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隔十分鐘或十五分鐘,書記員就會叫來原告和被告,將他們帶上法官席,雙方多半會在那裡掐架。這裡的審判都進行得非常迅速,法庭里人頭攢動,就像夏天擁擠的戶外,總是會有人互相對罵鬥毆,也許是因為夏天時更多的人會喝得醉醺醺的。但我去那裡並非是因為與人打架鬥毆,而是因為不願付一份十一美元二十美分的賬單,沒錯,我成了被告,這是我第一次當被告。說實話這事情還挺讓人難忘的。我在家附近的小酒吧認識的一個厲害的朋友,喬,他曾經是個黑幫成員,他告訴我,當被告這件事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但第一次總是最難忘的,他跟我說:「第一次做被告,你會覺得好像法庭裡每個人都在注視你,就像你臉上有字一樣。這種感覺難受極了。」感覺確實挺難受的,特別是如果你是一個金髮白種人,而你被一個非洲裔的人告了,那就更不好受了。法庭上,所有非洲裔的人都會惡狠狠地盯著你,而白種人也會惡狠狠地盯著你,時不時地你還能聽到聽眾席裡有人議論你是「沒用的南方佬」之類的話。法官面無表情地盯著我,他穿著長袍,用冰冷的聲音問我:「您的辯護律師呢?」「這些就是我的辯護律師,法官大人。」說著,我在他的案板上擺出三四套裙裝。這些裙子都是由原告奧蒂·博伊德(ottieboyd)夫人為我裁短的,她自稱是名裁縫。擺放裙子的時候,我就像古羅馬故事裡那位驕傲的母親,在客人們和她攀比身上佩戴的昂貴珠寶時,她卻給他們介紹起了自己的孩子們,並自豪地告訴別人:「這就是我的珠寶。」法官顯然不與我共情,冷冷地追問:「您為什麼不願意支付十一美元二十美分的賬單呢?」「因為這是原則問題,法官大人。請您仔細看一看這些裙子的下襬包邊。」法官戴上眼鏡,彎腰仔細端詳這些衣服的下襬。法官大人當時的樣子也令我印象深刻,如此德高望重的耄耋老人,在「我們相信上帝」的標語下,戴著眼鏡仔細研究起幾套裙子的下襬包邊。這個畫面讓人動容,這一刻發生在6月16日的紐約,沒錯,我們的確相信上帝。聽眾席裡傳來不懷好意的議論聲:「看看這個下襬,一看就不對勁。」法官也承認:「在我看來,這看上去確實不像是製作精良的裙子下襬。您一貫都這樣裁剪裙子嗎,博伊德夫人?」博伊德夫人身穿一條黃顏色的裙子,儘管她已經快五十歲了,但仍然穿著這條色彩鮮豔的超短裙。她惡狠狠地盯了我一眼,回答法官的話:「我的裁剪沒有任何問題。是她把我做好的裙子拆開重做,還不付給我那十一美元二十美分的工錢。」但這並不是重點,奧蒂·博伊德到底是不是一個好裁縫,老天自有定論。這個案件的重點就是剛才博伊德自己所說的那兩個字:裁剪。聽眾席裡再次議論紛紛:「啊,她自己裁了啊,這就不好說了……」我的思緒回到了博伊德夫人把我拿給她改短的裙子送回來給我的那個下午,看著眼前變成一堆廢布料的裙子,我感覺身處地獄。把裙子給她的時候,我明明千叮嚀萬囑咐地跟她強調過:「拜託了博伊德夫人,給我改短一釐米就好,最多不過兩釐米。」但當我拆開她給我送回來的裙子的時候,我才意識到她根本沒有將我的話聽進去:她走得更高,更遠。記得當時的我扯著嗓子從喉嚨裡發出絕望的吶喊:「博伊德夫人!您都幹了什麼好事?!」所以……「法官大人,我當時就跟她吼道,我是一分錢也不會付的。她卻跟我說,瑪莉·官都會欣賞她的作品,如果我不給她錢的話,她就打電話叫條子來收拾我。」「誰?」「條子,警察。」「不是問這個。