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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風景(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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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白金漢宮

大衛·道爾蒂

他坐在自己位於富勒姆區的整潔的一樓公寓裡,喝著茶,看著夜色華光慢慢消淡。他沒有伸手開燈,於是到對話的最後,他幾乎是坐在黑暗裡。咖啡桌底下有一盒《兄弟連》碟片,窗沿上放著道爾蒂身著盛裝騎在馬背上的照片。

我去過紐約。我也去過華盛頓、得克薩斯州、聖地亞哥、洛杉磯、貝魯特、新德里、悉尼、珀斯和阿德萊德。我去過愛爾蘭、法國、西班牙、義大利。但是世上只有一個倫敦。就是這樣。我們就是這樣。

我在倫敦的街道上騎過馬、開過車、走過路。無論如何,你都過著自己的生活,與你所在的地方相聯結。不管我走到世界上的哪個地方,人們都能立刻知道我來自何處。毫無疑問。我是一個倫敦人。但我不是考克尼,說現在倫敦還有考克尼的人,都是在胡說八道。最後一個考克尼離開人世已久。老鍾早就沒響了,因為老國王早就死了,所以考克尼也造成不了什麼問題。現在會有很多人告訴你說,他們是考克尼。但事實情況是,你只能說自己來自倫敦的東邊、西邊、南邊或者北邊。除此之外,也就沒什麼區別可言了。不過,這東南西北的區別,內裡大有乾坤。

倫敦的魅力在於,我們這裡有來自五湖四海的人,他們都留下了痕跡。我的父母來自愛爾蘭南部,而我有些朋友是在戰爭年代從巴黎來的,還有些是戰前從俄羅斯來的猶太人,當然也還有別的人。

你會無可避免地留意到其他人的生活方式,聽到他們在街上所說的話。你會看到他們如何適應在這裡的生活;人們散居東南西北各處,而泰晤士河從城市中間靜靜穿過。這正是倫敦如此偉大的原因:倫敦之所以為倫敦,就因為這裡聚集了所有來自五湖四海的人的一點一滴。

◇◆◇

我來自西邊,在富勒姆長大。我媽媽認為我們所在的區域是富勒姆比較富裕的一塊,相當於西肯辛頓吧。我記得我在那裡住了七八個月,後來,我們就搬到了位於富勒姆中心的富勒姆小區。離開那裡之後,我們又搬到富勒姆的畢夏普斯路,現在,那裡的房子一棟值300萬英鎊,在我們那會兒,那裡的房子只是政府廉租房罷了。我們在那裡長大,然後各奔四方。

在17歲參軍之前,我從來都沒真正離開過富勒姆區,連白廳都沒有去過,皇家騎兵團和皇家近衛騎兵團具體是什麼,我也不懂。我只知道我們每年都會去看皇家軍隊錦標賽,在那裡,能看到許多威風凜凜計程車兵,這就是激發我想要成為一個士兵的源頭。

皇家近衛騎兵團是英國軍隊裡最高等的軍團,他們不是歷史最久的,卻是地位最高的。他們護衛著流亡海外的查理二世進入倫敦。那會,奧利弗·克倫威爾已經死了,所以整個軍團的騎兵都過去覲見查理二世,於是近衛騎兵團開始形成。所以,他們總給人一種地位崇高的感覺。

曾經的我對這些歷史絲毫不瞭解。我在大蘇格蘭場簽下自己的名字,然後走到白廳;我看見一個大方隊站在那裡,在邊上佔了起碼100米長的地。我當時想,這是要幹嗎?沒想到,六個月後,我自己也在同樣的地方,騎在一匹該死的馬上。我從未聽說過皇家騎兵衛隊閱兵場,也不知道那就是進入白金漢宮的正式通道——所有的國家盛典、外交訪問等都要從這裡通過,然後從這裡離開白金漢宮。我以前不知道,有很多美國女孩趁著春季休假來到這裡,穿著長靴,想要跟衛兵們亂搞一氣;我更不知道衛兵當值的時候可以喝酒。有一次,維多利亞女王剛好走出來,衛兵們那會兒正醉著呢。她就說,每天下午四點,要有一個長官來這裡檢查。於是,每天下午,就會有一個長官沿著林蔭路從騎士橋兵營騎著馬而來,進行四點鐘的例行檢查,而四點鐘之後,酒吧就開放了。我以前怎麼可能知道這些呢?

