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10月4日,清廷頒佈了國歌《鞏金甌》。樂曲選自康乾時代的皇家頌歌,歌詞由嚴復於9月28日創作完成。詞的內容是:"鞏金甌,承天疇,民物欣鳧藻,喜同袍,清時幸遭。真熙峰,帝國蒼穹保,天高高,海滔滔。"1
但金甌已無法鞏固。國歌頒佈後六天,武昌起義爆發;頒佈後四個月,清帝宣佈退位。
再次湊齊亡國三要素
從1861年啟動改革,到19世紀80年代自認為實現了"同光中興」,再到1911年土崩瓦解,清帝國以一種過山車的方式走向了滅亡。
改革啟動之前,清帝國是一個典型的秦制政權。
這裡的「秦制」,指的是以秦帝國的商鞅之道與韓非之術構築起來的一套統治秩序,其在中國歷史上的基本表現形式是"外儒內法",也就是古人所總結的「三代而後,申、韓之說常勝。世之言治者,操其術而恆諱其跡"。2自秦漢而下至於明清,君主時代的絕大多數政權都屬於秦制政權。
具體到施政中,秦制政權有兩個基本特點:
一、以官僚集團為統治基礎,追求的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和「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而不是以封建貴族為統治基礎。秦制政權下的貴族與官僚,只是貫徹皇權意志的工具,他們名下可以有土地、有爵位,也有俸祿可領,但他們不能擁有這些土地的所有權,不能治理這片土地上的百姓,也不能去處理封地裡的政務。他們的生死榮辱完全取決於皇權的喜怒。他們是皇權依賴的工具,也是皇權打擊的物件,任何朋黨化的苗頭都不被允許。
二、其主要施政訴求是保持人力與物力的穩定汲取,並竭盡所能迴避政府
應該承擔的基本義務。為了達成這一目的,秦制政權會致力於消滅社會,也就是消滅那些有影響的人與組織,以製造一種散沙化與原子化的扁平社會結構。這種社會結構可以極大地降低汲取成本。在不影響穩定的前提下,秦制政權也會很願意引進新技術,以提升汲取強度,增加汲取總量。1861年之前的清帝國,也正是這樣運轉的。
秦制政權的滅亡同樣有規律可循。它們或亡於外敵的壓迫入侵,或亡於內部利益集團(也就是統治基礎)發生分裂;或亡於底層民眾脫離原子化狀態,變成有組織的力量(如出現規模較大的流民集團)。作為一個典型的秦制政權,清帝國的滅亡也是如此。事實上,在1861年改革啟動的那個節點,清帝國已經集齊了三大亡國要素--上一年的「庚申之變」讓咸豐皇帝丟了京城,圓明園也被燒成了灰燼,正是"外敵的壓迫入侵」;太平軍以流民的形態起事,已割據江南多年,正是底層民眾脫離了原子化狀態;湘軍、淮軍等團練武裝出身的地方督撫開始擁有軍權、財權和人事權,是內部開始出現新的利益集團,正是統治基礎在發生變化。
從這個角度來看,清帝國在1861年啟動改革,實質上相當於一個典型的秦制政權站到了命運的十字路口:要麼致力於消弭亡國三要素重新迴歸秦制;要麼接受外部環境與內部環境的變化,與之共存,因勢利導從秦制時代轉型至民權時代。遺憾的是,清廷中樞選擇了前一條路徑。所以這50年裡的改革,皆只是在圍繞著統治術升級——引進洋人的槍炮、關稅系統、鐵甲艦隊、公司制度、鐵路與電報……如此種種,皆止於提升清帝國的統治術,而非變革清帝國的統治模式。於是,在改革的最後十年裡,致力於迴歸秦制的清帝國,再一次集齊了秦制帝國的三大亡國要素。
先說外敵的壓迫與入侵。這主要是指庚子年京城陷落,紫禁城成為帝國軍隊的閱兵之所,慈禧太后倉皇逃亡西安;也包括後來在中國土地上發生的日俄戰爭。其中以"庚子之變」的影響最為深遠,實可謂i860年"庚申之變」的加強版——"庚申之變"讓咸豐皇帝的對外強硬路線破產,"庚子之變」也讓慈禧太后的迴歸秦制路線破產。.