那個瑪莉……是誰?」「瑪莉·官,‘迷你裙’之母,法官大人。」「噢……」「所以,法官大人,我當時氣憤地抓了一把鈔票扔給她,但是她不願離開,說我給她的錢只有十四美元,賬單是二十五美元二十美分,所以她還要我再給她十一美元二十美分。」「啊……」「法官大人,我是不會給她這個錢的,我就算去坐牢也不會給錢。」這時,聽眾席裡已然鴉雀無聲,就連法官自己也啞口無言陷入深思。也許他們都在思考同一個問題:瑪莉·官到底是什麼人。法官打破了沉默,告訴我們將在第二天通過電話得到判決結果。在紐約就是這樣,判決結果是打電話通知的,也許是為了避免在法庭上鬧得太難看。第二天我接到電話,得到免罪免罰的判決結果,而博伊德則要承擔訴訟費:這樣的勝訴是我的朋友喬從未獲得過的。無論如何,這件事情都給我留下了一段不堪回首的記憶,那種尷尬與不堪其實和可憐的博伊德夫人無關,而是關於這位瑪莉·官。我越想越覺得,那一次的損失並不該由博伊德來買單,而是該由瑪莉·官來負責。總之,這位「迷你裙之母」在我心中並非善茬。
但如今她來到了紐約,就住在她位於阿爾岡昆的公寓裡。我的編輯迫不及待地想讓我去採訪她。於是我便去見了她:瑪莉穿著一條迷你裙,就是典型的瑪莉·官的樣式。當她站著的時候,裙襬在她大腿的中間位置,而當她坐下的時候,裙襬的位置大概就讓我想到了那條被博伊德夫人剪廢掉的裙子的長短。但她的雙腿足夠美麗,同時她也是一個足夠可愛的女人:小小的個子,體態輕盈,鵝蛋臉,極短的黑髮。不得不承認,作為一個三十三歲的女人,她可以說是相當的性感美麗。一旁坐著的是她的丈夫,他擁有典型的英國男人的外貌:個子高大,圓臉,穿著一件有些起皺的衣服,一眼看不出他的想法。他的名字是亞歷山大·普倫凱特·格林(alexanderplunketgreene),他們家與貝德福德公爵是親戚,也是伯特蘭·羅素(bertrandrussell)的表親,阿爾伯特·史懷哲(albertschweitzer)教他的父親彈奏過風琴,他的姨媽奧利維亞曾與黑人歌手保羅·羅伯遜(paulrobeson)眉來眼去,他的叔叔大衛被人下毒、葬身於他曾祖母的別墅附近的一個湖裡,而他的曾祖母在世時常常被王太后邀請去皇宮裡喝茶。眾所周知,這些英國人都挺瘋狂的,他也如此,但那種瘋狂令人羨慕。十六歲時,他把睡衣當成襯衫來穿,估計他的睡衣都是鑲金邊的;而他的褲子總是從他母親的衣櫥裡挑的,紅色的、紫色的褲子,右側褲兜上還有裝飾拉鏈的那種。而年輕的瑪莉就這樣愛上了這個人,他們相識於一次學生聚會。在那次聚會上,瑪莉半裸著,整個身體倒掛在幾個大大的氣球上飛來飛去,像一件人型裝飾品。就在那次相遇之後,他甩掉了當時的女友,和瑪莉在一起了,他們倆一起度過了最瘋狂的一段時光。有時,他會和切爾西的幾個朋友在大街上裝成綁匪,而瑪莉就是被綁架的那個,他們造成了交通癱瘓,逼得警察不得不逮捕他們。有時,他們一起去電影院卻不願意排隊,就會去租來一張輪椅,讓瑪莉坐上去,他一邊推著她,嘴裡還一邊嚷嚷著:「請讓一下,借過,請禮讓一下殘障人士。」最後到了售票處,輪椅上的瑪莉會嗖的一下跳起來,讓其他觀眾氣得想衝上來扇他們幾巴掌。畢業之後,瑪莉成了一名制帽廠的職員,而他成了一名攝影師。接著,他就年滿二十一歲了,拿到了成年之後的第一筆錢:五千英鎊。他找到了合夥人阿奇·麥克奈爾(archiemcnair),把自己的五千英鎊和麥克奈爾的五千加在一起,再找到了另外一個合夥人,就這樣三個人一起在切爾西開了大名鼎鼎的百貨商場「巴扎」,就在這裡,他們把超短的迷你裙推薦給了全世界的人,也把我送上了法庭。