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民們雖然拖欠國家的稅糧,卻並不拖欠常例。地方官雖不能將稅糧如數上繳國庫,每年的常例卻是一文不少。這樣,拖欠剩下的四成稅糧,就於民有利而於官無損,吃虧的只是國家。而國家吃點虧,是沒有多少人心疼的。第一,國家龐大、富有,這點虧它吃得起。第二,國家崇高、遙遠,吃不吃虧也不關小民的痛癢。再說,國家徵收了這麼多的稅糧,卻並未「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不過用於供養龐大的官僚系統和供少數人揮霍。用於保衛邊疆和興修水利的並不太多,更從未想過將其用於發展經濟、提高生產力、給廣大納稅人帶來好處。既然如此,我們繳那麼足幹什麼?
當然,職責所在,地方官也要催糧催款。但是,當成百上千的戶主一起用拖拖拉拉的方式來拒不納糧時,沒有哪一個地方官可以與之長期抗衡。大戶人家因為有較硬的後臺,一個七品縣令也未必當真惹得起。至於窮苦無告的小民,也有他們的辦法,那就是「要糧沒有,要命有一條」。縣官們固然可以將抗繳稅糧者繩之以法,但法不治眾,只能懲一警百。不過拖欠稅糧既然是全體農戶的共識,則這種懲治往往也收效甚微。然而舊稅不清,就會成為新稅之累。官方只好用種種名義將未收的部分予以減免,而能夠為減擴音出一個說法的地方官則被公認為「為民做主」的清官好官,「仁民愛物」的一方父母。這其實就等於鼓勵拖欠了。最後,拖欠稅糧就和照繳附加一樣,成了「常例」。
張居正要富國強兵,當然不能容忍這種陋習。然而這樣一來,他也就不再是「人民的公僕」,而成了「人民的公敵」。地方府縣固然壓力不小,黎民百姓也怨聲載道。就連朝中一些瞭解下情的正派大臣,也不能贊同。他們深知,讓府縣從私囊中掏出錢來完糧納稅,等於與虎謀皮。這些拖欠的稅款,還得羊毛出在羊身上,由綿羊般被盤剝和宰割的鄉民負擔。他們也深知,帝國的每一道政令都要通過官吏們去實施,實施的過程又往往是對下層層加碼,對上層層折扣,底層的負擔驟然加重,國庫的收入未必增多。因此他們問:京都和地方的庫銀堆積如山,為什麼還要與民爭利、刻意斂財?豈非存心逼迫地方官吏敲撲小民,甚至鞭笞致死?於是,要不要嚴肅法紀、執行國家稅收政策這樣一個法制問題,就照例轉化為要不要體恤百姓、讓利於民,乃至要不要建立堯舜之世的道德問題。這個立論一旦成立,則「是非」就會完全顛倒過來:賴著不繳稅款的地方官是君子,維護法紀政策嚴肅性的張居正反倒成了小人。因為前者重義而後者趨利,前者體恤民情而後者盤剝百姓。然而問題在於:反對派所說的「下情」又完全是事實,並不能說他們有什麼不是。愛民與為國如此相悖,帝國的不可救藥也就一目瞭然。
張居正第二件「不得人心」的事情是制定了新的「考成法」。官員的考試、錄用、提拔和考核,歷來是帝國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前兩件事要容易些,因為有科舉制度和推薦制度。考績卻是一件既重要又令人頭痛的事。它關係到官員的升遷和罷免,對於所有的官員都利害攸關,既不能不認真,又不能太認真。不認真,則考績形同虛設;太認真,就不免要得罪人,甚至激化官場的派系鬥爭,弄得朝局動盪,國本動搖。
何況這件事具體做起來,又有兩大問題。一是由誰考核,二是如何考核。從理論上講,最有資格考核官員的當然是皇帝。但這事也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且不說像萬曆這樣十來歲的娃娃皇帝做不了,便是唐太宗李世民那樣的精明皇帝,也不可能對全國上下所有官員的表現和政績瞭如指掌。張居正當國時,大明王朝共有一千一百多個縣,各級文官兩萬多人。這麼多的官員,誰能認得全?就連在京的兩千官員,皇帝也不可能都認識的。