我加入騎兵團的原因非常簡單。指揮官問:「你想要做什麼呢?」這是世界上第一次有人這麼問我。我想要學開車,這真的很重要,因為我們家沒人開車。家裡連備用輪胎都沒有,更別說車了。還有,我想出國。他們說:「那好,通讀一下這本冊子吧。」然後他們給了我一本冊子,上面講了許多關於軍隊裡各種兵團的事。我腦海中還能想起一個非常打動我的畫面,是這樣:一個人坐在一輛裝甲車上面,用望遠鏡望向遠方,而他身後有一棵椰子樹。我知道椰子樹代表沙漠或海灘。我真不知道那只是一幅該死的畫。長官問我:「你喜歡這個?」我說:「是啊,這是誰?」他說:「這就是皇家騎兵團。」

「他們這是在哪兒呢?」我問。

「在香港。」

「好吧,那我可以……」

他說:「可以的,你如果加入他們,就會被派送到香港去。」

「我可以學開車嗎?」

「你可以學開車。」

我說:「好的,那我在哪裡簽名?」這就完事了。我本可以有更輕鬆的生活,擁有一百萬個女朋友,像我所有的朋友那樣學喝酒什麼的。我本可能會學抽大麻,也可能因為入室盜竊而被抓起來,或者搶劫銀行、偷東西,甚至謀殺或做其他什麼蠢事。但是我沒有。我參軍了。

可是後來他們說:「好的,道爾蒂,我們看了一下你的教育背景,我們不想把你分配到皇家近衛騎兵團的裝甲團裡去。你不會去香港、新加坡或者別的那樣的地方了。我們會把你派到皇家騎兵團裡去。」「哦,聽起來挺有趣的。在哪兒呢?」我問。

「在倫敦。」

我說:「啊。」

「你將成為騎兵團方隊的一員,負責儀式典禮等職責,要做三年。」

事情就這樣發生了。在我學開車和出國這兩個美好夢想破滅之後,我最後的結局是在倫敦,騎在一匹該死的馬上。

到了第二天晚上,我們在倫敦郊外、靠近吉爾福德的一個叫珀布賴特的地方訓練。我們24個男人被安排在一個巨大的房間裡,漸漸開始認識對方。穿這個、穿那個、站起來、坐下去。狗屎!是的,狗屎!讓你做這做那、刮鬍子、洗澡,完全沒有自己的時間。有一個看起來很友善的人走進來,他是一位中隊的下士領隊,名字叫作斯威夫特。他很高大,戴著軍便帽,穿著馬褲、長靴,手持馬鞭。他讓我們都到位於珀布賴特訓練基地裡如同蜘蛛腿一樣伸展開來的樓群中間計程車官間裡。

我們是那裡最新的新人。他讓我們坐在地板上,然後拿出兩包煙,分給我們。他繞著房間,一個個地問:「孩子,你來自哪裡?」孩子!他放鬆下來,把帽子摘下,然後鬆了鬆衣領,嘗試跟我們熟悉起來——來一起唱歌吧,貝登堡,童子軍,來啊。兩三個人講完之後,輪到我。他走過來對我說:「你從哪裡來呢,小子?」

我說:「我來自富勒姆,長官。」

「哦,那你是個倫敦人?你肯定什麼都知道了。」

我心裡馬上想,完蛋了!我說:「這我可不確定啊,長官。」

他說:「我就是這個意思。你他媽的什麼都知道。你只是覺得自己不知道。」

他真是給我挖了個坑。

在24個人的小隊裡,我是唯一一個倫敦人。他們都覺得我什麼都知道,但實際上,他們比我知道的事情要多。我睡覺的地方就是一張1.8×0.8米的床,旁邊有一個儲物櫃;鄰床住著一個紐卡斯爾哥們,這人是真喬迪。每天起床號一響,我起來看看周圍,他就說:「幹啥去啊?」我以前總是想,這哥們他媽的在說什麼?

