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站在吧檯附近。尼克解釋說,他們待會兒要去利物浦市中心吃午飯,下午要去威勒爾半島工作,所以現在只能簡短地聊一聊,走之前喝一杯半。不過看樣子只能喝半杯。約翰是尼克的夥伴,跟尼克一起來的,此刻在旁邊一圈圈晃著裡面還剩一點酒的啤酒杯。
尼克拿著空酒杯對我說:「倫敦人。他們真是……」
「你真應該聽聽他說的,」約翰插進來說,「因為他在倫敦待過、生活過。」
「倫敦人……」尼克開口說道。
「他住的那個地方可真糟糕,那段時間太不好過了。」
「他們真是趾高氣揚啊,」尼克繼續說著——此刻,我們被斑點酒吧叮叮噹噹的嘈雜聲環繞著,酒館裡坐滿利物浦的酒客——「一天到晚就只會說啊說啊說。他們老愛端著,這一點從足球隊名都能看出來——阿森納。飯桶。」
「平心而論,他們不是倫敦的唯一一支球隊啦。」約翰說。
「他們還有切爾西隊嘛。這個名字裡又帶著什麼?——切—爾—西。該死。你看看倫敦的這些球隊名,又是刺,又是飯桶,又是該死的。米爾沃爾——這名字也爛,是另外一種爛。」
「還有西漢姆聯隊呢。」約翰說。
「漢姆,那不就是漢堡包麼。」尼克這樣說著,語氣中透出一絲蔑視,但沒有繼續往下講。
約翰喝著杯裡剩下的酒。尼克把杯子放在吧檯上,用手指敲著杯壁,讓吧檯服務生過來。
「他在倫敦可是經歷了點事。」約翰解釋說。
「我們不必聊那些吧。」
「真是很糟糕的事。講都不能講的。」
「什麼也沒發生。」尼克說。
「他提都不想提。他恨死倫敦了。」角落裡的電視播放著12點47分開始的桑德蘭賽狗比賽。賽狗從門裡衝出來,在螢幕上狂奔著。
「那裡還有一支水晶宮隊呢,」約翰又說,「如果你真要把球隊都數一次的話。」
「當然了,」尼克回答說,「問題是,倫敦有水晶宮這樣的地方嗎?沒有啊。你去那個城市裡找找,你肯定找不到的。」
◇◆◇
「人們都說,20世紀70年代的倫敦特別糟糕。」在我們開車前往格蘭瑟姆鎮外獵狐的路上,芭芭拉這麼說,「有一段時間,都買不到汽油。但我記憶中的倫敦是一個美妙的地方。總是有誰的哥哥還是同學什麼的,可以幫你在安娜貝爾餐廳訂到位子。我們出去玩的時候,都穿著長裙,去幹什麼都穿長裙。他們說我們這麼打扮挺土的。我記得一清二楚呢。我想,那時我們確實是挺土。」
那是一個晴朗的三月天,我們在建於19世紀的比弗城堡打獵,那是鹿特蘭公爵的家。一排排運馬車在停車場停著,用加粗字型刻著「注意:馬出沒」的指示牌隨處可見。還有一塊圖示牌,指示著前往比弗冒險專案操場、騎馬比武區以及玫瑰園的方向;不過重點在於今天是這個獵季的最後一天啦。獵人們都穿著閃閃發光的黑色長靴和馬褲,穿過路邊盛開的雪滴花,一路小跑著上山。持槍眼鏡在桌上一字排開,供獵人們挑選。最有挑戰性的事就是持槍時以優雅的姿勢坐好,在馬低頭的時候不能大喘氣。
獵犬們在預備好的馬和騎手們身邊玩耍,互相嗅著對方。它們輕輕咬著裝過肉腸卷的碟子,爪子扶在低矮的石牆上,以此吸引人們的注意。
「我喜歡看獵犬圍在獵人腳邊的樣子。」我後面的一個男人說道。「他得對它們更有控制力一點才行。」他的同伴說,「獵人要讓獵犬都離自己近一點。」這兩位都是中年人,雙雙穿著濺了泥點的威靈頓長筒靴,啃著由一個著裝亮麗的年輕女孩用金屬託盤端過去的香腸卷。
