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我在北京送快遞》小說信息

第3節 寫作(第1頁,共2頁)

字體:

我的生活中,無論是工作、生意還是感情方面,都充滿了挫折和痛苦。我在一套我不適應的價值系統裡尋求肯定,然後不斷地失望和失敗。當然,我不能把失敗的原因都推到外部環境上。只是我也沒必要尋求別人的認同。我應該做我喜歡和擅長的事,比如說寫作。

有一天,我在路邊走,前面一輛非法摩的搶在紅燈前衝過馬路,然後突然拐彎逆向駛來,蹭到了猝不及防的我才剎停。我並沒有受傷,只是嚇了一大跳。我很生氣地罵了那個人,還用拳頭砸了他肩膀一下。這時周圍的人圍上來,都異口同聲地指摘我,說我不該為難一個摩的哥。他們的邏輯是,摩的哥是底層人,每天日曬雨淋地謀生,對他們應該寬容。這聽起來也沒錯,但假如他蹭到的不是我,而是一個孕婦呢?對我的反問,群眾沒有回答。相反,看見我還口硬,有一個年輕人站出來說:「你很喜歡打架對吧?我來和你打。」不過他馬上被旁邊的大媽大爺拉走了。老人們的意思是以和為貴,誰也別追究誰,各走各的路吧。其實我根本沒想追究,我可能是在發洩心裡滿溢的憤恨。再說摩的哥掙過的錢,未必就比我掙過的少;他的工作也可能沒我做過的累。這是我過往的人生中,僅有的一次在公共場合和其他群眾對立,直接面對周圍所有人的責難。這件事記錄下了我當時隱性的歇斯底里、情緒緊繃、一觸即發的精神狀態。雖然不完全是因為這件事,但大約就是從那時起,我每天把自己關在房間裡,很少再外出。女裝生意拆夥後,我還了父母兩萬塊,手上還剩下幾萬。我父母不知道我經歷了什麼,直到今天仍不知道。他們看到我不工作、不外出、不見人,於是莫名地擔憂和胡思亂想起來,但又無計可施。他們都是溫和、講道理的人,理解不了這個社會有時並不講道理。不過我關在房間裡也不是整天發呆,我開始嘗試寫作。這時是2009年10月。

做個體生意確實很佔用人的時間。不過在女裝商場,正常要到下午兩三點後,客人才漸漸多起來,早上幾乎都沒有客人。所以我有時會在店裡讀書,以打發時間。我讀了一些純粹消遣的書,也讀了一些文學作品。當時我讀過的文學作品屈指可數。我讀了《麥田裡的守望者》,非常感動。塞林格的《九故事》和西摩一家的幾個故事我都很喜歡。在我看來,他的所有作品,都在寫純真和與這個世界的格格不入,乃至被毀滅。我最初的寫作就是從模仿塞林格開始的。在那之後我又讀了雷蒙德·卡佛,他描寫的日常生活的崩塌令我深有感觸。還有理查德·耶茨,他非常溫柔,非常感傷,當年的我遠比現在更迷戀那種感傷。還有杜魯門·卡波特,他有幾個帶自傳性質的童年故事寫得特別感人,比《蒂凡尼的早餐》要好。我當時對這些美國的現實主義作家很感興趣,因為他們描寫的生活和情感在我心上有共鳴。這可能是商品社會、消費主義等征服全球的結果:人們的生活經驗普遍地同質化了。隨著讀的文學作品增多,我對現實則感覺越來越疏離。我的生活中,無論是工作、生意還是感情方面,都充滿了挫折和痛苦。我在一套我不適應的價值系統裡尋求肯定,然後不斷地失望和失敗。當然,我不能把失敗的原因都推到外部環境上。只是我也沒必要尋求別人的認同。我應該做我喜歡和擅長的事,比如說寫作。顯然,在這段時期的我看來,現實世界有多貧瘠,精神世界就有多豐饒。

