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碰到一些完全失去理智卻想要進來的人。他們眼睛都睜不開、話都說不出、站都站不住。這就很煩人了。這種人就是磕過氯胺酮了。你怎樣才會放棄啊?我們總是對這些人這樣說。你都已經脫了褲子坐在路邊,你回去跟朋友說起你的週六晚上,會咋說呢?你都這樣了,你覺得我們會讓你進去嗎?
男人們對我過分關注。有時候我會穿短裙或者有點吸引力的衣服。我的臉可能不怎麼好看,但只要稍微鼓搗一下,還是可以的。一天晚上,我穿了一條寬鬆的低腰牛仔褲,一雙軍靴,一件皮夾克,還有一條大圍巾,頭髮往後扎著。一大群打扮得漂漂亮亮、喝得爛醉的澳洲女孩坐著豪華轎車來了。如果有人坐著這樣的豪華轎車來,我是不會讓他們進去的,因為他們肯定會鬧事。我跟她們說,嘿,我覺得這裡不適合你們。你們看起來都很不錯,但這裡不是你們該來的地方,去西區吧。我對她們很客氣,但沒讓她們進來,她們就朝我喊:「你這個該死的女同性戀,你就是嫉妒!」
不管你怎麼變換說法,不被允許進來的人都會覺得你是在說他們不夠好,所以不能進。就是這一點讓這些人炸毛的。他們會說,你不知道我多有錢!我爸能立即買下這裡!他們完全不理解我不放他們進來的原因。這些男男女女啊。他們怎麼能這樣理解呢?我想這與倫敦的模樣有關,它巨大而蕪雜,所以你永遠不知道你下一次拐彎時會是在哪裡,不是嗎?你不可能知道每個地方的規則,也並非總是知道什麼代表著什麼。
從大概兩點半開始,這裡就變得相當混亂了,你能做的就是儘量靠後站一點,心裡想著「這他媽的什麼情況」,因為場面確實很荒誕。對於所有人亂作一團、場面完全失控的那二十分鐘到一個半小時,我們門童有個搞笑的說法:「事故時間」。這段時間裡,有新的人想要進來,有被趕出去的人想再進來,有人打架,還有人在討論這個夜店有多差。有人吐,有人當街大小便。情況就是這麼糟糕。
總有人編造奇怪的故事。真的,每週都有人來跟你交涉,挖空心思地解釋他們為什麼要進店裡,或者為什麼在外面晃盪。他們會說,自己跟朋友走散了,不然就是丟了手機或者行李寄存處的票,得進去找,還有人說自己蒙受不公平的對待而被趕出來了。對這些故事我從來不為所動。你跟別人打了一架,被人用瓶子砸了,還想進去?
在那一個小時裡,你遇到的人沒一個正常。有些人完全瘋了,被趕出夜店,因為他們還留在店裡的話會很危險。他們站都站不穩,只能隨便抓住一個物體,搖來晃去,完全置身於自己的世界裡,自言自語。很奇怪,也很噁心。
他們相當狼狽,卻還會試著和路人搭訕,想顯示出自己還算正常。他們已經那種狀態了,就應該回家,可他們意識不到這一點,還會晃盪好幾個小時。你還會看到一些非常變態的男人,他們走向一群女孩,嘗試跟她們搭訕。看到抽菸的女孩,他們會說,要不要打火機?或是提出帶她們進夜店,請她們喝酒。有些人瘋瘋癲癲的,我想他們朝九晚五上班的時候,肯定不會這樣。如果他們那時候能看到自己此刻的醜態,肯定完全無法接受。所有在白天適用的界限和規則,此刻都蕩然無存。你也沒辦法跟在那種狀態下的人講道理。人們最糟糕的樣子,都在夜間顯露。
她伸手拿飲料時,我看到她左臂上8釐米長的文身。她不知道那是什麼字型,只是讓文身師對著她的一條連衣裙上的標籤來依樣畫葫蘆。那個文身只有一個詞:倫敦。
我喜歡在夜晚結束時喝一杯咖啡,或者吃一塊奇巧巧克力。我享受這個時候頭腦清晰的狀態,就跟那些計程車司機和剛下班的肉市老闆一樣。我在克勒肯維爾路坐上計程車,司機會問,你今晚過得如何呀,親?我會說,我工作了一夜。哦,真的嗎?我以為你出去喝酒了呢。這時候我就會開始吐槽剛剛過去的一夜。我喜歡擁有跟其他乘客不同的視角。
