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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如何讓糾正你語法的人無地自容(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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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這些把女性比作自然力量、領地財產和技術產品的隱喻,是將女性性別推到了遠離人類的「他者」範疇。在羅曼看來,通過把「她」模擬為風暴和海洋,「女人變成了自然與文明之間衝突的象徵,她用美貌誘惑男人,用魅力吸引男人,但她十分危險,因此需要被征服」。女人是需要被殖民的大陸,是需要被攻佔的堡壘。這種情緒不僅反映在英語中,在世界各地的語言——從義大利語到泰語——中都是如此。一個國家的政府擁有所謂的「開國之父」,而該國的土地卻被視為一個女性實體——「大自然母親」「處女地」。在語法、寓言故事和現實生活中,女性都被看作文明的男性世界之外的荒蠻之地,野性的東西命中註定需要被馴服成我們傳統上希望女性成為的脆弱、嬌嫩的花朵。

一些學者認為,具有語法性的語言對說話者的態度會產生更明顯的影響。1982年的一項研究表明,說希伯來語等有語法性的語言長大的孩子,比說英語或芬蘭語長大的孩子更早開始形成自己的性別認同。對這些發現的一種解釋是,像希伯來語這樣的語言可能會在意識形態上更早地讓講這種語言的人陷入性別刻板印象。但羅曼對此並不擔憂,因為一個問題越是顯眼,就越常被討論。羅曼說:「在使用有語法性的語言的地方,比如法語和義大利語地區,說話人的注意力經常被吸引到性別問題上,而英語區就不是這樣。」只要對問題有更多關注,解決方案或許就近在咫尺了。

尤其是在法國,語言是女性主義者最有力的抵抗工具之一。法國女性經常用陰性詞代替陽性詞,比如用陰性的「lapersonne」(人)代替陽性的「lesujet」(主體)來描述故事或對話裡的人物。「雖然從理論上來說,‘lesujet’既包括男性也包括女性,但是法國女性主義理論的觀點之一是父權制一貫將主角設定得男性化,從而徹底把女人排除在外,」羅曼解釋道,「多麼矛盾,這個語法上包含女人的單詞卻反過來拋棄了女人。」

在英語中,我們使用更具包容性的「person」來代替一些單詞中原有的「man」,例如「chairperson」和「salesperson」。但與法語的區別在於,英語試圖將性別完全從這些詞中抹掉,但法語中的「lapersonne」是明確的陰性詞。英語的「person」沒有彰顯那麼「激烈」的態度,因為它並沒有把單詞徹底轉換到女性範疇。羅曼評論道:「一旦把‘lapersonne’翻譯成英語,法國女性使用該詞的政治意義就丟失了。」儘管女性主義者也可以用類似的方式來吸引人們對英語的注意——通常是通過文字遊戲和重新拼寫來實現的,比如「herstory」(「她的故事」,歷史)、「womyn」(女人)」.以及「shero」——但似乎並沒有獲得那麼多的關注。

部分原因可能是,包括上述單詞在內的很多詞從理論上說已經去性別化了,所以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經「女性化」改造後的詞。許多女性喜劇演員說,她們討厭被人們稱呼為「comediennes」(女喜劇演員)。「我不喜歡人們這樣叫我,」《大城小妞》的主演伊拉納·格雷澤2016年告訴elle雜誌,「人們會專門說‘doctresses’(女醫生)嗎?」趙牡丹⁺對此表示贊同:「我更喜歡被叫作脫口秀演員,不加‘女’。」

