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如果你生而為女人》小說信息

女參議員與傳統美德(第1頁,共2頁)

字體:

奧里亞娜·法拉奇:在蒙特西托里奧,我碰巧去那裡的時候,當時您還是國會議員,也是義大利社會黨的成員。我常常充滿幻想地仰視著您,梅林參議員,並不是因為您的名字讓人聯想到了關於那條關閉妓院的法令,而是因為您的一切,都讓人想起了一個即將消失的世界:一個屬於古老的社會主義者的、浪漫的、有點無政府主義的紳士而純潔的世界。我看著您花白的頭髮,看著您明亮的眼睛,讓我回到了那個我從未見過的時代:自由的,世俗的。我覺得自己很想與您談談,或者更確切地說,聽您說話。這種情況從來沒有發生過,在我看來,現在您不再是參議員,也不是議員,更不再是社會黨的黨員,您滿腹苦水(據說),甚至生病(據說),坐在亞得里亞海邊一棟布林喬亞風格的房子的小客廳裡,窗外是一片遮陽傘和遊客的海灘,來打擾您似乎是不禮貌的。但您關於禁止賣淫的法案……

麗娜·梅林:首先,我沒病,我很好,有病的人或許是您。我有一顆您這種年輕人做夢也無法擁有的心,我不是來海邊養病,而是因為我每年都有來海邊的習慣。然後,我並沒有滿腹苦水,此刻我的狀態是平靜安詳的。如今我退休了,那是因為我不想在退休前就死去;每個人都有權儘可能晚地死去。我蒼老的皮膚對我來說是珍貴的,如果我在政壇多待一天,我就會更早地被埋進墓地裡。如果您願意聽,我會告訴您一切。我從沒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同時,要知道,當不誠實的人獲勝時,誠實的人就會離開。至於我那條關於妓院的法令……他們難道還在談論它嗎?!

當然,參議員。您的法案再次成為了義大利人如今最關心的話題之一。他們認為這條法令是一種羞辱。他們抱怨、哀嚎,驚惶不安;他們如此難以釋懷,彷彿離這條法案的通過僅僅過去了兩天,而不是兩年。

呵!這個國家裡的「大男人」們,他們自認為是世界上最有求偶天賦的男人,他們卻無法靠自己的力量去贏得一個女人的心!如果他們不能贏得女人的心,這些混蛋就窮途末路了。他們為什麼不像我在海邊認識的朋友那樣做呢?有一天,我來到亞得里亞海這邊度假,跟他們說:「同志們,你們似乎從來沒讓我給你們講解過法令,這是怎麼回事?」「因為我們不在乎,麗娜。」他們回答。現在我想給您講另一個故事。一天,我去米蘭社會黨的研究所講課,一進去就有人把一隻黃色的信封塞到我手裡。我開啟它,上面寫著:「同志,想想你用你的法令所做的惡事:一個又老又駝背的鰥夫,除了那些‘窯子’,還能去哪裡呢?」我走到講臺前,對大家說,我收到了一封信,我希望這位寫信的同志和我們一起來回答這個問題:同志,那麼,一個駝背的老寡婦,又怎會知道去哪裡找一個英俊的年輕男子呢?對不起,同志們,誰告訴你們,女人就沒有這方面的需求?這與我在眾議院的演講內容大致相同:如果你們認為這是一項社會服務,而男性公民有權享受這項社會服務,那麼就應該為二十歲及以上的女性公民同樣設定這一項服務。對女性公民來說,這是一種社會公平的體現。一些記者評論,我的邏輯是不體面的。的確是不體面,但我從沒有說過一個粗俗的詞,我總是用「那些不幸的人」來代替「妓女」這個詞。而他們竟說我粗俗,我簡直像倫敦的牧師一樣說話了:「不要稱她們妓女,她們只是不會去愛、也沒有被愛的可憐女人」。呵,法律!《梅林法案》現在又還有什麼新鮮的呢?

