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第二性II》小說信息

第八章 妓女和高階妓女(第1頁,共2頁)

字體:

我們已經看到,婚姻與賣淫有直接的關聯。摩爾根說:「娼妓制度就像落在家庭之上的陰影一樣,伴隨著人類,直至文明時代。」男人出於謹慎,讓妻子恪守貞潔,但他不以強加給她的這種制度為滿足。蒙田讚賞波斯諸王的智慧,敘述道:

波斯諸王讓他們的妻子陪伴他們舉行盛宴,但是當酒使他們熱血沸騰,並使他們完全放縱情慾時,他們把她們打發回內室,不讓她們參與他們不可抑制的慾望,並讓別的女人代替她們,他們對這些女人根本沒有尊重的義務。

教父認為,為了保證宮殿的衛生,必須有陰溝。曼德維爾在一部聲譽很高的著作中說:「顯而易見,存在犧牲一部分女人,以儲存另一部分女人,並預防一種更加令人厭惡的骯髒的必要性。」美國奴隸制擁護者的論據之一是,南方白人如果擺脫了奴役工作,就可以在他們之間保持最民主、最高雅的關係;同樣,「失足姑娘」這一階層的存在,使人以帶著騎士風度的尊敬去對待「正派女人」。妓女是替罪羊,男人釋放自己的卑劣慾望,發洩在她身上,然後否認她。不管她受到警察的監督享有合法地位,還是暗地裡操皮肉生涯,無論如何她被當做賤民。

從經濟角度看,她的處境和已婚女人的處境是對稱的。馬羅說:「在靠賣淫出賣自身的女人和通過婚姻出賣自身的女人之間,唯一的區別在於價格和契約的期限。」對兩者來說,性行為都是一種服務,後者只有一個男人定為終身,前者有好幾個顧客按次數付酬。後者由一個男性保護,對付其他所有男性,而前者由所有男性保護,不讓任何一個男性施行暴虐。無論如何,她們從獻身中獲得的利益,受到競爭的限制;丈夫知道,他可以得到另一個妻子,履行「夫妻責任」不是一種恩惠,而是履行一項契約。在嫖娼時,男性的慾望不是特殊的,而是特定的,可以在無論哪一個女人的身體上得到滿足。無論妻子還是妓女,只有在她們對男人有特殊影響力的時候,才能成功地利用他。她們之間的重大差別在於,合法妻子作為已婚女人受到壓迫,而作為人受到尊敬,這種尊敬當真開始反對壓迫。而妓女沒有人的權利,在她身上集中了女性奴隸處境的所有形式。