在19世紀80年代,鮮少有人敢挑戰清廷中樞以皇權獨斷為理所當然的決策模式。兩廣總督張樹聲在中法戰爭期間親身體驗了皇權的專斷和不負責任給前
線軍隊造成的巨大危害,但他也只敢在1884年底臨終之際寫下遺折,建議朝廷實施改革,"育才於學堂,論政於議院,君民一體,上下一心,務實而戒虛,謀定而後動"工張樹聲口中的"論政於議院",針對的是慈禧在中法戰爭期間的各種瞎指揮,針對的是慈禧的利益不等於地方督撫的利益。他將「論政於議院」作為西人立國之本提出來,是希望用一種"眾人論政於議院」的方式,來取代慈禧的"一二人裁決於深宮",也就是讓軍機大臣與地方督撫們也能進入中樞決策層,也能擁有決策權。那時節,慈禧太后聲望正隆,若非臨終遺折,張樹聲恐怕不敢如此建議,更不敢說得如此露骨。
再往後,即便到了戊戌年,官民蜂擁如潮給朝廷上書談改革,也依然無人敢倡言議會,無人敢挑戰中樞的秦制決策模式。正如茅海建所總結的那般:
在我所見的275件上書中,論及議會者不過以上數件,由此似乎可以得出這樣的印象:儘管從其他材料來看,當時人對議會的議論頗多,而在正式上書中,言及議會者很少。在有限的議論中,並沒有涉及西方代議制之根本,即議會的權力及議員的產生方法,更未談及議會之理念,即"主權在民"。他們的心目中,西方議會的主要作用是"上下互通",與中國古代的君主"詢謀"是相接近的。4
可見,因朝廷權威尚在,官民的上書中幾乎見不到擴張民權、限制君權的主張。之前致力於鼓吹民權的康有為,戊戌年甚至還在《國聞報》上刊文《答人論議院書》,明言"中國惟以君權治天下而已"。5
同樣認同擴張民權的高鳳謙,也在戊戌年寫信給在上海辦《時務報》的友人汪康年,勸他不要在報上大談民權,理由之一是"君權太重,更不能容無忌諱之言,無益於事,徒為報館之累」。6所謂"君權太重,,,指的正是朝廷權威尚在。
空前絕後的"庚子之變",徹底摧毀了慈禧太后的權威,讓她的聲望一落千丈,也極大地摧毀了朝野內外對清帝國的認同感。孫中山對這種變化深有感觸。他比較過1895年10月廣州起義與1900年10月惠州起義的民心之別。孫說,1895年廣州起義失敗時,"舉國輿論莫不目予輩為亂臣賊子,大逆不道,咒
詛漫罵之聲不絕於耳";1900年惠州起義失敗後,"則鮮聞一般人之惡聲相加,而有識之士,且多為吾人扼腕嘆息,恨其事之不成矣。前後相較,差若天淵"。7
總而言之,"庚子之變」帶來了三個直接後果。一是廟堂內部,中樞再也不能對各部門及地方如臂使指。庚子年南方督撫拒絕北上勤王且策劃「東南互保」即是例證。二是江湖之遠,士紳們開始對清廷徹底失望,容閔、嚴復、唐才常、章太炎、文廷式等名流在上海張園成立"中國議會",章太炎、錢玄同在日本絕不肯被稱作「清國人」:均是例證。三是革命黨人得到了越來越多的同情和支援,孫中山的感受也是明證。
再說統治集團內部分裂。這主要是指慈禧太后啟動清末新政,將改革的矛頭指向地方督撫,使得地方督撫與清廷中樞離心離德,,越走越遠。
