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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世蕃伏法(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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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獄後的嚴世蕃一口咬住了藍道行。他說,鄒應龍上疏是受藍道行蠱惑。嘉靖對於那次降神本來就有些懷疑,只是請神容易送神難,不好意思說乩語有誤。現在,嚴世蕃既然喊冤,他便在盛怒之下將藍道行也送進了詔獄。

嚴嵩的黨羽立即開始活動。

最先出面的兩個傢伙,一個擔任大理寺卿,另一個擔任刑部侍郎。職司既為執法,枉法當然方便,於是找到藍道行表示:只要供出所有的事情都是徐階暗中指使,就不但可以平安無事,還能有重金酬謝。

藍道行卻不為所動。他說,除貪官自是皇上本意,糾貪腐自是御史本職,關徐閣老什麼事?sup/sup

這位道長還真是條漢子。

當然,他也付出了死在獄中的代價。

事實上鄒應龍上疏雖然跟藍道行有關,卻不是受藍道行指使。他是因為避雨而躲進一位太監家,才聽到「神仙」說嚴嵩是奸臣的。太監為什麼要告訴鄒應龍?無從稽考,多嘴多舌趁機炫耀的可能性較大,所以正史也認為是碰巧。總之去年一場大火,燒掉了嚴嵩的聖眷;今年一陣大雨,又澆滅了嚴嵩的權勢。這可真是水火無情。sup/sup

嘉靖皇帝卻對嚴嵩仍有眷顧,甚至以退位相要挾,明令徐階等人就此罷手。徐階當然知道不能霸王硬上弓,但清除嚴嵩的黨羽卻沒有任何問題。於是,嚴世蕃發配雷州充軍的第二個月,大批身居要職的高階官員落馬。基礎動搖,團伙瓦解,剩下的事情就是等著嚴世蕃自己找死了。

嚴世蕃也沒有讓人失望。他並不曾到雷州衛服刑,只在廣東南雄住了兩個月,就溜回家了。回家以後,也不肯韜光養晦,反倒做了三件事:與同樣是從服刑之地逃回的羅龍文私下裡來往,誹謗朝廷;收買亡命之徒藏在家裡,揚言要取徐階和鄒應龍的人頭;大興土木,修建私宅,規模之大嚴重超標,簡直就有蔑視王法的嫌疑。

地方官員當然不能坐視不管。

最先發現違章建築的,是袁州府專管刑獄的正七品推官郭諫臣。他是另有公務碰巧路過,看見嚴世蕃的家奴正指揮上千工匠搭建樓堂館所。這幫傢伙氣焰囂張,不但對他這個朝廷命官傲慢無禮,還公然向他扔瓦片。sup/sup

郭推官咽不下這口氣,一狀告到林潤那裡。

林潤是福建莆田人,跟鄒應龍一樣也是嘉靖三十五年的進士,當時正以南京都察院御史的身份巡視江防。此君早就痛恨嚴嵩父子,立即受理此案。經過明察暗訪,掌握了不少證據的林潤即以八百里加急的方式上奏朝廷,狀告嚴世蕃和羅龍文網羅江洋巨盜,私用違制車服,日夜攻擊朝政,招募勇士四千餘人,明顯地有非分之想、不臣之心。

皇帝勃然大怒,下令將兩名案犯捉拿到京。

此時,嚴世蕃的兒子嚴紹庭還在北京錦衣衛任職,得到訊息立馬派人通風報信,讓他爹趕緊逃回雷州。只要嚴世蕃人在服刑之地,對方就有誣告嫌疑。哪知道兩天之後,早就讓郭諫臣嚴防死守的林潤,便親自趕到了江西分宜,當場將猝不及防的嚴世蕃抓住,套上枷鎖就走。sup/sup

這會兒,是嘉靖四十三年十一月初二。sup/sup

官場的腐敗也在此刻暴露無遺——儘管皇帝已經下詔將此案交由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三法司審理,嚴世蕃被押解進京之後卻居然人身自由。他召集黨羽交代說:皇上對貪汙受賄不太在乎,儘管承認。迫害忠良則要大書特書,因為那都是他老人家親自批准的,看了以後一定怒不可遏。

然後嚴世蕃一聲冷笑:任他燎原火,自有倒海水。sup/sup

黨羽們立即四處活動,三法司倒也欣然接受。因為貪汙受賄和迫害忠良都是事實,而非分之想和不臣之心反倒查無實據。更何況,林潤的疏文原本就說得含糊其辭:

道路皆言,兩人通倭,變且不測。sup/sup

什麼叫作「道路皆言」?說白了就是道聽途說,只不過說的人多,不僅有路人甲,還有乙丙丁。

這又豈能作為證據?

於是,辦案人員決定,拿兵部員外郎楊繼盛案和錦衣衛經歷沈煉案做文章。這兩個人,都是因為上疏彈劾嚴嵩而被害死的。手段則是將他倆列在其他死刑犯名單中,交給皇帝稀裡糊塗批准。因此,這是公認的冤案,民憤也極大。

刑部尚書黃光升、左都御史張永明和大理寺卿張守直都深以為然,便照此擬定罪名寫出奏稿,請首輔徐階過目。

徐階看了點頭:三位果然是好法官,斷案一流。

三法司鬆了口氣。

徐階卻將他們延入內室,屏退左右,再低聲問道:三位認為嚴公子是該死呢,還是該活?

三法司說:死有餘辜。

徐階又問:這份奏稿是能殺他,還是能放?

三法司說:認定迫害忠良,正是要他殺人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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