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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1878年:連小小的武舉也廢不掉(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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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8年,日本效仿德國設立參謀本部,開始全面學習德國陸軍,其軍事近代化改革進入一個新階段:清廷在這一年也有過實施軍事體制改革的機會,兩江總督兼南洋大臣沈葆楨上奏,請求廢除傳統武舉。

遺憾的是,沈葆楨的建議被嚴詞駁回了。

湘軍其實是一支傳統軍隊

19世紀40年代前後的清帝國軍隊,可謂腐敗黑暗至極。

首先,自軍官至士兵,其社會地位普遍低賤。其次,吃空餉是常態,如貴州綠營普遍缺額過半。再次,軍餉剋扣與貪贓枉法也是常態,如廣東綠營開設賭場,福建水師將戰船租給商人,廣東水師的核心收入是鴉片走私。如此種種,讓近代史學者茅海建先生髮出感慨:"我為了研究結論的公允,曾千百度地尋找光明,但光明始終遠我而去。我不能不得出這樣的結論:鴉片戰爭時期的清軍,本是一個難得見到光明的黑暗世界。"1

這種黑暗,正是英法聯軍能夠輕鬆攻破北京城的重要緣故,也是晚清軍事改革要解決的問題。

這場改革是從"練兵「與「制器"開始的。恭親王奕訴在1864年的一道奏摺裡說得很明白:"治國之道在乎自強,而審時度勢,則自強以練兵為要,練兵又以制器為先。」2「練兵」與「制器」可以說是晚清洋務之臣最重視的兩項工作。

與恭親王一樣,李鴻章在1864年也說過:大清要想自強,「莫若學外國利器」,最好的辦法就是將洋人的器械搞過來;而要做到這一點,又"莫如覓制器之器,師其法而不必盡用其人",最好是把洋人制造器械的工具和辦法搞過來,如此就不必再倚仗洋人。李在奏摺裡頗為沉痛地承認,之所以要向洋人學這些,是因為中國自己沒有這樣的技術。以制炮之術為例,中國存世的最好最詳細的資料,是湯若望的《則克錄》和丁拱辰的《演炮圖說》,但這兩本書"皆不無浮光掠影、附會臆度之談",內容既不精深,許多地方還似是而非,結果就是

「求之愈近失之愈遠",怎麼都造不出能與洋人媲美的好炮。3

左宗棠也說,大清要想鞏固海防,必須整頓水師;要整頓水師,首要之務就是向洋人學習技術"監造輪船」,正所謂"泰西巧,而中國不必安於拙也;泰西有,而中國不必傲以無也」,人家既然有巧思先進的技術,大清不妨全拿來使用。4

改革的這種開端模式,與日本的情況頗為相似。只是日本引入西方制器之術和練兵之道的時間要略早於清廷。

19世紀前半期,日本已自西方編譯引入《西洋火攻神器說》(平山龍子)、《西洋火器說》(荻生徂彳來)、《西洋火器解》(清水正德)等近代武器專著,也引入了《三賓戰術》(鈴木春山)、《兵制全書》(高野長英)、《練兵說略》(山鹿素行)等介紹近代的步騎炮兵戰術、軍制形態、練兵要義的軍事理論著作。有統計稱,"整個江戶時代,西方傳入日本以及日本學者受西方影響所著軍事著作達289種"。5進入明治時代後,日本又在1874年確定以英國為海軍建設的學習物件,海軍教材全部翻譯自英國,海軍的領導體制和組織形式也全面套用英國的海軍章程。為加速軍事近代化轉型,除了多次向海外派出軍事考察團外,明治政府還高薪聘請法國、英國的軍官數十人,來到日本軍事學校任教,並遣送青年軍官去英美(海軍)、德法(陸軍)等國留學。6

而當湘軍在19世紀50年代崛起為清廷最為倚重的武裝力量時,它所依賴的「練兵之道」仍是來自古代傳統軍事智慧。曾國藩籌組軍隊遵循三個基本原則:

一、以深受忠義思想薰染的儒生為將。這與清廷八旗、綠營軍隊自行伍(如楊芳、陳化成等)和武舉(如關天培、葛雲飛等)之中選拔軍官,旨趣迥異。有統計稱,湘軍中儒生出身的將領佔到了58%,主要將領的,四分之三都有儒學背景1

