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時候,我有個女朋友,她在蘇豪區一個軟色情出版商那裡做影像設計師。跟我一樣,她有自己的「習慣」,她吸海洛因。這個地方有這種波西米亞的感覺。這裡有很多酒吧,酒吧裡有很多藝術家、詩人。這些人都在這裡浪蕩,在這裡放鬆,不同的是,他們不是通過喝酒放鬆,而是通過吸毒放鬆。我非常喜歡這裡。
在查令十字路,有一家臭名昭著的藥房,人們到這裡只買兩樣東西:注射器和處方藥。像正常的藥房一樣,它也賣別的東西:肥皂、日用品什麼的,不過沒人去那裡買這些,大家都是去那裡買注射器和處方藥。我們去這個藥房,拿到藥和注射器。然後呢?如果幸運,可以找到一家麥當勞餐廳,進去打發時間。但是要打針,就得找公共洗手間才行。我們會去皮卡迪利廣場的洗手間,沒有人是為了上廁所去那個地方。大家都是去吸毒的。我記得我第一次去那裡時,大概是二十六七歲吧,人們都站在那裡吸毒。有許多吸了好多年的人,可能五六十歲,他們的血管都已經不行了。他們會直接在你面前,往自己的腹股溝裡注射毒品,毫不遮掩。對一個癮君子來說,這個地方對你的歡迎程度,就像在一個派對上有一個金髮美女眨巴著眼睛讓你隨她而去一般。
「別記下我的個人資訊啊。」他在國王十字車站喝著咖啡,飛快地說。偶爾,他又把玩一下自己絨衫上的拉鏈。
我不覺得自己有問題,當時我往自己身體裡注射各種各樣的東西,面前有什麼,我就注射什麼。但是後來我有強烈的牴觸感。我看到一些老男人在往自己的頸動脈或者腹股溝注射毒品,你知道嗎,那會兒我就想,我還很年輕,我不想在這裡待著。後來,我拿了東西就回到女朋友在蘇豪的辦公室,然後兩個人在舒服的辦公室裡面給自己打上一針,這會兒我想,唔,我真的沒有什麼問題,因為我在一個辦公室裡,還有一個漂亮的女朋友。你知道嗎,我相當於在工作。
我在1989年停止吸毒。在戒毒早期,他們給我提供了在羅素廣場的一套公寓。那是針對戒毒者的第一階段治療。我在那裡待了18個月,然後他們說,你已經完成了,變乖了,現在不吸毒了,我們要給你一套政府廉租房,社會福利房。我說,好啊,在哪裡呢?我想象著可能是梅菲爾或者克勒肯維爾之類的好地方。你怎麼也想不到,他們居然說,在國王十字車站。他們給我在一條擠滿低劣賓館、住滿癮君子和販毒者的街上找了一套公寓。
我在清晨醒來,看到的第一幅場景就是有人在做毒品交易,不然就是妓女在廣場中央攬生意。轉過一個街角,看到一個妓女在給一個賭徒口交,是挺平常的事。我做過很多想起來令人絕望的事,但是有一天我居然看到一個癮君子彎著腰,把排水溝裡面的水往他的針筒裡灌。不知道他是在洗針筒還是要用那些水來兌毒品打針,不管怎樣,都很糟糕。而這就發生在我住的地方外面。當時我想,我的天啊,我好開心我戒毒了。我們把這種糟糕的事叫作在恢復期「還沒發生」的事,意思是說,如果我之前沒有戒毒,這些「還沒發生」的事,總有一天會發生在我身上。
在過去的這些年間,我走路時很少抬頭。我經常看著倫敦的人行道走路。就像格倫·坎貝爾那首老歌《雷石鎮牛仔》唱的一樣。我能悉數人行道上的每一道骯髒而腐爛的裂縫,你知道我是什麼意思嗎?我知道這些裂縫從哪裡開始、到哪裡終止。通常來說,你不會留意周遭的房屋。如果它們對你有用或者有意義,也就是說這些建築能帶給你一些東西,你可能才會對它們產生興趣;但是對我來說,我從未留意過跟審美有關的東西、好看的東西。舉個例子吧:大本鐘。美妙的大鐘,我從來沒有仔細看過它。