要尋思是什麼原因驅使女人賣淫,那是幼稚的;今日人們不再相信龍布羅索的理論,他將妓女和罪犯相提並論,認為兩者都是退化的人;就像統計學家所斷定的那樣,有可能妓女的智力水平一般略低於常人,有些妓女乾脆是低能的,智力遲鈍的女人樂意選擇不需要任何專門技能的職業;但是,大部分妓女是正常人,有些妓女很聰明。沒有任何遺傳的命運、任何生理缺陷壓在她身上。事實上,在貧困和失業肆虐的世界上,一旦開放了一門職業,便會有人接受;賣淫會像警察一樣長期存在下去,有警察就會有妓女。尤其這種職業一般比其他許多職業收益多。驚訝於這種供應由男人的要求引起,是虛偽的,這是一種基本的和普遍的經濟過程。帕朗—杜沙特萊在一八五七年的調查中寫道:「在所有的賣淫原因中,任何一種都不如缺乏工作和工資不足不可避免的後果—貧困更起作用。」具有正統觀念的道德家譏笑地回答,關於妓女的悲慘故事是迎合天真顧客的小說。實際上,在許多情況下,妓女可以通過別的方法謀生,但如果她覺得自己選擇的職業不是最壞的,這並不能證明她天生有惡習;還不如譴責社會,因為在這個社會中,這種職業在許多女人看來不是最令人討厭的職業之一。有人問:她為什麼選擇了這門職業?其實應該問:她為什麼不會選擇這門職業?其中,人們注意到,大部分妓女當過女僕;帕朗—杜沙特萊認為所有國家都是這樣,莉莉·布勞恩在德國、裡凱爾在比利時指出的也是這樣。約有50%的妓女先是當用人。看一看「女僕房間」就足以解釋這個事實。打雜女僕和侍女受到剝削、奴役,被當做物而不是人來看待,不能指望她未來的命運有任何改善;有時,她必須忍受男主人的一時性起,她從家務奴役和男主人的愛情,滑向也許不那麼墮落、她夢想更加幸福的奴役狀態。另外,幫傭女人往往背井離鄉;估計有80%的巴黎妓女來自外省或者鄉下。家人近在咫尺,考慮到自己的聲譽,會妨礙女人從事一般被人瞧不起的職業,但在大城市裡淪落,無法融入社會,「操守」的抽象觀念便不對她構成任何障礙。資產階級以可怕的禁忌圍繞著性行為—尤其是處女貞操—這些禁忌卻在農民和工人圈子中被看做無所謂的事。大量調查在這一點上是一致的,有許多少女被隨隨便便一個人奪走貞操後,便認為獻身給任何人是自然的事。比扎爾醫生在對一百個妓女進行的一份調查中,指出瞭如下事實:一人在十一歲失去處女貞操,兩人在十二歲,兩人在十三歲,六人在十四歲,七人在十五歲,二十一人在十六歲,十九人在十七歲,十七人在十八歲,六人在十九歲,其他人在二十一歲以後。因此,有5%是在發育前被強姦的。有一半以上說是出於愛情獻身,其他是在無知的情況下同意的。第一個誘惑者常常是年輕人,往往是一個車間和辦公室的同事、一個童年的朋友;隨後來的是軍人、工頭、男僕、大學生;比扎爾醫生的名單另外還包括兩個律師、一個建築師、一個醫生、一個藥劑師。像傳說所認為的那樣,老闆本人扮演啟蒙者的角色是相當少的,但經常是他的兒子或者他的侄子,或者是他的一個朋友。柯芒日在他的研究中也舉出四十五個十二歲至十七歲的少女的例子,她們被陌生人剝奪了處女貞操,隨後再也沒見過他們;她們冷漠地同意了,感覺不到快感。其中,比扎爾醫生更準確地指出如下的例子:

g·德·波爾多小姐十八歲時從修道院回來,出於好奇,也沒有朝壞處想,她被人帶上一輛旅行汽車,在車上被一個不認識的流動商販奪去了處女貞操。

一個十三歲的女孩不假思索地獻身給一個她在街上遇到的男人,她不認識他,後來再也沒有見過他。

m一點不落地向我們敘述她在十七歲時被一個不認識的年輕人奪去了處女貞操……她完全無知,任人擺佈。

r十七歲半時被一個年輕男人奪去了處女貞操,她根本不認識他,是偶然在附近的醫生那裡遇到的,她替自己生病的姐妹去找醫生。這個男子把她帶到小汽車上,讓她能快點回家,實際上,他從她那裡得到他想得到的東西以後,就把她扔在大街上。