二、招募"樸拙少心竅"的山區農家子弟當兵。曾國藩自述其選兵標準

是:"凡標兵之求歸行伍者,一概不收;凡練勇之曾經敗潰者,亦不復用。大抵山僻之民多獷悍,水鄉之民多浮滑,城市多遊惰之習,鄉村多樸拙之夫。故善用兵者,嘗好用山鄉之卒,而不好用城市、近水之人。」8大意就是綠營裡跑出來的兵不收,練軍裡有過潰敗歷史的兵不收,水鄉、城市之兵不收,只收山鄉之民。原因是山鄉之民生存環境既惡劣又封閉,惡劣造就獷悍,封閉造就樸拙。這些人既不會像八旗兵那般因養尊處優而變得驕橫懶散,乃至於連騎馬都會墜地;也不會像綠營兵那般因世代行伍而變得油滑狡詐,深通各種戰場全身之術。曾國藩的這種選兵標準,其實是對戚繼光選兵標準的完整繼承。戚在《紀效新書》裡說過,招兵時「第一切忌,不可用城市遊滑之人……第一可用,只是鄉野老實之人"\這其中,似隱約可見商鞅的"貧民""愚民"之道。當然,商鞅是有意製造「貧民」和「愚民",戚繼光與曾國藩僅是有意挑選"貧民」與"愚民"。

三、統帥自選將領,將領自募士兵。曾國藩如此描述這一原則:"勇營之制,營官由統領挑選,哨弁由營官挑選,什長由哨弁挑選,勇丁由什長挑選。譬之木焉,統領如根,由根而生幹、生枝、生葉,皆一氣所貫通。是以口糧雖出自公款,而勇丁感營官挑選之恩,皆若受其私惠,平日既有恩誼相孚,臨陣自能患難相顧。」1。大意就是:湘軍之中,統領親自選營官,營官親自選哨弁,哨弁親自選什長,什長親自選士兵。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讓軍隊的各個層級,變成一種彼此間存在「恩誼"的狀態,到了戰場之上,自然也就能夠做到互相照顧。

曾國藩還說,為了讓部隊的各級軍官可以向下級施展「恩誼」,須做到充分授權,「一營之權,全付營官,統領不為遙制;一軍之權,全付統領,大帥不為遙制」。統領要招兵買馬,要儲備糧草軍械,要給下面的將官升職降職,要防禦還是要進剿,大帥須做到"有求必應,從不掣肘」\軍官們必須擁有這種相對獨立的決策與賞罰之權,才可能與下級結成牢固的紐帶。

這種做法,同樣是在吸取綠營體制的歷史教訓。綠營兵原是清軍入關後以歸附的原明朝軍隊改組而成的。出於一種依賴兼防範的心態,清廷對綠營的制度設計,除前文提到的"世代為兵"之外,還包括:一、營兵駐地不動,將領定期由兵部調轉,以免其與軍隊結成一體。二、以文職出身的總督、巡撫為軍區最高長官,軍區中的提督、總兵等武職官員只有管理指揮部隊的許可權,不能

調動部隊,也不能擅自更改兵政。三、高度分散駐紮,以方便八旗對之進行"以整制散」。四、要做大量的雜務,比如押送犯人、緝捕盜賊、查察走私、

催收稅賦等,綠營兵實際上淪為了地方官府的差役。sup12/sup

將曾國藩的這種傳統練兵之道,與洋槍洋炮和近代步騎炮兵戰術相結合的,是李鴻章的淮軍。

1862年,李鴻章在給曾國藩的信函中說:"洋槍實為利器,和(春)、張(國棵)營中雖有此物,而未操練隊伍,故不中用。敝軍現擇能戰之將,其小槍隊悉改為洋槍隊……程學啟三營中並改出洋槍隊一營,臨陣時一營可抵兩營之用。"李鴻章還建議曾國荃與鮑春霆的部隊中也多添一些洋槍洋炮。sup13/sup

