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事的真實性有點疑問。第一是看華歆和王朗早年的經歷,兩個人未必有機會一起避難。第二是華歆的孫子華嶠《譜敘》中講過一個差不多的故事,但襯托華歆高大形象的,是名字都沒有的人物,並不是王朗。
王朗很崇拜華歆,喜歡模仿華歆的行為,得到的評價卻是「王之學華,皆是形骸之外,去之所以更遠」。王朗學習華歆,連皮相都算不上,越學差距越大。王朗又是名人,吹捧華歆的故事裡,把王朗拉進來配戲,比別人效果好。
《世說新語》裡唯一一個華歆扮演反派的故事,則是他少年出仕之前的事:
管寧、華歆共園中鋤菜,見地有片金,管揮鋤與瓦石不異,華捉而擲去之。又嘗同席讀書,有乘軒冕過門者,寧讀如故,歆廢書出看,寧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世說新語·德行》)
華歆是平原郡高唐縣(今山東禹城西南)人,管寧是北海郡朱虛縣(今山東臨朐東南)人,兩人年齡相近,一起求學,加上管寧的同鄉邴原,並稱「一龍」:華歆是龍頭,邴原是龍腹,管寧是龍尾。有人認為比德行的話,這個排名不合理,也有人指出,這就是按照年紀大小排的,不用想多了。
管寧和華歆一起在園中鋤菜,看見地上有一片金子,管寧只管揮鋤,和看到瓦片、石頭沒什麼區別,華歆卻把金子撿起來,而後又扔了它。
兩個人讀書時,又曾經坐在同一張座席上。有個官員坐著豪車,即所謂「軒冕」,從門前經過。——軒是一種高車,冕是尊貴的人所戴的禮帽,這裡無意義。
管寧不為所動,華歆卻放下書出去觀看,回來時發現,管寧已經把座席割成兩片,表示斷交。——幸虧當時席地而坐,不然管寧就得把一張條凳劈開,那就誰都沒得坐了,代價慘重得多。另外這個例子提醒我們,讀古文,一定要知道背後的典故,同樣是把東西裁成兩截,割席表示斷交,斷袖卻是同性戀人的示愛行為,弄混了就很尷尬。
管寧說:「我沒你這個朋友。」
這個故事是以華歆的猥瑣庸俗,襯托管寧的玉潔冰清的高尚節操。
但以今天的標準看,則兩個人的舉動都有點怪。金子當然是好東西,在自家園子裡發現的,所有權也沒有問題,撿起來就是了。為什麼一個好像沒看見,一個撿起來卻還要扔掉?華歆看見大官忍不住要出去看,是不夠淡定,但管寧又何至於鬧到要絕交的地步?
還是要理解時代氛圍。東漢的風氣,就是講究「清節」,時時要彰顯自己不在乎錢。那時計程車人,牽著馬從河邊走過,馬低頭喝河裡幾口水,都要往水裡丟銅錢,表示君子絕不白佔便宜。這種時尚下,撿地上的金子,當然就要被恥笑了。管寧的為人,對這潮流有發自內心的認同。華歆卻是熱衷的人,撿了,因為愛財是他的本性;扔掉,卻是因為對士林輿論的恐懼。「捉而擲去之」這個動作,分明表現出他在本性和時髦間的糾結。
看豪車的那個例子,性質也類似。政府請你去做官,而你推辭不去,幾乎是那年頭的名人一定會有的舉動。雖然許多人是虛偽矯飾,但也不乏真誠的,而且也不需要特別清高:畢竟這是秦以後政府權威最小,宗族掌握的社會資源最多的時候。如果家族靠得住,那麼不做官,日子也過得挺滋潤;雖然做官的收益還是要大一些,但官場風險和壓力卻也要大得多。就是說:若追求利潤最大化,當然還是要當官;但從使風險最小化的角度考慮,就容易選擇在家待著。
按照這裡的描寫,管寧用一種非常傷害華歆尊嚴的方式,和對方絕交了。但看《三國志》裡兩個人的傳記,後來兩個人的關係卻並不壞。
華歆是很會做官的人,也時時要彰顯高潔,可以說戲演了一輩子。漢末大亂,他逃到南方,先在袁術手下任職,再投靠孫權,後來又到了曹操身邊,然後一路高升。
華歆離開孫權時,很多賓客舊人給他送禮,華歆開始都收了,但臨出發時,卻對大家說:「你們的禮金,本來我是不想拒絕的,不知不覺就收得太多了。但現在我一輛馬車要走這麼遠的路,隨身財物太多反而有危險。」於是就把大家的禮金都退了。這樣既沒有收大家的禮,又不傷人家的面子。
曹魏時代,皇帝給華歆的賞賜非常多,但他都轉贈給親戚故人,以至於「家無擔石之儲」(這句話也經常被拿來論證中古以前「石」並不讀dàn)。以至於有同僚評價他說,華歆的智慧,努力一把還是可以追得上的;華歆的清廉,可真是別人比不了的。
從這些事例看,華歆對財富的態度,倒一直是「捉而擲去之」的。
管寧卻流亡到了遼東,在民間做道德偶像,和當地權勢者保持距離,但絕不得罪,也是很懂人情世故的人物。曹丕做了皇帝,讓公卿舉薦「獨行君子」,華歆推薦了管寧,已經在遼東三十餘年的管寧也就接受了徵召,帶著家屬回到家鄉,但沒有同意出來做官。到了曹丕的兒子魏明帝的時候,已經七十歲的華歆,又提出要把自己太尉的職務讓給六十九歲的管寧。管寧當然不會接受,但這件事自然會讓華歆和管寧的聲望都進一步提升。
按古代標準,華歆很長壽,活到七十五歲,管寧更能活,活到八十四歲。華歆死後,仍有許多人推薦管寧做官。反正大家都知道他不會同意,寫舉薦信其實是給自己刷道德積分,並趁機展示一下文學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