自地方督撫手中收回財權、兵權、人事權、司法權、外交權和行政權,一直是晚清50年改革的核心目的之一。在恭親王奕訴主持改革的時代,因為中央層面的反改革力量太過強大,經常不得不借助地方督撫之手去推行改革措施。在這個過程中,李鴻章等人慢慢成為清帝國洋務改革的核心人物。1884年的中法戰爭和甲申易樞是一個分水嶺。此後,清廷中樞的改革方向不斷朝著重塑中央集權的路線調整。"庚子之變」後啟動的"預備立憲"和"丙午官制改革」是重塑中央集權的最高峰,中樞與地方之間的矛盾也激化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程度。
雙方的矛盾,概而言之是:朝廷在庚子年深受"東南互保」的刺激,希望借假立憲收回權力,重申君權的至高無上。地方督撫也在庚子年深受老太后的不理性獨斷決策的刺激,希望實施一場真立憲,一方面將地方手裡的財權、人事權、行政權、司法權合法化,一方面以責任內閣制度來改革朝廷的決策機制。兩廣總督陶模在庚子亂局初定之際便上書朝廷要求設立議院,即是出於這種目的。陶模在奏摺裡說:「議院議政,而行政之權仍在政府,交相為用,兩不相侵。"9很明顯,他設想的議院已非戊戌年眾人口中的諮詢機構,而是決策機構。這種主張背後潛藏的,是督撫們對慈禧決策能力的極度不信在。
1906年的丙午官制改革中,中樞與地方的矛盾也在這裡。載澤給慈禧寫密摺說他擬定的假立憲「最不利於官」\便是指要以立憲為外衣,從地方督撫們
手裡收權。同時,這場官制改革還摻入了滿漢分野的因素,袁世凱進入中央後欲推行責任內閣制度,將中樞決策權從皇帝(也就是太后)手中轉移至責任內閣,結果引起了慈禧太后和滿洲權貴的高度不滿。統治集團內部的這種分裂與角力,最終讓丙午官制改革以不了了之收場。中央各部只改了名稱,變作外務部、度支部、法部、陸軍部……運作模式與傳統六部沒有區別;但軍機處和中央各部的十三名長官裡,滿人七名,蒙人與漢軍旗各一名,漢人僅有四名】1,完全打破了行之已久的滿漢堂官並列的傳統。這種做法讓許多體制內的漢人感到寒心,也加速了統治集團的內部分裂。
最後再來說民眾脫離原子化狀態。這主要是指清廷中樞在慈禧去世後開辦了地方浴議局,讓地方士紳們成功實現了組織化。
清帝國這類秦制政權的核心統治基礎,無一例外皆是軍隊與官僚集團。與清帝國的官僚集團對接的統治術,則是以科舉為核心的傳統功名體系。這個體系可以給帝國內部的所有讀書人提供一種幻象,讓他們以為每個人都有機會進入統治集團當中一事實是清帝國的大部分官員來自科舉系統之外。科舉的取士標準完全掌控在朝廷手裡,還能起到在思想上、學問上規訓讀書人的目的,可以批次製造思想、立場與見識皆符合朝廷需要的知識分子。1905年,地方督撫聯名借日俄戰爭的危機,迫使慈禧太后宣佈廢除科舉制。沒了科舉制,清廷要想把傳統統治術繼續下去,便需要尋找一種新事物來替代傳統功名體系。
按照正常設計,這種新事物將是國會與地方各級議會。清帝國將從秦制政權轉型為民權國家,傳統士紳也將由舉人貢生轉型為各級議會的議員。如此,議員化計程車紳與民權化的清帝國仍是一個穩固的利益共同體。但是,清廷中樞拒絕轉型為民權國家,清末最後十年的各項新政皆指向了重塑皇權的至高無上,皆指向了重新恢復完整意義上的秦制政權。清廷中樞既然不肯擴張民權,士紳們的身份轉型就只好長期擱淺無法兌現--慈禧太后臨終前夕出臺了多項法律,如《結社集會律》《大清報律》等,即旨在加大壓制民權的力度。慈禧去世後,各省在1909年普遍成立地方巡議局,清廷中樞又規定、"i諮議局僅為一省言論之匯歸","其所謂民權者,不過言之權而非行之權也"\不願讓]諮議局成為民權機構,僅將之視為輿論彙總之地,視為議員們發牢騷的場所。地方
