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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鄙的語言(第1頁,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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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們對電影裡的角色每隔兩三個單詞就爆粗口也習以為常了,但曾經這樣說話是會引起很大爭議的。

b勞倫斯/b

d.h.lawrence,1885—1930

小說家、詩人

b用法:/b如果有人說你寫的文字不是特別講究,你就可以聲稱自己追求的是勞倫斯式的隨性文風。

1960年在倫敦,法院裡有一場官司要決定企鵝出版社是否可以首度在大英帝國出版d.h.勞倫斯的最後一部小說——《查泰萊夫人的情人》。這部小說露骨地講述了一段婚外戀情,發生在一位堪稱男人楷模的獵場看守人和書名中那位貴族夫人之間。有些人說這是本色情讀物,是因為裡面大量用到了情色語言,但陪審團認為這本書只是有趣,並不危險。因此,在這本書寫成三十年後,終於得以問世。

很多人都認同這不是勞倫斯最好的作品。他最好的書應該是《兒子與情人》(1913)或《戀愛中的女人》(1920)。書名中已經透露出作者對於「愛情」的執念,而「愛情」對勞倫斯來說,意味著男女之間的一種很隨性、深沉,而且一般來說與肉慾關係不小的激情。勞倫斯認為西方社會太過注重頭腦,忽視了人類本來就是動物這個現實。他的口號就是「隨性」,你讀他的小說和詩歌很容易就能感受到這一點,因為其中一部分文字確實馬虎。但這和他瘋狂的,有時甚至像著了魔一般的理念系統是一致的:他認為好的人生是一種充滿狂熱、激情,甚至仇恨的人生。

勞倫斯有些政治觀點特別有問題,不但充滿憎惡,而且也特別可惡。在給朋友的信中,他曾幻想過建造毒氣室解決那些「弱者」。但不管怎麼說,勞倫斯的文化影響力還是很大的,一方面他成為了在那個時代還很罕見的工人階級大牌作家(他出生於諾丁漢郡一個挖煤的礦區),另一方面,他是作家中會對社會前景提出新鮮見解的典範,此外,作為一個思想家他挑戰了英國傳統中的文雅和客套。

b肯尼斯·泰南/b

kennethtynan,1927—1980

戲劇評論家

b用法:/b為了能充分表達你對一部戲劇或電影的讚賞,你可以假裝肯尼斯·泰南附體,宣稱:「我覺得我大概永遠也不會喜歡一個不想看《_____》的人。」(把那部劇或電影的名字放進書名號中。)

有些人堅持認為,是愛爾蘭劇作家布蘭登·貝漢sup∗/sup第一個在英國電視上說出了「操」這個字,但更普遍的看法是,這項紀錄應該歸於戲劇評論家肯尼斯·泰南。在1965年的一次現場直播中,他被問到是否會排演一齣演員在臺上做愛的戲。泰南迴答,在他看來即使真演了這樣的戲,也不會比說一個「操」字更讓大家震驚。衛道士瑪麗·懷特豪斯宣稱她覺得泰南「應該被打屁股」。她萬萬不會想到,這對泰南來說是求之不得,因為他很喜歡sm。

除了他不是同性戀之外,泰南和奧斯卡·王爾德sup∗/sup有很多相像之處。他是個詼諧中才情洋溢的作家,在使用炫目辭藻上天賦異稟。當然王爾德寫的是劇本和詩歌,而泰南則把自己的筆力全注入在了一種更高層次的報刊文體中,他一直為《旗幟晚報》和《觀察家》評論戲劇。他很推崇所謂的「憤怒的年輕人」,而痛斥他所謂的「樓畝郡戲劇」,也就是那種發生在英國鄉村一幢大房子裡的傳統戲劇。他高呼薩繆爾·貝克特sup∗/sup的《等待戈多》是部傑作,也同樣為約翰·奧斯本的《憤怒的回顧》而感到興奮,為此他在1956年說過一句很有名的話,雖然有些做作:「我覺得我大概永遠也不會喜歡一個不想看《憤怒的回顧》的人。」

泰南說自己寫作的信條是:「寫離經叛道的東西,寫純粹離經叛道的東西。」對於所有開始給報刊寫作的年輕人來說是挺不錯的建議。但這也指向他性格中的一個缺陷(又和王爾德有些像),就是他從來都忍不住要耍寶。這也是為什麼大家記住的不是他妙不可言的文風,而只是他在電視上的那個「操」。這可能深植於他的不安全感,因為在二十一歲的時候,他才發現自己的父親實際上叫皮特·皮考克爵士,不但沒有和自己的母親結婚,還和他真正的妻子擁有另一個不為人知的家庭。這個發現給他帶來的傷害不輸給接下來要提的一位作家,他直到成年之後,才發現那個他一直被告知是自己姐姐的女子其實是他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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