心理語言學研究表明,在英語中,過於「女孩化」的字尾,如「-ette」和「-ess」,實際上具有明確的負面或貶低的含義。畢競,「-ette」最開始並不是一個女性詞綴,而是用來指代小尺寸或者低價值的東西,例如「kitchenette」(小廚房)、「cigarette」(香菸)。像「actress」和「waitress」(女服務員)這樣的詞仍然在日常生活中被使用,但過去這種加女性字尾的名詞數量更多:「neighboress」(女鄰居)、「singeress」(女歌手)、「servantess」(女僕,女侍者)、「spousess」(女配偶)、「friendss」(女性朋友)、「farmeress」(女農民),甚至的確有「doctoress」,這些都是中世紀英語中真實存在的詞,但後來逐漸悄無聲息地消失了。

有很多女性反對使用這些女性化的字尾,但也有人喜歡它們。就像有的女性非常希望自己的性別在「女作家」或「女科學家」等稱呼中被突出一樣,也有女性喜歡並認同性別傾向明顯的「女孩化的」語法結構。不久前,我在社交媒體上發帖聊過,義大利語對雄性大象和雌性大象進行了區分——「elefante」是「雄性大象」,「elefantessa」是「雌性大象」——儘管我收到的評論中有一半表示這樣很奇怪也毫無道理,但我也收到了一些女性的留言,她們認為「-essa」字尾具有迷人的女性氣質,絲毫沒有貶義。

很多女性都覺得女性化的單詞字尾非常有魅力。一個鼓勵年輕女孩從事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工作的英國組織就以其公司名稱「stemette」為榮。我最近瀏覽了一位女性企業家建立的網站,她把自己稱作「entrepreneuress」(女企業家)。這些名稱是否帶有性別歧視,我們目前無法得出結論。但值得思考的是,它們為什麼會給我們這樣或那樣的感覺。

從批評語法性中獲益的當然並非只有女人,對於跨性別者和非常規性別者來說,這不僅具有政治意義,而且非常實用。你可能會認為,一個覺得自己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的人根本沒辦法使用像法語這樣的語言,但講法語的酷兒們想出了一些非常有創意的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加州大學聖巴巴拉分校的語言學家拉爾·齊曼說:「實際上,人們可以藉助二元語法性系統將自己置於二元性別之外。」齊曼為學校教師舉辦了專門的講習班,教授他們如何在使用二元系統的語言的情況下包容多元性別。

比方說,講希伯來語的酷兒經常把陰陽性形式混合使用,或者發明全新的形式,以英語使用者沒機會嘗試的方法來表達他們的酷兒身份。2016年,一則有關馬里蘭州某個說希伯來語的夏令營的訊息流傳開來,該夏令營允許孩子們修改有性別傾向的單詞字尾,好讓每個人都感到被包容。希伯來語與義大利語類似,也會用陽性的「孩子」一詞來描述任何一個包含男孩的群體,哪怕其中的男孩只有一個。希伯來語中的「孩子」詞尾是陽性字尾「-im」,而這個詞的陰性字尾是「-ot」,但在莫肖瓦夏令營,男孩和女孩們把這兩種字尾混合在一起,發明了一個新字尾「-imot」。就連「露營者」這個詞在希伯來語中也是有性別區分的,「chanich」的意思是男性露營者,「chanichah」是女性露營者,這就把那些不認為自己屬於二元性別的露營者排除在外了。然而在這個夏令營中,非二元性別的孩子可以使用一個新的、去性別的詞:「chanichol」。

社會語言學家認為這些新的語言用法既迷人又令人興奮,但不是每個人都覺得興奮。我認識的許多人(以及在reddit上看到的一些人)在日常生活中從不考慮也不關心「正確語法」,但此時此刻突然變得焦躁不安,因為他們看到竟然有人僅憑個人心意就想改寫詞語。在這些人眼中,語法是至髙無上的、穩定的權威,任何人都不可以隨意挑戰。

在美國,人稱代詞的變化也掀起了不小的風浪。隨著跨性別者和非二元性別者越來越多地步入福斯視野,關於「首選代詞」(preferredpronoun)的討論也越來越多,許多認為自己非男非女的人選擇使用「they」(伊)⁺作為自己的第三人稱單數代詞。有人對此表示異議,並拒絕接受把「they」用作「單數」人稱代詞,因為這個詞從他們一開始學習起就是複數的。他們反駁說,任何其他用法都是語法錯誤。