梅林參議員,佛羅倫薩法院對賣淫的合法性進行了重新審判,法官接受了律師們提出的反對意見,即您的法案是違憲的,因為它沒有考慮到憲法中關於國家承諾保護公民健康的條款。法官的命令目前正在接受最高法院稽核,而且……

哦,是的。我早就料到,您是帶著壞訊息來惹我生氣的。我重申:我的法案是最符合憲法的,如果最高法院只考慮法官的意志,那麼一切都毫無意義了。如果是這樣,那隻能說明,我們國家不配得到任何東西,我們國家是野蠻的國家,我們國家的法官甚至不知道法律的精神和意義。但願他們能稍微去讀一下孟德斯鳩!我是參與制定義大利憲法的七十個人中的一個,您知道,我懂憲法,您也知道,我清楚其中關於公共衛生的條款,因為國民的健康正是我的訴求。這一條款是怎麼規定的?「共和國有義務保護公民的健康,只要這不侵犯其他人的尊嚴。」只要不冒犯他人的人格尊嚴,明白嗎?那麼,允許那些可憐的女人被迫賣淫,難道就不是對她們人格的侮辱嗎?尤其是,她們如今已經沒有了合法的身份,那他們是怎麼在人群中將她們識別出來的呢?他們在她們之間做選擇的標準又是什麼,就像他們以前選擇那些非法的站街女一樣?只要看到一個女人獨自走在街上,也沒有身份證,或者抽著煙,難道就可以確認了嗎?您有沒有在晚上一個人走在街上,抽著煙?

有的,有時候。

嗯。您知道,您的一個同行遇到過什麼事嗎?凌晨一點半,她從報社出來,一邊點上一支菸,一邊找計程車。她卻被人攔住,說:「您到警察局來一趟。」「不可能,為什麼?」「因為您必須來警察局接受調查。請出示身份證。」「我沒帶。但我在這裡上班,那就是我工作的報社。」「我們不管這個。剛剛看到您在街上抽菸。所以隨我們去警察局吧。」但好在她運氣不錯,最終解除了誤會,攔住她的只是一個死腦筋的警官,他自認為在以她們應得的方式對待她。但是,如果她真的倒霉,被嫖客硬牽著走,就像其他良家婦女行使她們獨自在街上行走的權利時不幸被人拽走一樣,那會發生什麼?他們會把她關起來,第二天他們會強迫她發生關係。而我會在梅毒檢驗室裡找到她,就像我發現那個沒有證件、被迫穿著女僕裝的可憐賣淫女,和騎在她的身上那個扮成士兵的嫖客一起被抓時那樣,她會哭得很可憐,不得不在那裡等上八天:等待答覆。為什麼要整整八天才能得到答覆。我們繼續看吧。以什麼標準來攔住一個女行人:看她有沒有挑逗的神情?嗯?今天有多少女人看起來不性感?這並不是說我想成為一個老巫婆,也不是因為女人化妝太濃、頭髮梳得太過精緻讓我感到震驚。相反,我認為這就是時尚,如果明天的時尚告訴她們要穿著「一戰」時期的睡袋去海灘,而不是穿著比基尼,她們真的會這樣做。但如今的事實仍然是,她們畫著精緻的妝容,看上去非常撩人。那我們該怎麼辦?警察會因此攔下她們嗎?「您為什麼要攔下我,警官?」「因為您是個妓女。」「您是怎麼判斷出來的,警官?」「從您的外表看出來的。」「啊,是嗎?您,一名警察,就可以貌取人了嗎?」「你可能病了,親愛的。」「哦,是嗎?警官,您難道是醫生嗎?用眼睛就能判斷一個女人是否生病了嗎?」「不許說話,跟我們去醫院。」到了醫院,他們給她做了檢查,也許會發現她真的病了。所以您說,她就一定是個妓女了嗎?所以,當警察扮成醫生的時候,醫生就是警察?讓我們繼續看。還有什麼標準可以攔下一個女人呢?他們說,那種家裡有很多男人的女人就很可疑。二十年來,我家裡接待了很多年輕男人:我以教義大利語和法語為生,法西斯奪走了我的終身教職。如果一個壞心眼的門房說,我上課只是個藉口呢?我年輕的時候長得不算難看,您知道嗎?我也有追求者,我丈夫在我很年輕的時候就去世了。如果我的門房真的舉報呢?這種情況發生在許多獨居女人身上,她們都是正經的良家婦女,但她們被起訴、被驅逐。我是個文明人,即便我尊重我的鄰居和他們的自由,但我容忍不了這一點!