我特別喜歡夏天的凌晨三四點,那個時候,天空呈現出粉紫色。這裡是我所知的在倫敦為數不多的能看到星星的地方之一。每當我生氣、覺得受了冒犯,或是感到絕望時,我就仰望巴比肯塔,我會看到史密斯菲爾德市場的頂部和那片粉紫色的天空,自己彷彿也置身其中。
股票經紀人/唱片騎師
斯馬蒂
午後,我們坐在埃塞克斯西部邊緣巴克赫斯特山的咖世家咖啡店裡,我跟斯馬蒂已經聊了好幾個小時,卻幾乎沒問過一個問題,他一直滔滔不絕。在旁邊一桌坐著的兩位母親已停止談話,正一邊用腳輕輕推著、搖著嬰兒車裡熟睡的孩子,一邊聽我們說話。
現在,金融城的生活方式越來越向美國靠攏,它的工作制度從20世紀八九十年代開始改變,工作人員不再吃午餐了,他們午餐時間在辦公桌前工作。這是一種三明治文化。倫敦式的生活,也就是吃一頓正式的午餐、喝點小酒,已經過時了。這種改變扼殺了這座城市原本的個性、文化和結構,我對此不再存有幻想。
我仍然追求新的時尚。在20世紀90年代早期,我所有西裝都有不同顏色的襯裡,我才不跟金融城普通的股票經紀人一樣呢。我連那種佩斯利花紋的襯裡都有。剪裁也各不相同。口袋也不只是開一條口子,而是加了口袋蓋。就在這兒。高翻領。布制紐扣。紐扣的用布和西服是同一款。翻領是開啟的,我是說我在別人這麼設計西服之前好久,就已經這麼設計我的西服了。西褲是越往下裁得越細,有時候會做短一點,褲腳在鞋跟以上的5釐米處,這樣就可以露出我的襪子。那個時候,還沒人這麼做呢。
阿瑪尼西裝確實是金融城大部分男孩的首選。但我穿的是定製西裝。我有保險行業的工作背景,這個行業的從業者都是量身定做西服。
他們一般穿三件套,戴一塊有錶鏈的懷錶。即使在20世紀90年代,戴圓頂禮帽的人也不多。圓頂硬禮帽在20世紀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流行,現在你很難找到戴圓頂禮帽的人了。有時在蓓爾美爾街和聖詹姆斯公園附近,你會看到戴這種帽子的人從私人酒吧裡出來,但確實很少見了。
我再講個例子吧。現在戴方框眼鏡的人這麼多,大家都習以為常了,但它其實是20世紀60年代的款式。我從十四年前就開始戴這種眼鏡,那會兒沒人戴這種。大家那會兒都戴阿瑪尼的小圓框眼鏡。我戴的是用全民保配的黑色的眼鏡,大框,很是出彩。就有點像,啊,邁克爾·凱恩那樣,就像他在《伊普克雷斯檔案》和《偷天換日》裡那樣。他是我的偶像,因為他有魅力,他身上有倫敦東區、倫敦東南部那種粗野的考克尼的魅力,且聰明過人,擁有街頭智慧,尖銳,十足的倫敦風格。他對我而言就代表著倫敦。邁克爾·凱恩絕對就是倫敦。
我住在倫敦西區的那段時間也做唱片騎師,推廣夜店的業務越做越大。我只想在西區最大的夜店辦派對。我有非常穩定的入場量,大概500到600人。我當時有個當演員的好友,他早年出演過電視劇《東區人》。他很帥,我們倆湊到一起真是完美的組合。我有那種「我可以為英格蘭代言」的風格,還有我的風趣以及對音樂的熱愛,加上他的帥氣,真是完美極了。他有很多女粉絲。我也有很多女粉絲,因為她們喜歡我的音樂。那些天的晚上,我們會讓夜店裡塞滿人。他演完戲,就來和我一起在交易所工作。他也做期貨,我們有一個場地,用來賣這些夜店門票。在夜店開門前,就能賣出500張門票。這樣利潤就來了。就算票價是10到15英鎊一張,在賣現場票之前,我們就能賺到5,000到6,000英鎊。因為我們有市場,一棟大廈裡有3,500人,大家都想去參加派對。我們正是利用了這個優勢。我記得我們的第一個夜晚,那個夜店叫「橘子夢」,我們最初用塑膠信用卡來發出派對邀請:我想你也知道信用卡是用來幹什麼的,記住,我們可都是股票經紀人呀。我們都處在一個交易的環境裡,所以那個時候也有人在那裡做毒品交易。很多人吸可卡因。我們用信用卡邀請別人參加我們的派對,這些信用卡就作為門票賣出去。沒有紙質票,你收到的只是一張信用卡,上面用金色字寫著「橘子夢」。我們在制卡上可沒省錢。
