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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人(第1頁,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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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男人太忙,太重要,哪有空好好洗澡。至少,這是接下來這兩位人物的想法。

b切·格瓦拉/b

cheguevara,1928—1967

革命家

b用法:/b如果碰到某人持左派立場,但濛濛朧朧談不清具體觀點時,你可以評論:「我懷疑他的政治思考僅限於房間的牆上貼了切·格瓦拉的海報。」

如果你認為切·格瓦拉與其說是個革命家,還不如說他是個搖滾明星,這種想法是可以原諒的。他有一張照片特別有名,表情緊張,容貌像猿人,帥氣的貝雷帽下面長髮蓬鬆,整個西方社會的學生宿舍裡,到處能見到,旁邊可能就是吉姆·莫里森和科特·柯本的海報了。他年輕,英俊,富有魅力。

雖然他出名是因為在革命中幫助菲德爾·卡斯特羅於1959年奪取古巴政權,但格瓦拉並不是古巴人。他是阿根廷人(「切」這個名字,就是因為他有一個阿根廷人的習慣,稱呼所有人都是「切」——類似於「兄弟」、「哥兒們」)。他是個科班出身的醫生,在南美跟一個朋友到處遊歷時(2004年有部電影《摩托日記》講的就是這些經歷),目睹了很多社會財富分配不公的現象,大為憤慨,很快就成了一個共產主義者,認定美國是「人類公敵」,一心要把革命傳遍世界。

他從古巴開始,跟卡斯特羅一起東躲西藏,大家漸漸知道他是個無畏的鬥士(甚至有人說他比卡斯特羅更勇敢),也是個冷酷的殺手。他在日記裡不帶感情地記錄那些他處決的人,讀起來讓人不寒而慄。在古巴的勝利之後,他嘗試把革命帶到非洲剛果,但沒有什麼收穫。之後他又到玻利維亞故技重施,終於耗盡了自己的運氣。1967年,他被玻利維亞的軍隊逮捕,殘忍槍斃之後,他的手還被割了下來,對方要依靠指紋證明的確殺死了切·格瓦拉。他是個有魅力的人,讓人著迷又恐懼,而且比一般的革命者要更文藝——他特別喜愛詩歌(可以背誦魯德亞德·吉卜林的《如果》)。關於他還有另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年輕的時候,格瓦拉是如此的不注意個人衛生,以至於朋友們給他起了個綽號叫「豬」。

b歐內斯特·海明威/b

ernesthemingway,1899—1961

作家

b用法:/b時過境遷,現在談起海明威,流行的口吻是冷嘲熱諷,說他是個吹牛皮的虛偽的笨蛋。不過,你表揚他早期的那些短篇小說還是基本不會錯的。

海明威的問題就在於他有個漫畫版的滑稽形象——一個大鬍子的美國人,吹著牛大搖大擺地在世界各處晃悠,經常喝醉酒,獵殺動物,一直嘮叨自己有多勇敢,於是他早期那些了不起的文學作品就被忽視了。當然主要也只能怪他自己。海明威的確經常喝醉,的確獵殺動物,也的確嘮叨個沒完。而且據他第三任妻子——記者瑪莎·蓋爾霍恩——所說,他還很髒,一股洋蔥味。

但我們還是要先看他的成就。海明威意識到,用唬人的詞語和華麗的文風是把注意力都吸引到了作者的身上。如果你用簡短的詞語和簡單、直接的句子,那麼文中情景所要傳遞的情緒會更強烈——特別是當你不告訴讀者那些情緒是什麼,要他們自己去體會時,更是如此。海明威自己的寫作嚴格遵循這些原則,寫出了一些文學史上最一流的短篇故事(你可以試試《殺人者》)。不過他的長篇就有點看運氣了(《永別了,武器》很好;《過河入林》則一塌糊塗)。但他的影響力實在太大了,每個想不動聲色寫艱難困苦的硬漢——比如寫戰爭或深海捕魚,都是在海明威的陰影之下創作。

海明威在1954年拿到了諾貝爾文學獎,那是在他發表了《老人與海》之後。這個中篇寫的就是硬漢在深海捕魚。可那個時候他已經有些神志不清了。酒喝太多,忘記了自己發明的這些寫作準則,叫人尷尬地試圖用頭髮蓋住自己的禿頂。1961年,他自殺了。那也算是他放過了自己。因為當時他已經身體和心理都承受了多年的煎熬,而他身體上的病痛跟他經歷過的兩次飛機失事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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