「我們是很土啊。」過了一會兒,離我最遠的那個男人說,「我們一點都市氣息都沒有。」
「我倒是會去倫敦。」另一個人說,他的話語彷彿飄浮在空中,「沒錯,我會去,只不過每次去都是折磨。」
選擇留在紐卡斯爾的人
喬
她頂著一頭金白色的頭髮,看起來好像認識住在紐卡斯爾的所有人。在這個晴朗的九月天裡,她喝過晨間咖啡之後又開始喝茶——這一天,謝麗爾·科爾離了婚,可是沒有把自己的姓改回自己出生時的姓——特威迪。
倫敦是一個巨大的、令人感到孤單的地方。你要是去那兒,記得帶上一點紐卡斯爾的習慣。在紐卡斯爾,你得用暱稱來稱呼你不認識的陌生人。親、親愛的、甜心、寶貝之類的。我朋友的母親是一個非常傳統的紐卡斯爾人,她叫所有人「我的小甜心」——對初次見面的人也是如此。在紐卡斯爾,有一種基本水平的愛。在倫敦,「基本水平」的感受是,你是恐怖主義者、強姦犯(或者兩者皆是),一直到你找到辦法證明自己不是。別人看你的時候,你能感到一股南方人特有的冰冷氣息。就算你帶著紐卡斯爾的習慣到那裡,你的熱情也無法維持多久。
要適應倫敦,得有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裡,你的心會漸漸硬起來。我認識一個男人,他來自一個條件很差的社群,搬到倫敦之後,他就故意改變自己的口音。這種事情經常發生。當他回到紐卡斯爾時,他就說(她模仿他變化了的口音,說道),哇,這個地方真是變了好多啊。我還記得當初這裡什麼都沒有,只有農田啊。哇哦,這個碼頭可真不錯啊。他到倫敦後翅膀硬了,回來就淨髮表這種評論。我覺得真他媽有點煩人啊。
去倫敦,似乎就是為了要成為某種東西的一部分。但是這東西究竟是什麼呢?這問題的答案可真是價值連城。所有人都去倫敦,因為這些人都在尋找、冀望;可只有極少一部分人能夢想成真。大部分人感到不適、疲憊、不快,房租把人壓得喘不過氣來。你究竟得到了什麼呢?可能只是這種「我是倫敦人」的感覺什麼的吧。
他們老是說什麼泰恩河在我們的血管裡流淌之類的話,這話真是感性。可是我們喜歡這樣的老話,這些話聽著很垃圾,但我們喜歡。有一天晚上十一點,我被警察趕下火車,就因為我在達靈頓火車站大聲唱「紐卡斯爾我回來啦」。你懂的啊,我在用我們特有的那種幽默感點亮車廂。那天是約克賽馬會的第三天,淑女日,整個車廂都塞滿了人。我並非有意搞破壞。然後售票員過來了。我不知道大家為什麼不喜歡我這麼做,我還以為這樣做挺傳奇的呢。
有這麼一種倫敦人,無情而對未來充滿野心,心腸冰冷,大約四十五六歲,從來沒有談過長期戀愛,看待事情總是很負面,心硬得很,還非常容易看低別人。那些來自紐卡斯爾後來卻成為倫敦人的人,對紐卡斯爾的態度可差了。「天啊,你們這裡都沒有牙醫嗎?」「你都不知道後來發生了什麼糟糕的事,就是他們放棄金絲雀碼頭那會兒。」——就是這種胡話。他們都很拼,因為他們長期以來都害怕低人一等。這些人,只知道拼命埋頭工作,最終就變成除了埋頭工作什麼都不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