那真是瘋狂。以前,交易大廳裡面會有很多公司的櫃位,比如高盛或者巴克萊銀行之類的公司,有的人專門在這些櫃檯之間來回跑腿。他們得從交易大廳的交易員手上把交易資訊卡拿過來,然後處理這些交易。因為那個時候網路還不發達,不能直接在網上進行交易,所以我們得把這些交易卡上的資訊人工輸入電腦,與別的交易資訊進行比對。有了這些跑腿的人幫忙傳訊息,我們的派對推廣變得容易多了。他們「奔走相告」之後,我們就能經歷這種情況——一個人可能會一次性買20張票,因為要幫朋友買,甚至有時候一下子買30張到50張,所以賣光500張票是很容易的事。一個女生在股票交易大廳工作,她的20個姐妹淘都想通過她來認識股票交易員。她們都想來參加派對,希望能遇見一個有錢的男人。有錢的男人當然也想來參加派對;來自窮一些的地方的男孩也有想來的,因為他們知道所有在金融城工作的漂亮女孩都會來。這樣的派對剛好能滿足他們彼此的需求。我們做的第一場派對是在克勒肯維爾的特恩米爾思俱樂部——這俱樂部現在還在,只是變成餐館了——我們特地把那裡靠裡的一片區域佈置成舞池。我們那時經常這麼做,這種佈置特別受歡迎,根本不愁人流量。我們會搞兩個房間,一個房間放普通的浩室音樂,另一個房間由我主管,我會給大概200個粉絲放靈魂樂、迪斯科,還有巴利阿里電音——搖滾樂和早期伊維薩島音樂的混合物。我的派對上,75%的來賓都是女孩。
我當時想要嘗試創造一種54俱樂部風格的、充滿享樂主義的派對。在這裡,你所有的幻想都可以釋放出來。你會在其中體驗到約翰·特拉沃爾塔電影般的感覺:「今天是週末啊,一起出去玩吧!」大家都為此購置新衣,盛裝打扮,甚至在參加派對之前的一個月就開始興奮談論。在那個年代,人們會為能夠參加這樣的派對而興奮。
在派對市場流動的錢可不少。20世紀90年代早期,我們經歷了一次經濟衰退,但是到1995、1996年,「橘子夢」開始營業時,我們的業務又出現復甦。那時候房價開始上漲,股市也像坐上了過山車,直到「9·11事件」發生,才又低迷。那個時候夜店派對的服務供不應求,真是一段好時光。沒有人憂慮,大家都只想放鬆、找點樂子。那剛好也是時尚設計的高峰年代。在那個年代,很多在今時今日大行其道的品牌,包括維維安·韋斯特伍德、「像個男孩」這樣的牌子,開始出現並流行起來。人們想穿最好的衣服。似乎生活中最重要的事就是去高階時尚設計品牌店裡買那些貴到離譜的衣服,然後穿著去參加派對。
為了展現性感,女人們身上的布料都不多,當時比利時設計師正流行,包括德賴斯·範諾頓和安·迪穆拉米斯特。那時候,維維安·韋斯特伍德牌的衣服也算是很性感了。還有約翰·里奇蒙德也特別流行。講到男士服裝,就得提到海爾姆特·朗。普拉達在那個時候也進來了。還有杜嘉班納——現在叫d&g了——那時算特別標新立異的。也不能少了約瑟夫。斯隆街上的所有商鋪都很興旺。哈維·尼克斯的店專門設計成一個圓形劇場的樣子,吸引了很多人流。
