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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安全(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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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安全專家

保羅·瓊斯

在倫敦,大概有28,500條街道,這麼多街道里,我沒有去過的可能只有幾條;而有的街道,有的房子,我則是去了一遍又一遍。很多時候是房客自己的問題——比如他的大等離子電視剛被偷走,他就去買了一臺新的,然後把包裝箱丟在前花園的顯眼處。這不就是犯了常識錯誤嗎?很多類似的事情。要麼是警察知道這座房子裡住了一堆怪人,就總是上門搜查。有時候,你看到那種作案手法,就知道慣偷又來了一次。你禁不住這麼想:為什麼不換個好點的門呢?大家對這種安全問題真是太隨便了。每個被偷過的地方,門都換了,但即使換了門,盜賊也能輕而易舉地再踹門進去。這種事情層出不窮,所以我們公司得以憑藉這個業務運營了二十年啊。

我們坐在哈默頓的一家酒館裡,切爾西比賽的聲音淹沒在他柔軟的利物浦口音裡。他做過多年建築工人,後來轉做摩托快遞員,再後來就去做損害控制相關的事情了。他喝著福斯特啤酒,週五夜間的迪斯科音樂伴隨著閃耀的燈光在我們身邊響起。

很多人都跟我說,你可以來幫我裝一個新門麼?我說好的,女士。她問,要多少錢呢?我說,那就取決於你要什麼樣的門了,要挑的話,可是有上千種門供您挑呢。從安全形度來說,你可以買一塊平門板,它是用堅固的木材製作出來的,很安全,但一點都不透光。如果你要找上面有嵌板的門,最好選那種嵌板非常小的,因為如果嵌板太大,有些特別瘦的人也可以從嵌板擠進來。「硬木」就是字面的意思,是很堅硬的木頭,但同時也比較脆。有一點沒人會告訴你,那就是「硬木」一腳就能踢開。在倫敦,人們會花30萬英鎊買下一個一居室,但完全沒意識到他們家的前門跟廚房櫥櫃用的是同一種木材。要不是門破了,他們永遠也不會留意到這個問題。

他們中有的人會這麼說,啊,要不是你告訴我,我肯定永遠想不到這一點。其實,大部分事情和道理是顯而易見的,當然,只是對我們這些在安保行業的人而言。如果保險公司堅持,申保人家的門必須達到某個標準才能受保,倫敦的盜竊案,特別是發生在晚上的盜竊案,應該可以減少50%以上。

很多人在安裝新門鎖的時候,不願意花100英鎊來買一個好鎖;當然,這是因為對他們來說,錢是很緊張的。即使對那些自己擁有房子的人來說,他們被盜之後,賠償損失的也不是他們自己,而是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一般來說只會賠償與損失等值的費用。如果他們有一扇便宜的門和兩個便宜的鎖,那保險公司也就只會賠那麼多。這是對門鎖進行升級的好時機,但很多人不願意花這個錢。你也沒法說服他們花這筆錢。

一般來說,老房子的安保狀況都還不錯,因為老房子的門通常是用風乾木材來做的,而且安裝妥當。但是在碼頭區大部分價值不菲的公寓裡,門的質量都很水。這種門只要被踢一下,就會以兩種方式裂開:一是蝴蝶鉸整個鬆動掉落;二是蝴蝶鉸本身斷裂。他們會說:「有人鋸了我的門!」我很遺憾地告訴你,沒有,沒人鋸你的門,這只是因為你的門太廉價了。這扇門基本上除了滿足防火的最低標準——內門能保證讓火燒至少半小時而不破裂——沒有任何其他更重要的功能了。

倫敦一些有錢人的家裡卻安置著檔次最低的門。我想這就是報應吧。這些人都好蠢。他們住在伊斯靈頓價值200萬英鎊的房子裡,離環境最差的貧民區也就30米的距離,在這樣的情況下,這些人居然「聰明」到把自家的鑰匙放在門廳架子上一眼就能看見的地方,還「貼心」地做好標記——這是前門鑰匙、後門鑰匙、窗戶鑰匙。只要用一根竹條,上面搞個掛鉤,從投信口伸進去,就能把他們家的鑰匙搞到手。還有些人把鑰匙放在廚房抽屜裡,還是最顯眼的那個抽屜,也就是清潔櫥櫃上面的那一格。他們甚至十分「大方」地不裝窗簾。有人還在靠窗的桌子上放價值1200英鎊的手提電腦……這一切,外面的人都看得一清二楚。

