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孫子是「反戰」的,是「和平主義者」。
有沒有道理呢?有。第一,春秋戰國,確實有「反戰言論」,有「和平主義者」,比如墨子,比如老子。第二,《孫子兵法》的《謀攻篇》,有一句膾炙人口的名言——
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這句話,過去一般都這樣翻譯:打一仗勝一仗,並不是頂尖高手;不用發動或進行戰爭,就能讓敵人屈服、投降,才是最高境界。不戰而勝嘛!
那麼,怎樣才能不戰而勝?孫子也有說法,叫做「上兵伐謀,其次伐交」。謀,就是謀略;交,就是外交。這些都是非戰爭手段。比如蜀漢建興三年(西元225年),諸葛亮徵南中,馬謖提出的「十六字方針」,就是「攻心為上,攻城為下,心戰為上,兵戰為下」(《三國志·馬良傳》裴松之注引《襄陽記》)。後來成都武侯祠趙藩的《攻心聯》,也說「自古知兵非好戰」。孫子的話,如果也這樣理解,那他的「和平主義」,就可謂「疑似」。
但是,對於這種解釋,我心裡一直犯嘀咕。犯嘀咕也有兩個原因。第一,是不理解這樣重要的一句話,為什麼會安排在《謀攻篇》。我們知道,《孫子兵法》的結構,跟《論語》不一樣。《論語》二十篇,篇與篇之間是沒有邏輯關係的,每篇的內容也並非同一主題,篇名不過取自第一句話。比如《學而》,取自「學而時習之」;《為政》,取自「為政以德」。《孫子兵法》十三篇,卻是每篇一個主題。篇與篇之間,也有邏輯關係。比如它的第一篇,叫《計篇》或《始計篇》。這一篇講什麼呢?講戰爭的策劃。戰爭之前我們應該幹什麼,我們怎樣計算,我們怎樣謀劃,這是做戰爭的準備。第二篇叫《作戰》。講什麼呢?野戰。就是講把軍隊開到疆場以後,怎麼打。第三篇叫《謀攻》。講什麼呢?攻城。因為春秋晚期、戰國初期,已經不像春秋早期那樣,把人家打敗,追五十步就不追了。這個時候是追的,可能一直追到人家國都的城下,再攻下來,把這個國家滅掉。這就是「戰」與「攻」的區別,即「合陳(陣)為戰,圍城曰攻」。唐人李筌在注《孫子兵法》的時候,就是這麼說的。所以,《作戰》就是講野戰的,《謀攻》就是講攻城的。《孫子兵法》前三篇,對應的正是當時戰爭的三個階段——廟算、野戰、攻城,李零先生稱之為「戰爭三部曲」。(《兵以詐立》)
這就有問題了。「不戰而屈人之兵」這句話,為什麼要放在攻城階段講呢?在《始計篇》講,不行嗎?一開始,就策劃好,通過政治謀略和外交手段讓對方屈服,不是更省事嗎?退一步說,在《作戰篇》講,也行。野戰的時候,難道就不要「不戰而屈人之兵」?難道野戰的時候,就該往死裡打;攻城的時候,就要往活裡做?講不通啊!
第二,除了「不戰而屈人之兵」,孫子還講過「反戰」嗎?沒有。事實上,《孫子兵法》十三篇,從頭到尾都在講戰爭,講打仗,沒有一篇講「反戰」。它的最後兩篇,一篇講火攻,一篇講間諜。這兩個,一個「殘忍」,一個「卑劣」,都沒有和平主義所必需的人道精神。實際上,如果孫武當真是讚賞「不用發動或進行戰爭,就讓敵人屈服、投降」的,就應該再寫一篇《不戰》或《非戰》或《免戰》,而且應該放在卷首才對呀?為什麼不呢?
這些問題,我一直想不通。
最近,在「天涯社群」的「關天茶舍」讀到一篇文章,讓我茅塞頓開。這篇文章的題目,叫《「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涵義》。作者署名「洛克」,發帖網友為「小園香徑長」。在這篇文章中,作者運用校勘學中的「本校法」,得出一個結論——「不戰而屈人之兵」的「屈」,應該理解為「短缺」或「不足」。這是有道理的。第一,屈,確實並不一定就是屈服,也可能是短缺、不足、虧欠,比如「理屈詞窮」就是。理虧了(理屈),就沒話說(詞窮)嘛!第二,「不戰而屈人之兵」的賓語,是兵,不是人,也不是國。也就是說,並非屈人之國、屈人之人、屈人之君,而是「屈人之兵」。兵,當然可以理解為「軍隊」,但也可以理解為「軍事力量」。因此,所謂「不戰而屈人之兵」,就應該這樣理解:在攻城之前,先讓敵人的軍事能力(包括指揮能力和作戰能力)嚴重短缺,根本無力抵抗。接下來,就有可能實現「不戰而勝」的目標。但要說清楚,這個目標,只是攻城階段的戰術目標。至多,也只是戰役目標,絕非戰略目標。
問題是,為什麼這個戰術目標或戰役目標,是攻城階段的?