我們的主顧b一點不落地說,她十五歲半時「沒想自己在做什麼事」,被一個年輕人破了身,她後來再也沒有見過他;九個月後,她生下一個非常健康的孩子。

s十四歲時被一個年輕人破了身,他把她拉到他家裡,藉口讓她認識他的妹妹。事實上,這個年輕人沒有妹妹,而他有梅毒,傳染給了小姑娘。

r十八歲時在一箇舊戰壕被一個已婚的表兄破了身,她和他一起參觀戰場,他讓她懷了孕,使她不得不離開家庭。

c十七歲時,一個夏夜,在海灘上被一個在旅館裡剛剛認識的年輕男人奪去了處女貞操,他們的母親在離他們兩個不過百米處閒談。她得了淋病。

l在十三歲聽無線電廣播時被她的叔叔奪去了處女貞操,而她的嬸嬸喜歡早睡,那時安靜地在隔壁房間裡休息。

可以肯定,這些被動地屈從的少女,仍然感到失去處女貞操的創傷;人們很想知道,這種受殘害的經歷對她們的未來產生了多大的心理影響;但是人們不對妓女做精神分析,她們表述笨拙,用陳詞濫調來搪塞。某些妓女隨時準備委身於任何人,這一現象可以用我們已經講過的賣淫幻想來解釋:出於對家庭的怨恨,出於對萌生的性慾的恐懼,出於扮演大人的願望,有一些非常年輕的少女模仿妓女;她們濃妝豔抹,結交男孩子,賣弄風情,挑逗男性;她們年紀還很小,沒有性別,性慾冷淡,認為可以玩火而不受懲罰;總有一天,有個男人要求她們兌現,她們便從夢想滑向行動。

一個十四歲的年輕妓女說:「門一旦撞開,要關上就難了。」然而,少女在失去處女貞操後,很少立即決定在街上拉客。在某些情況下,她仍然依戀第一個情人,繼續和他生活在一起;她從事「體面的」職業;當情人拋棄她時,另一個人來安慰她;既然她不再只屬於一個男人,她認為可以委身於所有男人;有時,情人—第一個,第二個—暗示這種方法可以掙錢。也有許多少女是父母讓她們成為妓女的,在某些家庭—如有名的美國的朱克家族—凡是女人註定從事這門職業。在流浪的年輕姑娘中,也有大量被親人遺棄的女孩,她們以乞討開始,由此滑向賣淫。一八五七年,帕朗—杜沙特萊發現,在5000個妓女中,有1441個受貧困影響,1425個受人引誘,然後被拋棄,1255個被父母拋棄後走投無路。現代的調查差不多得到同樣的結論。疾病時常迫使無法從事真正的工作或者失去工作的女人去賣淫,疾病破壞了不可靠的預算平衡,迫使女人匆忙地為自己創造新的收入來源。生孩子也有同樣的結果。在聖拉扎爾監獄中,一半以上的女人至少有一個孩子;許多女人撫養過三至六個孩子;比扎爾醫生舉出其中一個人的例子,她生過十四個孩子,當他認識她時,其中八個還活著。他說,很少有人拋棄她的孩子;有時,正是為了撫養孩子,未婚母親變成了妓女。其中,他舉出了這個例子:

她是在外省被一個六十歲的老闆奪去處女貞操的,當時她十九歲,還待在家裡,她懷了孕,不得不離開親人,她生下一個非常健康的女兒,非常得體地撫養她。分娩以後,她來到巴黎當奶媽,在二十九歲時開始花天酒地。她從三十三歲起賣淫。她如今走投無路、悲觀絕望,要求能待在聖拉扎爾監獄。

眾所周知,在戰爭期間和戰後危機中,賣淫也會流行。

在《現代》雜誌部分發表的《一個妓女的生平》的作者,這樣敘述她的開端:

十六歲時我和一個比我大十三歲的男人結婚。我是為了離開父母才結婚的。我的丈夫只想讓我生孩子。他說:「這樣的話,你就會待在家裡,不出門。」他不希望我化妝打扮,不想帶我去看電影。我要忍受婆婆的囉唆,她天天要來我家,總是說她的壞蛋兒子是對的。我的第一個孩子是個男孩,叫雅克;十四個月以後,我生下另一個男孩皮埃爾……由於我感到非常厭煩,我便開始上護理課,這使我很高興……我進了巴黎郊區的女子醫院。一個護士是個調皮的女孩,她告訴我一些以前我不瞭解的事。同我的丈夫睡覺是一件苦差事。六個月來我對男人沒有一絲熱情。有一天,一個駐紮在北非的法國士兵,一個厲害的傢伙,不過是個漂亮的小夥子,走進我的私人房間……他讓我明白,我可以改變生活,同他一起去巴黎,不再工作……他很會哄我……我決定同他一起走……有一個月我真正生活在幸福中……一天,他帶來一個衣著入時的漂亮女人,說道:「你瞧,這一位行情很走俏。」開始,我不幹。我甚至在街區的診所找到一個護士職位,讓他明白,我不想上街拉客,但是我頂不了很長時間。他對我說:「你不愛我。一個女人愛她的男人,便會為他幹活。」我哭了。在診所,我非常憂愁。最後,我被帶到理髮店……我開始賣淫!朱洛在後面跟著我,要看看我生意如何,並在警察要抓我時及時通知我……

