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雷蒙德·卡佛/b
raymondcarver,1938—1988
短篇小說家
b用法:/b給自己又倒了一杯紅酒之後,你可以加一句:「我正在考慮做一個全職的飲酒者,就像雷蒙德·卡佛那樣。」
2014年奧斯卡最佳影片《鳥人》的主角是一個電影明星,但他希望大家能把他當成一個有真材實料的演員。所以他怎麼辦呢?他排演了一齣舞臺劇,劇本改編了雷蒙德·卡佛的一個短篇小說《當我們談論愛情時我們在談論什麼》。很顯然,至少在這個角色的眼裡,卡佛這個名字是能讓人刮目相看的。這個短篇的名稱也大致體現了作者的風格和關注的東西。用詞簡單。剝離日常生活的表面,展現表面之下的真實。再加上卡佛經常關注的是一些讓人嫌惡的角色,從事著一些低微、粗笨的工作,所以經常有人把他和一個叫做「骯髒現實主義」的文學流派聯絡起來。
卡佛另一件最為人所熟知的事情是他跟自己的父親一樣,是個出類拔萃、無所顧忌(或許可以說是「逢酒吧必光顧」)的酗酒者。他的酒癮大到會等在賣酒的店鋪門口,等他們開張。他的另一個標誌性行為就是在飯店裡吃飯的時候喝醉,然後不買單就跑路。他似乎是因為結婚太早(共結連理時他十九歲,妻子瑪麗安才十六歲),覺得受到束縛,喝醉的時候算是短暫的紓解。在華盛頓州和之後的加利福尼亞,他也幹著低微的工作,並在業餘時間開始寫作——且大量飲酒。在某個階段,他很有名地宣稱自己放棄了寫作,改成全職飲酒了。不過在清醒的時候,他還是例行公事般地寫出了一些短篇小說,深受評論界推崇,把他稱作二十世紀末期的海明威sup∗/sup。
b查爾斯·布考斯基/b
charlesbukowski,1920—1994
作家
b用法:/b要是在一場辯論中你擔心自己要輸,可以引用布考斯基的話:「這世界的問題就出在聰明人滿是自我懷疑,而傻瓜卻自信滿滿。」
作家查爾斯·布考斯基選擇的毒藥是威士忌。他算是文學界的流浪漢,寫的幾乎都是洛杉磯的下等人——他完全不介意承認自己就是他們中的一員。他最有名的一本書叫《黑麥火腿》;這是一本自傳成分很足的小說,背景放在洛杉磯,寫的是一個長滿青春痘、獨來獨往的人。所謂的「火腿」是因為大家把蹩腳的演員稱為「火腿」,而布考斯基指的是嚴肅的書評人說他的文學有些廉價,而且經常太過頭。而「黑麥」指的是他最喜歡的威士忌品種。
就像所有最好的作家一樣,布考斯基有一個悲慘的童年。父親隔三差五就暴打他,一直打到他十一歲;就像他受的苦還不夠似的,少年布考斯基發的青春痘太嚴重了,直到老了還留下滿臉的痘坑。他有過一系列工作,都幹不下去,最後到了它們之中最無聊的一個——郵局。到四十九歲,他才絕望地宣佈:「我現在只有兩個選擇——要麼留在郵局裡,變成瘋子……要麼玩一把寫作,餓死。我決定餓死。」就這樣,他辭職踏上了精彩紛呈的寫作之旅。
他寫女人、威士忌、工作的苦和窮人的難。或許他最了不起的成就是在報紙上開的一個專欄,叫做「髒老頭手記」;那些文章的煽動性太強了,以至於fbi給他建了一個檔案。有一個評論者說布考斯基的迷人之處,在於他代表了「某種被社會所不容的男性幻想:不受約束的單身漢,懶懶散散、反社會,過著完全自由的生活」。大家都認為他是大熱電視劇《加州靡情》的靈感來源。在電視劇裡,大衛·杜楚尼演的就是這樣一個單身漢,在當代洛杉磯懶散度日。這是電視劇,自然主角臉上是沒有痘坑的,而且美麗動人的娜塔莎·麥克艾霍恩始終在附近帶給他被拯救的希望。對於《加州靡情》的擁躉來說,這部劇是近幾十年來電視上的最高成就之一,和例如《廣告狂人》這樣的電視劇屬於同等水平,而《廣告狂人》則瀰漫了另一位作家特立獨行的氣質……
此處「無所顧忌」原文是no-holds-barred(摔跤衍生出的常見表達,holds是摔跤姿勢,bar是禁止,即任何姿勢都不犯規);「逢酒吧必光顧」原文是no-bars-withheld(作者玩的文字遊戲,大致就是指抵抗不住任何酒或酒吧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