有很多裝修過的維多利亞式房屋,門內有一隻裝有電線的小小的灰色盒子,主人可以通過遠端按鈕把門開啟,讓客人進來。這種裝置很流行。但這種裝置即便是新的,也有三四毫米的鬆動空間。別人一推就進去了。我要告訴家裡用這個裝置的人,你們被偷就是因為樓下門上的這個小裝置。你可以把它升級,可以把它換掉。買一個大灰鎖吧,不要把這麼脆弱的小東西放在你家門框上。這樣你家才會更安全。不過,這是對那些好人的忠告;對那些不太好的人嘛……總之,這些人他媽的這麼懶,下樓來給人開個門又怎麼樣呢?這樣,這些問題就都沒有了。

警官

科林·亨德里克斯

現在是下午兩點半,我們在北倫敦警察局的停車場。兩位警官坐進一輛灰綠色的福特蒙迪歐汽車的前排,這輛車沒有掛車牌,在北倫敦的住宅區裡很是顯眼。汽車儀表板上的貯物箱上粘著一小段膠帶,格柵裡透出藍色的光。「還有這個。」坐在駕駛座上的科林說道,把那個行動式旋轉鹵素燈泡拿出來,這個燈是安裝到車頂做警車燈用的。

「你們叫它什麼?」我坐在後排,問他。

「科傑克燈。」他說。

科林接到的第一個任務是去處理在瑞士小屋的一家炸雞店發生的事故。事態不算緊急,所以他到了才把警笛鳴響,並且把藍色燈光打在商店門口。我們一路開過去,路上的車都讓開路,這是我第一次目睹車水馬龍的倫敦馬路讓一輛車暢通無阻。

◇◆◇

到今年九月,我就任職滿十五年了。正式做警察之前,我當過兩年志願警察,也就是糾察。我想我決定要做警察時應該是13歲左右。很多人都這麼想過,但長大之後都沒有實現,不是嗎?但是我很堅持,我不想上大學。

剛做警察時,要跟著一個有經驗的警官——一個老大哥——這個人通常有十五到二十年的經驗,萬事通,連筆都不用帶。你要當他的小跟班十週。老大哥們會故意帶你去看那些令人難過的場面,在這十週裡面,每天不幹到深夜肯定是走不了的。他們會狠狠地操練你,所以一整天下來,你的工作時間會相當長,要處理別人不想處理的各種垃圾事情。

到我19歲時,我已經出現在別人的家門口,處理各種糾紛了。一般而言,那些情況會交給有經驗的警官負責處理,但當時他們已經放手讓我獨自處理了。我在去往目的地之前,完全不知道那裡會發生什麼。可能是婚姻糾紛,而你要告訴那個男的:趕緊離開,否則把你拘捕。他會說,哦,是嗎?我孩子都比你大,小子。

現在,我已經成為訓練年輕警員的人,也就是有經驗的警官。我們發現過上吊自殺的人,我走進去檢查,然後說,好吧,他已經死了。這些新人臉色都綠了,轉身衝到門外,吐了一地,周圍的鄰居們看著,然後想,唔……人們會忘記警察也是人,而很多時候,我們要去面對那些會把自己嚇得屁滾尿流的情境。我們也會害怕,但既然穿上制服,就要去處理。你別無選擇。如果有人在房子裡說,你進來,我就殺了你,多數人面對這樣的情況會報警,然後等警察來處理。但我們能這麼做麼?

警服其實也是我們的盔甲。我們的褲子和長袖衣都很酷。在倫敦,你如果是男警官,要穿長袖衫,打領帶,戴帽參加每個儀式性的活動,不管天氣如何。即使外面熱得要命,我們也要穿上黃夾克。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警察可能穿馬球衫、輕便的迷彩褲和運動鞋,看起來還是又帥又正式,而且高效。但我們是女王的警隊,全世界的媒體都看著我們。這是很大的舞臺啊。

福特蒙迪歐汽車在尤斯頓路碰到擁堵,我們向前緩慢地移動著。他輕輕按喇叭,旁邊一輛車上的女士轉過頭來看著我們。「不要打電話了。」他用口型對那位女士示意。那位女士露出尷尬的微笑,把手機放下來。