這個故事在某些方面近似由杈桿兒支配妓女賣淫的經典故事。有時,杈桿兒的角色由丈夫來扮演。有時也由一個女人來扮演。路·費弗爾在一九三一年對510個年輕妓女進行過一項調查;他發現,她們當中有284人是單身生活,132人同一個男友一起,94人同一個女友一起,一般說,是同性戀把她倆結合在一起。他舉出如下的通訊摘要:

蘇珊娜,十七歲。我特別是同妓女一起賣淫。有一個妓女長時間留住我,她的嫉妒心很強烈,因此我離開了那條街……

安德蕾,十五歲半。我離開父母,和一個在酒吧裡遇到的女友住在一起,我很快發覺,她想像一個男人那樣愛我,我和她在一起待了四個月,然後……

讓娜,十四歲。我可憐的爸爸名叫x,一九二二年,由於在戰爭中受傷,死在醫院。我的母親再嫁。我上學是為了得到文憑,得到後我要去學縫紉……由於掙得很少,我同繼父開始爭吵……我不得不到某某街x太太家當女傭。我和她年輕的女兒單獨待在一起十天,這個姑娘約有二十五歲,我發覺她起了很大變化。有一天,她像一個年輕男子那樣向我承認她的愛情。我猶豫不決,然後,由於生怕被辭退,我終於讓步了;於是我明白了一些事……我工作,後來失業,不得不到樹林那邊,同女人賣淫。我認識了一位非常慷慨的太太。

女人時常只把賣淫作為提高收入的一項臨時措施。但人們往往描繪她隨後不能自拔。如果說「拐騙婦女逼其為娼」,也就是女人被暴力、假許諾、欺騙等等捲進去的情況相對罕見,常見的則是她不由自主地待下去。她開業所需要的資本由杈桿兒或者老鴇提供,他們對她擁有權利,從她的收益中提取最大部分,她卻無法從中擺脫出來。「瑪麗—苔蕾絲」進行了好幾年真正的鬥爭,才獲得成功。

我終於明白,朱洛一心想要我的錢,我想,要是遠離他,我可以存一點錢……開始,在妓院,我很膽小,我不敢接近顧客,對他們說「你上樓吧」。朱洛的一個同夥的妻子就近監視我,甚至計算我接客的次數……朱洛給我寫信,說我應該每天晚上將錢交給老闆娘,「這樣做,別人就不會偷走你的錢……」我想買一條裙子,旅館老闆娘對我說,朱洛不許她把我的錢給我……我決定儘快離開這個旅館。當老闆娘知道我想走時,她沒有像以前那樣在接客之前給我放入棉花球,我被抓住了,送到收容所……我不得不回到旅館去掙盤纏……我在妓院只待了四個星期……在巴爾貝斯,我像以前那樣幹了幾天,我非常恨朱洛,不能待在巴黎,我們互相謾罵,他打我,有一次幾乎把我從窗戶扔出去……我和一個職業介紹所的老闆談妥去外省。當我意識到這個老闆認識朱洛時,我沒有像約定的那樣去赴會。老闆手下的兩個女人在貝羅街遇到了我,痛打了我一頓……第二天,我理好手提箱,獨自出發到t島去。過了三星期,我受夠了旅館生活,我寫信給醫生,讓他來看我,檢查我接客的情況……朱洛在馬讓塔大街看見了我,他打了我……我的臉從此破了相。我受夠了朱洛。於是我簽了一個合約,出發到德國去……

