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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宜之法(第1頁,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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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權宜之法」,我想起一個故事。大家知道,1997年香港迴歸之前,我國政府和末代港督彭定康之間,是不怎麼愉快的。但是有一次,在一個國際會議上,我們的周南大使和彭定康狹路相逢,面對面地碰到一起了。這可真是冤家路窄,而且彭定康還把手伸了過來。這是個麻煩事啊!人家伸了手,你握不握呢?不握是不行的。在這種外交場合,不握就是不禮貌。想當年,周總理向美國國務卿杜勒斯伸出手去,杜勒斯沒有握,就成了世界外交史上的一個事件。握,也是不行的。因為在這個時候,不能跟他太友好。這可咋辦呢?周南的辦法,是雙手合十。剛好這次國際會議,也正是佛教大會。周南大使這麼做,也很自然。結果,禮貌也有了,態度也有了,很機智。

還可以再舉一個例子。我有一個朋友是紀委工作的。他跟我講,他們下去查案子的時候,有一個難辦的事,就是地方上的宴請參不參加。參加?那好,三天一小宴,五天一大宴,你案子甭查了。但是一餐都不吃,也不近人情,而且工作也不好開展。他的辦法是什麼呢?是事先講好:到的這一天,接風這餐飯,吃。走的那一天,餞行這餐飯,也吃。其餘時候,一日三餐,我們專案組自己吃,全部吃食堂,吃工作餐,絕不接受宴請。臨行時,地方上要送禮,可以,兩瓶酒,兩條煙,決不多收。當然,宴請也好,禮品也好,都決不接受涉案人員的。這樣,原則也堅持了,面子也給了。

所以,有經有權,要靠實踐。實踐當中,總會想出各種辦法來。當然,大家要聽我講,也可以提幾條原則性意見。

第一,抓大放小,也就是「大事經,小事權」。中國有些成語,針鋒相對啦,寸土必爭啦,恐怕不一定好。這樣做的結果,是什麼呢?是你死我活,是殘酷鬥爭,是成王敗寇。這是鬥爭的哲學,戰爭的思維,不是和諧的哲學,和平的思維。和平的思維,是主張談判的,也是主張讓步、妥協的。當然,讓步、妥協,也要有尺度,有底線,有策略,那就是「原則問題不能讓步,枝節問題可以商量」。因為談判的時候,你總有一些是不可以討論的。比如中英兩國就香港問題談判,小平同志就說主權問題不能談。但是,也總該有一些事情是可以商量的。什麼都不能商量,那還談什麼判啊?所以,原則問題必須針鋒相對。非原則問題,「讓他三尺又何妨」嘛!中東談判,不也主張「以土地換和平」嗎?怎麼能「寸土必爭」呢?總之,大問題,骨子裡的東西,絕不讓步。雞毛蒜皮,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吧!不啞不聾,不做阿公,搞那麼清楚幹什麼?像海瑞那樣,手下的文書領辦公紙,也要自己數。發給你十張,交回來也得是十張,不能貪汙國家的那張紙,這就清得有點過頭了。結果,海瑞派到哪個地方,哪個地方的官員就集體辭職。這活沒法幹嘛!

或許有人會說,你講的這個「抓大放小」我不同意。我認為大事小事都重要,甚至小事更重要,「細節決定成敗」嘛!所以,我的主張,是「大事不含糊,小事不馬虎」,你覺得怎麼樣?這個問題,我現在就可以回答:很好!我還可以愉快地告訴你,我自己就是這種風格。我寫稿子,是一個標點符號都不會放過的。即便如此,我仍然難免出錯,筆誤、口誤不斷。如果再大大咧咧、馬馬虎虎,那還得了?所以,我很贊成你的主張。

不過,我也必須負責任地告訴你,我能這樣做,是因為我乃「文化個體戶」。我在工作的時候,一般不需要與別人協調,也就不存在哪些讓步、哪些堅持的問題。如果需要協調呢?就得「抓大放小」了。比如《百家講壇》的節目,根據時長的規定,播出內容只能是三十三分鐘。這就總得刪掉一些東西。那麼,哪些保留,哪些刪去?也只能權衡輕重。也就是說,大事經,小事權,是講需要權宜的時候。不需要權宜,就另當別論。