這些人的邏輯有兩個巨大缺陷。第一,用複數代詞表示單數含義對講英語的人來說不是什麼新鮮事。幾百年前,第二人稱代詞「you」只能代表複數「你們」,「thou」是單數「你」,例如:「thoushaltnotkill」(你不可殺人),「thoushaltnotlie」(你不可說謊)。不過最終,「you」的含義擴充套件到了單數代詞,「thou」被徹底拋棄了。誰能保證同樣的事情不會發生在「they」上呢?

反對「they」成為單數代詞的另一個重大邏輯缺陷是,大多數人其實已經非常自然地這樣用它了,自然到他們自己甚至都沒有意識到——到目前為止,我在本章中已經用過一次單數代詞「they」,找到它的人得100分。自中古英語時代以來,講英語的人就一直用「they」作為單數代詞指代尚不知曉其性別的人,比如:「someonelefttheirgobletinthegatehouse.」(有人把他的酒杯落在門房了。)從語法規則來說的話,「they」一直都是完全可以被接受的第三人稱單數類指代詞,直到18世紀晚期才發生改變。因為那時,語法學家決定讓人們把「he」用作類指代詞了。他們這樣做的理由?因為拉丁語曾經就是這麼用的——講英語的人對拉丁語的痴迷造成了英語中許多最令人困惑的語法規則,比如什麼時候該用「youandl」,不該用「youandme」。結果就是,格式手冊收入了類指代詞「he」、多數教育從業者也緊隨其後,迅速說服自己在任何語境下都不可以把「they」用作單數代詞,這不僅在語法上不可接受,而且從根本上「不合邏輯」。

儘管如此,數以百萬計的普通人,包括許多受人尊敬的作家,都選擇忽略這個新的「he」,繼續使用「they」作為不區分性別的單數代詞——簡·奧斯汀在她的6部小說中使用了整整75次。比如《傲慢與偏見》中的這句話:「buttoexposetheformerfaultsofanyperson,withoutknowingwhattheirpresentfeelingswere,seemedunjustifiable.」(但是,不知道別人現在的感受,就去揭露別人過去的缺點,這似乎不近人情。)再加上第二波女性主義運動中的女性主義者抗議說類指的「he」含有性別歧視,於是最終,語法權威們聽從了民眾的聲音。今天,許多著名的語法參考書,比如美聯社格式手冊(apstylebook),以及臉書和加拿大政府等極具影響力的機構,都開始正式支援單數「they」的使用。因為大多數人都同意,在實際生活中,類指代詞「they」比類指代詞「he」更好用,根本不在乎語法書怎麼說。

如今,單數「they」面臨的唯一問題似乎是,當一個人認為自己既不是「he」也不是「she」,並專門要求別人用「they」稱呼自己時,人們無法接受。這時,你就會聽到這樣的爭論:這樣用「they」如何違背基本語法規則,如何令人困惑,如何麻煩,不如不用。我認識的人裡有一些認為,只要我們想出一個全新的代詞就可以解決整個問題,因為這樣至少你會知道說話者指的是一個人,而不是多個。但問題是這個辦法我們已經試過了,並沒有成功。20年前,酷兒群體中最常用的非二元代詞不是「they」,而是不分性別的單數代詞「ze」(發音類似於字母z)。如果說單數代詞「they」的推行阻礙重重,那麼「ze」想為人接受更是難於上青天。對於大多數講英語的人來說,相比開始在一個有點陌生的語境下使用一個已經存在的單詞(比如單數人稱代詞「they」),學習一個完全陌生的新單詞更讓他們難以接受。——儘管如此,現代歷史上至少有一種語言成功發明並推廣了全新的人稱代詞。2014年7月,瑞典官方詞典將去性別的第三人稱單數代詞「hen」新增到「han」(他)和「hon」(她)的旁邊,許多人幾乎毫無怨言地把「hen」納入了自己的詞彙中。