在恢復期,我在巴西住了四年,在那裡教英語。我經常被問到這樣的問題:好吧,你來自倫敦,你見過女王嗎?你看過白金漢宮嗎?大本鐘長什麼樣呢?他們會問這樣的問題。有一個學建築的學生總是對我談起大本鐘。他會說,大本鐘是一個美麗的鐘,不是嗎?我會說,是嗎?不知道耶。我從來沒有認真看過它。四年後我回到家,開車經過大本鐘,把遮陽篷開啟,那會兒我感覺像是第一次看到它。一座巨大的、挺立著的大廈,四個美麗精緻的鐘面,你知道嗎,金光閃閃。這時我想:我怎麼會從來沒看過它呢?原因就是我大部分時間都低著頭,下巴都貼到地上去了。
住在巴西時,我想,天啊,我一定要快點回到倫敦。我想念倫敦。我回來之後,在街上走著,看著身邊這些我曾經習以為常的東西,比如大本鐘。我知道它在那裡,但是從來沒有真正意識到它的存在。不同之處在於,我從巴西回來之後,看著大本鐘,感覺自己好像在觸控它。我看著它,然後數著上面的刻度。它可能觸到了我心裡的什麼東西吧。是什麼呢?我不知道。
世界上還有很多癮君子,他們覺得沒有希望了,所以繼續吸毒。大本鐘就如同希望的象徵。我每次看到它,就覺得它代表某種希望。它就像一種精神,是我的恢復之路的具體模樣。
說說倫敦塔
菲利普·威爾森和安·威爾森
菲利普:要成為一個倫敦塔衛兵,你必須在武裝部隊服役超過二十二年,軍銜要達到陸軍上士以上,還要有優秀推薦信。我在倫敦塔工作,職責是娛樂大眾,讓大家瞭解倫敦塔;而當我一天工作完畢時,我不需要通勤,馬上就能見到我的妻子:因為我們就住在塔裡。我們這兒有一片鄉村般的綠地,醫生就住在隔壁,還有很多鄰居。但是沒有人相信我們真的住在塔裡。「那裡什麼樣?」「那裡有電嗎?」我們總是聽到這種話。更別提點比薩時,比薩店的人有多疑惑了。我們的公寓樓梯是跟公眾共享的,但是樓上確實很隱秘。我們的孫子孫女都覺得我們住在城堡裡。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倒確實不假。
安:帶著購物袋走進塔裡時,是挺奇怪的。我們也聽過鬼故事。我對歷史不那麼感興趣,但我畢竟也在這裡浸潤了這麼多年。人們會問關於倫敦塔的各種問題,而我總是知道答案。應該沒有什麼地方比這裡更不尋常了。我們甚至在這裡開過殺人解謎遊戲派對。我們來到這裡工作和生活的過程很是有趣。我第一次見到他時,是在酒吧裡,他們三個軍人坐在那裡。其中兩個人非常高——當時的衛兵都非常高。我想:「我最後只要不是跟中間那個紅頭髮的矮墩子在一起就好。」可最後我還是跟矮墩子在一起了。我們五個月後就結婚了。我做了對的選擇。我們總能跟對方開好笑的玩笑。我們剛結婚時,他被派駐到柏林。我們現在還是會跟對方聊天。他的衛兵禮服在屋子裡到處都是。全套的,包括緊身褲和燈籠褲。他特別喜歡那些衣服,喜歡他的蝴蝶領結。他的袖釦比我的耳環還多。但令我愜意的是,每天早上,他離開家去守塔的時候,我還可以在床上,享用我的茶。
說說「倫丁」
蒂姆·特納