阿奇·麥克奈爾曾經是一名律師,平時的裝束也是中規中矩的,頭戴帽子,手拿公文包和雨傘。但與一般人不同的是,他名下還擁有兩家咖啡館,而摩斯族的年輕人常常去光顧。摩斯們可不是一般人:他們梳好頭髮,穿好衣服再站在一起時,常常讓人雌雄莫辨。他們的瘋狂程度連瑪莉·官本人也在自傳《官家瑪莉》中提到過。沒錯,她才三十三歲,就已經為自己寫好自傳了。瑪莉和亞歷山大經常來美國,對於他們來說這裡是一個巨大的市場。除了英國以外,超短裙最風靡的地方非這裡莫屬。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我之前跟博伊德夫人之間的矛盾最終會像我的朋友、黑幫分子喬那樣鬧上法庭。我並不是抱怨這裡的人輕浮、盲目追逐潮流。只是為了爭取那一點空間與清淨:在這裡,你穿著過膝長裙穿過公園大道,走了兩步就能聽到後面的議論:「她的裙子真長!」你若是不顧議論繼續前進,走到麥迪遜大街,在那兒等著你的好朋友一定會驚訝地攔住你說:「你穿這麼長的裙子是想遮什麼啊?你的腿瘸了嗎?」你要是內心強大,不理會她繼續往前走,有人想跟你在第五大道共進晚餐,終於到了那兒,等著你的那個白痴會混蛋一般地笑你說:「瞅瞅這裙子,都快拖到地上了,你竟然是這麼個老古董啊。」所以,在這個地方,要怎樣才能做到心平氣和地過安生日子?沒錯,把過膝長裙拿去給博伊德夫人改吧。事實上,紐約有專門的裁縫市場幫人縮短裙襬,五美元改一條裙子。唉……現實真讓我不願多想,一多想就恨不得把這位發明迷你裙的瑪莉女士痛扁一頓,但我的編輯不希望我痛扁她,他希望我嚴肅認真地與她進行一場訪談。而她接受了這個邀請,說自己準備好了,還希望與亞歷山大·普倫克特(alexanderplunket)一同受訪,他是她的靈感源泉、她的幫兇。行吧,準備好了是嗎。錄音帶轉動起來,讓我們一起聽聽他們怎麼說。
我:瑪莉·官,多虧了您,如今每個月我們都不得不把自己的裙子往上面縮短至少一公分:照這個速度,到聖誕節的時候我們應該會把內褲邊兒都露出來了。這事情想來挺令人沮喪的,也讓人惴惴不安,最主要的是,裙子並不總是越短越好看。人們不禁要問,情況是否真的如此。
她:新的潮流總是會帶來恐慌和不安:四十年前,我們放棄長裙的時候不是也有過同樣的恐慌嗎?露出腳踝就會被認為是不倫不類;露出膝蓋和大腿甚至會被人不齒。然而,我們最終選擇了裙邊在膝蓋以上的裙子,並習慣了這樣的長度,以至於我們再次穿上長裙時會感到可笑。我們克服了對自己腿部的各種不安,接受了它的各種形態:胖的、瘦的、長的、短的,各式各樣。這是一個關於習慣的問題,不安可以用習慣來「抵消」。而有什麼好惴惴不安的呢?你想想看,在海灘上,我們不也穿著讓人一覽無餘的比基尼嗎?難道不是同樣地露出身體嗎?難道在沙灘上不夠好看的兩條腿,在大街上就變好看了嗎?還有多少的女人手臂線條不夠好看,仍然大大方方地穿著無袖上衣呢?有人說,這不關好不好看的事,重點是不夠體面。那麼我只能回覆:穿著那種能夠顯出腿部所有形狀的緊身褲子,還有那種領口開到肚臍的低胸上衣,難道就是體面了嗎?還有人說,這不關體面不體面的事,重點是不夠美觀。那麼我對此回覆:絕大部分的女人都能穿超短裙,只需要按照審美比例,去掉多餘長度的裙邊就可以了。迷你裙不是緊身的,連身迷你裙也不是低胸的,它們應該是稍微加寬成金字塔形,也即所謂的a字形。搭配這些迷你裙的鞋子也應當是平底的:放棄那些可笑的高跟鞋吧,它們讓腳部變形,就像是古代中國女人裹的小腳,只為了給人高几毫米的錯覺,愚蠢又可笑。迷你裙還必須和連褲襪搭配,扔掉那些用吊襪帶固定的長筒襪吧,令人尷尬的並不是露出腿部,而是露出吊襪帶:尤其是當你坐下來的時候,那種醜陋至極的粉的黑的鉤子,還有那些花裡胡哨的花邊,包藏著各種罪惡的心機,最終也確實達到了傷害人視覺的效果。隨著蕾絲和吊襪帶的消失,迷你裙出現了,就像孩子的圍裙一樣健康、天真。
