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一位天才的火箭科學家,名叫伊馮娜·布里爾(yvonnebrill)。布里爾出生在加拿大溫尼伯,在驚人的30年職業生涯中,她致力於為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nasa)設計精妙的新方法,以把星際飛船和衛星送入遙遠的宇宙。布里爾就讀於曼尼託巴大學,但由於她有女性生殖器,她不被允許學習工程學。當然,招生辦公室沒有親自驗證她是否具有女性生殖器,他們顯然僅僅因為她的出生證明上標註了小小的f(「女」),就在她的成績單上蓋上了「不,親愛的,你學不了工程」。她可沒有就此服軟。布里爾改學化學和數學,幾年後,她研製出一種高效可靠的火箭發動機,並且該發動機成了整個行業的標杆。只要你看過電視新聞,查過天氣預報,或者用過gps,你就都要感謝布里爾博士。
2013年,88歲高齡的布里爾去世,整個航空航天工程領域對她悲悼不已。幾天後,《紐約時報》刊登了一篇訃告,開頭是這樣的:
她的拿手好菜是蘑菇酸奶油燉牛肉。她一直陪伴在工作經常變動的丈夫身邊,她做了八年家庭主婦,撫養大了三個孩子。「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媽媽。」她的兒子馬修說。
但是伊馮娜·布里爾也是一位傑出的火箭科學家,週三在新澤西州普林斯頓去世,享年88歲……
這則訃告讓所有人感到疑惑不解。
伊馮娜·布里爾幾十年來啟動了一項又一項向月球和火星發射航天器的任務。2011年,歐巴馬總統授予她國家技術與創新獎章。但是該死的,那則補告竟然覺得燉牛肉更重要,而且說她當了八年全職媽媽養育孩子——這不是真的,那時她仍然在兼職工作。然而在《紐約時報》眼中,她對宇宙探索所做出的巨大貢獻不算什麼,那些傳統女性氣質的外顯標誌更能定義她是誰,而且——就像補告第二段開頭的「但是」暗示的那樣——這二者是完全矛盾的存在。
《紐約時報》的補告充斥著性別歧視,並因此受到了懲罰。各種媒體上都是鋪天蓋地的譴責聲,批評補告只強調布里爾被賦予的刻板印象式的女性形象(做飯、養孩子),卻漠視她在星際探索方面的巨大成就和聲譽。《紐約時報》頂不住壓力,匆忙刪掉了「拿手好菜」那句話。那個星期,書評家愛德華·錢皮恩(edwardchampion)在推特上發表推文說,《紐約時報》關於聖雄甘地的補告上絕不會寫「(他的)拿手菜是菜肉餡兒煎蛋餅,親自熨燙襯衫,花了八年時間看完了‘哈迪兄弟’‘系列」。
在大學的時候,我偶然發現布里爾的補告開頭有問題,它立刻引起了我的興趣,因為這提出了一個具有挑戰性的問題:到頭來,「woman」這個詞真正代表的是什麼?換句話說,當講英語的人給某人貼上「女人」的標籤時,我們想讓聽者腦海中形成的是什麼樣的形象?一個女人是否應該由特定的性別角色來定義,例如忠誠的妻子、養育孩子的廚師?「女性特質」是否按外貌分成了不同類別,例如長髮的、化妝的、穿裙子的?是具有生育功能的身體和外陰使布里爾被曼尼託巴大學工程系拒之門外的嗎?或者,我們說「female」時,指的就是具有生育功能的身體和外陰嗎?另外,如果一位在自己的專業領域取得成就的人恰好是女人,比如伊馮娜·布里爾,當我們對她們的稱呼加上了明確的性別標識時——「女科學家」而不是「科學家」——為什麼有些人會感到被冒犯,而有些不會?也許「woman」這個詞對不同的人來說已經產生了不同的含義。如果情況確實如此,那我們應該如何正確使用它呢?
