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回憶起早年生活的情景時,那些景象就像大衛·林奇導演的老少皆宜的大眾電影一樣,令人欣慰而又格格不入。深黃色的笨重電話機掛在廚房的牆上,上面有個旋轉撥號盤,拖著一圈圈捲曲的長線。爸爸正在擺弄電視機上方那兩根像兔子耳朵似的天線,試圖去掉電視螢幕上的雪花,結果徒勞無功。被露水打溼的早報捲成一卷,躺在碎石鋪成的車道上。客廳裡擺著高保真音響操作檯,周圍的地毯上散落著一些唱片套(有些是從哥哥姐姐們收藏的甲殼蟲樂隊唱片集中拿來的)。樓下,在潮溼的地下室裡,書架上擺著很多書,五顏六色的書脊上印著書名和作者。
1977年,電影《星球大戰》上演,蘋果電腦公司成立,而我則到新罕布什爾州的達特茅斯學院上大學。在申請這所學校的時候,我還不知道該校計算機專業長期處於領先地位,因此學校師生能夠輕鬆地利用資料處理機的計算能力。校長約翰·凱默尼是一位很受尊敬的電腦科學家,他在1972年寫了一本很有影響的書,書名叫做《人與計算機》(manandthecomputer)。在此之前10年,他還是第一個使用常用單詞和日常語法的程式語言basic的發明人之一。在校園中心附近,是新佐治亞風格的貝克圖書館,圖書館的鐘樓直入雲霄。就在圖書館的背後,蹲伏著單層的基威特計算機中心,這是一座單調而模糊的混凝土建築,充滿未來派的風格,裡面放著全校僅有的一對巨型計算機,是通用電氣公司製造的ge-635型計算機。巨型機上執行的是具有開創性意義的達特茅斯分時系統,那是一種早期的網路系統,可以允許很多人同時使用計算機。計算機分時工作是我們今天所說的個人計算的最早表現形式,正如凱默尼在書中所說,「它使得人與計算機之間真正的共生關係」成為可能。
我學的是英文專業,對數學及其他自然科學的課程避之唯恐不及,但是基威特計算中心佔據了校園裡的「戰略要衝」,位於從我們宿舍到「兄弟會」的路上。每到週末的晚上,在等待啤酒狂飲晚會開始的時候,我經常會在公共機房裡的計算機終端上花上一兩個小時。我打發時間的辦法通常是玩一個原始愚蠢的多人遊戲,那是學習程式設計的在校學生——他們自稱為「系統程式設計師」——一起鼓搗出來的東西。不過,我也設法學會了使用複雜的文書處理程式,甚至還學了一些basic程式設計命令。
那不過是數字式的嬉戲。在計算中心每待上一個小時,我一定會在緊鄰的圖書館裡花上二十幾個小時。我在圖書館龐大的閱覽室裡緊張地準備考試,我在汗牛充棟的參考書庫中搜尋論據,我還在借書處做兼職工作。儘管我在圖書館裡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徜徉於狹長的書架過道上,被千千萬萬冊圖書環繞包圍,但是我從未有過今天所謂的「資訊過載」的感覺。在那些圖書的靜默不語中,有一種沉穩寧靜的東西,為了等待合適的讀者出現,把它們取走,它們願意一等數年,甚至數十年。那些書用它們佈滿灰塵的模糊聲音跟我竊竊私語:「不要著急,我們哪裡也不去。」
1986年,在我離開達特茅斯學院5年之後,電腦真正進入了我的生活。我拿出我們幾乎全部的積蓄,花了大約2000美元,買了一臺蘋果公司最早的麥金託什電腦,我的妻子為此曾抱怨不已。那是一臺macplus電腦,配置了1兆的記憶體,20兆的硬碟,還有一個很小的黑白顯示器。開啟這臺小小的淺褐色機器的包裝時那種激動心情,我至今記憶猶新。我把它放在桌子上,插上鍵盤和滑鼠,開啟電源開關。電腦開始啟動,在執行那些讓它醒來的神秘程式時,它衝著我微笑,發出歡迎我的悅耳聲音。我一下子就迷上了它。