對李鴻章的這種做法,曾國藩內心是有牴觸情緒的。他在給曾國荃的信函中,有一番諄諄告誡,反覆強調真正的制勝之道"在人而不在器」,不可專在洋槍洋炮上下功夫,仍要努力固守"反己守拙之道",也就是要以傳統軍事智慧裡的選將練兵之術為核心。曾還斷言,真正善戰的將士不必打破頭去爭搶洋槍洋炮。信函原文如下:’

然制勝之道,實在人而不在器。鮑春霆並無洋槍洋藥,然亦屢當大敵。前年十月、去年六月,亦曾與忠酋接仗,未聞以無洋人軍火為憾。和、張在金陵時,洋人軍器最多,而無救於十年三月之敗。弟若專從此等處用心,則風氣所趨,恐部下將士,人人有務外取巧之習,無反己守拙之道,或流於和、張之門徑而不自覺,不可不深思,不可不猛省。真美人不甚爭珠翠,真書家不甚爭筆墨,然則將士之真善戰者,豈必力爭洋槍洋藥乎?sup14/sup

這是曾國藩尚未親見洋槍洋炮威力時的一種自信。待到後來見識到土槍土炮與洋槍洋炮之間的差距,曾國藩也轉而成了引進洋人技術來「制器」的鼓吹者(當然,他也從未放棄所謂的"反己守拙之道"),江南製造總局即是在曾的支援下設立的。

淮軍於1862年成立洋槍隊之後,李鴻章又引入外籍教官如法國人畢乃爾"等,來傳授洋槍洋炮的使用之術。次年,李鴻章「分令各營僱覓洋人教練使用炸炮洋槍之法"\在淮軍中引入西式操練。光緒初年,淮軍新增的十九營炮

隊,其武器配屬與營制操練已"全部因襲德國成法"。淮軍還僱傭德國軍官李勵協(lehmayer)來華教習三年。1876年又選派了七名軍官赴德國學習近代陸軍與海軍知識,這是清廷第一次派現役軍官出洋留學(此前已派遣福建船政學堂學生,分三批前往英國和法國學習艦船駕駛和製造,不過這些學生不能算現役軍官)。遺憾的是,此次軍官留學的規模太小,七人之中又有二人提前回國,還有一人在學業結束之際病故。sup17/sup

刻意摧毀曾國藩的建軍之道

幾乎與淮軍同步,在恭親王奕訴的主持下,京城的八旗部隊也啟動了改革。

1862年,清廷自八旗軍中挑選了一批官兵,趁英法聯軍已決定撤離但尚未撤離的空當,前往天津接受西式訓練。教官是英國軍官斯得弗力(charleswil-liamdunbarstaveley),訓修用的器械來自俄國贈送的一批洋槍%斯得弗力曾任第二次鴉片戰爭侵華英軍的旅長,參與了攻佔大沽口之役;後又指揮英軍在上海捷攻太平軍,1863年離華。他對奕訴說,中國最好是將練兵規模擴大至1萬人,至少也要有5000人,且希望能同時選派30歲以下將領350名一同參與訓練,如此才能保證這些軍官在日後可以按先進戰術來有效部署部隊並指揮戰鬥。奕訴大體採納了斯得弗力的建議。sup19/sup

不止八旗軍,清廷圍繞綠營實施的改革也於1863年前後啟動。大體方向是將綠營中的精壯分子挑選出來編組為新的「練軍」。清廷當時的考量是:太平軍與捻軍日漸式微,湘軍、淮軍與粵軍等團練武裝(勇營)也有必要結束使命,或遣散,或整編為由朝廷控制的正規軍。對八旗部隊施以西式訓練,是為了保證愛新覺羅氏手中有可以制衡團練武裝的軍事力量;對綠營實施整頓,也懷有相似的動機2。。眾所周知,綠營當時的待遇不如勇營,戰鬥力也不如勇營,清廷不用勇營來消化綠營,反用綠營去容納勇營,主要原因就是綠營屬於由朝廷直接掌控的"正規軍",勇營則掌握在湘軍、淮軍出身的地方督撫手裡。

為了破壞勇營,清廷還刻意以綠營的武官升遷系統來捆綁勇著將官。具體來說,就是勇營內的官職系統(統領、營官、哨弁)被定性為「體制外」的職務,不能享受朝廷賦予的種種優待。勇營將領只有在獲得綠營系統的官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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