我承認,雖然把「they」用在一個特定的人身上可能很難,但就像任何一項新技能一樣,我們需要做的只是多加練習,而且大多數人並不介意你偶爾無心說錯代詞。在學習如何使用單數「they」時,我當然也犯過不少錯誤,但是都沒有惡意,所以沒有人因此感到不悅,現在我已經可以熟練自如地用它了。

對於那些仍然不知道該怎麼快點習慣使用單數代詞「they」的人,拉爾·齊曼給了一個非常好用的建議:把代詞當作別人的名字一樣使用。你不可能看一眼就猜出一個人的名字,你得問才能知道.如果這個人告訴你自己姓甚名誰之後,你爭論說對方不該叫這個名字,那就太奇怪,也太粗魯無禮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名字.這個名字可能不好記或者不好發音,但是我們都應該努力記住並說對別人的名字,這是起碼的禮貌。——比如這樣說就非常無禮:「什麼?你的名字是克里斯安瑟默姆?不行,太長了我記不住,我就叫你鮑勃吧。」所以堅持用別人並不認可的代詞稱呼伊.一樣十分無禮。人們當然也可以隨時更改他們的名字——如果我們偶爾說錯新名字,那也沒關係,但其他人最後都要接受並使用這個新名字,否則就會顯得奇怪而無禮。我相信20年以後,向別人同時介紹自己的名字和首選代詞將會成為常態。「你好,我叫阿曼達,代詞she/her。你呢?」「我叫薩姆,代詞they/them。很高興認識你。」這真有那麼難以理解嗎?

對一些人來說,這還真有那麼難以理解。但是那些完全拒絕學習新代詞的人不該把語法作為辯護理由,因為語言學者知道語法並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如果你不認可非二元性別身份,也不覺得自己需要認同非二元性別,那麼你無論如何都有可能找到一個理由拒絕使用去性別化的語言。拉爾·齊曼說:「這是一種預設結論,然後反推論據的行為。」接著他給我講了一個故事,說他的伴侶使用單數代詞「they/them」,而伊的母親無法接受,於是伊和母親之間總是發生衝突。「伊的媽媽總是說:‘因為對我來說they是複數。如果你用ze就好接受多了。’所以,最終我的伴侶只能說:‘好吧,如果這對你來說真的更容易接受的話,那就用ze吧。’但這並沒有提高她的用詞準確性。」

這些語言的結構變化之所以會引起如此強烈的反應,原因是可以理解的。這不僅僅是性別代詞的問題,比起非二元性別身份和單數代詞「they」進入主流文化對話的歷史,講英語的人高度重視用詞符合語法標準的歷史要久遠得多。這種情況已經持續幾個世紀了,從歷史上看這與性別沒有太大關係,而是與金錢和社會階級有關。

你看,在歐洲的封建時代,也就是有貴族、貴婦和農民的時代,如果你出身貧寒,你就會一輩子貧寒。對註定貧寒一生的人來說,學習如何「正確地」說話改變不了他們生活中的任何窘境,一點用都沒有。但隨著15世紀封建制度的結束,階級之間有了新的流動機會。那也是印刷機被髮明的時代,隨之而來的是語法指南的出版。現在你有機會成為更高社會階級中的一員了,於是人們對學習如何像地位高的人那樣說話開始產生了興趣。很快,一種「標準」的語言形式得到了國家和教育系統的認可,這也加強了語言的階級分化。幾個世紀以來,提升社會地位的重要性在社會文化中越來越深入人心。