一些人認為,如果我們想實現性別平等,那麼應該儘可能避免公開使用「woman」這個詞,因為在同一語境下,只明確指出女人的性別而不指出男人的性別,那就是性別歧視。你可能聽到過一兩個成就卓越的女性告訴面試官:「我不希望我的頭銜前面有‘女’。人們只需要知道我做的事情和我的頭銜,不需要加字首。」1996年,電視導演格洛麗亞·穆齊奧(gloriamuzio)說:「被認為是一名好導演,而不是一名好的‘女’導演,對我來說一直至關重要。但不幸的是,我不時因為身為女性而被單獨挑出來。」
將女人的性別貼在她們的成就之前,對此最嚴厲的批評可能來自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學者羅賓·拉科夫(robinlakoff)。拉科夫常常被認為是性別和語言研究的奠基人,她在1975年寫了一本極具影響力的書,名為《語言與女性地位》(languageandwoman’splace),這本書引發了關於語言在創造性別刻板印象中所扮演的角色的激烈辯論。拉科夫曾經告訴《紐約時報》,稱呼「女科學家」「女校長」「女總統」「女醫生」是在暗示女人做這些工作「在某種程度上是不正常的」。這些性別限定詞代表著女人擁有受人尊敬的職業只是例外,而這種潛在資訊很可能滲透我們現實生活中的決策過程。拉科夫還說:「每次我們說‘女總統’,都是在強化只有男人才能擔任三軍統帥、成為美國的象徵——畢竟美國的綽號是山姆大叔,而不是薩曼莎阿姨——這一觀點。而這會導致人們更難想象總統是一位女性的情形,也因此更不會投票支援女性競選總統。」
並不是所有人都認為特別關注女人的性別是一件壞事,即便是在男性性別不會受到同樣的特殊關注的語境下。因為在一些人看來,女性在科學、醫學和政治領域取得成功仍然比較困難,所以強調她們的性別有助於讓女性在這些領域更受關注。也就是說,他們認為這是一種激勵手段。
還有一些人則認為,無論你把像布里爾博士這樣的人稱為工程師還是「女」工程師,都不會影響人們對工程師的總體看法。語言學研究表明,許多性別中立的工作頭銜,如「cardiologist」(心臟病學專家)、「constructionworker」(建築工人),通常仍被理解為男性的工作,無論你給它們加上什麼修飾詞。同樣,「housekeeper」(家政,保潔,管家)和「babysitter」(嬰兒看護,保姆)之類的頭銜也被認為是女性的工作.儘管這些詞本身與性別無關。此外,當那些本不區分性別的新詞被引入詞典時——「chairperson」替換「chairman」(主席),「businessperson」替換「businessman」(商人),「firefighter」替換「fireman」(消防員)——通常也會被劃歸為新一批專指女性的詞彙,在這個仍然以男性為預設身份的世界裡,這些新詞變成了異類。永遠會有一些人繼續稱一個商人為「businessman」,並且只會在這位商人是女性時才會切換到性別中立的「businessperson」。這表明按正確的方向調整一個人的語言,並不一定能改變其原有的無意識思維。
「區分性別還是不區分性別」大辯論的另一條重要支線是,該稱呼一個人「woman」還是「female」。這個問題真的引起了爭論。2015年,在希拉里·克林頓宣佈開始她的總統競選活動後,政治專家們開始瘋狂討論萬一她當選,應該叫她「womanpresident」(女總統)還是「femalepresident」(女性總統)。
這種用詞上的爭吵可以理解,即使這些記者(包括以上專家)中的大多數並不真的明白在實際應用中,「woman」和「female」為何不能互換。牛津大學的語言學家德博拉·卡梅倫在英國國家語料庫(這是一個綜合資料庫,包含從各種來源收集的超過一億個書面語和口語單詞,該語料庫旨在提供20世紀末英國英語的代表性樣本)中找到了證據。掃描資料庫之後,卡梅倫發現當人們使用「female」而不是「woman」作為名詞時,通常是在明顯的負面語境中。例如:ollimypoorclemencewasashelplessafemaleasyou'dfindinalongday’smarch.(我可憐的克萊門絲是眾多歷經長途跋涉、絕望無助的弱女子之一。)/li/ol2.「stupid,crazyfemale」wasallhesaidashesetaboutbandagingit.(「蠢婆娘!瘋婆子!」他一邊包紮一邊說。)olliacallyesterdayinvolvedgivingthechattyfemaleattheotherendone'saddress.(昨天在電話裡把地址給了聽筒那頭的長舌婦。)/li/ol這些例子都包含說話者對被談論者的貶損。儘管就算把「female」這個詞換成「woman」,他們的表述仍然帶有侮辱性,但是會像卡梅倫說的那樣「少了幾分毫不掩飾的輕蔑」。語料庫資料還顯示,「female」作為名詞,幾乎從來不用於褒義語境,你不會聽到有人說:「mybestfriendisthekindest,mostgenerousfemaleihaveevermet.」(我最好的朋友是我見過的最善良、最慷慨的女性。)