國家可以像接種天花疫苗一樣,讓每個人都接受檢查,無論男女,無論健康還是疾病。警察可以從街邊信得過的女性路人入手,從那些蹲點的女人開始調查……

您什麼都不明白。讓一切有相關疾病的公民,注意,是生病的、不健康的人都接受檢查,是一項已經存在的法案,但尚未得到執行,我已經為這條法案的通過奔走呼籲多年,但尚未成功。至於對街邊可疑女行人的調查,也行不通。如果沒有證據,我們該怎麼辦?如果她們是非法站街,如果她們沒有登記,我們該怎麼辦?我們再給她們登記一次,這可行嗎?我們把被墨索里尼虛偽地稱之為「健康證明」的卡頒給她們,那張比終身監禁更糟糕、比奴隸額頭上的烙印更可怕的證明,可行嗎?但是,您知道嗎,當一個女人不想或不能再做妓女的那一天,她會去警察局,扔回那張卡片,說「這是你們頒給我的營業許可證」,接著她會拿著通行證回到家鄉,然後一直生活在當地警局的特別監視之下。嗯?她就這樣恢復正常的生活嗎?您知道嗎,如果她有一個孩子,他這輩子都會是一個妓女的孩子。大多數不幸的女人都有孩子,即使這樣,對於她們的孩子來說,她們仍然是世界上最好的母親。即使她們能夠把小孩撫養得很好,讓他學習,但總有一天,這個小孩會需要一張有身份證明的檔案,或是填報參加比賽的資訊。而因為他是一個有前科的女人的兒子,他將不可能成為一個外交官,甚至連警察都不能做。給她們登記,就是把妓女的身份還給她們。您想明白了嗎?為什麼只給那些因為貧困而成為妓女的女人登記,而不去登記那些住在高階公寓裡的妓女、不去登記那些為了一件皮大衣或一件珠寶而出賣自己的妓女?有錢人的情婦不也是妓女嗎?此外,不要忘記,義大利接受了聯合國公約,在那條公約中明確規定了,禁止以任何理由,包括公共衛生為由進行任何合法的賣淫者身份登記。我們等了這麼久才加入聯合國,別讓我們再被踢出局。

梅林議員,我完全同意您的觀點,所以請不要生氣。不過,從現在開始,我會表現得好像我不同意您的意見,請不要更生氣,我會問您幾個問題,其中總結了別人對您的指控。

指控?什麼指控?我從沒做錯什麼。我做了件好事。

我知道,梅林議員,但從來沒有人為此感謝過您。他們侮辱您,嘲笑您,中傷您。我們都知道大恩即大仇的道理,人們有時會反過來憎恨恩人,沒有一絲感恩之心。所以請您回答我的問題。第一個對您的指控是,自從你的法令實施以來,妓女的數量增加了一倍。

也許吧。數量可能會增加,不幸的女人也可能真的越來越多。那麼,前後數量比較的依據是什麼呢?有人真的去數過她們的數量嗎?以前有人計算過嗎?她們到底有多少人?她們讓人看見了嗎?她們以前沒讓人看見嗎?還是說,之前她們讓人看到的機會沒那麼多?拜託,您什麼都不知道。她們不想見對方的時候,就不會讓人看見。但我一直都看到她們出沒。我記得當我十八歲的時候,純潔得像個小天使,和我叔叔一起在柱廊下散步,她們會用自己的包拍一拍他的膝蓋,或者拽著他的上衣。我會問:「叔叔,她們想要幹什麼?她們是誰?」他回答說:「施捨」。所以,在我的法案通過之前,又是什麼樣的狀況呢?有一次在米蘭,凌晨四點,我有意識地觀察尋找著,果然,到處都能見到她們的身影。

第二個指控是梅毒病例的增加。不過,這一條是權威人士說的。這是他們給出的資料。

您太天真了。誰給出的資料?和什麼時候相比?您知道1937年的時候就有幾十萬病例了嗎?隨著抗生素的發現,病例數急劇下降。但在1953年,當妓院合法開放的時候,數量又開始增長:1958年,妓院關閉。事實上,抗生素會在使用者身上產生抗藥性,一旦開始大量地使用,就不再有同樣的效果了,難道這也是因為法令?所有的疾病都有周期,難道這也是因為法令?這些年來,患小兒麻痺症和癌症的人數急劇增加,難道這也是梅林參議員的錯嗎?如果有什麼不同的聲音,是否提到過如何對抗這種疾病的死灰復燃呢?重新開放妓院,這些疾病盛行的場所嗎?聽我說,您之前對此一無所知,您知道那些可憐的女人在妓院裡提供過多少次的性服務嗎?一週兩次難道就夠了嗎?每天都有幾十個顧客!那麼,放著外面超過五萬名非法賣淫的婦女不做檢查,僅僅對妓院裡的兩千五百個所謂合法賣淫的女性檢查,又有什麼意義呢?還有那些對醫生說「醫生,別說我們羅塞塔病了,她可是我們這裡最積極工作的人」的女老鴇,醫生是不是會讓她們滿意呢?所以請您閉嘴吧!