文學已經使「朱洛」的形象大眾化了。朱洛在妓女的生活中扮演保護人的角色。他借錢給她買衣服,然後保護她對抗其他女人的競爭,也對抗警察—有時他本人就是警察—對抗嫖客。嫖客能夠不付錢就消費會很高興,有些嫖客很想在女人身上滿足他們的虐待狂。幾年前,在馬德里,有一些法西斯紈絝子弟在寒冷的夜晚把妓女扔到河裡,以此取樂;在法國,有些愛尋歡作樂的大學生有時把女人帶到鄉下,在夜晚把她們脫光衣服扔在那裡。妓女為了收到錢,避免惡劣的對待,需要一個男人。他也給她精神支援,有些妓女說:「單獨幹會幹得不那麼好,不會那麼一心投入,會任人擺佈。」她時常對他產生愛情;正是因為愛情,她才選擇這個職業,或者為這門職業辯解;在她的環境中,男人對女人有極大的優勢,這種距離有利於宗教般的愛情,這就解釋了某些妓女狂熱的犧牲精神。她們在自己男人的暴力中,看到陽剛氣的標誌,越發順從他。她們在他身邊感到戀愛中的女人的嫉妒、痛苦,但也有快樂。

然而,妓女有時對他只感到敵意和怨恨,正是出於恐懼—因為他把她們掌握在手裡—她們受他控制,正如上文我們在瑪麗—苔蕾絲的例子中所看到的。於是,她常常在嫖客中選擇一個「情人」,聊以自慰。瑪麗—苔蕾絲寫道:

所有的女人除了她們的朱洛以外,都有情人,我也一樣,這是一個很俊的小夥子。儘管他床上功夫一流,但我卻沒有快感,不過我們彼此有很深的友情。他時常和我上樓,但不做愛,只是為了說說話,他告訴我,我應該擺脫這種生活,我的位置不在這裡。

她們也同女人互相安慰。大量妓女是同性戀者。我們已經看到,在她們從事這種職業的開始,時常有同性戀的經歷,而且許多妓女繼續同一個女友生活在一起。根據安娜·魯林的調查,在德國,大約有20%的妓女是同性戀者。費弗爾指出,監獄中的年輕女囚交換言辭狂熱的色情書信,最後署上「為了生活,聯合起來」。這些信和心裡懷著「愛火」的女中學生互相寫的信如出一轍。女中學生閱歷尚淺,比較膽小;那些女囚不僅在字句上,而且在行動中感情已走到極端。可以在瑪麗—苔蕾絲的生平中看到—她是被一個女人啟蒙情慾的—在可憎的嫖客和頤指氣使的杈桿兒面前,這個「女伴」起著多麼特殊的作用:

朱洛帶來一個姑娘,一個連鞋都穿不上的貧窮女傭。在跳蚤市場給她買來了一切,然後她和我一起幹活。她很可愛,再說她喜歡女人,我們相處融洽。她令我想起我向那個護士學到的一切。我們常常說笑,我們不去幹活,而是去看電影。我很高興她和我們在一起。

可以看出,女伴差不多起到在正派女人中間的知心女友扮演的角色,她是玩樂的夥伴,同她的關係是自由的、無償的,因此是自願的;妓女對男人感到厭倦,厭惡他們或者希望解悶,她正是時常在另一個女人的懷抱裡去尋找放鬆和樂趣。無論如何,我談到過的共謀直接把女人聯結起來,在這種情況下比在其他任何情況下都更有力地存在。由於她們同一半人類的關係是商業性質的,社會整體把她們看做賤民,妓女在彼此之間緊密團結;她們有時是競爭對手,有時互相嫉妒、侮辱和打鬥;但是她們深切地彼此需要,以構成一個「反宇宙」,她們在裡面可以重新找到人的尊嚴;女伴是知己和特殊的見證人;正是她會鑑賞裙子和髮式,這是用來勾引男人的工具,但在其他女人羨慕或讚賞的目光中,卻顯得像為了自身目的。