我以前在伊斯靈頓片區工作,在那裡處理過不少可怕的事情。我出去跟朋友聚會時,他們會說,伊斯靈頓,那是多麼美好的地方啊,很時髦啊。我就不說什麼,只是看著他們。我們說,世界上有兩種極端,富裕和貧窮,但這兩者並不像人們想象的那樣,是互相隔離的。即便我現在有錢,即便你把房子以半價出售給我,我也不願意住在伊斯靈頓。我知道那裡發生過什麼。我親眼見過。

有人曾經對我說,在倫敦警察廳工作三年,你就比在別的郡工作十年的人都有經驗。在倫敦以外的地方當警察,可能值一個晚上班只會接到一到三個出警電話,但是在倫敦的一些轄區,電話簡直沒完沒了。接電話時,你不能用不耐煩的情緒來對待,比如說——這「只不過」是又一個有人死亡的車禍,「只不過」是又一具在公寓裡發現的屍體……久而久之,你會陷入一種自動模式裡:接電話,出警,情緒卻完全不在狀態,只是做你該做的事。

警察工作不是特別難,你邊做邊學習,還可以把生活中其他方面的經驗也帶到工作裡來。對待受害者,按照你心裡最誠實的想法去做,或者按照你認為能夠幫到他們的方式去做,就是對的。比如,你面對一個剛被人搶劫的受害者,她可能被人掐住了喉嚨,還被拽到了黑暗的街角,她手指上的所有戒指都被搶走了……這種事情在倫敦很常見。你不可能站在那裡,一點同理心都不流露,不問她們要不要叫救護車,不想辦法把她們從現場帶走。這肯定不可能。你要把她們帶到一個暖和的地方,比如一家咖啡店,讓老闆提早關門,讓顧客們出去。這種事情是常識。但有些人缺乏這種意識,會把受害者留在街上,讓她坐在人行道上把眼珠子都哭出來,讓她自己想怎麼辦。受害者可能只是需要一條溫暖的手臂拍拍她的肩膀。你要問她,你還好嗎?如果她反應不好,你得隨機應變。

在倫敦,你會遇到很多無法預料的情況。在一個週日早晨,我很睏倦,一點也不想工作。我跟一位同事一起巡邏。這位同事是個強壯的傢伙,受過很多訓練,現在是一名持槍警察,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有時候都不敢想象,如果那天他帶了槍會怎樣——當然,其實我是能夠想象的。我們接到一個電話,一名女子報警說,她被她的男友施暴了。我們開車過去,女子說她的手指受傷了。我看了一下她的手指,然後想,這沒事啊。一根手指而已。那是週日早上,我們都覺得這不是什麼了不得的事兒;要是發生在週五晚上,我們可能會警覺一些。我敲了敲門,一名年輕黑人男子來開門,他很健壯,只穿著短褲,別的什麼都沒穿。他問,咋了?我們穿著制服,所以他知道我們是警察。我說,夥計,早啊,我們來自什麼什麼警察局;我們接到電話,你的女友說她被你施暴了。他說,沒發生這樣的事,然後想把門關上。我馬上把一隻腳伸進去,說,等下,夥計,我們是來調查的。女子站在我後面說,啊,對啊,我的手指。我心想,真希望我不在這裡,趕緊處理完去喝杯咖啡,這裡肯定沒什麼事兒。整條街死氣沉沉。我問那名女子,你想起訴他嗎?——就是一句套話,大家都知道的,類似於「你想宣告一下嗎」「你希望他被捕嗎」。她說,對啊,我要告他,我要他從我的房子裡滾出去。我們說,好吧,那我們就進來了啊,現在我們有進入權了。男子說,你們不準進來。你們要是進來,我就把你們殺了。我說,夥計,沒必要這樣。這會兒,我的兩隻手還插在口袋裡,我看看他,心裡想著,他這麼瘦,真要來攻擊我們倆,就來唄。我本來站在門口,這時候我想,我受夠了。我推開門,說,我真要進來了。男子說,我告訴過你們,我會殺了你們。他開始沿著狹窄的門廳往裡走,盡頭是一扇門。我們也就順著門廳往裡走,我說,夥計,不要離開我的視線。男子又說,我告訴過你們,我會殺了你們。我說,夥計,手拿出來。這時候我還在想,這不是什麼了不得的事兒……這時,他突然朝我走來,說,我他媽的跟你說了,我會殺了你,現在給我滾出去。然後他拔出一把槍,抵在我的頭上。這槍究竟是從哪兒拔出來的?我能清楚感受到它抵在我皮膚上的感覺。突然就有了一把槍抵在我的頭上,這是我唯一一次被人用槍抵著。我只記得自己說,行,夥計,好的。然後我突然用空手使盡全身力氣打了他一巴掌,槍飛了出去,我馬上衝他來了一拳,才算逃過一劫。