人們有時候問我:「所以,你從哪裡來?」我說:「哦,我來自倫丁。」我這麼回答時,他們聽不懂,不過「倫丁」跟「倫敦」的確不是同一個地方。這個差別非常隱晦,但是瞭解這個差別很重要,尤其如果你不是倫敦人,或者說只不過是要在這裡暫時停留。這是個不一樣的詞。打個比方,你搬到這裡來,有人給你介紹了一個充滿魅力和吸引力的人,她精通曆史,又喜歡音樂,還願意約會,所以你決定見面。但是你走進酒吧,卻發現坐在那裡的是她的奇怪的雙胞胎妹妹。你能看到兩者之間的相似之處,但你還是會想,等等……
我在「倫丁城」的生活是怎麼樣的?我在大象與城堡站上地鐵,然後在銀行地鐵站下地鐵,去上班。第二天,我在大象與城堡站上地鐵,在銀行地鐵站下地鐵,去上班。第三天,我在大象與城堡站上地鐵,在銀行地鐵站下地鐵,去上班。第四天,我在大象與城堡站上地鐵,在銀行地鐵站下地鐵,去上班。我覺得自己已經不知道一頭大象長什麼樣了,我在腦海裡真的找不到一頭大象的影像了。我每次聽到這個詞時,都正要去上班。
人們討厭我。我在金融行業工作。我每天都變換著戴各種各樣的領帶。我一直在做這行。如果要我仔細解釋這份工作,我估計會睡著,頭趴在桌子上,然後希望能夢見自己在做另外一份工作,一份我再也不用說「抵押」這兩個字的工作。
我不是住在一個充滿歡愉和遊玩氣氛的倫敦裡,我的倫敦跟俄羅斯億萬富翁、薩奇畫廊和倫敦眼都沒有關係。我住在「倫丁」。我想它是倫敦和倫迪斯的結合物吧。你不是在維特羅斯、也不是在森寶利,甚至也不是在樂購。在「倫丁」是挺糟糕的,人活得沒什麼樂趣,生活只剩下快步行走,聽著耳機裡的聲音;就剩下吃瑪莎超市做好的通心粉,裡面混著迷你版高爾夫球大小的羊乳酪;不然就剩下安吉爾地鐵站那巨大的南向站臺。對於一個站臺來說,那裡的空間也太大了。我有一次去那裡,就想:他們為什麼把這個站臺搞得這麼大?這感覺真美妙。就好像我是在「倫丁」度假。這個站臺大到你可以在這裡跑來跑去,騎著一頭動物走來走去也沒問題。騎大象估計都沒問題。大象!我要去上班了。我說出了這個詞:大象。
我有個朋友,她以前住在南倫敦,但是幾年前搬到哈德斯菲爾德去了。她打電話給我,告訴我說,她參加了合唱團。我對她說:什麼來著?她說:合唱團啊。這個詞聽起來像是來自外太空。為什麼她在合唱團,而我在這裡工作?為什麼「唱合唱」居然可以成為一份工作?為什麼她會想到離開工位?我想我也可以參加一個合唱團,如果這個合唱團就在瑪莎超市放外賣通心粉套餐的通道那裡彩排的話。我可以在晚餐時間來個三分鐘,然後再回到我的工位前,坐在那裡一邊工作一邊哼歌練習,不然的話……倫敦應該是有合唱團的。可能有一天,他們會在「倫丁」開個合唱團。「倫丁」男子合唱團。
我想象著自己溜走,參加合唱團排練或者在倫敦做別的什麼事情的景象。從「倫丁」這頭沉睡的野獸旁邊踮著腳尖悄悄溜到倫敦。但是「大象」醒來了。然後在它旁邊的「城堡」也醒來了——組隊成功!——它們倆阻擋住了我的路。你看到了,不是嗎?它粗壯的象腿一腳踩在我的面前。「城堡」會做什麼呢,我不知道。「城堡」能生氣嗎?我想應該可以,如果是在象棋裡的話。
有一天我會搬到倫敦的。當我賺到錢,我就再也、再也、再也不用說我在銀行工作。我會把我上班用的所有領帶都剪成一小片一小片的,扔到泰晤士河裡。然後我會把我賺到的所有的錢,人們認為我出賣靈魂賺到的所有的錢,帶走。我會最後一次去大象與城堡站,然後上貝克魯線,往北邊去。我要去西敏寺,去倫敦眼,然後坐在倫敦眼摩天輪的那個小廂裡,到頂端去看這座城市。這個時候,來自慕尼黑或者愛達荷州的遊客就會對我說:哦,這是你第一次來倫敦嗎?這時我會說:「是啊。你知道嗎?倫敦跟我想象中的完全一樣。」