他:我毫無保留地擁護這個新潮流,並且支援它的發展。對我來說,眼中看到兩條美腿敏捷地交錯前行,和看到好萊塢特效裡的兩隻輪胎像機關槍一樣掐著我的脖子讓人反胃地步步逼近相比,前者顯然更加使人愉悅。那些波濤洶湧的乳房和線條豐滿的軀幹是與歷史發展相悖的:它們代表著在這個世紀上半葉佔主導地位的性別主義,對新一代完全沒有吸引力。今天的男人不必為得到一個女人而大費周折,女人也不必為得到一個男人而費盡心機,男女之間的關係被大大簡化了:女性不再需要為了得到對方而誇大所謂的性別特質了。我可以進一步解釋,克里斯蒂安·迪奧的「新風貌」系列將裙襬無限地延長,也許並不是為了取悅他的面料製造商博薩克,人們並不在意誰是博薩克先生,所以不會說因為看見迪奧與博薩克狼狽為奸,便開始唾棄這些長裙。「新風貌」系列之所以被人攻擊,因為它的出現與多年戰爭所帶來的性壓抑和審美匱乏不期而遇。在戰火紛飛的年代,女性被剝奪了擁有奢侈品的自由,而男性被剝奪了享受女性美好肉體的自由。那些及踝長裙讓女人重新擁有了奢侈品,讓男人重新發現了女人的美。而如今的情況與當時不一樣了,今天的女人能夠自由地擁有奢侈品,男人也能自由地擁抱喜歡的女人。如今,男性和女性是朋友,過著同樣的生活,肩負同樣的責任,追求同樣的舒適,不需要再用身體的曲線和誇張的領口來凸顯性別的吸引力。兩性無法觸碰彼此的年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他們不再靠穿衣服來吸引對方。我想說的是,如今人們的穿著,是為了給人留下印象,讓人過目不忘。
我:毫無疑問,每一種新的時尚都會被新的性別觀念影響,反之亦然。但衣服的功能一直是為了讓人看起來更有吸引力。
她:如今的女性想要的不僅僅是要有吸引力,其實吸引力這一點已經開始被男性考慮在自己的著裝中,男人的衣服越來越具有裝飾的功能。如今的女性不再希望因為自己的身體而被選中,僅此而已,她們也不再把婚姻作為生活唯一的目標。曾幾何時,為了覓得良偶,女人們希望展示出自己的身體曲線:只為了找到一個足以在經濟上帶來足夠安全感的男人。如今,女性不再需要在男人身上尋求經濟上的安全感,就像男性也不再僅僅從女人身上尋求美貌。因而如今的女性可以自由自在地著裝:舒適地穿著她的短裙、低胸裝、長褲,頭戴司機的帽子。而且,如果我們想說得尖銳一點,這並不會限制她的女性氣質,反而將她的女性氣質放大了。一個穿著長褲、戴著司機帽的女人看起來並不像女同性戀:這樣的服裝是誇張惹眼的,如此不同凡響,以至於人們會停下來,觀察眼前的這個人,原來她並不是一個男人,而是一個女人。這就是當下的時尚具有挑釁性,甚至有些精神分裂的一面。因為當代女性常常會帶有男性化的態度,她們不會刻意地去迎合,因為那樣是在羞辱自己,她們也會在口袋裡揣著避孕藥,但這些並不意味著她們不是女人。當代女性兼具了男人和女人的雙重美德:複雜、完整,並因此迷人。
我:這就說到所有人心中的疑問,這種短裙的時尚是否會延續下去?
