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的夜校畢竟是成大,多數學生邊上班邊上課,學校對缺勤也比較寬容,我記得每個科目只要出勤率達到三分之二就沒問題。可是我調到新油站後,不知道領導怎麼想的,竟然提出要軍事化管理。其中對我影響最大的方面是,我們下班後要住在油站旁的員工宿舍,隨時準備接受召喚,不能再回家了。換了今天,我對這種安排必定嗤之以鼻,要不就陽奉陰違,要不就據理力爭。何況對我提出這種要求前,他們甚至都沒先幫我轉正!說到底,我還只是個臨時工啊,拿著1800塊的死工資,沒有任何福利保險,他們怎麼好意思干涉我下班後的私人生活?我想住在哪裡是我的自由,我只是去打個工而已,不是賣身做奴隸了。他們把我抽調到新油站,並沒徵求過我本人的意見,好像認定我會服從似的。這種作風倒是挺軍事化,可我到底不是在參軍。不過在那個年代,人們普遍缺乏權利意識,勞動法也不如今天完善,那種情況司空見慣。也不是說那些領導心眼兒壞,可能他們也沒認識到自己侵權了。而我則不但沒有憤憤不平,反倒忐忑不安起來,擔心自己可能達不到公司的要求,會給集體添麻煩。
現在回過頭看,當然能把事情看得很清楚,但當時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我沒有可以商量的物件。我父母滿腦子老舊保守思維,那段時期正為單位和社會的劇烈變化感到坐立不安。他們自己都孤獨困苦,對社會不能理解、不能接受,自然也無暇過問我了。而且我在青春期後就沒再主動和他們商量過任何問題,即使我和他們商量,他們也無力給出恰當的解答。在融入社會這件事上,我的所有決定都是自己做出的——或許因此至今都沒有真正融入社會——他們基本沒給過我有用的指導或建議。除了後來借我幾萬塊做生意外,他們也沒提供其他任何幫助。不過,他們也從不要求我發財致富、光耀門楣,然後孝敬他們。他們只是反覆叮囑我遵紀守法,不要給社會、給別人添麻煩。其實我當時應該和新油站的領導溝通,向他們解釋我在讀夜校的情況,並提出自己的訴求。我相信他們也不是高高在上、蠻不講理的人。起碼他們應該認同,讀書不是一件壞事,而且這不影響我在油站的工作。退一步說,我去讀夜校在前,他們把我調到新油站在後,如果新油站實在不能為我放寬規定,那就讓我回原來的油站好了。但是當時,我不敢面對領導提要求、談條件,我覺得這是在搞特殊化,是想謀取特別照顧,可能會招致同事的不滿。實際上我想得太多,而且想歪了。
我在新油站大約待了兩個月,這期間有溜去上課,也有溜回家,但有時領導在,我溜不了,所以還是曠了不少課。我想,既然自己無法達到油站的要求,那就只能離開了。於是我辭了職。我在某石化總共待了半年左右。事實上我的同齡人裡,很少有人願意去加油站上班。我在油站的同事,要不就是外地人,要不就是年齡偏大、未掌握專業技能而因此就業選擇非常少的本地人。其實我去應聘時,同去的還有另一個同學,我倆都被錄用了,但他沒有去油站報到。因為我們出生在城市,很多人有更好的選擇,而且也要顧及面子——在很多人眼裡,加油工是一份低下的職業。大家雖然嘴上會說「職業無分貴賤」,心裡卻並不真的這麼認為。不過我父母倒確實相信這句話。而且他們反正沒有同城的親戚朋友,所以不必顧慮什麼面子。當初他們聽說我去加油站上班,是真的為我感到高興。
我的第四份工作是在一家中式快餐連鎖店送餐,每天只在中午工作兩個半小時。快餐店管我一頓午飯,但沒有底薪,收入全靠提成。我記得當時送一份餐的提成是1.5元,算下來一天能掙二三十塊錢。這份工作其實是一份兼職,但我之前做的三份全職工作,酒店、服裝店和加油站,實際上都和夜校有時間衝突。因為我學歷不好,很難找到朝九晚五的工作。我在那家快餐店幹了半年,後來有同學主動為我介紹工作,我就辭掉了。
