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中那些第一人稱代名詞指的是誰呢?那些應該把注意力控制在手中的「我」或「我們」在哪兒呢?誰來決定神經系統產生的精神能量該如何運用?靈魂的主宰或舵手究竟在何方?
只要對這個問題略做思考,我們就會發現,從現在開始,所謂的「我」或「自我」,也是意識內涵的一部分,它很少逸出注意力的焦點。當然,我的「自我」只存在於我的意識之中;認識我的人,意識中也會有關於我的某種版本,但大多數版本可能都跟「原始版本」——我眼中的自己——毫無相似之處。
自我可不是普通的資訊。實際上,它包含了通過意識的一切:記憶、行動、慾望、樂趣、痛苦等。更為重要的是,這個「自我」代表我們點滴建立起來的目標的先後次序。政壇活躍人士的自我可能跟他的意識形態打成一片,銀行家的自我可能涵蓋在他的投資策略裡。不過,我們通常不會從這種角度來看待自我。任何時候——比如意識到自己的外表給別人的印象,或考慮到如果能夠就要做什麼事的時候——我們都只察覺到自我的一小部分。我們最常把自我跟身體聯想在一起,但也有時候會加以延伸,去認同一輛車、一幢房子、一家人。不論我們對自我意識到多少,它都是意識最重要的成分,象徵著意識的全部內涵及其間互動的模式。
耐心的讀者讀到這裡,可能會有繞圈子的感覺。如果注意力或精神能量由自我主導,而自我乃是意識內涵的總和,意識及其目標的內涵又是注意力以不同方式投射所造成的結果,那麼這套理論豈不是週而復始,轉來轉去,沒有明確的因果關係嗎?我們一會兒說自我引導注意力,一會兒又說注意力決定自我。事實上,這兩種說法都沒有錯,因為意識並非直線,而是呈一種圓形迴圈。注意力塑造自我,也被自我塑造。
注意力與自我的相互塑造
在我們的長期研究物件中,薩姆·布朗寧可作為說明這一型別因果關係的典型例子。薩姆15歲那年,跟隨父親到百慕大去過聖誕節。當時,他對自己這輩子要做什麼完全沒有概念,他的自我還沒有成形,也沒有獨立的認知。薩姆沒有明確的目標,他想要外界認為所有同齡男孩都會要的東西,也認同基因程式或社會環境的指令——換言之,他迷迷糊糊地計劃升大學、找一份待遇不錯的工作、結婚、住在郊區。有一次,父親帶他去百慕大的珊瑚礁旅行並潛水。薩姆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發現神秘、美麗而又危機四伏的海底世界竟如此令人著迷,就下定決心做進一步探索。於是,他在高中選修了許多門生物課程,目前正向海洋科學家的目標邁進。
在薩姆的案例中,有個意外事件闖進了他的意識:海底世界驚心動魄的美。他並未規劃這個事件,這也不是他的自我或目標投射注意力造成的結果。一旦認知那個海底世界,他就喜歡上了它,而且這次經歷跟他一向喜歡做的事、對大自然與美一貫的喜愛,還有他一直重視的一切,產生了共鳴。他覺得這是一次美好的經歷,值得繼續追尋,於是他把這次意外建構成一系列的目標——學習更多有關海洋的知識、選修相關課程、進大學、讀研究所、做一名海洋生物學家,而這些都成為他自我的主要成分。從那一刻開始,薩姆的目標引導他把注意力集中於海洋與海洋生物,形成一套迴圈的因果關係。最初,他是無意間發現海底世界之美的,注意力幫助他重塑自我;後來,他刻意去追求海洋生物學的知識,自我就開始塑造注意力。薩姆的例子並不特殊,很多人的注意力架構都是遵循同樣的途徑發展的。
到此為止,幾乎所有為了控制意識而應該瞭解的事都已論及。我們已瞭解到,體驗取決於我們運用精神能量的方式,而這又牽涉到目標和意圖。所有過程乃是靠自我(即整個目標系統的心理活動)銜接的。我們若想在任何方面有所進步,都逃脫不出這些步驟。外在因素當然也有助於改善人生,諸如贏得百萬美元的彩券、找到理想的終身伴侶、為改善不公正的社會制度出一份力等——但即使是這些美好的事情,也必須先在意識中取得一席之地,以積極的方式與自我建立聯絡,才能對生活品質產生影響。
意識的架構已開始浮現,但目前這幅畫面還是靜態的,雖然各種元素均已齊備,但還沒有發生互動。接下來我們要談的是,每當注意力喚起對某個新資訊的覺醒時,會發生什麼情況。這麼一來,我們才能充分了解控制體驗的方法,邁向更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