我被這個男的拖進客廳。地上有一把羊角錘和一把手持電擊槍。床上放著一把菜刀。真可怕啊。他伸手去夠那把電擊槍,我想,老天,這次我真的完了。

然後我設法把他從我身上推開。他又伸手去拿那把錘子和那把刀。這時我們拿出了金屬警棍。我想,這次我真的受重傷了。於是我用警棍一直打他,打到他一動不動。有那麼一分鐘,我以為我把他打死了。我的警長衝了進來。我們先前已經呼叫了緊急後援,於是所有人都知道了,整個世界都衝來了。警長到了前門。我站在那裡,襯衫被撕破了,被抓傷和砍傷的地方佈滿血,整套制服都毀了。男人倒在地上,我站在他旁邊,完全喘不過氣,只是盯著他看,手裡還舉著警棍。他躺在那裡,動彈不得。我的隊長走過來,轉身說,出去,走出去,走到外面去站著。不是因為我做錯了什麼;他只是想,老天,他估計嚇壞了。那是十五年來唯一一次別人為我擔心。我接到過很多有危險性的出警通知,也被攻擊過好多次,被打昏過兩三次,但這是唯一一次,事發過後我坐在那裡想,老天啊,居然發生了這樣的事。那天晚上,我坐在家裡,情緒崩潰,全身顫抖。後來查出,原來那把槍只是仿製槍。

在亞歷山德拉路住宅區,兩位警官下車,順著混凝土階梯往上走到那個沒有在法庭上露面的男子的住處。科林從投信口往裡看。「什麼都沒有,」他說,「倫敦投信口真的很有用。從這個口子看進去,你就能看到你需要看到的東西。你能看到地板上鋪了塵,看到房子的佈局,或許還能瞥見一把刀,或是一個人。」這套公寓的主人是一個非常瘦弱的、剛來倫敦不久的泰國男人。他開啟門,映入我們眼簾的是一條狹窄而昏暗的門廳。這本不應該是一套分拆的公寓,但裡面的門上都標了號碼。我們要找的那個男人不在;他的房間裡只有一個髒髒的電飯煲。這時,別的房間傳來微弱的聲音。一番巡查過後,兩位警官在那裡站了很長時間,就為了聽那個微弱的聲音。泰國男人挪動著腳。「祝你學習順利啊。」離開的時候,科林對這男人說。

我們以前是首都警隊,一支武裝部隊。我們自我管治,並且決定自己行事的方式。我們不隨便出警。在世界上別的地方也有很多這樣的武裝部隊。後來,我們變成「首都警務服務」。這只是我個人的看法,但變成這樣,是因為警隊的企業化改革。我們想成為一個服務系統,想要顯示出我們在為社群做事情。這就是非常政治化的做法了。當我們還是警隊的時候,我們對人們宣稱這就是我們做事的方式——我們是專家,事情就該這麼做。我們紀律嚴明,制定了一些嚴格的規定,比如「你必須剪短髮」。你加入警隊,長官就會告訴你要怎麼做事。但有些事情沒有變過。比如槍支:我們可以驕傲地宣佈這個事實——我們可能是全世界唯一一支不帶槍的警隊,或者說世界上唯一一個警察不帶槍的國家(好像紐西蘭的警察也不帶?)。我不會帶槍,除非有一天開始強制性帶槍,那再說吧。

帶著槍,你表現出的氣質就不可能那麼社群,也不可能那麼禮貌了,因為你要變得更警覺、堅定才行。你不會說:「你好啊先生,您介不介意從車裡出來一下呢?」倫敦警察身著帥氣制服,就這樣對人禮貌地打招呼。但是情況正在改變,不是嗎?現在,你不知道司機在車裡藏著什麼,所以我們多多少少會說:「夥計,你好啊,從車裡出來吧,我們想跟你說說你的駕駛問題。」這就是你跟人們說話的方式,不是嗎?如果我們帶著槍,走到一輛車旁邊,別人會知道你帶了武器,你就不是那個禮貌的倫敦警官了。

帶著槍,你就要用別人能夠理解的方式說話,所以在剛才那個情境裡,我覺得正確的說話方式應該是:「你好,夥計,給我他媽的從這車裡出來,馬上!」你要罵髒話——我們的持槍警察就是這麼做的。對持槍警察有不同的規則。他們也會獲得更多尊重。