我的第五份工作是在一家雪糕批發部送貨。那家店是我一個同學的親戚開的,在城中村旁的一座菜市場裡。在去上班之前,我以為自己只是負責送貨。結果並不是,我還得去找業務。實際上我的身份是業務員,每天要巡視附近所有的小超市、小賣部。假如看到誰家的冷櫃空了,就要問他們需要什麼,然後給他們送過去。但我不是唯一干這個活兒的,批發部裡還有另外一個全職以及若干兼職和我競爭。我完全不能勝任這份工作。這時我對社交已經比較牴觸,我總是對別人話語背後的真實意圖反應遲鈍,事後我反應過來了,又感覺羞慚懊惱、無地自容。這樣的遭遇反覆發生,我開始下意識地和人保持距離,哪怕是面對我產生了好感的人。另外我很不習慣和人討價還價,我不喜歡和人講利益、談條件。談判給我的感覺近似於有意識地得罪人。我不喜歡得罪人的感覺,我的討好型人格加重了我的社交恐懼。弔詭的是,我是由於太想討好人,而變得不願意接近人,因為想討好人的那種衝動最終總是帶來失望和挫折。
我發現當一個人表現得無私時,別人回報他的往往不是友善,而是加倍的貪婪。我之前在酒店實習時要上一種兩頭班:比如早上上四個小時,晚上再上四個小時。大家都不喜歡這種兩頭班,因為這意味著要花費雙倍的交通時間和費用。還有的人住得遠,中間的時間回不了家,只能百無聊賴地等待,或者在酒店附近瞎逛。因為這個緣故,領班在給我們排班時,每人每月的兩頭班天數是相當的。有一天,一個上兩頭班的同事因為家裡有事,想和我調一下班。原本她用一個兩頭班換了我的普通班,改天應該用一個普通班換回我的兩頭班,這樣對雙方才公平。但我覺得這麼換來換去太斤斤計較,所以就對她說,不用那麼麻煩,不必換回來了。然後她隨口問了我句為什麼,我就說普通班和兩頭班對我來說沒有區別,反正我下班後也沒事可做。實際上這不是我的真心話;和所有人一樣,我也不喜歡兩頭班,我那麼說是不想令她心裡不安。事實證明我太幼稚了。過了幾天,她又來找我換班,這次她不是因為家裡有事,而是直接說:「你覺得兩頭班和普通班沒什麼區別,那我們再換一次吧,我不想上兩頭班。」我很驚訝,這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不知道該怎麼拒絕她了。除非我告訴她,之前我是在撒謊,其實我和她一樣,也討厭上兩頭班。可這樣的話我又說不出口,所以我只好又跟她換了一次。但事情到這裡還沒有結束。又過了幾天,另一個聽說了這件事的同事,也來找我換班了……
後來是一個我的同班同學幫我化解了這件事。他不留情面地當面挖苦了找我換班的正式工,兩人為此還吵了幾句。我同學罵她不要臉,她罵我同學多管閒事,而我在旁邊左右為難,怕大家傷了和氣。不過經此一鬧,果然再沒人來找我換班了。當年的我非常馴服,對誰都唯唯諾諾,且常常為自己和別人對很多事情的反應截然不同而感到困惑和惶恐。漸漸地,我意識到,大多數人都只能從自己的角度,而不能從別人的角度看待問題。我的胸懷並沒有寬廣到吃虧也毫無怨言。我心裡也會積累不滿和怨氣,然後變得厭煩和憎恨。假如不想繼續吃虧,我要不就變得和大多數人一樣,互相糾纏——你自私我也自私、你貪心我也貪心——這樣就誰也佔不了誰的便宜了;要不就選擇和所有人保持距離。對我來說,後一種方法要容易得多。
於是到了送雪糕的時候,我已經不知不覺地變成一個和誰都保持距離的人。有些客戶明明和我打過多次交道,可是再見面時我仍然一副仿如初見的表情,過分有禮貌地和他們打招呼,說一些見外的客套話。估計他們心裡都在納悶:這人該不會這麼快就忘了我吧?而我還意識不到自己這種生疏的態度傷害了人家的感情。在我一廂情願的美好想象裡,這個世界的運轉依靠的是公平合理、鉅細靡遺的規則,而不是人情。人和人之間不需要建立任何交情,只要共同遵守規則,就可以高效地處理各種事情,每個人也可以過得舒適自如。