原因很簡單,就因為攻城的成本太高,代價也太大。在當時的條件下,攻城幾乎都是曠日持久、勞民傷財、吃力不討好的事。《謀攻篇》說,準備攻城的工具、器械,就得三個月。然後要在敵人的城下堆土,構築攻城用的土山,又三個月。六個月下來,將領已經非常地焦躁,就驅趕著戰士像螞蟻一樣往上湧。可是,對方難道就不反抗嗎?這六個月時間,人家就沒做準備嗎?結果,是我方戰士死了三分之一,城還攻不下來。這就是攻城的代價。或者說,是孫子看到的代價。比這更嚴重的,是唐人李筌注《孫子兵法》時提到的:後魏太武帝攻盱眙城,戰士輪番上陣往前衝,掉下來一個,又衝上去一個。最後,弄得「屍與城平」,也沒能攻下來。這樣的代價,簡直就是「災難性」的(此攻之災也)!
事實上,一旦攻城,對方是一定會死守的。為什麼一定死守呢?因為對方已經沒有退路了。他從國境線上一路敗退回來,退到自己家裡,實在退無可退。而且,這個城裡面儲存著宗廟和社稷,祖宗和家人也都在這裡。一旦城破,敵人進來,很可能會把宗廟社稷都毀了,甚至會屠城,後果不堪設想。困獸猶鬥,他怎麼能不拼一死戰呢?顯然,硬攻一個城市,只能是迫於無奈。能不攻,就不攻。
這就要謀劃,所以叫「謀攻」。怎麼謀?孫子的說法,是「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伐,就是「挫敗」。首先挫敗敵人的政治謀略,其次挫敗敵人的外交手段,再次挫敗敵人的軍事力量。實在不行,才去攻打敵人的城池,因為「攻城之法,為不得已」。伐謀、伐交,都是「不戰而屈人之兵」,成本最低,代價最小,是為「上策」。伐兵和攻城,都是真刀真槍地硬幹,成本最高,代價最大,是為「下策」。這是成本的考慮。
除了成本,還有效益。在《謀攻》篇,孫子開宗明義就講效益——
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
這裡的問題,在於什麼是「全」,「國」又是誰的?有人說,全就是「保全」。國呢?有人說是敵人的。這就奇怪。戰爭,又不是慈善事業,為什麼要保全敵國?有人說是自己的,這也不通。你都打到敵人城下,都進入攻城階段了,怎麼還要考慮保全本國?本國沒有危險嘛!再說了,如果「全國」之國是「我國」,那麼,「全軍」之軍豈非也是「我軍」?春秋兵制,一萬二千五百人為一軍,五百人為一旅,一百人為一卒,五個人為一伍。你對自己的保全,都到「伍」了,請問這仗還打不打?也沒這麼保全實力的吧?
其實,「全國」的解釋有問題,「破國」的解釋就更麻煩。請問,什麼是「破國」之國?有人說是國家。那好,我再問,偌大一個國家,怎麼「破」呢?其實,這裡的「國」,並非「國家」,而是「國都」,即「都城」。春秋時代,諸侯的封域,叫「邦」。邦,才相對於今天的「國家」。國,則是都城,是邦的中心。國之外,是郊,是野,是鄙,再外面是疆。那是野戰的地方,即「疆場」。野戰之後,是攻城。因此,「破國」就是「破城」。都城一破,國就沒了。誰的都城?當然是敵人的。兵臨城下的,是「我軍」嘛!
這就清楚了。「破國」之國既然是敵國,「全國」之國當然也只能是敵國。只不過,「全國」之全,並不是「保全」,而是「完整地得到」。因此,所謂「全國為上,破國次之」的意思就是:攻破這座城市,活捉或殺死其國君,是下策。讓他們舉城投降,讓我軍得到一座完好無損的國都,才是上策。這不是「發慈悲」,也不是「維和」,而是真正的「全勝」。
這,就是孫子心目中的「戰爭與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