這臺蘋果機身兼家用與商用雙重職責。那時我在一家管理諮詢公司擔任編輯,每天都會把它帶到辦公室。我使用微軟公司的word軟體修改建議書、報告書及演講稿,有時候也會開啟excel軟體,在諮詢人員的電子表格中輸入修改意見。每天晚上,我再把電腦帶回家,用它來記賬、寫信、玩遊戲(遊戲還是很愚蠢,不過不那麼原始了)。其中最有趣的事是用靈巧的hypercard應用程式拼湊簡單的資料庫,那時候每臺蘋果機都帶有這套程式。hypercard程式是由比爾·阿特金森(billatkinson)開發的,他是蘋果公司最富有創新能力的程式設計師之一,這套程式整合了超文本系統,預示了全球資訊網的樣子和感覺。現在的網頁上點選連結的地方,在hypercard中相對應的是點選卡片上的按鈕——不過二者的設計思想和魅力如出一轍。
我開始感覺到,電腦絕不只是一個對你言聽計從的簡單工具,它是一種能以微妙而又確定的方式對你施加影響的機器。電腦用得越多,它對你的工作方式的改變就越大。一開始,我無法在螢幕上修改任何東西。我會先把檔案列印出來,用鉛筆在紙上改好,隨後再輸入電腦,形成數字版。然後再次列印出來,再用鉛筆改一遍。這樣的過程有時候一天會重複十幾遍。但是,我例行的編審流程突然在某個時候發生了變化。我發現自己再也不會在紙上寫東西、改東西了。沒有刪除鍵,沒有捲軸,沒有剪下和貼上功能,沒有恢復命令,我感覺茫然若失,不知所措。我的所有編輯工作,全都要在螢幕上完成了。在使用文書處理軟體的過程中,我自己也多多少少地變成了一個文書處理器。
1990年前後,我買了一個資料機,更大的變化隨之而來。在此之前,我的蘋果電腦一直都是一臺自給自足的機器,其功能限於我在硬碟上安裝的全部軟體。通過資料機與其他計算機連線起來之後,它又有了新的身份,開始扮演新的角色。我的蘋果機不再只是一把高科技的「瑞士軍刀」,它成了一個通訊傳媒,一個發現資訊、組織資訊、分享資訊的裝置。我嘗試過所有的線上服務——compuserve,prodigy,甚至還有蘋果公司推出的短命的eworld。不過,最讓我不離不棄的還是「美國線上」。最初開始使用美國線上的時候,上網時間限制為每週5小時。為了跟少數幾個也有美國線上賬號的朋友互發郵件,為了參與幾個bbs論壇上的交談,為了閱讀報紙雜誌的電子版文章,我得精打細算地安排好寶貴的每一分鐘。我真的是越來越喜歡資料機通過電話線連線到美國線上伺服器上時發出的聲音了。聽著那種吱吱呀呀的聲音,就像是在偷聽一對機器人之間的友好爭論。
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我已經不幸地陷入了「升級迴圈」。1994年,我那臺有些年歲的蘋果電腦退休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臺麥金託什performa550型電腦,這臺電腦配有彩色顯示器、光碟驅動器、容量為500兆的硬碟,還有一個當時看來堪稱奇蹟的主頻高達33兆赫的處理器。我以前使用的大部分軟體,在新電腦上都需要執行升級版,於是我的電腦裝上了各種各樣的新程式,這些程式具有最新的多媒體特徵。到那時,我已經安裝了所有的新軟體,電腦硬碟裝得滿滿的。我不得不再買一塊硬碟,作為補充。我還添置了zip驅動器,後來又買了一個光碟燒錄機。幾年之內,我又買了一臺螢幕更大、晶片速度更快的桌上型電腦,還有一臺可以在旅行時使用的手提電腦。與此同時,我的老闆拋棄了蘋果電腦,轉而青睞執行windows系統的個人電腦,因而我同時用著兩套不同的系統,一套上班用,一套在家用。