她:我不明白短裙時尚怎麼會不能持續。我也不明白我們怎麼能回到緊身衣、過膝裙、高跟鞋和吊襪帶給我們帶來的痛苦中去。在可可·香奈兒之後就沒有回頭路了,迪奧的「新風貌」只是一個短暫的鬧劇,在那之後,香奈兒的資源比以前更強大,因為她的理念並不是一個空穴來風的念頭,而是一個對歷史現實的解釋。香奈兒是第一個明白時尚的意義的人,她發現了時尚潮流是歷史的鏡子,它詮釋著歷史,並隨著歷史的步伐前進,永遠不走回頭路。在這個由汽車、飛機、理性主導的時代,香奈兒是第一個順應潮流裝扮女性的人,我願意且別無選擇地繼續追隨她的理念。同時代的其他人都未曾意識到這一點,因此很明顯的是,時尚潮流的變化不僅會引起恐慌和質疑,甚至會引來嘲笑。而且一件事情越是重要,越是要引領歷史發展的潮流,越是會遭到恥笑或憤怒的抗議。就像政治革命一樣,服飾和革命思想被大眾接受都需要時間,一年、兩年都不一定夠。我已經做了十一年的短裙,但只在最近兩三年才獲得成功:幾乎都是在安德烈·庫雷格斯(andrécourrèges)的空前成功之後。在庫雷格斯之前,我也涉足過靴子設計的領域,但坦率地說,我只是在庫雷格斯之後才為人所接受,並受人尊敬。在此之前,時尚領域的專業人士總是說,我所製造的噱頭是一個笑話,是在浪費時間。但我自認為它們是適合年輕人的,適合我們在切爾西的那些朋友,而這就足夠了。我從沒意識到我的設計對這個世界來說是一個衝擊,就像是一種需求:時尚從來不是由設計師、裁縫來主導的,他們對於時尚潮流來說不過是隨機的、可替換的釋義者。時尚源於自身,源於已經存在的需求,在人們不自覺地等待新事物的時候形成。
他:當然,這個潮流將持續下去,不僅如此,它還將繼續發展。也許設計的細節會有變化,但絕不是根本性的斷代,除非有非常嚴重的事情發生,有巨大影響的事情:或許是一場戰爭、一場國際災難,或許是一個新的神降臨。瑪莉剛才說,時尚的發展與歷史同步,我更願意表述為,時尚的發展追隨科學與技術的步伐,有時候時尚甚至會走在人的直覺之前。在美學領域經常出現這種情況。令人驚歎的是,美學對未來的關注多於對過去的關注:試想賴特,還有勒·庫布西耶(lecourbusier)設計的建築,他們在人類進入太空時代之前就宣告了太空時代的到來。再設想庫雷格斯的設計手法:運用白色的幾何圖形。換句話說,當人類要去月球上探索時,不得不用到特殊的衣服來保護自己,免受巨大的熱量和寒冷。他的作品讓人意識到,時尚和美學已經洞察到了這一點,並且已經在設計中加以考慮。短裙的流行也是時代發展的必然結果,除非歷史的馬車往後倒退,才有可能回到長裙的時代。
或許吧。另一個令人震驚的事實是,這場短裙革命竟然發生在英國這樣一個墨守成規、安於故俗的國家,而沒有發生在像美國,或俄羅斯,還有瑞典這樣激進的具有前瞻性國家。
她:這場變革發生在英國,原因很簡單,恰恰由於英國向來是一個循規蹈矩的國家,所以這裡的人更容易感知到潮流的逆轉。新一代英國人比其他任何一代人都更強烈地有別於自己的先輩們。他們的逆反與先輩們的守舊同樣地強烈,他們與自己的父輩之間幾乎沒有任何的共同之處。在這一代人生長的國度裡,早已沒有了帝國的蹤影,他們生長的國度是一個階級制度已經崩潰,或者說面臨著崩潰的地方,在那裡每個人都有機會受教育,沒有人會再填不飽肚子,而當人們不再飢餓的時候,他們會變得更聰明、更懂得思考,運用所有的資源與手段進行思考,從而想明白自己先輩們的錯誤。其實,這並不是英國獨有的現象,只是在英國更為明顯。