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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換父母(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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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姓邵,原本是憲宗的貴妃。兒子封興獻王,她不能夠跟著去安陸,便在宮中朝思暮想。沒想到年事已高而且雙目失明以後,親孫子回京當了皇帝。大喜過望的她,竟把孫兒攬在懷裡從頭到腳摸了一遍,一直摸到腳後跟。sup/sup

興獻王妃也基本滿意,下令啟程。

十月初四,她從大明門中門進宮。sup/sup

母子重逢是何情狀,正史沒有記載。

但可以肯定,他們並不滿足,因為興獻夫妻現在還只是興獻帝后,前面沒有「皇」字。所以那兩人還要折騰,直到鳩佔鵲巢的目標完全實現,朝廷裡也不再有反對派。

當然,多年以後他們如願以償:興獻王不但終於被尊為皇帝,而且還有了「睿宗」的廟號。當然,也許是為了顯示公平,朱棣的廟號也由太宗升格為成祖。sup/sup

這是嘉靖十七年九月的事。

如此結果,也有種種原因。

首先,作為皇帝,嘉靖任性而又倔強。他最痛恨的就是臣下勸阻,勸阻者都沒有好下場。而且越是有人勸阻,他越是堅持,不達目的誓不罷休。跟這樣的人講道理,不但徒費口舌,甚至可能火上澆油,還不如先順著他。等到時過境遷他自己想明白後悔了,再搭個梯子讓他下臺不遲。

後來嚴嵩能夠成功,靠的就是這辦法。

實際上人們也別無選擇,因為嘉靖是明代皇帝,而明代皇權是不受制約的。所以,哪怕荒唐如武宗也能得逞。何況按照「百善孝為先」的邏輯,嘉靖的動機堪稱純正,以至於清人發表評論時也要說「天性至情,君親大義」云云。sup/sup

更重要的是,嘉靖並非無理取鬧,問題的關鍵則在於他來北京是繼統還是繼嗣。繼統就是繼承大明的法統,繼嗣則是繼承孝宗的血緣,而繼統並不一定要繼嗣。西漢繼承昭帝皇位的宣帝,就是昭帝哥哥的孫子,不也沒換父母嗎?

那麼,嘉靖又為什麼要換?

繼統而非繼嗣,一句話就讓嘉靖站穩了腳跟。

毫無疑問,這個說法不是十五歲孩子想得出的,幫助小皇帝走出困境的是一位小官。準確地說,是剛剛中了進士還沒分配工作的替補隊員。然而他對楊廷和等人的反擊,卻如火箭炮似的排山倒海。這位候補官員質問:你們主張皇上稱聖母為嬸嬸,豈非要求母親見了兒子行臣禮?興獻王只有今上一個兒子,難道讓他斷子絕孫?你們說這是為了國家犧牲小家,請問天下可有「無父無母」之國,可有兒子自絕父母之理?如果繼統必先繼嗣,又該繼孝宗還是繼武宗?

楊廷和他們說不出話來。sup/sup

嘉靖卻有絕處逢生之感。因此,他決心要讓這位新科進士成為朝中重臣。這不僅是酬謝。更重要的是,有了這股力量的支援,陛下在那陌生的環境中將不再是孤家寡人。

那麼,幫了嘉靖大忙的又是誰呢?

以上見《明史》之《世宗本紀一》《楊廷和傳》,(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以下簡稱《紀事本末》)卷五十正德十六年四月條。

見《紀事本末》卷五十正德十六年四月戊申日條。

見《明史·楊廷和傳》。

見《紀事本末》卷五十正德十六年七月條,參看《明史·楊廷和傳》。

見《紀事本末》卷五十正德十六年四月條。

見《明史》之《獻皇后傳》《張璁傳》,《紀事本末》卷五十正德十六年九月條。

見《明史·世宗本紀一》,《紀事本末》卷五十正德十六年七月條,嘉靖元年正月條。

見《明史·孝惠邵太后傳》。

據《明史·世宗本紀一》,尊興獻王和王妃為帝后是在正德十六年十月初一己卯朔。據《紀事本末》卷五十正德十六年十月條,興獻王妃進宮是在同一月壬午,乃由大明門中門入。

見《明史·世宗本紀一》。

見《明史·世宗本紀》讚語。

以上見《明史·張璁傳》,《紀事本末》卷五十正德十六年七月條。據《紀事本末》,楊廷和對張璁批評的反應是「豈得謂會通之宜乎」,實際上是無話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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