該出臺何種政策,仍與舊時代一樣全由朝廷與各級衙門說了算,t諮議局不得干涉。如此種種,清晰地昭示著清廷拒絕邁入民權時代,也清晰地解釋了士紳們為何遲遲無法轉型為代表民權的各級議會議員。
以攝政王載洋為首的清廷中樞似乎並未意識到,成立各省消議局卻又不讓巡議局成為真正的權力機關,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這種做法安撫不了士紳,也不能用i諮議局來制約地方督撫,卻將以前星散各地計程車紳們聚集到一起,為他們提供了合法的組織機構與合法的活動場所。語議局橫向可以通過"各省巡議局聯合會」與各省t諮議局互通聲氣,縱向可聯絡資政院,下可溝通各州縣士紳。原本影響力侷限於本省本縣本鄉計程車紳,因為諾議局的出現,被統合成了一個有組織有力量的全國性政治實體。
秦制國家的亡國三要素齊備,清廷的滅亡只是時間問題,武昌的槍聲不過是提醒眾人最後的時刻已至--槍聲響起後,湖北i諮議局議長湯化龍立即選擇與革命黨人合作,成了穩固湖北革命局勢的大功臣;"各省落議局聯合會"也立即運作起來,"通電告知各省i諮議局以聯絡,內部訂軍事政治各條文,自是交戰團之勢成矣」%革命黨人、i諮議局士紳與地方督撫在瓦解清帝國一事上,幾乎毫不費力地形成了一種默契--廣西的i諮議局人士與同盟會會員一同勸說本省巡撫宣佈獨立;廣東,諮議局副議長丘逢甲也率眾成功遊說兩廣總督不要與革命黨人交戰;福建有旗人將領率軍抵抗,t諮議局副議長劉崇佑卻召集會議做出了與革命黨人合作組織新政府、宣佈獨立的決議,還成功勸說閩浙總督接受了這一事實。浙江的i諮議局人士也在議長陳戳宸的帶領下分頭遊說,使浙江大體以和平方式宣佈獨立。m
對一個擁有長達整50年時間來改革和轉型的秦制政權而言,最後走到土崩瓦解這一步,絕不能說是時代沒有給過機會,只能說清廷中樞一次又一次地錯過了機會。
革命打斷改良之說不成立
1912年2月12日,清廷中樞於四面楚歌中頒佈《遜位詔書》,清帝國正式
滅亡。
對於這場鼎革,後世流行過一種反思,稱"革命打斷了改良",認為辛亥革命不但革掉了清廷與專制,也革掉了更有價值、更有可能成功、社會轉型代價更小的晚清立憲。這種說法在中文知識界一度很有市場。如果這種說法成立,那麼辛亥革命不僅無功,簡直可謂有罪。
在筆者看來,這種反思是沒有史實支撐的。
首先,所謂的晚清立憲,早在武昌槍響之前就已經死掉了。且不論開辦學堂後仍堅持搞四書五經,堅持搞以忠孝為本;編練新軍時仍以滿洲為本位;啟動官制改革的目的只是為了提升皇帝(太后)的集權程度;廢除科舉也只是被內外局勢所逼不得不有所表示。單就慈禧太后臨終前夕的一系列佈局而言,如頒佈一系列諭旨禁止紳商和學生"干預國家政治",如頒佈《大清報律》壓制一切不利於朝廷的言論,如出臺《結社集會律》打壓開國會請願運動,如頒佈《欽定憲法大綱》滿篇皆是各種「議院不得干預」……皆足以證明改革在這一年已經死掉了。或者說,以擴張民權為方向的改革已被否決,清廷中樞要走的改革之路是重回秦制。之後,立憲派在t諮議局與資政院內開展種種抗爭,乃至發動集體簽名請願、上街遊行請願等活動,皆不能改變清廷中樞的決心。
