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最強烈而有意義的體驗,往往發生在家庭中。很多成功的人都同意艾柯卡的話:「我有成功的事業,但跟我的家庭比起來,事業實在是無足輕重。」
自古以來,人的一生幾乎都在家族團體中度過。家庭的規模與組成有多種形式,但無論如何,親戚之間的感情與來往總比外人密切。社會學家指出,親族間的忠誠度跟兩個人共有的基因成分呈正比:例如,兄弟姊妹有一半的基因相同,表兄弟姊妹有1/4的基因相同,因此親手足互相幫助的熱忱平均是表親的兩倍。根據這種說法,我們對親戚的特殊感情只不過是保障同類基因存續的生物機制罷了。
親情之所以存在,當然有很強大的生物學因素。哺乳類成長緩慢,如果沒有與生俱來的機制,使成獸對幼獸有撫養的責任心,使幼獸對成獸有依賴心,就不可能生存至今。同樣,人類新生兒與照顧者之間,也存在著這種密不可分的關係。不同文化與不同時代的家族實際關係,卻出人意料的複雜多變。
比方說,父系氏族社會或母系氏族社會、一夫多妻制或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或諸如特殊的繼承製度等較不明顯的家族結構,對家庭成員的日常體驗都有很大的影響。大約100年前,德國分裂成許多小公國,各國有不同的繼承法,或是嫡長子繼承全部家產,或是由所有兒子平分。何種繼承法會被採用,似乎完全出於偶然,但在經濟上卻有深遠的影響(嫡長子繼承造成資本的集中,帶來工業革命的契機;平均分配則把產業分割得支離破碎,導致工業發展落後)。回到手足關係的正題,採用嫡長子繼承製度的文化,必然與將產業平分給子女的文化有本質上的差異。手足之間的感情與彼此的期望,以及相互的權利與責任,大抵由特定的家族運作形式決定。正如上面的例子顯示,雖然基因可能規劃我們對家族成員有一份特殊的感情,但文化對這份感情的強度與走向,也有不小的影響力。
因為家庭是我們最先接觸到的單位,在很多方面也是最重要的社交環境,所以生活品質也大部分取決於我們能否從親戚互動關係中得到樂趣。不論家人之間的生物或文化關聯多麼強大,一般人對親戚的感受仍然相去甚遠。有的親人和藹而樂於伸出援手,有的很難纏,有的無時無刻不對家中成員構成威脅,有的更是令人無法忍受。謀害至親的人倫悲劇,發生的機率比沒有親戚關係的人還高。虐待兒童和亂倫的性騷擾,一度被認為只是難得一見的變態現象,現在則得知這種事發生頻率之高遠超乎一般人的想象。弗萊徹說:「我們愛的人最有能力傷害我們。」毫無疑問,家庭能帶給人極大的快樂,但也可能成為一個無法承受的重擔。這完全得看家人在相互關係和彼此追求的目標上投注多少精神能量,而後者更為重要。
婚姻是妥協的開始
所有人際關係都需要重新調整注意力,為目標重新定位。兩個人開始以「一對兒」的姿態公開出現時,他們必須接受單身時不會有的限制:時間上要互相搭配,計劃要稍作修訂;連相約吃頓飯這麼簡單的事,都必須在時間、地點、口味上達成妥協。在某種程度上,情人或夫妻對外來刺激的情緒反應也必須類似——如果一個人愛看電影,另一個人討厭電影,這份關係可能就維持不久。兩個人決定把注意力集中到對方身上,就等於同意改變自己的習慣;自然而然,他們的意識模式也必須跟著改變。結婚無疑是把應用注意力的習慣,做一個極端而永久的調整。生育孩子以後,父母為了配合嬰兒的需要,又得重做改變:睡眠的週期要變,外出的機會要減少,妻子還可能必須放棄工作,必須為孩子儲蓄教育經費。
這些調整都很辛苦,也可能使人感到沮喪。如果有人不願在一段感情關係開始時調整個人目標,那麼這段感情往往會在他的意識中製造混亂,因為新的互動模式一定會跟舊的期待模式發生衝突。一個單身漢可能把開一輛拉風的跑車和每年冬季去加勒比海度假當作第一優先考慮。倘若一旦決定結婚、生子,他就會發現,後面這兩個目標跟前面兩個目標軋不攏。他再也買不起瑪莎拉蒂跑車,島嶼度假也變得遙遙無期。除非他修訂過去的目標,否則互相矛盾的目標只會讓他產生挫折感,在內心造成精神熵。如果他修訂目標,自我也會隨之改變——自我本來就是目標的整理與總和。由此可見,感情關係必然會帶來自我的轉變。
為情感而廝守
數十年前,一家人還傾向於住在一起,父母子女都基於外在的理由,不得不維持共同居住的關係。過去的人很少離婚,倒不是因為那時候夫妻的情愛比較深厚,而是因為丈夫需要人替他做飯和打掃房屋,妻子需要人負擔家計,孩子也需要父母供給吃住,幫助他們進入這個世界。老一輩的人費盡苦心灌輸給年青一代的「家庭價值觀」,無非就是反映這種簡單的需求,只不過多披上一層宗教和道德的外衣罷了。