他被一群西裝革履的男人叫走了,坐到了他們那桌去,那桌人看起來空洞無比。他差點忘了把他脫下來、纏繞在鹽瓶和選單中間的領帶帶走。他留下來的,是一小堆摞起來的硬幣和一隻空酒杯。
白金漢宮,英國君主位於倫敦的主要寢宮及辦公處。宮殿坐落在威斯敏斯特,是國家慶典和王室歡迎禮舉行場地之一,也是一處重要的旅遊景點。
見本書。
白廳,倫敦市內的一條大道,英國政府中樞的所在地。又譯作「懷特霍爾」。
皇家軍隊錦標賽,英國皇家軍隊組織的軍內展示性表演,曾經是世界上最大的軍隊夜間表演。
奧利弗·克倫威爾(1599—1658),英國17世紀資產階級革命領袖、政治家和軍事家。他領導了反抗英國王室的資產階級革命,最終處死了查理一世,也使查理二世流亡海外。
林蔭路,從特拉法爾加廣場通往白金漢宮的一條直路,路旁種滿樹木。
貝登堡,是指羅伯特·貝登堡(1857—1941),英國童軍運動創始者與英國童軍總會第一任總領袖。童子軍在英國十分流行,許多家長都選擇讓孩子在青春期參加童子軍,以訓練團隊協作能力、生存能力等。
見本書。
原文為「howyougannin」,在英國人日常對話裡面是「你好」的意思,這裡翻譯成「幹啥去啊」,模擬英語口音。
原文為「mounteddutymen」,專指已經受過檢驗,在皇家騎兵隊中可以進行馬上服務的人。
輕騎兵之戰,指在1854年克里米亞戰爭巴拉克拉瓦戰役中的一次著名的衝鋒戰。
水令,指皇家騎兵團在清晨帶馬群出來走動、給它們餵食喂水,同時讓它們適量運動,以保持馬群活力。
在馴馬界,通常使用「一手之寬」作為馬的高度的衡量尺度。18手相當於大約1.8米,在馬匹中是相當高大的。
《大河之舞》,愛爾蘭傳統踢踏舞劇,是愛爾蘭國寶。
大蝦冷盤(prawncocktail),是指把大蝦和各種佐料混在一起的沙拉式冷盤,按英語直譯是「大蝦雞尾酒」。
泰克(tyke),原意為劣犬、頑劣粗野的人。
英國皇家閱兵儀式,指專為英國君主慶生舉行的分列式閱兵儀式,一大特點是士兵會根據隊伍的標誌性顏色或旗幟集結。
大本鐘,倫敦的標誌性建築,坐落在泰晤士河畔,英國國會會議廳附屬鐘樓的大時鐘。2012年6月,英國宣佈把大本鐘的鐘樓改名為「伊麗莎白塔」。
這句話在本書序言裡出現過,為塞繆爾·約翰遜名言。這裡疑為口述者記憶有誤。
梅菲爾、克勒肯維爾都是倫敦的高檔住宅區。
格倫·坎貝爾(1936—2017),美國歌手,20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鄉村流行樂領軍人物。
《雷石鎮牛仔》,坎貝爾最著名的歌曲之一,其中有一句歌詞為「我能悉數百老匯人行道上的每一道骯髒的裂縫」,承接下文。
倫敦塔,倫敦的一座標誌性的宮殿、要塞,歷史上還曾作為堡壘、軍械庫、國庫、鑄幣廠、天文臺、避難所和監獄。1988年被列為世界文化遺產。
倫敦眼,坐落在倫敦泰晤士河畔的觀景摩天輪,倫敦著名的旅遊點之一。
倫迪斯,一個較為低端的連鎖便利商店品牌。
維特羅斯、森寶利和樂購都是英國大型連鎖超市,高階程度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