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走私罪
走私罪是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進行走私活動,破壞國家海關監管制度,情節嚴重的行為。除了走私毒品罪以外,其他的走私罪都不再有死刑,畢竟走私跟人命是沒關係的。
走私罪可分為以下三類。
1.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構成這種走私罪必須有逃避應繳稅額。
2.走私特定的貨物,比如武器、彈藥、核材料、淫穢物品等法律禁止或限制出入境物品,這些犯罪無須有逃避應繳稅額的要素,只要違反國家規定,就構成犯罪。
3.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是一種兜底罪,用來填補前兩類走私罪之間的空白。比較常見的禁止物品有珍稀植物製品、疫區的肉類、報廢車輛等。
小心代購成走私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有兩種型別,一種是數額較大型,一種是螞蟻搬家型。
數額較大型走私,只要偷逃應繳稅額較大即可構成犯罪,司法解釋將其規定為「偷逃應繳稅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偷逃應繳稅額較大」,各省、市、自治區在10萬至50萬區間內根據情況來確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偷逃稅款達到50萬就構成犯罪。所以代購也有風險,很有可能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不管代購人是幫一個人還是幫好多人代購,所有的數額會加總計算應繳稅額。
比如曾引起民眾沸議的空姐代購案。離職空姐李某航多次攜帶從韓國免稅店購買的化妝品入境而未申報,逃稅113萬餘元,北京市二中院一審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罰金50萬元。2013年5月,北京高院二審將此案發回重審,後判決李某航有期徒刑3年,罰金4萬元。
還有大量讓人心酸的走私案件,比如走私抗癌藥品,犯罪分子為自己或親友從海外購買藥品,但卻論以走私,不僅藥品沒收,還要身陷囹圄。多年以前,我有個同學在某地司法機關工作,負責辦理海關移送的走私案件,有不少是偷運境外仿製藥品的案件,有些還是病患或者家屬偷運。依照法律,同學不僅要將這些人的藥品沒收,甚至還要送他們入罪服刑。面對嫌疑人絕望的表情,他的良心備受煎熬,終於去職。近來我的另外一個朋友也差點鋌而走險。當家人罹患重病,他決定去境外購買售價僅國內一半的靶向藥品,雖然評估了法律風險,但他仍然決意冒險一搏。幸運的是,他趕上國內藥品降價。如果非要以犯罪來測試人倫根本,這隻能說是法律的悲哀。
螞蟻搬家型走私,是指在1年內曾因為走私給予2次行政處罰後又走私的,直接認定為走私罪。前兩次給予行政處罰可以是因為走私普通貨物,也可以是走私特定物品,但是後一次又走私的,僅限於走私普通貨物、物品。比如張三從海外購買多臺蘋果電腦,入關時沒有申報,被查獲,這是行政違法,可以進行行政處罰,三個月後再次幫朋友代購蘋果電腦也沒有申報,再次受到行政處罰,如果第三次再犯就構成走私罪。
走私文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