◇◆◇

你完成騎乘課程,就成了「騎師」,成為正式衛兵中的一員,再也不是那些每晚被訓練到吐的訓練生了。那感覺,就好像回到「輕騎兵之戰」那時候。在惠靈頓兵營的防牆背後,似乎真的回到了兩百年前。所有的男兵穿著騎靴、馬褲,戴著馬刺、軍帽,攜著馬鞭,走來走去。沒有一個人不穿制服。如果你看到有人穿著便裝,那肯定是來訪官員,或者是剛好要離開兵營的人;在白天,絕對不會看到有人穿便服。對我來說,這就好像活在電影場景裡。我覺得自己到了另外一個世界。突然,我從一個住在倫敦、含胸駝背的城市時髦青年,變成一個住在兵營裡面、每天挺胸抬頭、過著嚴謹生活的人。做這件事是穿這套制服,做那件事是穿另外一套制服,你要這麼拿東西,要那麼敬禮,連左轉右轉都有特殊的方式。真是個完全不一樣的世界。

在珀布賴特,我們跟長官們不是很親近,我們看不到他們的制服和別的東西。現在可不一樣了,突然,這些擦得鋥亮的山姆·布朗牌皮帶扣、一到兩個勳帶、制服上的王冠和勳章以及尖帽上的真金織帶都出現在你眼前。他們的襯衫熨得筆直,而我們這些蠢貨連怎麼使用熨斗都還成問題。當然了,他們有勤務兵伺候,有炊事班給他們準備食物,還有馬伕給他們打理馬匹——而這最後一項就成了我的工作。我成了一個馬伕。這真是太復古了,感覺回到了維多利亞甚至是愛德華時期。

我做這份禮儀工作有三年之久。清晨,我們得帶著馬出水令,穿過老考文特花園的老蔬果市場。我們騎著馬走過時,總有人會把胡蘿蔔喂到馬兒的嘴裡去,這時候他們也會停下來和路人聊天什麼的。我當時完全不瞭解這些情況,我原本是個富勒姆男孩,身份突然轉變——清晨六點半,我居然坐在一匹18手高的馬的背上,後面還牽著另外一頭。總會有些小夥子抬起頭看我,而我會對他們回道:「嘿,小夥子們,你們好啊。」這些身強力壯、肌肉發達的小子從清晨兩三點就開始給各種貨車裝貨了。這些人可不好惹,但是他們很尊重我。不管怎麼說吧,在英國,確實還有很多愛爾蘭人有這種自卑情結,因為他們總是受欺負——不管是肢體上還是言語上。幸運的是,現在情況有所改觀。自從《大河之舞》上演以來,愛爾蘭人可走紅了。在那以前,倫敦是一個「黑人、愛爾蘭人與狗不得進入」的世界。突然之間,我和我的父母親——是的,我母親因為自己愛爾蘭人的身份感受過許多敵意——就像是被劃分了等級,被貼上了標籤;再突然之間,我作為皇家騎兵團的一員,騎在馬上。這可不是騎在一條狗上,也不是騎腳踏車。我騎在一匹高大的馬上,它隨時一伸腿就能把你的腸子踢出來,把你當晚餐吃掉。

當時,我們的營地是白金漢宮對面的惠靈頓兵營,而騎士橋兵營則是最原始的騎兵營,它被推平重造,直到1970年才重建完畢。我在1967年加入騎兵團,他們把我們的團,也就是皇家騎兵團和皇家藍軍騎兵團——皇家近衛騎兵團的另外一支——遷移到惠靈頓兵營去了。他們在兵營操場上建了一所騎術學校,就在衛兵禮拜堂的門口,而我們則住在美麗的攝政門後面的兵營區的一排排房子裡。從外面來看非常美,但是我住進那裡之前,那個地方已經被關閉了八十年之久。在屋裡不能燒火,因為所有煙囪都從裡面壞了,修起來又太費錢。我們過冬時,只能用那些該死的毯子把自己包起來,在廚房裡喝熱茶;晚上睡覺時,我們還得用毯子把自己的臉蓋住,不然老鼠就要跑過來把我們的臉啃掉。這就是倫敦中心、白金漢宮對面的居住環境,這個國家奢侈圈裡的一道別樣風景。

這就是女王的貼身保鏢、皇室護衛者。我們戴著頭盔,騎馬,佩劍,穿著銀色的盔甲,腳上套著長靴,這些東西加起來可價值不菲。你坐上馬背時,感到國債真是用得其所。但是在晚上,我們卻睡在該死的舊鐵床、噁心的舊墊子上,臉上蓋著毯子,以防臉被老鼠咬。

在那時候,倫敦有很多男人特別喜歡衛兵。這些有錢的男人都想吸引這些穿著紅色外套、裝飾著羽毛和熊皮的年輕衛兵的注意。我想,這真是奇了怪了。要知道,這可是在同性戀合法化之前的事。在1970年,兩個成年的同性伴侶關係是合法的;在這之前不合法。在軍隊裡肯定也不合法。我什麼都不知道。我以為同性戀是個挺性感的詞,完全不知道它是什麼意思。好吧,但是我也以為大蝦冷盤是一種可以喝的雞尾酒呢。我哥哥有一次告訴我說:「我嚐了大蝦雞尾酒。」我想,蝦怎麼喝?當時的我們就是這麼無知。