直到武昌的槍聲響起,眼看動用武力鎮壓已告失敗,各地督撫也普遍持觀望態度之後,清廷中樞才在1911年的11月3日頒發《憲法重大信條十九條》,徹底放棄《欽定憲法大綱》裡的種種權力歸於皇帝和種種「議院不得干預",來了一次180度的全面改口:承諾皇帝的權力要"以憲法所規定者為限";同意將憲法的起草議決之權交給資政院,同意將修正憲法的權力交給國會,同意將總理大臣的推舉權也交給國會,同意將其他國務大臣的推舉權交給總理大臣,同意讓皇族退出內閣和各省行政長官,同意海陸軍對內使用時要經過國會的議決;同意皇帝"不得以命令代法律",同意皇帝不得與他國締結秘密條約,所有外交條約皆須經國會議決;同意國家的預算要經國會議決,同意皇室經費的增減要經國會議決,同意皇室大典不能與憲法牴觸。sup15/sup
可惜,這種慌不擇路下的全面改口誠意有限,而且已經來不及了。
其次,"被打斷的改良」具體指什麼?如果指的是清廷中樞願意搞的「預備立憲",那麼這種改良理應被打斷。根據清廷頒佈的《預備立憲章程》與《欽定憲法大綱》,它所要搞的不過是一種新式的開明專制,而專制下的開明
可遇而不可求,猶如風中之燭是靠不住的。如果「被打斷的改良"指的是立憲派所要求的君主立憲,那麼武昌的槍聲並沒有打斷它,因為立憲派的政治訴求與革命黨一樣,都是"興民權,革專制」,是否保留君主反而不是核心問題一一革命黨人固然無意保留君主,立憲派也從來沒有堅持過必須保留君主。
1911年之後,立憲派與革命黨也繼續在為「興民權,革專制」而努力,中斷是不存在的。
再次,在清帝國的最後十餘年裡,革命與改良從來就不是彼此對立的陣營。有一種流行的常識認為,革命的全稱是"暴力革命",改良的全稱是"和平改良」。這種區別,與我們長期習慣以手段而非以目的來劃分革命與改良,有非常直接的關係。但革命真的只有"暴力革命"一種形態嗎?可不可以有不暴力的革命?當然可以有。如果以目的(也就是具體的政治訴求)來劃分革命與改良,不暴力的革命同樣也是存在的。16
具體到清末,革命黨人自然屬於革命派無疑。在「手段劃分法」下長期被視為改良者的立憲派,在「目的劃分法」下其實也可以歸人革命派。這個問題,梁啟超當年在與革命黨論戰時便已表述得相當清楚。梁說,革命黨的政治訴求是共和立憲,立憲派的政治訴求是君主立憲,二者皆倡導民權反對傳統帝制,故而皆是在追求政治革命:
政治革命者,革專制而成立憲之謂也。無論為君主立憲,為共和立憲,皆謂之政治革命。苟不能得立憲,無論其朝廷及政府之基礎生若何變動,而或因仍君主專制,或變為共和專制,皆不得謂之政治革命。sup17/sup
梁還在論戰中反覆申言:自己絕不反對革命,唯主張有秩序的革命,不贊成"暴動革命」。所謂「暴動革命」指的是革命黨人欲以武力推翻清廷;所謂有秩序的革命指的是立憲派欲和平立憲,變數千年帝制時代為民權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