就是在那段時間前後,我開始聽到有人談論網際網路的話題,據說那是一個神秘的「網路的網路」。聽懂行的人說,網際網路許諾要「改變一切」。《連線》雜誌1994年發表的一篇文章宣告我所深愛的美國線上「突然之間成了陳腐落後的東西」。「圖形瀏覽器」作為一項新發明應運而生,它允諾帶來一種更加激動人心的數字型驗:「滑鼠一點,連結檔案就會出現,跟著連結走,你可以信馬由韁地周遊整個網路世界。」這激發了我的強烈好奇心,隨後就讓我沉迷上癮了。到1995年年底,我已經在自己的工作電腦上安裝了網景瀏覽器,以探索全球資訊網上無窮無盡的網頁。很快我在家裡也有了一個isp賬號,並且換了一個速度更快的資料機。隨後我取消了美國線上提供的服務。
接下來的故事你應該知道,因為那大概也是你的故事。晶片執行速度不斷加快,資料機傳輸速率不斷提高。dvd光碟機、dvd燒錄機先後出現。容量過g的硬碟推向市場。雅虎、亞馬遜、ebay等網站紛紛建立。mp3,影片流,寬頻網,谷歌搜尋,黑莓手機,ipod,wi-fi網路,youtube,維基百科,部落格,微博,智慧手機,u盤,上網本紛至沓來,層出不窮。誰能抵擋得住?我肯定不行。
2005年前後,web2.0出現,我也隨之進入2.0時代。我變成了一個愛交際的網民,我還是一個內容製造者,我註冊了一個域名,開通了自己的部落格。那真是太爽了,起碼一開始那兩年是這樣。進入新世紀以來,我一直都是以自由撰稿人的身份寫作,主要寫技術方面的文章。我知道,發表一篇文章、出版一本書是件很緩慢、很棘手而且經常還會讓人灰心喪氣的事。你辛辛苦苦地完成了手稿,寄給出版社,假設沒有被貼上退稿條寄回來,那就要經過一輪輪的潤色編輯、稽核及文字校對。直到幾周或者數月之後,作品才會最終問世。如果是圖書,你可能得等待一年以上才能看到著作付印。部落格舍棄了傳統的出版印刷裝置,你通過鍵盤輸入些文字,設定幾個連結,點選一下「發表」按鈕,你的作品馬上就會發表出來,全世界都能看到。你還可以得到在正式寫作中極少獲得的體驗:來自讀者的直接回應,回應可能是以評論的形式出現,假如讀者有自己的部落格,也可能是以連結的形式出現。這是一種全新的體驗,有一種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的感覺。
線上閱讀也會讓你有一種新的無拘無束的感覺。超連結和搜尋引擎為我提供了無邊無際的文字、圖片、聲音以及影片。隨著網路提供者推倒了收費閱讀的圍牆,自由評論掀起了一陣浪潮。我所設定的雅虎主頁上的焦點新聞24小時川流不息,我的rss閱讀器也在不停地傳送資訊。點選一個連結,可能會導向十幾個甚至上百個連結。每隔一兩分鐘,新郵件就會彈進我的收件箱。我在myspace、facebook、digg和twitter上都註冊了賬號。我已經不訂閱報紙雜誌了。誰還需要它們呢?等到印刷版送來的時候,不知道是因為被晨霧弄得溼漉漉的還是別的什麼原因,我總感覺好像已經看過了全部內容。
2007年的某個時候,懷疑的「蛇」溜進了我的資訊伊甸園。我開始注意到,比起我以前那臺煢煢孑立的個人電腦,網際網路對我施加的影響要強大得多,廣泛得多。這不僅表現在我花越來越多的時間緊盯著電腦螢幕,也不僅表現在我越來越習慣並依賴於網際網路上的資訊和服務,而且越來越多的行為習慣和做法也在改變。更重要的問題是我的大腦運作方式發生了改變。我開始對自己在一件事上的注意力無法超過幾分鐘的現象擔憂不已。起初我認為這是人到中年出現的心緒紊亂症狀。但是,我逐漸認識到自己的大腦並不僅僅是游移不定,而是如飢似渴,它渴求以網際網路餵食它的方式來給它餵食——吃得越多,它就越飢餓。即便在我離開電腦的時候,我也渴望著去收郵件,點選連結,搜尋網頁。我渴望連線。正如微軟的word軟體曾經把我變成一個有血有肉的文書處理器一樣,我感覺網際網路正在把我變成一個像高速資料處理機一樣的東西,我成了一個活人版的哈爾。
我失去了以前的大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