我在皇家騎兵團裡當常規騎兵越久,就越瞭解到他們口中的「老汗」是什麼意思,這是指那些已經做了很長時間的人。你也會知道他們說的「泰克」是什麼意思。「泰克」指那些會出錢讓你陪他們的人。跟男人花錢買女人陪一個意思。情況一般是這樣:我的一個好朋友,每星期的工資是6英鎊。他得養老婆。他以前常常跟一個律師到林肯律師學院廣場那邊去,那裡可是倫敦的時髦之地。到了那裡,他們全身抹滿油脂,然後進行希臘羅馬式摔跤。我的朋友必須輸,輸了之後,律師就把雙膝抵在他的肩頭,下體勃起。這就是他告訴我的事。做完這個,我的朋友能拿到20英鎊。如果你一個星期的工資是6英鎊,而別人去陪一個律師在地毯上摔跤一個小時就拿了20英鎊,你肯定會想,這他媽的是怎麼回事啊?這有點奇怪。

倫敦對待一個士兵的方式,真是奇怪。

◇◆◇

我第一次走在林蔭路上時感覺如何?很美妙。我沒有打過仗,也沒有對任何人發過脾氣。但是走在林蔭路上真是一種美好的感覺。那天是女王的官方生日。每個人都在祝賀她生日快樂,說著很多好聽的話語。而你是11名騎在馬背上的騎兵中的一個,從白金漢宮門口的林蔭路上走過去,整個世界都在注目你。你不敢左看右看。我看得到女王本人。在那個時候,她會親自騎馬。她騎著馬經過騎兵團,經過步兵,然後回到問候的位置。我們騎馬經過她,近距離看到戴著所有勳章、飾帶和種種裝飾的她。沒有微笑,當然的了。她也不會打招呼說:「孩子們,你們好啊。」但是她會抱著對騎兵團的極大驕傲騎著馬回到原處,因為我們剛剛進行了皇家閱兵儀式。雖然這場景每年都上演,但是每年都再一次讓人激動。

當所有事情都結束,女王離開場地,皇室守護者,也就是皇家近衛騎兵團,也會騎馬離開。一個小分隊在前,一個在後。在小分隊前面的是一個旅的衛兵樂隊,共有五個團的衛兵,邊踏步邊奏樂。在那個時候,大道的兩邊人頭攢動。你就算身子跟刀片一樣薄,也沒法在林蔭路的人潮中擠過去。所有的人都在喊叫、搖旗子。你在女王的身後,騎馬順著大道往前走,身上佩劍,戴著頭盔。真是令人難以置信。我們像電影明星一樣。

那個時候熱得讓人難以忍受。皮製的便帽會縮水。天氣越來越熱,你得一直剃頭,不然縮水後的便帽就會把你的頭勒得死死的,甚至有人因此暈倒過去。但是熬過去就好了,你完成了,你做到了,你參加了皇家閱兵儀式。你真的做到了。我想,這就是奧林匹克選手站在領獎臺上的感覺。就算只是塊銅牌,也沒關係。國旗升起,人們在歡呼、揮手,而你騎著馬走在林蔭路上。這是最美妙、最美妙的感受。

說說大本鐘

布魯斯·史密斯

我總是被倫敦吸引。總是。為什麼?難道真是應了劇作家本·瓊森說的話,「當一個人厭倦了倫敦,那他肯定也厭倦了生活」?我相信,這是真的。倫敦有一種魔力,讓人上癮。

在20世紀80年代時,我住在赫特福德郡的波特斯巴,那時候,那裡還不是a類毒品的交易場所。當然,現在可以了,但是在那個時候,我得到倫敦來搞毒品。每天天一亮,我連牙都不刷,直接坐火車來到國王十字車站。如果我身上沒有錢,我會跟別人借,或者偷,或者乞討,怎樣都好。那個時候是通勤高峰期,如果我那會兒毒癮正在上頭,那很好,事情會簡單很多。但如果我剛好想吐,或者咯咯咯地傻笑,那就不太好了,身邊都是人。無論如何,你得找到某種解決辦法;於是我就去了國王十字車站。那是能搞到毒品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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