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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之樂(第1頁,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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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劇《威廉·特爾》的作曲家羅西尼,一語道破了音樂與食物之間的關係:「食慾之於腸胃,就跟愛情之於心靈一樣。腸胃就像一位指揮,領導情緒的大樂團,使它生機蓬勃。」音樂能調和情緒,食物也一樣,世間所有的美食都是根據這一觀念發明的。德國物理學家海因茨·萊布尼茨最近完成了好幾本食譜,他在書中也應用到音樂的譬喻:「在家烹調的樂趣,像是在客廳演奏絃樂四重奏;而上一流的館子用餐,卻像是一場盛大的演奏會。」

吃出學問

吃,跟性一樣,都是與生俱來的能帶給我們快樂的活動。利用呼叫器進行的體驗抽樣法研究顯示,即使在高科技的都市社會里,一般人還是在用餐時間覺得最輕鬆愉快——儘管在餐桌上,注意力集中、力量與自信等心流因素都有所削弱。只要假以時日,所有文化都會把吸收卡路里的簡單過程,轉變成一種不但享受且能帶來樂趣的藝術形式。

烹飪的發展與其他心流活動並無不同。首先,一個人得把握行動的機會(在此指的是環境裡各種可食用的素材),經過用心觀察,他就能把不同食物的特性區分得越來越精細。古人發現鹽可以防腐,蛋可以用來和其他食物一起攪拌,大蒜單獨吃或許味道太重,但用得適量,卻能增添菜的風味,且有醫療的效果。瞭解這些特性之後,我們就可以做各種實驗,研究出調和各種配料,做出美味佳餚的規則。這些規則就演變成為一道道不同的菜色,它們的繁複多變充分證明:種類有限的可食素材能喚起廣大而多樣的心流體驗。

烹飪藝術的創新大多是歷代君王刁鑽善變的口味所促成的。古希臘歷史學家色諾芬寫到2500年前統治波斯帝國的居魯士大帝時,筆觸可能有點兒誇大:「……使者行遍世界各地,為大帝尋找美味的飲料;還有一萬僕從專門為他準備食物。」不過,關於食物的實驗絕非統治者的專利。以東歐的婦女為例,除非她們一年365天每天都能做出一道不同口味的湯,否則就被認為還沒有資格結婚。

要把進食的生理需求轉換成心流體驗,我們必須先注意自己吃下去的東西。客人若把主人精心準備的食物囫圇下肚,食而不知其味,主人一定會覺得很意外——也很受挫。這是麻木不仁,也浪費了寶貴的體驗機會。培養對食物的品味跟培養其他技巧一樣,需要投入精神能量,這份投資會換得數十倍價值的複雜體驗。懂得享受吃的樂趣的人,會漸漸培養出對特定食物的興趣,並樂於瞭解它的歷史與特色。他們會學習這種烹調法,學會做這種地方風味的各式料理。如果他們專精的是中東食物,他們就知道怎麼做最好的豆泥,哪兒可以買到最好的香料、最新鮮的茄子。如果他們偏好的是威尼斯食物,他們也會懂得哪一種香腸配穀物粥最好吃,如果找不到威尼斯龍蝦,用哪種蝦代替最不失原味。

口腹之慾會上癮

食物的品味也如同其他與身體技能有關的心流來源——體育、性、視覺美感體驗——必須先握有活動的控制權,才能產生樂趣。如果一個人只是為了趕潮流而致力於成為美食家或品酒高手,一味試圖克服外來的挑戰,結果很可能不盡如人意。但如果抱著冒險和好奇的心理,為體驗本身去試探食物的潛力,沒有炫耀專門知識的意圖,那麼吃和烹飪都會為受過訓練的舌頭帶來許多體驗心流的機會。

口腹之樂的另一項危險跟性可以說是對等的,就是它會上癮。基督教七大罪中列入貪吃和好色,可見其影響之大。創教先驅十分清楚,肉體快樂會輕易把精神能量吸乾,無法再去追求其他目標。清教徒對一切樂趣的猜忌,其實不無道理,因為一般人嚐到喜歡的食物的滋味以後,自然會想要更多,因而從日常生活的當務之急中撥出時間,來滿足這方面的慾望。

壓抑並不是道德修養的方法。基於恐懼而勉強壓抑慾望,人生就會變得黯淡無光。這種人會變得刻板、自衛,自我也停止成長。唯有自動自發地遵守某些紀律,人生才有樂趣,而仍然保持理智。一個人若能學會發乎本心,控制本能的欲求,就能享受樂趣而不上癮,不至於成為慾望的奴隸。美食狂跟完全不肯體會口腹之慾者,同樣令自己和旁人厭煩。在兩個極端之間,存在著相當大的改善生活的空間。

有些宗教把人體比喻為「上帝的殿堂」或「上帝的器皿」,這樣的意象連無神論者也能理解。組成人體器官的各個細胞或組織,就是我們跟宇宙其他部分接觸的工具,身體就是一架探測器,有很多靈敏的裝置,可以從廣大無垠的空間汲取資訊。我們經由身體去了解別人和這個世界,雖然這種關係本身可能已相當清楚,但我們經常忘記,其中也有極大的樂趣。身體器官已演化為:只要運用感官就能產生積極的情緒,在整個組織中產生和諧的共鳴。

發揮身體的心流潛力實非難事,不需要特殊的才能,也花不了什麼錢。每個人都可以藉著開發一兩種過去忽略的體能,大大改善生活的品質。當然,一個人要在數種不同的體能領域中都臻至高度複雜的程度,相當不容易。做一個優秀的運動員、舞蹈家,或深諳聲、光、飲食之美的行家,都需要全力以赴。一個人清醒的時間有限,能精通幾項就已經不錯了。但你也不妨在各方面都做個「半吊子」,培養足夠的技巧,從身體的各種能力中求得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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