我也非常贊同警察佩戴攝像頭的做法,這是一個很好的主意。總有些人想殺害警察。他們會身著西裝革履,到法庭上說:「我什麼都沒做。」警察這時就可以說:「是嗎,我給大家看看這段錄影吧。」錄影裡,這個人喊著:「我他媽的要捅死你!」讓他被打臉真是太好了。

有圖有真相,一幅圖勝過一千個字;而錄影替你講了一百萬個字,不是麼?你還能有比錄影更完美的證據麼?錄影是鮮活的,會展示出人的面部表情,是從你的視角拍攝的,也就是最好的證據。

後來,我們到朗代爾住宅區,他同樣從投信口往裡看,然後用可收縮警棍往裡推。他們來這裡是為了找另外一個沒有在法庭上露面的男人。

門終於還是開了,一個操著土耳其口音的女人說,她的弟弟不在。兩位警官往樓上走,路過幾幅帶畫框的畫,有畫著玫瑰的,有畫著貓的。整套公寓裡瀰漫著一股甜膩得讓人作嘔的氣味。

「誰在廁所裡?」他問。

「我弟弟,」女人說,「但不是你要找的那個弟弟。」她很快補充道。

「我們怎麼知道呢?」科林說。緊接著我們聽到從門後傳來的金屬撞擊的一聲咔嗒響。女人看起來很困惑。科林站得離門遠了一點。

「他該不是要往外跳吧,啊?」

「他不在裡面。」

「但裡面有人。」

「是我另外一個弟弟。」

「他出來我才能確認啊,不是嗎?」

又傳來一次金屬撞擊聲。兩位警官手裡都攥緊警棍。有些事情改變了。在北倫敦的土地上,我們被一堆玫瑰油畫環繞著,整個情境在無辜與威脅之間來回切換。

門開了。

「我弟弟不在這裡。」一個肥胖臃腫的男人走出來,身上裹著全套家居服。

倫敦七七爆炸案之後,我在沃倫街的警戒線周圍忙了好幾天。我們被下令去做各種搜查工作。這是首都警隊的典型做法。在事情發生之後,他們才決定去嫌疑人的家裡搜查;可是,馬廄的門都關了,馬肯定早就跑了啊。我們只好在街頭做截停檢查。我一直不知道我們究竟有沒有情報。這些做法只是為了讓公眾安心,當然也是好事。做截停檢查時,要注意不要表現出歧視的行為,不能只截停那些揹著背包的亞洲人,即便到最後發現確實是亞洲人放的炸彈。它原本應該是以情報為導向的截停檢查。如果你看到四個揹著大帆布包的亞洲男人,說不定,他們就需要接受檢查。很多人會截停白種商人,很明顯這會把他們惹怒,不是麼?這種時候還是要用常識啊,不是麼?我不是說穿著商務套裝的白人永遠不可能是炸彈客——他也確實有可能是。但是在這種時候,我們收到的指令就是做搜查,而我們手中沒有任何關於自殺式炸彈客的資料。截停檢查是一種非常有爭議性的權力,但也是對我們而言最好的權力——可以讓別人停下來,我們對其進行搜查。把他們的自由拿走五分鐘,就能讓他們意識到現在有權力的人是你。我們通常會這樣說:我們懷疑你做了什麼什麼,不管你喜歡與否,現在我們都要對你做什麼什麼。如果你不合作,我們會對你使用武力。我們會給你警告。如果你反抗,我們只能使用武力,強迫你合作。

有時候,上面的人讓你去做截停檢查,結果我們找到目標物件的數量跟拘捕數量不相稱——這就成問題了。所以,你知道,倫敦x區的攜帶刀具問題正在上升,上面的人就會把大量資源和警力調配過來做截停檢查;問題是,可能一整週的行動下來,你會發現截停年輕黑人的數量比例上升了50%,依照該區域的人口統計資料,這必然就有問題,由於少數族群被截停的資料比例上升而扭曲了整體資料。你如果做了50次截停,而只有一次搜出了武器,那這個資料也是不成比例的;一個月做了1,000次截停,只找到三把刀,這怎麼可能呢?這個時候上級會說,我們在這個地方加強截停力度,是為了對這種、那種犯罪方式做出反應。但是會有很多青年領袖站出來說,我們的年輕人老是被你們截停。哎,這是因為他們凌晨三點鐘還不回家,成群結隊地站在那裡,還全都戴著衛衣帽子,不然就是穿著新型夾克衫,用帽子遮住頭,戴著大護目鏡,又把拉鏈一直拉到能遮住面部的地方。我們從警察的角度來看就覺得這些人很可疑。我能理解他們為什麼會覺得自己被不公平地對待,但我們必須這麼做。