這時候的我已經比剛畢業時更怯於和人打交道,但還沒有發展到社恐的程度。我後來的社恐成分也很複雜,不全是前面概括的這些因素。比如說,我對「使人失望」這件事懷有很深的恐懼。如果有人誇獎我,我會不假思索地立即否認,然後竭力貶低自己。因為我害怕他們以後發現我不如他們原來想的那麼好,然後對我失望。我寧願從一開始就說服他們,我根本就不好。我承受不了別人認為我好所帶來的那種隨時可能被「識破」的危機感。如果有誰要堅持不懈地誇我——不過這樣的人很少——我就會躲著他、遠離他。這樣就是我主動「拋棄」他,而不是(在想象中)終有一天被他「拋棄」。這不是一種理智的策略,而是自發的心理防禦機制。人們常說性格決定命運,對於我們生活的這個小時代來說,命運這個詞或許太大,但性格確實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一個人的生活歷程。比如說,當我嘗試講述自己的工作經歷時,我發現無法對我的性格因素避而不談。我當年做出的很多決定,主要就是受性格的影響,而不僅是從利害得失的角度權衡取捨。假如我不描述自己的性格,讀者就很難理解我當時的一些反應和選擇。
我在雪糕批發部混了幾個月,都不好意思說是在上班,因為我掙的錢和之前在快餐店差不多。可是我在快餐店每天只幹兩個半小時,在批發部卻是朝九晚五。不過送雪糕畢竟比較自由,每天早晚不必打卡,天氣不好的話不去也行。我每天騎著腳踏車在周圍轉悠,旁邊城中村裡的旮旯角落我都鑽遍了,有些小賣部甚至開在只有一米寬的窄巷裡。可是我的競爭對手總是搶在我前面填滿那些客戶的冷櫃。因為他有一個手機,而我只有傳呼機,我甚至都沒把傳呼號碼告訴那些商店老闆。我的競爭對手已經在那片地方幹了一段時間,和大多數商店建立了關係,缺貨的時候人家會打電話給他,而我只是在他身後撿漏而已。不過,那時的我並不著急掙錢。因為我晚上還在讀書,所以我這麼想:等畢業後才正式開始工作,現在就權當打打零工。我幹了幾個月之後,天氣開始漸漸轉涼,雪糕越來越難賣了。終於有一天,我竟然連一單都沒有送出去——我實在是沒臉再混下去,於是就辭了這份工作。
我的第六份工作也是同學介紹的。我並沒有拜託他們幫忙,都是他們主動介紹的。這份工作和上一份一樣,也不怎麼正式,既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不要求上下班打卡。這個老闆在小區裡租了一套公寓做工作室,手下只有一個員工,兩人是親戚。工作室的業務是繪製三維建築效果圖,老闆負責洽談業務,繪圖員其實就一個人。而我是去當學徒的,工資600塊,好像管一頓午飯。直到今天我還記得當時我們使用的軟體版本:autocad14、3dmax4、photoshop5.5。我去了沒幾天,又來了兩個新學徒,一男一女,都是老闆的熟人介紹的。那個繪圖員很忙,沒工夫教我們,所以我們每天就看書和光碟自學,遇到困難才請教他。當時的photoshop還很簡陋,功能不多,我之前已經自學過,所以立即就上手了。autocad也很簡單,基本操作一天就能掌握;但要熟練、高效地使用,則要投入很多時間。而且對於沒有基礎的我來說,光是讀懂那些全開的建築圖紙,就已經非常費勁兒。3dmax則比較難上手,一方面是它當時還沒有中文版,另一方面是軟體裡面的指令非常多,我們載入的外掛還各有不同的介面和指令。
