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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再嫁婚變(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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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接雲濤連曉霧,星河欲轉千帆舞。彷佛夢魂歸帝所,聞天語,殷勤問我歸何處。

我報路長嗟日暮,學詩漫有驚人句。九萬里風鵬正舉,風休住,蓬舟吹取三山去。

《漁家傲》

自從趙明誠病故之後,李清照孤身一人陷於戰亂之中,孤立無援,既要保全自身性命,又要保全珍貴的文物字畫。無奈勢單力薄,在顛沛流離、東躲西藏的生活當中,珍貴的文物先後在洪州、剡州、越州三地大量丟失。

這幾次文物字畫的丟失,帶給李清照的刺激非常大。這讓她深深地意識到,在這個混亂的世道里,只要自己還是一個孤寡無依的弱女子,那些居心叵測的惡棍就會隨時向自己伸出魔爪。在那些強盜、貪官眼中,自己簡直就像是個破碎不堪,可以隨意掠奪的珍寶館。惟有建立一個穩定的家庭,有個比較堅實的靠山,才能徹底擺脫這接連不斷的惡夢!

飄蓬尋根急不暇擇

自從三年前趙明誠去世之後,李清照就一直生活在顛沛流離、輾轉飄零、居無定所以及孤獨悲苦之中。趙明誠去世後或曾留給她一筆遺產,而李清照以知府遺孀的身份,也不至於窮困潦倒到連基本的生活也無法維持。但是,對於李清照這樣一個思想與精神世界都非常豐富、敏感的人來說,身心的疲憊,精神的勞頓,以及隨時都可能襲來的冷嘲熱諷、侮辱誣衊,都讓她更難以忍受。她的身邊沒有丈夫,沒有子女,而年紀已近半百,心中的憂愁苦悶真是無處可以傾訴。

若按當時情況來說,李清照以老大的年紀經年住在弟弟李迒的家中,似乎也不是長久之策。也許,對她而言,最實際的辦法就是再組建家庭。回想過往,李清照與趙明誠共同度過的家庭生活,高雅、溫馨而浪漫,趙明誠雖則不免犯些小錯誤,但是他們並未因此而分手,他們之間還是那樣相親相近。現在,在這個人心惶惶的世道里,想找個能夠匹配的生活伴侶談何容易,不用說如趙明誠那樣志同道合、才學相當的人,就連找個老實人、好人都難!況且又有誰願意娶個像李清照這樣已年近半百、兩鬢蒼蒼、體弱多病的暮年之人?

所以,從李清照當時的情感需求與生活狀況來說,的確是需要組建一個家庭。但是,她自己能夠找到怎樣的伴侶,而對方又如何能接受自己,這就成了一個關鍵的問題。

就在這個關鍵時刻,有一個人走進了李清照的視線。

這個人就是時任右奉承郎監諸軍審計司的張汝舟。張汝舟所擔任的這個官職主要負責檢查核準軍隊糧草與俸祿,品級並不高,也就七八品,但責任重大,對任官者的素質要求較高。李清照是如何認識這個張汝舟的呢?

李清照有一封寫給當朝翰林學士綦(qí)崇禮的答謝書信,即《投內翰綦公崇禮書》,其中詳細敘述了自己與張汝舟結識、糾葛的整個過程,是我們瞭解李清照這一段經歷的重要史料,我們就結合這封書信來看看李清照與張汝舟之間到底發生了怎樣的事情。在這封答謝書信中,李清照首先用悽楚的筆觸自述了她那段時間境遇的悲涼與不幸,以及之所以答應張汝舟求婚的原因:

近因疾病,欲至膏肓,牛蟻不分,灰釘已具。嘗藥雖存弱弟,應門惟有老兵。既爾蒼皇,因成造次。信彼如簧之說,惑茲似錦之言。弟既可欺,持官文書來輒信;身幾欲死,非玉鏡架亦安知。僶俛難言,優柔莫決。呻吟未定,強以同歸。