我們必須要好管閒事。我們必須要正面與人對峙。我們也必須搜查人們的包,必須問他們在幹什麼,否則你就沒有對工作負責。

接近晚上10點,出警電臺響了最後一次。有幾波年輕的索馬利亞人穿著統一顏色的衣服,從查令十字車站坐上地鐵北線。「紫色是佩卡姆小槍團的顏色。」科林說。他們晚些時候會在萊斯特廣場的特羅卡迪羅玩樂中心集合。所有爭鬥將在西區上演。「上級已經授權,可以使用《刑事和公共秩序法》第60條了,」他說,「第60條被授權,是因為收到了可靠的情報;這條法律給我們權力,讓我們可以在卡姆登區無理由地截停任何人。通常來說,截停檢查只能在有理由的時候才能進行。」他伸手出去,把科傑克燈放在車頂。車開動了,活力滿滿。車流又一次分出一條路來,為他讓道。

我們到達卡姆登鎮地鐵站時,幾個年輕黑人剛好在警官們面前攤開手臂。「把手放下,」一位警官說,「這裡不是美國。」

「為什麼要搜查?」一個年輕人問。

「因為這裡是萊斯特廣場。」警官回答。

「我什麼也不知道。」年輕人說,

「我們在按照《刑事和公共秩序法》第60條做事,」警官又問,「你多大?」

「14歲。」

他穿著淺藍色的鞋子,鞋帶看起來像是淺紫色,不過在卡姆登鎮地鐵站的亮光之下,也有點趨近於深紫色。韓德爾的《水上音樂》正從擴音器裡傳出來,試圖安撫卡姆登的人群。地鐵裡偶爾播報著:「女士們,先生們,地鐵北線為您提供上乘服務。」

搜查結束,年輕人把手放下來,從牆邊走開。

另一名警官截停一個索馬利亞男孩,他穿一件藍色上衣,上衣一側有紫色條紋。

「你穿的是哪個幫派的顏色?」

「我穿的是藍色上衣。」年輕人對著牆說。

「那紫色代表什麼?」

「這是藍色,不是紫色。」

「我們可以讓你把這些幫派顏色都去掉。」他說。

年輕人直起身子,身體對每一次輕微拍打做出反應。有些警官戴著紫羅蘭色的塑膠手套。紫羅蘭色的手套,淺紫色的條紋,知更鳥蛋藍色的針織衫。

「這是藍色好吧,」那個年輕人說,「不是紫色。」

暴亂目擊者

尼克·史密斯

天氣不錯。這是一個晴天的傍晚,我精神飽滿。在倫敦,陽光和煦的時候,人們一般都心情很好。前一晚,在布里克斯頓出了大事,事情波及到佩卡姆,但我都沒往心裡去。我以為事情都會被控制住的。我準備回家,當公交車靠站,應該是68路車吧,我總算在上層車廂找到一個座位。我聽著手機上的音樂,然後接到一個電話。是我朋友打來的,他問我是否安好,說佩卡姆出事了。公交車接著開過大象與城堡站。幾分鐘之後,公交車停下來。

引擎停了。很快,幾個人下了車,一群人往幾個站在那裡的警察圍過去。人越來越多。看到公交車在十字路口前面停下,真是很奇怪。警察好像也對目前的狀況沒什麼準備。還有車從側道開到主道上,鳴著笛希望通過。路障把堵住的車隊拉得很長。汽車想要繞過公交車往前開。到處都是人。情況看上去令人煩憂,但暫時還沒有會發生任何麻煩事的跡象。沒有任何資訊。人們開始質問警察。有人好奇,有人困惑。沒有警察穿戴任何防暴裝置。這是2011年8月。

我決定沿著側道走過去,繞過警察。另一個女人也決定這麼做。正當我們走著,一個男人突然超過我們,走上另一條路,手裡抓著一堆手機裝置。他叫喊著什麼,像是在自吹自擂,我沒有聽清楚。我想我當時也在猜測會發生什麼。我繼續往前走,走到人群中間。