我在這個地方待了半年左右,後來和另外那個男學徒一起離開了。那個男學徒和我讀同一所夜校,而且是同一屆;我讀廣告,他讀財會。於是那段日子我們每天下班後就一起去上課,在路上吃個盒飯或米粉。我們後來離開是因為覺得那個老闆太精明,給他打工很容易吃虧。而且他的工作室畢竟不是正規公司,我們的權益沒有什麼保障,只能看他的良心。而對於他的良心,我們不敢信任太多。比如說,把我介紹過去的那個同學,他的哥哥認識這個老闆。這個同學之前告訴我,學徒期的工資是1000塊。可是我去幹滿一個月後,老闆給我的卻是600塊。我不清楚問題出在哪裡,也不好意思去問。我既不敢問那個老闆,也不好意思問我同學的哥哥。我想我畢竟還什麼都不會,也沒幫上什麼忙,每天佔用人家一臺電腦,吃人家一份盒飯,再計較幾百塊錢太說不過去。可是幾個月後,我已經能幫上一點兒忙了,有時還和大家一起加班到半夜,拿到手的還是600塊。另外那個男學徒情況也和我差不多。我們都膽子小,不敢和老闆談。這時夜校也快畢業了,我們都覺得還是找一份自己專業的工作比較好。
結果,我並沒去找一份自己專業的工作。當時有一本我每期購買的漫畫雜誌,主辦的漫畫社登出招收學徒的啟事。那個漫畫社在國內是有點兒名氣的,於是我按要求畫了一個短篇寄去,沒想到竟然被錄取了。這其實不算是一份工作,因為沒有工資,只管吃住。但我在那裡待了半年多,所以我把它當作第七份工作來講述。
漫畫社在一個小區裡租了幾套房子,社長是個香港人,不到三十歲,他讓我們都喊他老師。老師曾經自費去日本學藝,後來回內地創業:搞漫畫社,辦刊物,推作者,出單行本等。和我同批的學徒大約有十多人,這時我發現,我是其中最年長的,當時我已經二十三歲了。這說明到漫畫社裡當學徒這種不靠譜的事,一般只有小孩子才會幹。不過我比較晚熟,在那之前的幾年裡,我渾渾噩噩地打工、讀夜校,並沒有急切地想做些什麼的衝動,父母也從不催促我。由於我的家人從小教我省吃儉用,而且父母向來以身作則,所以我對物質的要求也不高,不抽菸不喝酒不買名牌(如今我要喝一點兒酒),剪髮只在路邊的5元攤,能騎車去的地方我就不坐車,日常開支非常小。而我家沒有同城的親戚,父母也沒有朋友,因此兩代人都不必和同齡人苦苦較勁、比個高低,於是就都變得有些得過且過、不求上進。我父母很少督促我學習,從沒幫我報過輔導班,也不要求我向某某家的孩子看齊。在他們看來,克己勤勉是遠比精明能幹寶貴的品質。漫畫則是我不多的興趣愛好之一。當時我能看到的幾乎都是日本連載漫畫:《聖鬥士星矢》《七龍珠》《亂馬1/2》《阿拉蕾》《足球小將》《灌籃高手》,等等。在漫畫社,我們每天要練十多個小時的基本功。這些練習包括打排線、畫人像、畫人頭、臨摹場景等。老師並不向我們傳授技藝,而只佈置練習。在所有的練習內容裡,打排線佔據的分量最大。所謂的打排線,就是用蘸水鋼筆畫出一排排直線,每條長約四釐米,間隔越小越好,一般在零點五毫米以內。要求是打出的排線長短一致,間隔均勻。光是這個練習,我們每天都要做四五個小時以上,非常枯燥。不過這些訓練內容,感覺像在培養漫畫助手,而不是漫畫主筆。大約凡是和創造有關的內容,都是無法傳授的,只能看各人的天資。我們揣測,這些也是老師在日本時接受過的漫畫訓練。
最終,我並沒成為一個漫畫作者。不過在漫畫社裡,我認識了一些重要的朋友。受到他們的影響,我也聽起了搖滾樂。我們當時聽的樂隊或歌手有性手槍(sexpistols)、涅槃(nirvana)、九寸釘(nineinchnails)、電臺司令(radiohead)、平克·弗洛伊德(pinkfloyd),等等。和很多搖滾青年一樣,他們說要反抗這個社會對個人的改造,反抗主流價值對個性的矇蔽,反抗成人世界的虛偽和功利。在我看來,他們不僅是說說而已。在他們的鼓勵下,我變得越來越敢於否定漫畫社的一些做法。我的觀點有些可能還有可取之處,有些則明顯脫離現實,但總體而言全部很理想主義。最後,因為不認同漫畫社對待我們的方式,我和幾個朋友一起離開了。在離開之前,我還畫了一篇漫畫,諷刺老師對我們用的機械訓練方式。
於是我又開始找工作,這時我已年滿二十四歲。和應屆大學畢業生相比,我的年齡偏大,我過往的工作經歷對我這時找工作也沒有什麼幫助,所以好一點兒的工作我是找不到的。不過好在我從來不挑,所以很快就又上班了。我的新工作,也是第八份工作,是在一份新創刊的動漫資訊雜誌做美編。