在美國,掌握英語語法已經和美國夢本身聯絡在了一起。我的一個朋友是第一代在美國出生的移民後裔,她曾經告訴我,從小到大,她的日本父親讓她每次說了俚語就往罐子裡放一美元。「他覺得這讓我聽起來很低賤,」她說,「他是一個移民。」對於我朋友爸爸這樣的人來說,說「得體」的英語是通往有白色尖樁柵欄的大房子的必經之路。如果你想成為一名ceo,你必須聽起來像一個ceo,不關心語法意味著你不關心自己的未來。

話雖如此,但並非所有的語言純粹主義者都有相同的背景,也並非所有的語言純粹主義者都有相同的目的。許多人反對單數「they」是出於社會保守主義思想,但美國人數最多的一批愛糾正別人語法的自命清高者實際上來自政治左翼。德博拉·卡梅倫說,她2014年加入推特時注意到的第一件事是,受過良好教育的進步派經常利用自己高超的語法技能來對抗保守的偏執狂。來看看2016年推特上的這段對話:

a:作為一個直男,要是你的孩子有一個同性戀老師,你會作何感想?!他們(their)可是每天八小時都在孩子身邊啊!

b:如果一位同性戀老師能教我孩子用對「they're」(他們是)、「their」(他們的)和「there」(那裡),那我當然沒意見。

在這個政治高度分化的世界裡,大多數言論都是在網上發表的,像該推文·中這種對語法的挖苦,已經成為首批對抗種族主義、恐同主義和仇外言論的攻擊策略。2016年,英國的一則新聞報道稱,一名白人女性對一名移民女性進行言語騷擾,後者回應道:「我的英語說得比你好!」受害者後來告訴記者,這位保守偏執狂的「語法差得令人震驚」。

在這種情況下當然不能責怪那些自我防衛的人,但你必須問一下,為什麼聲稱自己的語法比對手更好往往是首選的回擊武器。語言學家認為這源自一種觀念,即保守派偏執狂不僅腐朽而且愚蠢,並且這兩者之間是緊密關聯的。卡梅倫解釋道:「這讓批評者在智力、文化和道德上都能得到優越感。」這種感覺的確令人滿意,但現實是,語法和道德之間沒有任何關係,攻擊保守派偏執狂語法糟糕本身並不能證明你是一個更好的人。這可能證明你接受教育的機會比他們更多,或者你花了很多時間學習標準英語語法規則。然而,一個人所說的話的道德意義在於內容,而不是語法。正如卡梅倫所說:「希特勒的法西斯主義思想不會因為他能寫出連貫的句子而有任何減少。」

糾正人們使用的介詞或者懸垂修飾語·的行為有一個深層問題,即指出別人「語法糟糕」往往是對不標準的英語方言的批評。例如,一個說非裔美國人白話英語的人可能會因為使用了雙重否定,如「ididn’tsaynothing」(我什麼都沒說),而被人批評語法有誤。但是批評者沒有意識到非裔美國人白話英語是一種系統化的方言,雙重否定是其常規語法的一部分,並不是什麼錯誤。儘管雙重否定在如今的標準英語中已經幾乎絕跡,但幾個世紀前,從喬叟到莎士比亞再到普羅福斯,都會使用雙重否定。正如前文提到過的,直到英語標準化時期那些古板的語法學家決定我們應該效仿拉丁語,禁止雙重否定,這種用法才被認為是「錯誤的」。

語言學家都知道,一門語言的非標準形式客觀來說並非「不好」。語法形式本身,例如說「hebe」「不說「heis」(他是,他在),本質上並不比我們在英語課上學到的標準更差或更好。這些非標準用法被汙名化的原因只是我們對使用它們的人有意見而已。

當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監督別人的語法正誤時,他們所做的事情與厭女者的行為基本無異——厭女者會因為一個女人使用了句尾升調或氣泡音,就對她的話不予理會。二者都是基於先入為主的偏見來評判一個人的語言。指出別人語法問題的人通常只是在藉此迴避話語中的實際資訊,敏銳的聽者是能分辨這一點的。「糾正別人的語言是一種自命清高的行為,而自命清高就代表著偏見。」卡梅倫說,「恕我直言,這一點也不值得驕傲。」