從這條街往後走就是沃爾沃思路。那是一段安靜得有些可怕的路。我回頭看一眼遠處的警察和空空的公交車,再回頭來,往另一條路上看,看到一群人聚集在街角的商鋪附近。典當鋪和投注站的玻璃門被人踢破了,但窗戶還是完好的。別的商店則遭受嚴重的損壞。看起來像是有人用磚頭砸破的。玻璃像蜘蛛網一樣碎裂開來。

在我前面是一群人——人數不多不少,大概有15個——他們在不斷想辦法進入富樂客,撬著、搖著金屬百葉窗,百葉窗發出咔嗒咔嗒的聲音。富樂客周圍也圍著一群像我一樣的人,看起來像是被困在這裡。但有些人是來湊熱鬧的,他們不願離開,正享受地看著這一場景。

整個場面並不野蠻,看上去還挺剋制的。我本可以回到有警察的那邊去,但不知道為什麼,我走到這裡,卻並未感到緊張。畢竟還是大白天呢。而且也沒有看到有人特別憤怒。在此上演的只有貪婪和投機,畢竟這是個偷盜的好機會。如果有人被搶劫,現場應該會可怕很多。這裡沒有讓我感到恐懼,也沒有什麼恐怖主義的氛圍——人們在互相幫助,不論膚色,黑人、白人、棕色人種都有。東西足夠多,每人都可以拿到一份。好像大家都知道最重要的是要找對鞋號。鞋號很重要。因為鞋號,所以我們看到了這「互助」的一幕。

我從未經歷過這樣的事,也從未想過這樣的事會在倫敦上演。我眼前的這些人並非來自別的國家,也並非偶然出現在倫敦,他們可能就是某天在公交車上坐在我旁邊的人——是這些人在砸商店。

我在想辦法到處看看,所以沒有留意,不小心重重地撞到一個男人身上。他用一條圍巾遮住半邊臉,看起來不像個無辜的旁觀者。他塊頭很大。就算是在普通的一天,你也不想跟這樣一個人撞到一起。可惜我就是不小心撞了上去,他當時的樣子,看起來簡直是有點高興。他一點都不在乎。他忙著做別的事呢。我跟他道歉,他說「沒事,親」之類的話。這時候,我感到自己似乎也成了他們中的一員。他不知道我是誰,只知道我不是警察。我跟他是同一邊的。我也可以跟街上隨便一個人搭話,對他說:「我們何不一起去旁邊那家店拿點東西呢?」我沒有這麼做,雖然我本可以這麼做。

我的確有一種感覺,當時那裡肯定有一些壞人,一些警察能認出的人。但也有一些人,他們是剛好碰上這等場面,我能夠理解他們。在愛顧商城外面散落的dvd碟片,我為什麼不撿起來呢?這些碟片看起來像是從一個大盒子裡散落出來的。一個人絕對拿不走那麼多碟片。人們在選取他們想要拿回家的那些。我不想參與這種行為,但我站在那裡,看著幾個女人撿起一些碟片塞進自己的車裡。那些戴著大頭巾砸店的人——不,那肯定不會是我。然而,我要是當時才十六七歲,還在做兼職,可能也會受不住誘惑。我看著那些碟片,一邊想著,我還有好幾箱影碟沒看呢。《火線》都還沒看完呢,幹嗎撿新的?但我絕不是擔心被抓。我很確信沒人會找我的麻煩。

再走了一段,我看到沃爾沃思路上躺著一臺平板電視機。我其實很想把它撿起來看看,別人為何把它丟掉,但又擔心我撿的這個動作,或者我朝它看幾眼,別人對此會有何想法。這似乎也不是一件容易解釋的事情。

我感到很平靜。昨晚有些地方起火了,倫敦好幾個不同的地方都起火了,但我走在沃爾沃思路上時,只感到平靜、放鬆。好多商店的窗戶都被砸壞了,人們在富樂客散落的貨品中挑挑揀揀。沒有人說話。只有忙碌。

我離開富樂客,繼續往回家的方向走。經歷這般場景之後,我仍然覺得難以置信。公交車停下來時是七點,等我到家時,已經八點半了。我是一個人住的。我給朋友回了一個電話,告訴他我一切安好。你可能看過洛杉磯暴亂的電視鏡頭,但那只是在美國發生而已。我知道在倫敦也發生過暴亂,但那是1981年的事,那時候我才3歲,對我來說並不真實。那種大規模的暴亂,沒人在乎警察的狀況,還有光天化日之下的碎玻璃——那不是我認識的倫敦。我感覺不到自己身在倫敦。