那段時間,人們瘋狂追逐設計師品牌,因為大家手上的錢太多了。所有人都想穿最頂尖的服裝,想要去最好的夜店,享受最耀眼的唱片騎師為你打碟的體驗。有名的唱片騎師都在那時出沒於夜店,比如保羅·歐肯弗德和丹尼·蘭普林這樣的音樂家(我那時和丹尼混得很熟)。文化俱樂部解散以後,喬治男孩也開始做唱片騎師了,我認識他。那時候流行浩室音樂。後來流行倉庫派對,稍晚於酸性浩室舞曲,大概是在20世紀80年代後期、90年代早期吧。現在流行的則是車庫搖滾。在那個時候,倉庫夜場和通宵派對都非常不錯。在倫敦,大型派對總是上演。
金融新貴也開始出現。某種程度上,我認為所有眼前的興旺景象實際上都是由期貨市場和東區新貴的興起驅動而來的。當然,也還是有很多真正的倫敦人在。我覺得,肖爾迪奇地區興旺起來,就是倫敦時尚和藝術的轉折點。千禧年後,搞藝術的那班人搬到肖爾迪奇,也帶來最流行的時尚,而許多原本在紅磚巷的印度外賣店之類的則離開了這個地區。現在去紅磚巷的最高處,你看到的都是搞時尚的;低處還是有印度和孟加拉國的餐館,可是再過十年,可能剩下的印度人也會被擠跑了。
我很喜歡肖爾迪奇潮流剛開始時候的樣子,因為它真正地模仿了20世紀70年代後期、80年代早期都市衰敗的那種調調。在那個年代,我目睹了肖爾迪奇的復興以及時尚人潮的湧入,可是這樣的景象現在已經不存在了。這些地方現在完全是一種「喪」的氛圍,社群文化散發出一種「我們一起放棄吧」的感覺。可能對年輕人來說也還行吧,但是現在倫敦真正時尚的地方已經變成了金士蘭路、斯托克紐因頓等。多爾斯頓區的另外一邊也有新興文化——要知道那裡曾經被稱為「謀殺大道」。新文化也走進了像斯特拉特福德這樣的地方,以後甚至還會走到更落後、更遠一些的地區,比如雷頓斯通。
時尚人群被推離市中心,到倫敦更落後的地區找尋新的東西——我現在也是這樣。話又說回來,我認為1978年是一個重要的時間點,因為那時候發生了「不滿之冬」。從那時候開始,一切都變了。1979年,撒切爾上臺後,徹底改變了這個國家。
葡萄適,英國最受歡迎的運動飲料之一。
法拉費,中東一帶的料理,鷹嘴豆泥和調味料混合而成,捏成小球,經過油炸之後,就可以食用。
羅伯特·亞當斯(1728—1792),18世紀晚期英國建築設計領域的泰斗。
歐美男士經典的尖頭內耳式平底粗皮鞋。
邁克爾·凱恩(1933—),英國電影演員。
54俱樂部,在美國紐約20世紀70年代的傳奇俱樂部,是美國俱樂部文化、夜生活文化的經典代表。
約翰·特拉沃爾塔(1954—),美國電影演員,主演過《週末夜狂熱》《低俗小說》等。
維維安·韋斯特伍德(1941—),英國著名時尚設計師,創立了鮮明的朋克搖滾著裝風格。
「像個男孩」(commedesgarçons),日本著名時尚設計師川久保玲在20世紀70年代創立的服裝品牌。
德賴斯·範諾頓(1958—),安·迪穆拉米斯特(1959—),均為比利時著名時尚設計師,均擁有各自同名品牌。
約翰·里奇蒙德(1960—),英國時尚設計師。
海爾姆特·朗(1956—),奧地利時尚設計師。
普拉達,義大利奢侈品牌,由瑪麗奧·普拉達於1913年在義大利米蘭建立。
杜嘉班納,1985年創立於義大利米蘭的時尚品牌,奢侈品領域中最主要的國際集團之一。
約瑟夫,英國輕奢服裝品牌。
哈維·尼克斯,英國時尚品牌。
保羅·歐肯弗德(1963—),丹尼·蘭普林(1961—),均為英國著名音樂製作人和唱片騎師。
文化俱樂部,英國搖滾音樂組合,於1981年建立,1986年解散。喬治男孩是組合裡的主唱。
車庫搖滾,搖滾樂的原始形式,從1963年到1967年流行於美國和加拿大。
克拉普頓路附近,由於在20世紀90年代到千禧年期間發生了多起槍殺案,被稱為「謀殺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