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為主義理論
華生將刺激(stimulus)和反應(response)兩個術語作為他的行為主義的理論基礎。他以這兩個英文單詞的大寫首字母「s」和「r」為代表,構建了著名的s-r公式。
華生首先將刺激以及反應進行人體機能化,用抬手臂、尖叫等明顯動作,腺體反應、內分泌系統、迴圈系統變化等微小反應,替代傳統的高興、興奮等模糊詞語再通過觀察法、條件反射法、言語報告法、測驗法和社會實驗法等方法來進行s-r公式配對,從而考察人們的刺激與反應有序組合情況。通過廣泛收集人以及社會的s-r配對,為接下來的心理學研究以及其他社會學研究提供原始資料。
(2)遺傳本能與環境的關係
華生關於遺傳本能的觀點,在他的思想早期與晚期存在明顯分別。在華生的早期思想中,他並不否認遺傳本能的作用,也按照構造心理學的做法,使用知覺、激情、情緒和意義等術語。隨著華生對於心理學研究客觀化的強調,他越來越排斥使用這些詞語,也越來越否認遺傳本能的作用。到了晚期,華生毫不掩飾地說:「在心理學中再不需要本能的概念了。」由此他提出了他最著名的「一打嬰兒」的名言:「給我一打健全的嬰兒,我可以保證,在其中隨機選出一個,就可以將他訓練成為我所選定的任何型別的人物——醫生、律師、藝術家、鉅商人,或者乞丐、竊賊,不用考慮他的天賦、傾向、能力,祖先的職業與種族。」
(3)情緒理論
關於情緒,華生認為,情緒只是人類不同的反應型別而已。在身體機能上,不同的情緒只是內臟以及腺體系統不同程度的變化組合,只有現實中的不同刺激與人身上的這些反應型別對應形成有序關係,才能形成我們所知道的本能——華生認為這種對應關係的形成是後天的而非遺傳得來的。
並且,他通過廣受學術道德非議的「小阿爾伯特實驗」,證明了這種有序關係建立以及消除的過程。這也從側面反駁了「遺傳的本能作用」的傳統觀點,更直接否認了傳統的精神分析法。
(4)言語和思維理論
與傳統認為的思維必須以語言為載體不同,華生認為,思維也是人的一種感覺運動,可以完全脫離言語而存在。華生認為人的思維包括動作、言語、內臟反應三個部分,這三個部分可以是三者同時運作來完成思維過程,也可以兩兩搭配來完成思維過程,還可以是其中單獨一部分來完成思維過程。華生在他的著作中直接說:「即使言語過程沒有出現,動作和內臟的組織在思維時也是工作的——它表明了,即使我們沒有言語,我們仍在用某種方式繼續思維過程!」
(5)人格理論
與精神分析學派以及榮格的性格心理學不同,華生認為,人格是一切動作的總和,是情境以及眾多習慣系統綜合支配的結果。因此,在華生看來,可以通過改變個體所處的環境來改變個體的人格從而重塑個體。以此為基礎,華生提出了他關於人格的「環境決定論」的說法,甚至期待在未來出現一種專門靠改變環境來轉變「病態人格」的醫院。
(6)感覺理論
作為一個極度追求心理學研究客觀性的學者,華生將通常心理學家所使用的諸如刺激、反應等感覺術語用「視反應」「痛反應」來代替,從而與情緒理論一起,將傳統心理學的感覺理論用人體機能理論代替,並以人體機能反應為出發點,在最大限度上使心理學研究得以客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