所以文官的考核,只有假手於他人。京官的考核靠他們的上司,地方官的考核就要靠京官了。但京官之於地方官,並不像理論上講得那麼超然。因為薪水既低又無常例可收的京官,全靠地方官「孝敬」。各省督撫一次送給六部尚書的禮品禮金,便可能相當於其年薪的十倍。被考核者既然成了考核者的「衣食父母」,則考核結果的公正性和可靠性,自然要大大地打折扣。
金錢之外,還有人情。同省同縣的有「鄉誼」,同年考中的有「年誼」,如果是兒女親家,則還有「姻誼」。事實上沒有哪個地方官和京官沒有這樣那樣的關係。或為門生,或為故吏,或為舊雨,或為新知,每個人都有派系,每個人都有後臺。對於自己派系或有關係的人如不關照,今後就別想在官場裡混。於是考核的結果,又要再打一次折扣。
如何考核,問題也很大。明代的考績,分上中下三等,曰稱職、平常、不稱職。具體的科目,則有貪、酷、浮躁、不及(才力不及)、老、病、罷(即疲,軟弱無能)、不謹。屬於老病的要退休,屬於浮躁和不及的降職調離,屬於罷(疲)和不謹的改任閒職,屬於貪和酷的削職為民。這一制度,看起來縝密細緻,實際上含糊空疏。比如某官一任三年毫無建樹,但也沒有出什麼大的差錯,便既可能被考評為平庸不及,也可能被考評為穩重不浮躁。至於他會獲得一個什麼樣的評語,就全看他人際關係如何,以及巴結上司討好京官的功夫如何了。
這樣的考績,其實是很難做到公平公允的。但大局的穩定,顯然比少數人的前程更為重要。為了保持朝局的穩定,讓個別優秀者受點委屈,總是必要的犧牲。何況考績的寬嚴,也要視政治的需要而時時加以調整。比如朝廷感到空氣沉悶,辦事拖沓,效率低下,需要振作精神,吐故納新時,標準就會嚴一些。反之,當朝廷覺得政局動盪,人心浮動,危機四伏,需要穩定軍心,安撫官員時,標準就會鬆一些。因此,考核指標的空洞抽象、含糊其辭,完全是為了政治上有一個進退裕如的餘地。
然而張居正卻認為不能含糊。他是一個辦事認真的人,又善於理財,經常親自核對各類統計數字,甚至設計報表的格式,規定報告的期限,許多細節都過目不忘。考核官員是何等大事?當然不能打馬虎眼,也不能支吾搪塞。因此他規定,各地方官員都要建立政績檔案,由中央各部各科給事中按年月記載,並且規定了具體專案,如欠稅能否追繳,盜匪能否擒獲等。這些具體專案,又都要有具體的數字和日期,以便秋後算賬。比如甲縣令將欠稅全部繳回,為期不過半年;乙縣令只繳回一半,且為期一年;而丙縣令一點都未追繳,則自然甲為上等,乙為中等,丙為下等。因為有檔案記載,又有數字比較,所以丙即便不服,也無話可說。
這就簡直和海瑞的想法、做法如出一轍。海瑞任應天巡撫後,痛感官員的考核「往往習為兩可活套之辭,事鮮指實(很少落實到具體問題),語無分明」,因而專門制定了《考語冊式》,內分才識、治民、治兵、教化、獄訟、均田、水利、開墾、積穀等專案,其下又有種種細目,讓負責考績的官員逐項一一填報,不得含糊。事實上也含糊不得。因為除「才識」一項外,其他專案都很具體,做了就是做了,沒做就是沒做;做得好壞,也都有事實和數字為證。如果諸項政績平平,那麼,才識一項也不好評為上上的。
海瑞和張居正的這種考評考成法,充分體現了他們這一類務實派官員的作風,較之從前的考績方法,顯然要科學得多,很有些「現代意識」了。但這種作風和做法,卻既與帝國的根本國策相悖,又為官場的傳統習氣所不容。大明王朝從洪武皇帝開國之日起,就沒想過怎樣使國家強盛、人民富裕。所有政治經濟制度的著眼點和出發點,都是王朝的穩定和政權的鞏固,尤其是要保證皇帝的地位不被動搖,大權不致旁落。為此,就必須維持小農經濟的低水平。與之相適應,政府的管理也應該簡單、粗放、遲鈍而低能,行政效率太高反倒是不對的,因為那會使基層驚惶失措而被指責為「民不聊生」,讓皇帝感到威脅而被指責為「圖謀不軌」。海瑞惹下的,正是前一類麻煩;張居正所犯的,則正是後一類忌諱。