當然,一旦「家庭價值觀」的重要性建立,一般人就會把它奉為金科玉律,而它也確實維繫了家庭的完整。但這套道德規範常被視為外來的壓迫,在它的壓力之下,夫婦兒女敢怒而不敢言。它所造成的完整家庭只是一種假象,內在卻充滿了矛盾與仇恨。現在常見的家庭瓦解,其實是維持婚姻狀態的外在因素逐漸消失的結果。婦女就業機會增加、省時省力的家電用品普及,對離婚率的影響遠比愛心和道德衰微更大。
維持婚姻生活,與家人同住,並非只因為外在的理由。很多享受樂趣和成長的機會,只有在家庭生活中才體驗得到,這些內在的回報現在也沒有減少;事實上,現在可能比以前還容易得到。如果傳統家庭為方便而廝守在一起的現象已逐漸減少,為共處的樂趣而齊聚一堂的家庭就可能不斷增加。當然,因為外在力量還是比內在力量強大,兩者消長的結果會使家庭瓦解的趨勢再持續一段時間;但能支援下去的家庭,將會比那些違背個人意志、勉強守在一起的家庭,更能幫助成員培養充實的自我。
環境決定婚姻制度
人的本性究竟屬於一夫多妻還是一夫一妻,一夫一妻制到底是不是文化演進的最高形式,一直是眾說紛紜的話題。我們知道,這樣的問題談的只是塑造婚姻關係的外在條件。就這個觀點而言,最重要的似乎是,哪一種形式能最有效地保障物種的生存。同一物種的生物,甚至也會因環境而改變交配模式。以沼澤中的長喙鷦鷯為例,這種鳥在華盛頓州是一夫多妻的,因為那一帶沼澤的生活品質迥異,佔據富庶領域的少數雄性,較能吸引雌性,運氣差的雄鳥只好註定打一輩子「光棍」。同一種鷦鷯在佐治亞州卻奉行一夫一妻制,倒不是受這一州宗教信仰特別虔誠的影響,而是因為這兒的沼澤能提供的食物和棲息地都差不多,雄鳥的條件也都差不多,都能吸引到一隻雌鳥比翼雙飛。
人類家庭的形式,同樣是出於環境壓力的影響。如果只談外在因素,我們現在實行一夫一妻制乃是因為科技社會建立在貨幣經濟上,時間已證明這種婚姻制度最方便。但個人的問題,不在於人類是否天生適合一夫一妻制,而在於我們自己要不要遵守一夫一妻制。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必須先衡量各種選擇的後果。
忠於最初的承諾
有些人習慣把婚姻視為自由的終結,也有人把家庭稱作「枷鎖」;家庭生活則令人聯想到干預個人目標、阻撓行動自由的限制與責任——這固然是事實,尤其當結婚是為了方便時更是如此。但我們往往忘記,這些規範與義務,原則上與遊戲規則沒有兩樣。它們跟所有規則一樣,都是為了縮小範圍,幫助我們把注意力完全集中在若干特別的選擇上。
古羅馬雄辯家西塞羅曾說,要得到完全的自由,必須先臣服在一套法律之下。換言之,接受限制就能得到解放。例如,決定把精神能量全部投注在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之中,不論發生什麼問題、障礙,或有更好的人選出現,都不會變心,就不會再有追求最大感情回饋的壓力。既然已決定信守舊式婚約的承諾,而且不受傳統所迫,完全發乎本心,當事人就不必擔心自己是否做了正確的抉擇,別人的配偶是否比自己的更好,結果就省下不少精力應付生活需要,不必再花無謂的力氣,思索該過什麼樣的日子。
如果一個人決心選擇傳統式的家庭,一夫一妻制的婚姻,跟兒女、親戚、社群都保持密切的聯絡,就必須先考慮清楚,家庭生活如何能轉變為心流活動。因為若非如此,厭倦和挫折感不久就會入侵,除非靠異常有力的外在因素維繫,否則人際關係就會被破壞無遺。
家庭要能提供心流,必須先有存在的目標。光有外在的理由還不夠,「人家都結婚了」、「該生孩子了」、「兩個人吃飯也不過多一雙筷子」的想法或許是成家的誘因,也可能足以使一個人把結婚的念頭付諸實施,但它們並不能使家庭生活變得有樂趣。要先有積極的目標,才能使父母子女集中精神能量,攜手努力。
以上的目標可能很廣泛,而且需要花很長的時間才能實現,例如計劃一種特定的生活方式——建一幢理想的住宅、讓孩子儘可能接受最好的教育,或在現代的世俗社會中奉行某種宗教理想而生活。家庭若要使這些目標變成助長家族成員複雜性的互動關係,必須通過獨特化與整合的過程。所謂獨特化,就是鼓勵家庭中每個人發展自己的特質,發揮最高的技巧,並建立個人的目標。整合則正好相反,它確保一個人身上發生的變化也能影響到其他人。如果孩子以自己在學校的表現為自豪,家中其他人也會表示關切,並以他為榮;如果母親覺得疲倦沮喪,家人會試著鼓舞她。在一個整合良好的家庭裡,每個人都把彼此的目標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