所有這些語法批評家——從單數「they」的反對者,到推特上的語法老師,再到法國的法蘭西學術院——有一些共同之處,即無論他們的政治信仰是什麼,他們都有一種強烈的衝動去糾正言語或阻止言語的改變。大多數人也是如此。每當語言改變時,就像生活中發生任何變化時,人們都會不禁感到有點坐立難安。這是因為語言的變化往往是更大的社會變化的標誌,而大變化會讓人們焦慮。這就是為什麼無論在什麼時代,40歲以上的人總是討厭青少年俚語,因為它代表著新一代的崛起和對世界的接管。我媽媽的一個朋友,一個快60歲的男人,最近告訴我他「討厭」今天流行的很多俚語,比如「shade」(冒犯)、「lit」(炫酷)、「g.o.a.t.」(史上最佳),因為「它們對改善英語沒有任何幫助」。有趣的是,我可以保證40年前他的父母也對他說過同樣的話,批評他們瞎用什麼「cool」(酷)、「bummer」(煩人)、「freakingout」(嚇死了),可是這些短語現在都已經被廣泛接受,在英語術語中佔據了一席之地,誰還記得它們一開始都是惱人的青少年俚語呢?

最能招致罵名的可能是推動政治正確的那些語言變化。保守媒體不遺餘力地將這種改變塗上負面色彩,大肆宣揚在這個時代「你什麼話都說不成了」的謬論。他們擔心的是如果被迫使用不區分性別的語言,比如單數代詞「they」、取代傳統的「mrs.」(夫人)和「mr.」(先生)的「mx.」、取代「boysandgirls」(男孩女孩們)的「friends」(朋友),就會對言論自由構成極大威脅。

當然,實際上在這個國家,沒有人可以強迫任何人說特定的話,政治正確根本不會危及我們的言論自由。它唯一真正威脅到的是這樣一種觀點,即我們的用詞是可以與政治分離開來的,也就是說我們選擇的溝通方式並不能代表我們內心深處是什麼樣的人。作為說美國英語的人,我們完全可以自由地使用任何我們想使用的語言,但是我們只需要知道,我們的話語在某種程度上的確揭示了我們的社會和道德信仰。所以如果有人說「commedienne」而不是「comic」.或者用「she」來代表法拉利汽車,並因此招致批評,不是因為他們表露了赤裸裸的性別歧視,而是因為他們的用詞說明了他們對性別平等的漠視。政治正確讓一些人感到惱火之處,並不在於這些人不能再使用某些特定的詞語,而是在於這些人不再被允許選擇漠視政治的中間立場了。

為了捍衛他們反對語言變化的觀點,一些人會聲稱他們的「大腦不是那樣工作的」。他們就是「無法處理」像去性別人稱代詞這樣的新規則。對於這個問題,我的回答是:我們何不讓下一代擁有這樣的大腦呢?正如拉爾·齊曼所說:「我們真正需要改變的是對小孩進行早期語言教育的方式。」只要我們相信,能快速切換指代某人的代詞是一種有價值的技能,那該技能就可以成為我們語言教育的一部分。我們可以在語法課中加入性別包容語言的教學。掌握靈活使用語言的技能,為什麼不可以像知道何時用「well」而不是「good」、何時用「your」而不是「you’re」一樣值得讚賞呢?

當然,我們可以選擇盡最大努力參與其中,也可以選擇置身事外、作壁上觀。但無論我們做出什麼選擇,都要明白語言無論如何都會沿著它自己的道路快樂前進。頑固偏執的保守派和自命清高的迂腐學院派將被留在車站,而在語言上靈活多變、包容各種性別的一代人將乘車遠去,融入落日餘暉。

我希望能在遠方見到你,聽說那裡會有一場盛大的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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