第三項指控,性犯罪、泰迪男孩、調戲婦女的案例增加。另外,我不是故意想要談論軍隊的問題,因為這會讓我有點想笑,在某些人看來,義大利軍人因此變成了精蟲上腦的流氓,會對那些賢惠的少婦、毫無防備的阿姨、純潔的處女下手。

您真的對此一無所知,您什麼都相信。看那頭飛驢,看:你看見它了嗎?它就是性犯罪!就像它以前不存在一樣!泰迪男孩!也許他們只有十四五歲,以前在那個年紀,他們都可以進入只有十八歲才能進入的場所裡了!調戲婦女!就像它以前不存在一樣!再說到軍隊的問題,如果她不想談,我就談。安靜!不要說話,認真想一想:一個大城市裡有多少軍人?數以萬計。一個大城市有多少妓院?最多十六個,總共有二百五十餘名妓女。難道就夠了嗎?嗯?顯然,我們的軍隊在別處找到了安樂窩,那就讓他們繼續「自力更生」吧。現在的非法妓女價格太貴了,您可能會說……

我什麼都說不了。

安靜!您會說,她們太貴了。怎麼會不貴呢?歐芹都漲價了,以前不要錢的,而現在他們要收你一百里拉一包呢。我也關心軍隊問題,但我會以儘可能讓他們避免上戰場的方式表達關切,而不是通過給他們提供合法嫖娼的妓院。我想問問那些因為《梅林法案》廢除妓院而抱怨的將軍,難道不是因為士兵們流連花柳之地,才讓這麼多生命在戰場上白白犧牲嗎?我也想問那些母親同樣的問題。您知道誰最讓我噁心嗎?那些說「現在誰來對我的孩子進行性教育?」的母親們。啊,是吧?她們該問問自己,難道不知道,以前為了國家統一,而後為了墨索里尼,今後還會為了搶奪石油,她們的孩子無一倖免會被送去戰死沙場嗎?那麼,這些年輕人該是什麼樣的年輕人:為了得到一個女人,要把她放在盛放烤雞的托盤上?!還不如讓他們像那些大學生一樣對我說:「女士,對我們來說,這個問題不存在:我們男女同學之間相處得很好(有性生活)。」

我很想知道您對性自由的看法,梅林議員。我希望,您對此的態度是衷心的支援。

才怪!性自由一點也不好,我認為。我想起了列寧在革命後所說的話,當時性習俗放鬆了:「你不能在每個人都喝過的杯子裡喝酒,也不能在泥坑裡解渴。」因為相愛而做愛是好的,但僅為了活動筋骨或者出於好奇,那麼性愛就成了一種罪過,是不好的。我們所說的傳統道德並不總是傳統的,是一種文明的產物。別急著打斷我。我是說……

第四條指控,賣淫根本沒有被廢除,它仍然像以前一樣,在同樣殘酷的道德羞辱、同樣的剝削和同樣的混亂中繼續下去。別生氣,梅林參員,這是真的。我也是這麼想的。

簡直瘋了!您真的什麼都不懂!誰說過要廢除賣淫?我嗎?!?我的法令只是為了阻止賣淫成為政權的幫兇。請重讀標題:《廢除打擊利用他人賣淫的條例》。就這樣。我還對此有所補充:「……以及對抗性病的危險」,但這後面一部分從法案的題目中被刪減,因為已經有了相關立法。我真的很驚訝您也說出這樣的話。事實上,賣淫不是犯罪,而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讓我們承認吧,對一些人來說,這就是一種犯罪:就像非法入境者和受管制者之間的區別,就像被授權偷竊的小偷和在世界各地秘密行竊的小偷之間的區別一樣。抱歉,所以您知不知道世界上有哪一個國家,一個就好,是完全沒有賣淫行為的國家。

中國,據中國人說。在這一點上,我相信他們是誠實的。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