我的老闆原來是一本很成功的碟評類雜誌的發行人,因為感覺動漫類的書刊前景更好,所以跳出來自己創業。當時市面上有很多同類的動漫雜誌,大多都沒有刊號,隨書附一張光碟,以音像號的形式發行,名義上書是光碟的別冊。我們雜誌也是採用這種方式。我們老闆是個相當摳門的人,不過他談吐很文雅,善於表達和演講,而且外形看來很有風度。他聘用我是因為我對工資沒提任何要求。我在面試的時候對他說,他給和我相同職位的人多少,也給我多少就行了。他給我試用期1500塊,而且要試三個月。現在回想起來,我真的很實惠。他肯定很快就發現了我服從性強,是他最喜歡的那類員工,但我卻到後來才意識到這一點。這份工作主要使用兩個軟體:photoshop用來處理圖片,coreldraw用來排版。恰好這兩個軟體我都會。我們編輯部最初有一個主編(兼文編工作)、兩個文編、三個美編和一個日語翻譯。我負責的工作內容相當枯燥,乏善可陳,就是一張接一張地處理圖片,然後排版。不過,編輯部每月要從日本和港臺訂購原版的漫畫資料書。這些書要不在國內買不到,要不就只能買到印刷粗糙的盜版。於是能即時地讀到這些珍貴罕見的圖書,成了一項對我很有吸引力的福利。
我們每個月做一期刊物,前期一般是文編在忙,後期則輪到美編忙。在每期出膠片的前一天,美編都要通宵加班。因為拖延症是一種常見病,文編不到最後關頭是不會交出全部文稿的。除了刊物以外,我們還做一些單獨的圖書產品,比如奧特曼畫冊之類的。這些圖書的內容有些是侵權的,不過日本的版權方很少理會國內民營圖書批發市場(我們叫「二渠道」)上的盜版書。其實當時,圖書市場已經日薄西山,雖然智慧手機還要過幾年才問世,但個人電腦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已經分流了大量紙質書的讀者。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自己的內容做得也沒有特色,在同類雜誌中毫不起眼。而且同類雜誌很多也只是做幾期就消失了,還不如我們堅韌不拔。不過大概因為掙不到錢,我們老闆只好在節流方面下功夫了。試用期過後,老闆讓我們籤勞動合同。記得當時讀完合同文本後,我有一種強烈的被冒犯的感覺。那份合同的內容我早就忘了,但可以肯定裡面的內容有大量是違反今天的《勞動法》的。我沒有籤那份合同,但也沒有立即辭職,因為編輯部裡的那些書吊著我的胃口。我還託公司渠道購買境外的原版書,其中有些是幫朋友買的,那些書當時在國內很難買到。此外,我和幾個同事相處得很融洽,工作中還是有不少歡樂的。
在編輯部上班的同時,我仍然和之前在漫畫社認識的幾個朋友聯絡。他們對社會的鞭撻這時竟不知不覺地和我老闆的種種行徑相呼應,令我產生了一種「社會果然很骯髒、人性確實很醜陋」的感覺。這感覺此前我從未有過。比如當初離開做建築效果圖的那個老闆時,我就絲毫沒有憤憤不平,只是覺得有點兒怕他。與此同時,因為在社會上和人打交道吃了太多虧,我漸漸把這歸咎到我父母身上,我怪他們沒有提醒過我。他們教我的處世之道,在這個社會上根本行不通。他們從不鼓勵我去追求,而只訓誡我要克己。他們告訴我不對的事情,現在人人都在做,可是社會並沒有懲罰他們而獎勵我,反倒是獎勵他們而懲罰我。還有在工作方面,我們主編對於雜誌內容的規劃,也完全背離我和我朋友的審美。在我們看來,公司做的圖書內容膚淺、幼稚、虛偽、矯情、做作……總之就是在玷汙動漫行業,是在浪費紙張、破壞環境。於是經過一段時期的熱烈商量後,我們決定一起去北京過「流浪和創作」的生活。我很快辭了工作,簡單地做了些準備,然後就坐進硬座車廂出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