在世界各地,新一代通過戰爭明白了一點,那就是,在恐懼和死亡面前人人平等。這樣的共識在戰後創造了一種客觀的階級互通,直到各階層融合在一起,他們的價值觀也發生了根本的變化。隨著價值觀的轉變,生活方式也有了變化。公爵家的女兒、醫生家的女兒和雜貨鋪家的女兒有著共同的語言,她們能夠聚在一起坦率地談論共產主義,討論宗教問題,議論同性戀的現象,她們在一起討論所有的事情,並不會關心對方來自哪個階層。自然,這也影響到她們的穿著方式。很久以前,時尚的法則是由富人制定的,服飾是財富或社會地位的標誌。如今,時尚的密碼掌握在所有年輕一代的女孩手裡,公爵夫人與打字女工的穿著可以如出一轍,只要她們都是年輕女孩。也許她們會顯得自命不凡,冒冒失失,但她們是那樣生機勃勃,她們用獨立的態度去感知這個世界,眼觀六路耳聽八方,不帶任何偏見。我非常欽佩她們。我非常欽佩今天的年輕人。
他:這些年輕人的思想與社會主義國家裡的那些年輕人的思想別無二致,同時他們也與任何其他國家的年輕人思想相通,他們能夠理解來自義大利、法國、瑞典、澳大利亞的同齡人的想法。他們現在的狀態跟他們的父母同樣年紀時的狀態相比,要年輕得多。他們的父輩大多在戰爭中失去了青春,十八九歲就上了戰場,好不容易返回家鄉,卻已不再年輕。因此,年輕人與老年人之間的思想鴻溝在方方面面上體現了出來,而其中最唾手可得的體現方式就莫過於衣著。如今風靡的這波時尚潮流,我們要明白,是由年輕人引領的,我不確定需不需要將那些梳著耶穌基督髮型的年輕人包括在內:事實上我也想試試這個髮型。儘管我不認為耶穌基督的髮型與我們所處的工業文明之間存在任何關聯,我想到披頭士樂隊也儘可能地把頭髮留長,但他們也的確是在表達一些東西。與此相反,短髮的普及要追溯到「一戰」期間,戰壕裡計程車兵為了避免長蝨子而剪短自己的頭髮。戰爭結束之後,短髮依然盛行,男人們以此來表達戰鬥的意志,這是一種被誤解的陽剛之氣:我的父親是短髮,我的祖父就不是。隨著「二戰」的爆發,短髮的流行卷土重來,而如今只有守舊派和美國人仍然繼續留著這種髮型。守舊派蓄短髮是因為他們被禁忌所束縛,而美國人則是因為他們總是在某個地方打仗,如果不是攻打朝鮮,就是攻打越南,要不然就是在打聖多明各。美國人是如此的老土,您看看紐約就知道了,這還是斯科特·菲茨傑拉德筆下的那個紐約。像米蘭這樣的城市至少比紐約領先三十年。
然而,您所設計出的迷你裙,如今在紐約如此大規模地、甚至可以說是有些令人擔憂地熱銷著。在這裡的商店,我們能找到不下一萬條瑪莉·官短裙。在大街上,也是四處可見迷你裙的身影。
她:沒錯,我的確是在美國大獲成功。因為只有在美國,時尚才不是少數有錢人的特權,而是多數人的權利。在這裡,大規模生產的衣物能夠滿足並提供給各種身形的人:無論高矮胖瘦,無論年輕衰老。只需要知道自己的尺寸,那麼買一件衣服就像買一包煙一樣容易,這一點我是在美國見識到的。所以必須認識到,我們不再生活在一個時尚只屬於特權階層的時代,時尚的主角不再只是服裝設計師,服飾也不再只是手工定製。我們生活在一個大規模生產、大規模銷售的時代:時尚是一種大眾文化,服飾應當像汽車、電視和鞋子一樣實現工業化生產。女性也開始步入職場,她們需要越來越多的衣服,但是擁有越來越少的時間,不可能再像原來的婦女一樣,自己做衣服穿,或者購買布料去裁縫店量體裁衣,反覆試穿,反覆修改……這一點就連香奈兒、庫雷格斯這樣的天才都未曾預見。現在女性走進商場,挑選現成的衣服,而這些衣服都是由現代化的先進機器批次縫製,價格也一點不昂貴。如果她們穿著賣場選購來的衣服,走進餐館,參加派對,遇到了與自己身著同樣衣服的女孩子,那又何妨呢?她們不會在乎這一點,就像人們也不會在意和別人開同款的汽車。而這是合理的。因為設計師應該為所有人設計衣服,而不是為某個特定的人設計一套特定的衣服一樣。我才不會理會某個尋求獨家定製的億萬富婆,我的客戶是千千萬萬的勞動婦女。