嫌疑人

穆罕默德·阿爾·哈桑

我是在豪恩斯洛東站被截停的,警察懷疑我是恐怖分子。那時我正在去學校的路上,大概是早上八點半或者八點一刻。警察跟我說,我們在做隨機檢查,可以看看你的包麼?他們看看包裡,還對我搜了身,然後給我一張單據,單據上面有編碼,表示搜查我的原因。編碼好像是c26還是什麼的,我把單據轉過來,才知道它代表恐怖主義。我有些震驚。為什麼我會被懷疑跟恐怖主義有關?你說是隨機檢查,但你單單抓住我,而讓旁邊十個人都離開了。很明顯,他們看了我的學生證,上面有我的名字。我還揹著個帆布背包,我是亞洲人。我做錯了什麼呢?他們可沒說。

我的背包裡只有課本、活頁筆記本、筆之類的東西,別無其他。被人像那樣搜查,真讓我尷尬。其他人經過時,會看著我,然後想,天啊,他做了什麼壞事?這讓我覺得所有人都在以奇怪的眼神看我。警察這樣處理真不好,他們就在眾目睽睽之下搜查我。

我們在豪恩斯洛的一個青少年中心見面。他很高,坐在椅子上,弓著背,手拉著t恤衫的領口,他的t恤衫上裝飾著好幾個藝術化的骷髏頭。

我一直認為我是屬於倫敦的。我在這裡出生,在這裡長大。這裡是我的家鄉,就跟它也是別人的家鄉一樣。這很奇怪,因為我去伯明翰拜訪表親時,如果我跟他們說,我來自倫敦,他們會說,我的天啊,你來自倫敦!他來自倫敦!快告訴大家呀,是倫敦人來了!他來自倫敦,他可忙了,哇,來自倫敦耶。對他們來說,認識倫敦人,好像是天大的事一樣。「對啊,我認識倫敦人。」——他們可以去跟朋友們吹噓這件事了。

如果一個人說,我來自哪裡哪裡,聽到的人會說,等等,哪裡?但如果是倫敦就不一樣了,人們都知道這是什麼地方,知道這裡有多繁忙,知道這裡的生活方式是怎樣,所有人都知道。你只要告訴別人你來自倫敦,就能開啟一大段對話,他們想要了解更多關於倫敦的事,這種感覺真是奇妙。

◇◆◇

好笑的地方在於,在同一天,在回家的路上,我又被警察截停搜查了。對啊,我在上學的路上被懷疑為恐怖分子,被搜查,放學之後又來了一次。幾年前,在我的學校裡,有人被刀捅死了。所以為了加強安保,他們在地鐵站的閘機口前面多放了一個金屬探測器。我這一天回家時,口袋裡揣著u盤,u盤表面和usb介面部分是金屬做的,所以我經過探測門時,探測器響起警報了。

他們把我帶到一邊,搜查了我的包,問了我一些問題,「你以前被搜查過嗎?」之類的。我說,有啊,就今早。他們看著我說:「你是說真的麼?」我就把單據給他們看。他們說:「一天兩次,你怎麼這麼幸運啊。」我說:「是啊,也可以說是幸運吧。」然後他們就讓我走了。

出庭律師

大衛·奧比裡、傑瑞米·蘭加和凱沙夫·古普塔

他們下班後,聚在一桌吃飯,面前擺著一盤泰國綠咖哩。襯衫最上面的幾顆紐扣已被解開。他們很年輕,不用趕著回家去照顧家庭。

奧比裡:我是從埃德和拉芬斯克洛夫那裡買到人生第一頂律師假髮的,只能去那裡了。

蘭加:呃,其實總共有兩家埃德和拉芬斯克洛夫。不過無所謂,你只能買一頂假髮,這才是重點。

古普塔:我以為就那一家,不是麼?

奧比裡:對啊,在贊善裡嘛。你要先在一個本子上登記名字。

蘭加:我從來不理解這點,因為在別的地方也可以買到假髮啊。只有他們要求人家登記。

奧比裡:但那些最有名望的法官、司法委員和辯護律師的名字都在上面。那可是一本名人錄。

蘭加:過去有一個傳統,你要把假髮保持得非常完好,然後代代相傳下去。但是現在新人進來,他們的想法是,他們如果要上庭,得在假髮上踩兩腳,把它弄破一點,因為他們不希望自己看起來像新人,而希望自己看起來有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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