第二,得意忘形,也就是「方向經,方式權」。這一條,也可以理解為「內容經,形式權」,或者「目標經,路徑權」。就是說,你要做什麼,你的努力方向是什麼,終極目標是什麼,這個是不能改變的。否則,權宜就沒有意義,或者就成了見風使舵,也就「不宜」。但是,如何達到目的,是可以商量的。這就好比你到某個地方去,走哪條路,是坐船、坐車,還是坐飛機,是可以選擇的。又好比我們寫文章,做講座,實質性的東西得死守不放,表達方式則可以隨意一點,可以根據情況來。方向、目標、內容,這是「意」;方式、路徑、形式,這是「形」。只要得「意」,就可以忘「形」。當然,無論怎樣權宜,你選擇的,都只能是「正當手段」。你不能說,既然手段可以權宜,那我就去偷去搶。這肯定是不可以的。

第三,各行其是,也就是「下級經,領導權」。此話怎講?就是同一個單位,企業也好,政府部門也好,在原則性和靈活性問題上,要有分工。原則性是由下級掌握的,靈活性是由領導掌握的,辦事員不能有靈活性。辦事的人也靈活,那就沒譜了。領導為什麼就可以靈活呢?因為他掌握全域性,知道什麼是西瓜什麼是芝麻。而且,你不可能每件事都捅到領導那裡去。這樣,靈活處理的,總是少數,無礙大局,不至於傷及原則。

第四,討價還價,也就是「不能最好,就退而求其次」。這也是孔子的主張。《論語·子路》記載孔子的話說——

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為也。

什麼意思呢?我們交朋友,最好能交到「中庸之人」,叫做「中行」。萬一找不到呢?那就交「狂者」,或「狷者」。狂者,就是積極進取,突飛猛進,勇往直前的。狷者,就是消極抵抗,守住底線,有所不為的。這兩種,也對付。

這話看起來,好像不符合中庸之道。因為所謂「狂者」,其實就是「過」。所謂「狷者」,其實就是「不及」。過猶不及,怎麼也可以交往?對此,孟子有一個解釋。在《盡心下》,孟子說,孔子難道不希望與「中庸之人」交往嗎?可是不一定找得到嘛!也就只好退而求其次(孔子豈不欲中道哉,不可必得,故思其次也)。看來,就連中庸,也可以打折扣,可以商量,可以權。在這裡,中庸是經,狂狷是權。

但是,請大家注意,孔子的「討價還價」,也是有原則,有底線的。這條底線,就表現於所謂「狷者」。狷是什麼?有所不為。什麼不為?不道德的事情,不正確的事情,絕對不做。我是很看重這一條的。因為做一個勇士,做一個烈士,這個標準太高了,大多數人做不到,至少我是做不到的。因此,我的主張,是守住底線。比方說,講話。你說我這人永遠說真話,我所有的真話都說出來,我想什麼就說什麼,做得到嗎?可能有人做得到,但未必所有人、大多數人都做得到。那怎麼辦呢?守住底線。什麼底線?不說假話。如果這也做不到,那就再退一步,守住最後一條底線——不說話。這,總做得到吧?

何況這與說真話也不矛盾。不能說話的時候不說話,一旦說話就不說假話,那麼,你所說的,豈不都是真話了?所以,這也是很多偉大思想家的主張。康德就說,一個人所說的必須真實,但沒有義務把所有的真實都說出來。我現在奉行的,就是這個道德標準。我說的每句話都必須真實,但是我不承諾說出所有的真實。坦率地告訴各位,我肯定有很多話,這輩子都不會說出來,就爛在肚子裡了。但只要開口,就不說假話。實在不行,就沉默。不要小看這個沉默!現在有些人老是喜歡唱高調:某某問題你為什麼不出來說話?某某事件你為什麼不挺身而出?我覺得能夠做到沉默就可以了。想想「文革」期間,如果當時六億人民都能夠沉默,都不跟著喊打倒這個,打倒那個,會怎麼樣呢?歷史都要改寫了。

所以,我們千萬不要小看這個「守住底線」。守住底線,比追求高尚重要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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