顯然,海瑞和張居正的失敗,都在於他們試圖讓整個帝國納入自己設計的政治規範之中。這就像強制或勸說一個以胖為美的人減肥一樣,勢必自討沒趣。於是他們一個生前被罷免,一個死後被清算。由是之故,張居正的舊屬申時行當了首輔後,便極力糾正他們的做法,反其道而行之。然而,有趣的是,與他們完全相反的申時行也沒能討什麼好。萬曆十九年(西元1591年),他終因實在無法在皇帝和朝臣之間搞平衡而被迫辭職,辭職前還背了一個「兩面派」的名聲。這裡面透露出來的資訊,就很值得玩味了。
申時行是張居正一手提拔起來的官僚,在張居正去世後當了九年首輔。海瑞的第三次起復,可能出自他的安排。為此他曾給海瑞寫過信。他是蘇州吳縣人,與海南瓊山人海瑞、湖北江陵人張居正、河南新鄭人高拱相比,要乖巧圓滑一些,也要溫文爾雅一些,與他的老鄉、松江華亭(今上海)人徐階的性格做派差不多。因此輿論一致公認高拱、張居正和他這三位首輔,高拱跋扈,張居正霸道,而他申時行謙和。加上他對待萬曆皇帝,嚴守君臣之分,不以帝師自居,而以輔臣自任,所以在擔任首輔期間,一直受到萬曆的尊重和信任,也被稱為「先生」而不是「卿」。他離職養老以後,萬曆也一直關心眷戀著他,常派人到他家慰問,贈送禮品。他在家鄉平靜、安詳地度過了二十三年離休生涯,活到八十歲才去世,不折不扣的「壽終正寢」,比海瑞、張居正、高拱的結局都好。
申時行聰明會做人,心眼也不壞。他只是自私一點,膽小一點,門檻精一點,捨己為人的事不做,損人利己的事也不做。在不損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也能說些公道話,或暗中給人幫忙,表現出正義感。張居正把他拉進內閣,培養成接班人,原本是想在自己死後有個關照的。這一點他並沒能做到,也做不到。張居正被抄家後,萬曆的怒氣不但沒有稍減,反倒日甚一日。這時幫張居正說話,等於把自己的脖子往刀下送,申時行當然不幹。但當有人疏請將張居正以大逆論處,應該開棺戮屍時,他對這種「落井下石」的做法也極為不滿。於是他對萬曆說,這個疏奏以曖昧之辭,誣陷別人謀反,只怕讒言會接踵而至,這可不是清明之朝該有的氣象。這話正中萬曆下懷:他最怕別人說他是昏君,也就心甘情願不再追究。申時行四兩撥千斤,救了張居正,剎住了誣告之風,正是他聰明之處。
還有一點也值得稱道。張居正死後遭到舉朝抨擊,申時行作為其故吏和繼任,既不否認其錯誤以為自己開脫,也不誇大其錯誤作為自己執政的資本。他只是實事求是地評價張居正的功過,然後予以糾正和調整。在他看來,張居正除了有過度自信、嚴峻細刻、得理不讓人、生活作風不夠檢點等問題外,其最大的錯誤,根本的錯誤,是沒有弄清我們這個帝國的性質,不知道帝國的生命恰恰是靠中央集權和官僚主義來維繫的。表面上看,中央集權和官僚主義好像是兩回事。但你想,那時並沒有電報、電話、伊妹兒,一封檔案從地方送達中央,往往要一個月的時間。皇帝足不出宮,對地方上的情況原本就很隔膜;京官不在現場,也未必能有準確判斷。加上這些奏摺往往又用華麗的文辭寫成,讓人看來不著邊際,不得要領,甚至摸不著頭腦,由此便作出決策和判斷,還有不犯官僚主義錯誤的?然而如不事事請示,又無法體現權在中央。所以,反官僚主義,就是反中央集權;而這個由中央集權派生出來的官僚主義,又只能靠中央集權的行政手段去反對,這不是自己跟自己有仇,自己和自己過不去嗎?