至於妓女和嫖客的關係,意見很分散,情況無疑多變。我們常常強調,她給心上人保留了嘴上的吻,即自發溫情的表現,對她而言,愛情的交歡和職業的性交沒有可比之處。男人的證詞是可疑的,因為他們的虛榮心促使他們受到這種虛情假意的享樂的愚弄。應該說,在往往伴隨著肉體筋疲力盡的「大量接客」、快速的接客、「宿夜」以及和一個熟悉的嫖客連續發生關係之間,情況非常不同。瑪麗—苔蕾絲通常冷漠地從事她的職業,但她回憶起一些歡樂之夜;她有過「一時的鐘情」,她說,她所有的同伴也都有過;有時,女人拒絕她喜歡的嫖客付錢,有時,如果他處於困境,她會提議幫助他。但總體說來,女人幹這種事「很冷淡」。有些妓女對所有嫖客都只有摻雜著蔑視的無動於衷。瑪麗—苔蕾絲寫道:「噢!男人都是傻瓜!女人可以把她們所願意的東西全部放進他們的頭腦中!」但許多妓女對男人感到怨恨和厭惡;其中,她們對他們的惡習感到噁心。他們到妓院來要麼是為了滿足他們不敢對自己的妻子或者情婦承認的惡習,要麼是因為來到妓院促使他們創造一些惡習,許多男人要求女人滿足他們的「突發奇想」。瑪麗—苔蕾絲特別抱怨,法國男人有無法滿足的想象力。比扎爾醫生照料的女病人告訴他,「凡是男人多少都有惡習」。我的一個女友在博榮醫院和一個年輕妓女長談過,這個妓女很聰明,一開始當用人,後來和她喜歡的一個杈桿兒生活在一起。她說:「b所有的/b男人都有惡習,除了我的男人。正因如此,我愛他。萬一我發現他有惡習,我就離開他。嫖客第一次總是不敢出格,神態正常;他再來時,開始想行動了……你說你的丈夫沒有惡習,你往後看吧。他們都有惡習。」由於這些惡習,她憎恨男人。我的另外一個女友,一九四三年在弗雷訥和一個妓女成為密友。這個妓女認為,她的嫖客中90%有惡習,50%左右是可恥的雞姦者。那些表現出太多想象力的嫖客令她害怕。有個德國軍官要求她光著身子,懷裡抱著花,在房間裡踱步,而他模仿一隻鳥在飛翔;儘管他很殷勤、很寬容,可是每當她瞥見他時便逃走了。瑪麗—苔蕾絲憎恨「想象力」,雖然這樣做要價比普通性交高得多,而且往往要求女人付出的少。上述三個女人特別聰明和敏感。無疑,她們意識到,一旦她們不再受到職業常規的保護,一旦男人不再是一般意義上的嫖客,而個體化,她們便成為某種意識、某種任性的自由的獵物,這再也不是一次普通交易。有些妓女在這種「想象力」中卻很有一套,因為收益更多。在她們對嫖客的敵意中,往往有一種階級的反感。海倫妮·多伊奇長篇敘述安娜的故事,這是一個金黃頭髮的漂亮妓女,天真,一般情況下很溫柔,但有時對某些男人要大發雷霆。她來自一個工人家庭;她的父親酗酒,她的母親有病,這對不幸的夫婦使她憎惡家庭生活,雖然在她的整個生涯中,常常有人向她求婚,她卻根本不同意結婚。街區的年輕人使她墮落;她很喜歡她的職業;但得了肺病以後,別人把她送到醫院裡,她對醫生切齒痛恨;她覺得「值得尊敬的」男人全都可恨;她忍受不了她的醫生的彬彬有禮和關心。她說:「我們難道不知道這些男人很容易就脫下和藹、自尊、自我控制的假面具,行為像野蠻人嗎?」除此之外,她在精神上是完全平穩的。她撒謊說有一個要撫養的孩子,除此之外她不說謊。她死於肺病。另外一個年輕妓女朱麗亞,從十五歲起便委身於她遇到的所有小夥子,她只喜歡貧窮和體弱的男人,她和他們在一起時溫柔可愛,她把其他男人看做「只配得到最惡劣對待的野獸」。(她有一種非常明顯的情結,表現出無法滿足的母性天賦,一旦有人在她面前說出母親、孩子或者發音相近的詞,她便激動萬分。)

大部分妓女在道德上都適應她們的狀況,這並不意味著她們是遺傳的或者是天生的不道德,而是意味著她們有理由自認為融入要求她們服務的社會。她們很清楚,發給她們執照的警察的訓話,純粹是連篇廢話,嫖客在妓院外所標榜的高調也嚇唬不了她們。瑪麗—苔蕾絲對她在柏林借住的麵包店的老闆娘解釋說: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