瑪莉·官女士,您是社會主義者嗎?
她:我當然是啦!
他:如果我們沒有共同的信仰,就不會如此的合拍。那些服務於特定人物的特定需求的人,肯定不相信社會主義,也不屬於自己的時代。我們屬於大眾,也屬於這個時代,這一點是無法迴避的。我想說,現在的英國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因此,當下的時尚來自英國,不再是來自法國。
我們假設您所說的一切是正確的。那麼你們兩個是如何開始自己的征程,而瑪莉作為這場聖戰的先知者,又是如何扮演旗手的角色的呢?
他:我們當時非常年輕,想做一些新的事情,於是我們開了那家精品店。我並不是設計師:我的工作僅僅是準備貨物,給有心來到店裡的顧客們推銷適合他們的商品,還有處理各種財務問題。但這個世界上有兩樣東西我一直很喜歡:女人和衣服。而開這家精品店,就恰好滿足了我的這個喜好。另外,我還有一項不能捨棄的喜好,那就是瑪莉,我想和她一起工作。我的姨媽弗洛拉總是跟我說,要像一個貴族那樣生活。弗洛拉姨媽總是埋怨我,說我的生活跟自己的貴族血統沒有半點關係,而我確實又算是半個貴族。這就是英格蘭:如果一個人是公爵的親戚,所以他自己也算是半個公爵。弗洛拉姨媽總讓我找份正經工作……但一切都應該順其自然。她:而我的身份跟貴族沒有任何關係:我的父母親都是威爾士的教師,我父親教歷史和文學,我母親教化學和物理。我一直認為自己應當工作,因為我的父母告訴我,一個女人必須靠自己謀生。而對我來說,工作就意味著要與時尚打交道,因為我堅信時尚不是浮於表面的東西,而是一種非常嚴肅的社會現象,就像政治一樣。還有,我從小到大都不喜歡他們給我穿的衣服。我小時候就會把蝴蝶結拆下來剪短,也會和我哥穿一樣的襪子,反抗所謂的規則。我當時不明白,現在也不明白,為什麼女人要戴手套,穿高跟鞋,戴帽子,打傘,為什麼金髮女郎要穿黑色,紅髮女郎要穿綠色,黑髮女郎要穿黃色:這些規則是為那些不願過多思考,不願意識到金髮女郎也可以穿黃色,紅髮女郎也可以穿黑色,而黑髮女郎也可以穿綠色的懶人制定的。我曾經穿得像亞歷山大一樣,標新立異、咄咄逼人、誇張濃烈。我原來就不喜歡,現在也很反感那些過於簡單的服飾,剪裁得當,色彩適度,永不過時,充滿所謂的女人味。選擇這些東西的只有那些沒有勇氣的女人,那些嘴上說著去買點新鮮的東西,卻帶著大包小包的經典款回家的女人;那些想要穿黑絲襪白靴子卻沒有勇氣搭配,只有等到所有人都這樣穿的時候才敢把它們穿出來的女人;那些從來不會改變髮型,卻會擁有各種各樣的珠寶,將尋找丈夫作為解決生活問題的唯一答案的女人;還有那些出現在各種最佳著裝名單上,看似最優雅實則最無聊的女人。於是我跟亞歷山大商量:我們為什麼不為像我們這樣的人,這樣自由的、沒有花招的人開一家店呢?而我們做到了:短裙,黑絲襪,靴子,皮夾克,防水大衣,長褲,各種隨心所欲的顏色,還有天馬行空的想法,應有盡有。我喜歡生活在當下,我不想回到過去。誰會想要回到過去,回到馬車的時代,回到那些把勞動人民與粗俗掛鉤的時代,回到一個女人在三十歲就老了胖了的時代!