顯然,要維繫中央集權,就要維護官僚主義;而要維護官僚主義,就要維持現狀,保護文官集團。帝國的政治目標既然原本不高,只要黎民不飢不寒,官員不吵不鬧,就是天下太平、國運昌隆,還要那麼強的能力、那麼高的效率幹什麼?相反,既然政令的雷厲風行,考績的公平認真,會給文官集團帶來恐懼和不安,那麼,做宰相的反倒應該極力維持政府的低效和低能。在這裡,穩定是壓倒一切的。最重要的,是不要讓文官集團出現分裂。即便不能和衷共濟,至少也得相安無事。所以,儘管徐階被罵作「調停國手」,申時行被斥為「四面逢迎」,但這兩個江南來的聰明人,都認為這正是自己應盡的職分。首輔雖然不是宰相,但又相當於宰相。宰相的職分是什麼呢?不是徵收稅賦管好財政(這是戶部的事),不是操練軍隊保衛邊疆(這是兵部的事),不是審理案件懲治罪犯(這是刑部的事),甚至也不是任命官吏處分僚屬(這是吏部的事)。這些事宰相都該管,但更重要的還是「協調陰陽」,搞好君與臣、臣與臣、臣與民之間的關係,維護政治領域的「生態平衡」。說白了,宰相就該當「和事佬」,就該八面討好、八面玲瓏。能討好就好了,怕的是討不了好!申時行的悲劇,就在於他殫精竭慮地想各方討好,卻又費力不討好,這才讓他感到委屈和傷心。
應該說,申時行是盡了努力的。萬曆十三年(西元1585年),他呈請皇帝陛下廢除張居正的考成法,因為這個方法並不盡合理,也不盡公允。稅收能否如額徵收,並不完全取決於官員的努力和能力;盜匪能否按時捕獲,也有許多客觀原因。如果以此作為考評的條件,不是導致基層官員弄虛作假,就是逼得他們誣良為盜,這都不是聖朝氣象,所以仍以原先那樣含糊曖昧地進行考核為好。在兩年以後的「京察」中,他更是高抬貴手,網開一面,大小官員都得以各安其位,被罷免或降職的官員只有三十三個,且都供職於無關緊要的部門,算是考績制度得到嚴肅執行的一個象徵。於是,申時行受到眾口交譽,皇帝陛下也龍顏大悅,深表滿意。
然而四年以後,申時行的威望卻降到了最低點。根本的原因,在於他只看到文官集團有要求穩定的一面,沒看到還有要求動盪的一面。這就好比打牌。如果總不洗牌,就不會出現新的贏家,而遊戲也就玩不下去。因此所謂永久的安定團結根本就不可能。總會有人出來惹是生非,興風作浪,以便火中取栗,渾水摸魚,而且最好能把莊家幹掉。宰相或首輔便是莊家(皇帝則無妨看作賭場的老闆,無論誰輸誰贏,他都有「抽頭」可得,所以有的皇帝會鼓勵遊戲的進行),自然首當其衝。何況這時,鬧事分子又有了極好的口實。sup/sup申時行只好申請退休。只是幸虧有萬曆的呵護,他的下臺,才不至於太不體面。
海瑞、張居正、申時行,這三個性格、觀點、作風不同的人,全都敗給了同一個物件——文官集團或官場,而他們又都是想改善或維護官場的。海瑞以身作則,力圖以道德來清除積弊,結果怨聲四起;張居正銳意革新,力圖用法令來振作精神,結果抗拒橫生;申時行妥協安撫,力圖用調和來維持團結,結果眾叛親離。他們都失敗了,正所謂「可憐無補費精神」。顯然,他們這個帝國,其實已無藥可救。
黃仁宇:《萬曆十五年》,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142頁。
古代將法律條文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故稱「三尺法」,也稱「三尺」。
這個題目就是立儲問題,本書不再展開。有興趣的讀者,請參看黃仁宇《萬曆十五年》和溫功義《三案始末》兩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