然後我又讀到了歐內斯特·海明威。海明威的寫作題材倒是和我的現實生活相距甚遠,而且他是個和我很不同的、某些方面相反的人。不過海明威提過一個「冰山理論」——他認為冰山之所以雄偉壯觀,是因為露出海面的只有八分之一,而水下的八分之七我們只能想象。對於文學作品來說,海面上的八分之一是文字和形象,水下的八分之七是思想和情感。前者是作者的著筆處,後者則寓於前者之中。這對於剛開始寫作的我來說無疑是很有益的提醒。相對於寫出來的部分,沒寫出來的部分應該更龐大和厚重;而小說的藝術就是在有限的文字和形象裡蘊含無限的思想和情感。我最初的寫作就是對此的實踐。我研究怎麼留白,總是在琢磨不要寫些什麼,而不是要寫些什麼。不過後來隨著閱讀量的積累和閱讀面的擴大,我意識到「冰山理論」不是唯一的真理——藝術沒有不能打破的原則——而是一把非常銳利的匕首。我當時寫了一批取材自我真實經歷的小說,人物和情節幾乎都有原型,貼到一個文學論壇上和其他寫作者交流。不久後,我有些作品發表在文學期刊上了,但得到的稿費非常低。我記得有篇八千字的小說,收到的稿費不到300元。這是我拿過的最低標準的稿費,因此至今仍印象深刻。我曾經短暫地幻想過此後以寫作為生,但很快就打消了這種念頭。

現在我在這篇文章裡講述的過往經歷,涉及了當時那批小說使用過的大多數的經歷素材。如果兩相對比著讀,或許別有一番趣味。我的那批小說給人的感覺是嚴肅、古板、僵硬,又悲天憫人、苦大仇深。和那批小說相比,現在這篇則輕鬆得多——不僅是讀者讀著輕鬆,我寫得也輕鬆。因為這篇文章只是原本、如實地講述我過往的工作和生活經歷,不必動腦筋虛構。其實我非常不擅長虛構,尤其是在情節上面。除此以外,這篇文章還包含了很多我在小說裡不會著筆的部分——也就是水面下的那八分之七。我在這裡會直接向讀者概括我做每個決定的原因和動機,分析我當時的內心感受和精神狀態,介紹我置身的環境和更多背景……我不敢說這些內容全是客觀的,因為不存在客觀的寫作。哪怕同一事件的不同參與者,事後的複述都不會完全一致,因為我們在觀看和感受時必然帶著主觀的視角和立場。我只能盡我所能地尊重事實,努力做到不偏不倚。此外,做一些事情時,我們心裡可能有多個動機同時在發生作用,有些動機甚至連本人都察覺不到。而我講述的內容畢竟發生在很久以前,很多事情我只能勉強記起其中最主要的動機了。迴歸正題——我這段寫作的日子維持了兩年多,它當然不是一份工作,但我對待它的認真和投入,要超過我做過的所有工作。

自從開始寫作後,我養成了記筆記的習慣,把自己平常的一些碎片式的想法和感悟記下來。翻閱自己過往的筆記,我想把其中兩段摘錄到這裡。第一段是對我在北京「流浪和創作」的那段日子所汲取的精神內容的消化。那段經歷一直是我最珍視的,它對「我之為我」施加過重要的影響。當然我們犯過很多錯,傷害了一些人,不過有一點,即我們當時對真誠的無限嚮往和對自我的要求——儘管有時體現為自私、任性和粗魯,但這些是可以在日後被認識和克服的——是我至今得到過的最重要的啟示,是曾照亮我的第一柱光。第二段筆記則記錄了我在某天某個時刻對「工作」這件事的負面感受。這兩段筆記都是多年前記下的,如今看來可能偏激和幼稚,但這些是我思想曾經的漫遊軌跡,間接或直接地闡明瞭後來我對待「工作」這件事的態度轉變。

第一段筆記的內容關於搖滾,原標題是「搖滾之為藝術」。不過今天的我會把標題改為「不要溫順地走進那良夜」:

(a)搖滾作為一種藝術形式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它的形式成就更大程度和更直接地依附於藝術家本人的獨特個性、精神氣質。

(b)搖滾樂的魅力在於藝術家本人和他的音樂之間的極致和諧:藝術家的靈魂(內容)和音樂(形式)的一致。

(c)搖滾藝術家終生都在探尋和自己的靈魂最吻合的聲音。

(d)因此搖滾藝術家最不能包容匠氣,最反感精巧、優美、嫻熟但缺乏靈魂的音樂。

(e)搖滾反對虛偽、麻木、中庸、秩序和教條,但搖滾本身常表現出任性、粗暴、偏激、迷亂和絕望;搖滾的力量在於破壞而非建設。

(f)搖滾常常以「不健康」的方式瘋狂地叛逆「健康」的現實世界。

(g)最好的搖滾樂未必由最動聽的曲子、最優美的唱腔、最嫻熟的表演構成;搖滾樂甚至常走到另一個極端:鄙棄技巧、熟練和工整,偏愛簡單、率性和粗糙。

(h)「偏見」往往更富創造性和表現力。藝術不排斥「偏見」,因為藝術不以觀點和主張為目的,它只關心「偏見」是否獨特和精闢。搖滾對待「偏見」也一樣。

(i)況且世上從來沒有全見,只有偏見。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