我明白了。但是,當我們聯想到歷史上最崇高的優雅的人——布魯梅爾勳爵曾經說過:「優雅在於不被人注意到……」
她:我才不管布魯梅爾勳爵說了什麼。試問有誰不希望被關注呢?被關注到能有什麼壞處?只有那些罪犯和小偷才不想被注意到吧。我希望被關注,希望製造轟動:今天的年輕人最健康的一面,莫過於他們渴望別人關注的目光,也希望能夠帶來轟動。一件成功的衣服需要讓人們轉過身來多看一眼,在那些沒有人注意的東西上花冤枉錢難道不愚蠢嗎?如果沒有人注意到你,你該如何界定你是誰、你有什麼價值、你有怎樣的個性、你有怎樣的思想?而當一件衣服能夠吸引到我們的目光時,我們就該買它、穿它、用它,穿著它來吸引別人的目光:無論別人是否喜歡。如果他們不喜歡,那是他們的損失。我不能理解我母親的一點是:當她買一件衣服時,她會詢問一千個人的意見,最後選擇別人喜歡的那一件,而不是她自己喜歡的那件,因為她需要的是穿上不要太顯眼。沒有勇氣按照自己的品位來穿衣服,沒有勇氣穿自己喜歡而惹人側目的衣服的那些人,往往也沒有勇氣去做更多更重要的決定。讓布魯梅爾勳爵所謂的優雅見鬼去吧。我才不在乎優雅不優雅呢?而優雅,到底意味著什麼?
他:在我看來,一個女人不按照自己舒服的方式坐著,而是按照別人教她的姿勢坐著,是不優雅的。一個女人坐下之後每五分鐘就扯一扯自己的裙襬,只為了把自己的大腿多遮住一公分,妨礙別人看她的腿,這也是不優雅的。一個女人,或者一個男人,一成不變,不敢違抗任何的規則,不明白只有叛逆才能帶來快樂,也是不優雅的。在我看來,一個敢於推翻重做,甚至重塑上帝給她(他)的臉龐,用整形、化妝等各種方法來塑造不一樣的自己,不管別人眼光的人,就是優雅的。那些隨心所欲的、自由的人,那些從沒有想過要當將軍建立帝國,一心只想著用波普藝術、波普時尚享受快樂的人,那些不想要坦克只想要跑車,那些討厭沉悶的灰,只喜歡明媚顏色的人,都是優雅的。對我來說,披頭士樂隊是優雅的,當英國還有整個世界都一片寂靜、無力困頓、死氣沉沉時,他們用全新的方式點燃激情,把世界的眼光帶回了歐洲。因為這一切都起源於披頭士樂隊,如果今後有人想要為這場解放快樂的革命寫一本《聖經》,那麼開頭就應該是:「起初,上帝創造披頭士……」
說到披頭士樂隊,後來女王邀請他們進宮,還將他們封為男爵。您也一樣,瑪莉·官,您將在今年十月接受這一榮譽。所以,去面見女王的時候,您會怎樣著裝呢?
她:我會怎麼穿?當然是會穿我最習慣的,五幾尼硬幣那麼長的裙子,就像現在我身上這條一樣。或許還會更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