為什麼在故意貶低女性的時候,說話者經常選擇使用「female」這個詞呢?卡梅倫推測,這可能是出於想攻擊女性在生理結構上有缺陷的心理。這句話的意思是,「female」是一個用來描述動物軀體的科學術語,指的是一種生理性別,包括外生殖器、染色體、性腺和其他生殖器官這些性徵。與此同時,「woman」是一個只用於描述人類的術語,指的是一種社會性別,這是一個由文化創造的、更復雜的概念,下文會試著解釋一下。通過給一個人貼上「stupid,crazyfemale」的標籤,就可以表示這個人的智力缺陷與她的外陰、xx染色體、子宮等有關聯,彷彿她身體所屬的生理性別類別導致了那些負面特徵。
社會性別與生理性別的問題是「woman」和「female」語義辯論中最關鍵的方面之一。我們應該用「woman」這個詞來描述社會性別(與文化和概念相關的東西)嗎?應該用「female」來描述生理性別(與身體相關的東西)嗎?為什麼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是必須首先闡明區分的重要概念?此外,為什麼我們現有的描述它們的詞都那麼模煳不清?
要找出一個詞的「真實」意思,我們的第一步通常是查閱官方定義。但即使是詞典也沒有為這個「生理性別一社會性別」之謎提供一個明確的答案。在我寫這篇內容的時候,世界上引用次數最多的四本詞典——《柯林斯詞典》、《韋氏詞典》、和《牛津英語大詞典》——都把「woman」定義為成年雌性(female)人類。這一定義意味著作為「woman」和作為「female」是必然聯絡在一起的。那麼,「female」又是什麼呢?這些詞典都將這個詞定義為「能產生卵子並生育後代的生理性別」(或與此略有不同)。由此看來,我們可以根據詞典定義建立如下關聯:一個成年人若要成為一個女人,必須能夠產生卵子並生育後代。這是一個有關身體的定義。與此類似,這些詞典都將「man」定義為成年雄性(male)人類,只有韋氏詞典對「man」的第一條定義是簡短的「一個人類個體」——這明顯反映了普遍存在的預設男性的觀念。
繼續翻看關於「woman」的定義,你會發現緊接著的是「女性僕人或家政助理」以及「妻子、情婦或女友」。這些標籤與身體部位毫無關係,它們描述的是由文化創造的角色和人際關係,當然並不適用於每個女性。
最終,這些雜亂的定義混淆了社會性別具有的文化含義和生理性別具有的身體含義,導致「woman」的含義無比模煳混亂。
造成這種困惑不是詞典編纂者的錯,他們的工作不是徹底解決最令人困惑的語言難題。相反,他們的工作是反映一個詞的「一般用法」,也就是在某詞典編纂期間,大多數講英語的人如何使用和理解一個單詞,即使其所指含煳不清或政治上不正確。然而,在涉及性別的問題上,詞典的定義骨子裡就帶有政治色彩,並且能在立法層面產生實際影響。以2002年的一個案件為例,堪薩斯州最高法院宣佈一名跨性別女性和她剛去世的丈夫的婚姻無效,並堅持根據詞典定義聲稱:「在日常理解中,‘sex’‘male’‘female’這些詞的定義並不包括變性人(transsexual)。」法院以此為依據,將這位失去丈夫的妻子裁定為參與(當時)非法同性婚姻的男性,並禁止她繼承丈夫的財產。
這類事件是一批抗議者疾呼求變的部分原因:2017年,他們在推特上請願要求《柯林斯詞典》更改對「woman」一詞的定義,使其不侷限於身體部位,從而更具有包容性。向一群書呆子、收入過低的詞典編纂者表達抗議並不是推動社會變革的最有效的方式,但是如果社會把詞典的定義視為固定的、客觀的事實,就犯了一個錯誤。詞語的含義和文化信仰密切相關,它們都是不斷變化發展的。
抗議《柯林斯詞典》詞條定義的人試圖解決的問題是真實存在的:如果一個女人是「female」,而「female」指的是有卵子和能生育的人,那麼一個出生時就沒有卵子,或者由於某種醫療原因而不得不摘除卵巢的女人,還是「女人」嗎?那麼可能同時擁有陰道和xy染色體,甚至是睪丸的間性人(intersex)「算不算是「女人」?2002年,法院裁定那個跨性別的寡婦不能被劃歸為「女人」,真的是公正的嗎?因為他們的判決依據是詞典上的一條定義,而詞條定義只能反映當時普通民眾的普遍認知,根本不是真理。
所以我再問一次,「woman」到底指的是什麼?
