出來自己想要的那種深度。我可以列舉一些一般的經驗法則,並講述一些讓我受益匪淺的故事,但這些東西並不適用於所有人,而且有時候它們甚至完全是錯誤的。
我還是決定把我知道的東西寫出來。我回顧了我在過去30多年裡所做的一切、所學到的一切,還揭露了內幕,和盤托出很多不為外人所知的事。這不是一個容易的決定,但於我而言,它確實也是一種宣洩。它幫助我想通了很多職業生涯中發生的事情。
我承認我有時也會犯錯,也會惹惱別人。但如果你沒有惹惱過別人,你就沒有做過任何值得做的事。如果你不犯錯,就不會有收穫。
實踐,失敗,學習。
我希望在我醞釀寫作這本書的十年中,我已經失敗得足夠多,收穫也足夠多,因為只有這樣,我才能知道哪些事情是值得說的。
也只有這樣,我才能知道我應該對誰表達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