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元方子長文,有英才,與季方子孝先,各論其父功德,爭之不能決。諮於太丘,太丘曰:「元方難為兄,季方難為弟。」(《世說新語·德行》)
這條不長,卻出現了五個人,需要先梳理一下人物關係。
太丘是指陳寔,做過太丘長,所以也叫陳太丘。
陳元方叫陳紀,是陳寔的大兒子。元方是字,「元」是頭的意思,引申為第一,所以古代嫡長子叫元子,現在一年的頭一天還叫元旦。
陳季方叫陳諶,是陳寔的小兒子。季方是字,季字上面那個「禾」,是「稚」的省寫,所以季就是稚子,也就是小兒子。
陳元方有個兒子叫陳群,字長文。
陳季方有個兒子叫陳忠,字孝先。
這條講的是,兩個孫輩比爸爸,爭不出結果來,覺得回答這個問題,爺爺是權威,於是去問爺爺。
爺爺的回答:「元方難為兄,季方難為弟。」意思是哥哥要給弟弟做榜樣,弟弟太優秀,這個榜樣反而就很難做;弟弟要向哥哥學習,哥哥太優秀,弟弟學習起來,也就很艱難。所以這句話裡的「難」要念nán。簡單說,就是爺爺表示,自己的倆兒子同樣優秀。
這個「難兄難弟」的家族,就是著名的潁川陳氏,漢末三國時代最成功的家族之一。
潁川是東漢三個人口極繁盛的大郡之一,轄境約為今河南省中部及南部等地,也是門閥大族密度最高的郡。陳寔卻出身寒微,不過他在階層流動通道已經窄得只剩一條縫的時候,抓住了最後的機遇。
陳寔為人勤勉好學又低調穩重,尤其是特別勇於承擔責任,就這樣一點點升遷,終於熬到了潁川郡的功曹,即負責本郡公務人員考評的官員。
這時候,中常侍侯覽託太守高倫提拔某人。這個人是公認很不堪的,但侯覽是權勢熏天的大宦官,他的請託,高倫不敢不從。於是高倫就寫了委任狀,交給陳寔去處理。——當時紙雖然已經被髮明,但流行的仍是竹木簡,這種下行文書寫在二尺長的簡上,叫作檄。
如果是慷慨激昂的名士,大概會把這個檄摔到高倫面前,表示拒不接受;若換作尖酸刻薄的人,則會一邊照指示做,一邊吐槽世風日下。但陳寔的做法是,把檄藏在懷裡,悄悄去找高倫。
陳寔說:「這個人是不該用的,但侯常侍的請託也是不能違抗的。所以我請求假裝侯常侍的請託根本不存在,由我提出任命這個人,和您就沒有什麼關係了。」
高倫當然沒有理由不同意。於是,陳寔因為用人不當,捱了潁川士人好長時間的罵。
後來高倫升官,要離開潁川郡了,他對送行計程車大夫們把真相說了:「是我不敢對抗宦官不得不用不該用的人,陳寔是在幫我背鍋,像陳寔這樣的人,可謂‘善則稱君,過則稱己’了。」
這事傳播開來,就「天下服其德」。這倒是理所當然的,哪個做領導的不喜歡這樣的下屬呢?
後來陳寔做了太丘長,他治理的作風,是「修德清靜,百姓以安」,《世說新語》講了兩件軼事。
陳仲弓為太丘長,時吏有詐稱母病求假。事覺收之,令吏殺焉。主簿請付獄,考眾奸。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考求眾奸,豈復過此?」(《世說新語·政事》)
一是有個小官吏為了請假,就聲稱母親有病。陳寔發現後,判了他死刑。主簿認為量刑過重,但陳寔說:「為了請假而撒謊,是欺君,這是不忠;母親沒病卻說生病,這是不孝。」「考求眾奸,豈復過此」,沒有比不忠不孝更大的罪過了。
今天干過和這個小吏類似的事的人不知凡幾,不知道看到這條有沒有毛骨悚然:這麼一個小謊言,一上綱上線,就變得如此恐怖。而且陳寔這個判決,既沒有法律依據,也不符合政府部門的潛規則,但架不住他道德激情的澎湃與手中權力的「任性」,誰也攔不住。
陳仲弓為太丘長,有劫賊殺財主,主者捕之。未至發所,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回車往治之。主簿曰:「賊大,宜先按討。」仲弓曰:「盜殺財主,何如骨肉相殘?」(《世說新語·政事》)
二是太丘縣同時發生了兩個案子:一是一起搶劫殺人案,二是有人拋棄了剛出生的嬰兒。
按照當時的觀念,當然是殺人案嚴重,至於拋棄嬰兒,那時是窮人家常見的事,因為養育負擔很重,而朝廷還要徵收一筆專門針對七歲至十四歲的未成年人的稅,更是雪上加霜。
但陳寔說:「盜殺財主,何如骨肉相殘?」強盜殺人,殺的是陌生人,當然不如父子親人間相互殘害嚴重,於是決定先處理後一個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