生理性別與社會性別的概念之所以令人困惑,部分原因在於「gender」這個詞本身的詞源。信不信由你,「gender」一詞直到20世紀後期才進入主流英語詞彙。美國曆史英語語料庫收錄了從19世紀第二個十年到21世紀第一個十年的四億個單詞,其中資料顯示,大多數人直到20世紀80年代才開始使用「gender」這個詞來描述人類。那個時候,它出現在對話中的頻率從每百萬詞出現一次上升到每百萬詞出現五次。15世紀晚期以前,「gender」這個詞只被用來描述語法範疇,比如陽性名詞和陰性名詞,從未用在人的身上。《牛津英語大詞典》記錄的第一個用「gender」描述人類的例子要到1474年才出現,但在當時,這個詞只是「sex」的同義詞——「男性或女性」狀態——這也就是在接下來的500年裡人們對它的理解。人們可能仍然容易混淆男性氣質與女性氣質中所包含的身體特徵(現在被理解為「生理性別」)和其中的文化、身份要素(「社會性別」),因為這兩個詞半個世紀以來總是可以相互替換使用。直到20世紀60年代,人們開始意識到我們的身體和社會行為可能並沒有內在的聯絡,才有人提出了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之間的語義差異。
最先讓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差異出現在我們的主流文化視野內的人,是20世紀中期的第二波女性主義運動中的活動家們——她們的鬥爭目標包括同工同酬和生育自主權等。她們發現,把自明的生理性別與所有基於生理性別而強加於人的文化期待區分開來,對政治鬥爭是有幫助的。活動家想借此表明,女人並不是天生就只適合過當時大部分的女人被迫過的那種生活。她們最終想要推翻的流行觀點是:女人「天生」傾向做飯、縫紉和行屈膝禮,而不是刻板印象中男性傾向做的事情,比如穿西裝和掌管世界。
第二波女性主義運動中的女性主義者非常強調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之間的差異,但嚴格來說,她們並不是第一批提出這個問題的人。在第二波女性主義運動開始之前的幾十年,由社會構建出的社會性別還是一個模煳的學術概念。·1945年,《牛津英語大詞典》給「gender」的定義是「由社會或文化差異而不是生理差異所呈現的男性或女性狀態」。該定義中的例句來自當時發表的一篇心理學學術文章,其中寫道:「在小學時期,社會性別(gender),即生理性別的社會化對應物,也是一個劃分差異的固定標準,其限定詞是‘女性化’和‘男性化’。」
同樣也是社會科學家,第一次將「gender」這個詞與內在身份——你憑直覺認為自己是誰——聯絡了起來,並切斷了它與文化習得的行為——化妝、烹飪、語氣恭敬——的聯結。以身份為基礎的性別定義最早出現在20世紀50年代的精神病學家的著作中,這些著作涉及了他們對所謂的「變性人」和「陰陽人」(hermaphrodites)的臨床治療,我們現在稱他們為跨性別者和間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