意思是說:我自己重病纏身,病情嚴重到連牛、蟻的叫聲都無法分辨,家人已經開始為我預備後事,準備好了封棺用的鐵釘與石灰。自從趙明誠去世後,照顧我的只有弟弟李迒和照管門戶的老傭人了。就是在這樣悲苦的景況下,我才會如此輕率地相信了張汝舟的如簧之言,被他所說的花言巧語所迷惑。就因為我已經病得將死,而弟弟又老實可欺,所以匆匆忙忙聽信了媒人的欺詐之語,在急迫之間,再三猶豫之中答應了這門婚事。

在這短短數行的內容中,李清照連用了幾個典故來闡述她悽苦的遭遇。「牛蟻不分」是《世說新語》中的典故,「殷仲堪父病虛悸,聞床下蟻動,謂是牛鬥」,晉人殷仲堪的父親生了重病,聽到床下的蟻動,以為是牛在打鬥。這裡形容李清照當時的病情極為嚴重。「官文書」暗指張汝舟與媒人共謀欺騙之事。官文書本指授官的文書。典故來自韓愈《試大理評事王君墓誌銘》:唐朝詩人王適出仕前,想娶處士侯高的女兒,但侯高聲言只肯將女兒嫁與為官之人,因此王適便與媒婆合謀,以一卷普通書籍詐充官文書瞞騙侯高以娶得其女。「玉鏡架」用意與「官文書」相同。西晉溫嶠假託為姑姑之女擇婿,並以玉鏡臺為聘禮,其實是溫嶠為自己訂下婚約(事見《世說新語·假譎》)。

由以上內容來看,最初是張汝舟主動接近李清照的,而李清照最終之所以答應嫁給張汝舟,歸納起來可能主要是以下幾個因素:

第一,正如我們前面說過的,經過兩三年孤獨的顛沛流離生活的折磨,李清照迫切需要有個家庭、有個丈夫來保護自己,不但是保護自己的身心,也要保護自己手中的文物。尤其是自己的年紀越來越大,她當然要為自己的老年生活考慮。其實,我們可以做一個大膽的推測,如果李清照身邊有子女陪伴,也許她就根本不會想到在年屆天命之年的時候再嫁,因為按照當時的生活邏輯,大多數遺孀都是在子女而不是兄弟姐妹的照顧下度過晚年歲月的。李清照選擇再嫁,實是出於無奈。這是李清照接受張汝舟的核心因素。

第二,當時李清照剛剛從失魂落魄的逃亡生活中走出來,身體與精神頻頻遭到重大打擊,特別是在精神上非常的孤獨痛苦,而且一度重病臥倒在床,最需要他人的關心照顧,也最渴望得到家庭的溫暖、呵護。張汝舟在最適當的時間走進李清照的生活。這是李清照接受張汝舟的關鍵因素。

第三,張汝舟此人官職不高,政績也平平,但卻極善於表現自己。他在李清照及其弟弟李迒的面前,不但巧舌如簧、花言巧語,而且對病中的李清照極盡體貼、關愛之能事,讓這一對單純、老實的姐弟誤以為他是個可以信任之人。而且張汝舟派來的媒人手持求婚的文書,滿口信誓旦旦,使李家姐弟相信他將給予李清照一個穩定而溫暖的家庭,這是李清照接受張汝舟的重要因素。

然而正式結婚之後,李清照與張汝舟都發現事實並非如他們當初想像的那樣。

倉皇成婚玉石俱碎

首先是李清照。她很快就發現,張汝舟不僅在學識上、生活情趣上跟趙明誠沒法兒比,而且根本就是一個居心叵測、道德敗壞的小人,或者乾脆說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壞人!在給綦崇禮的答謝信中,李清照列舉並揭發了張汝舟與自己結婚的真實原因,以及他的種種醜惡的劣跡:

第一,李清照發現張汝舟與她結婚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得到她手中僅存的文物。換句話說,李清照認為張汝舟與她結婚,表面上是關心她、照顧她,其實他的真實目的是要「照顧」「關心」乃至霸佔那些文物字畫。其實這也難怪,因為趙明誠與李清照在文物收藏方面確實享有盛譽!據說當初趙明誠剛剛去世的時候,宋高宗還曾專門派他的親信御醫王繼先出價三百兩黃金,試圖強行購買趙明誠收藏的文物。後來由於趙明誠表兄謝克家出面斡旋,宋高宗擔心輿論批評,這才作罷。

第二,結婚之後,張汝舟發現,自己也受騙上當了!因為李清照手中的文物字畫並不像外界盛傳或者自己想像的那樣豐富,尤其是珍貴珍稀的文物並不多,他心中當然十分失望。然而讓他更加失望的是,李清照並不如他想像中那麼百依百順,而且根本沒打算將文物字畫交由他全權掌管處理。也許有時候她還對自己冷嘲熱諷,毫不假以辭色。如此一來,張汝舟再也無法維持婚前溫柔體貼的形象,甚至有可能對李清照飽以老拳。

第三,在給綦崇禮的信中,李清照控訴張汝舟對自己拳打腳踢,施以暴力,令自己虛弱的身體、精神難以忍受。她說:「遂肆侵凌,日加毆擊,可念劉伶之肋,難勝石勒之拳。」(《投內翰綦公崇禮書》)「劉伶之肋」(見《世說新語·文學》)與「石勒之拳」(見《晉書·石勒載記》)兩個典故均指備受張汝舟的虐待。她深深地為自己的決定而感到後悔,她說:「視聽才分,實難共處,忍以桑榆之晚節,配茲駔儈之下才。」(《投內翰綦公崇禮書》)意思是:我與這個人實在難以相處,我怎麼會在自己的晚年,以清清白白之身,嫁給這麼一個骯髒低劣的市儈呢?!她說:「身既懷臭之可嫌,惟求脫去;彼素抱璧之將往,決欲殺之。」(《投內翰綦公崇禮書》)意思是說,我已經被這個滿身臭氣的傢伙玷汙了,只求快快離他而去;他對我手中的文物虎視眈眈,為了搶走它們,會因此而殺了我!

我想,張汝舟固然醜陋敗壞,但他的目的只為謀財而不是害命,李清照這些話當然是在極度憤怒之下的激憤之語。但我們前面也講過,李清照從來都不是一個唯唯諾諾、忍氣吞聲的小家碧玉,而是一個敢愛敢恨、敢於大膽表達自己感情的大家閨秀。按道理,在古代社會,所謂家庭暴力,所謂夫妻矛盾,都屬於家醜,家醜是不能外揚的,外揚之後是要遭人恥笑的。但李清照絲毫不在意這條封建社會的潛規則,她的原則是:只要這樣的生活是不幸福的,這樣的丈夫是道德敗壞的,這樣的家庭生活是沒有感情基礎的,夫妻之間是沒有共同語言的,那麼,這樣的婚姻就沒有必要再持續下去了!

李清照做出一個大膽的決定:要與張汝舟離婚!在中國的封建傳統觀念中,甚至在目前一些偏遠的落後地區,男女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後,就算夫妻感情再不好,就算遭受到家庭暴力,作妻子的都只能忍氣吞聲,怨天怨命。特別是在古代社會,有幾個女子敢說:我要與丈夫離婚?!更不要說是在再嫁之後才僅僅一百多天!李清照的這個決定真是石破天驚,令所有的人都瞠目結舌!

中國古代社會,包括宋代社會,傳統道德觀念特別強調夫妻關係的穩定,強調夫妻之間從一而終,尤其是妻子,所謂「好女不嫁二夫」,即便是丈夫死了,也不應再嫁。至於離婚的主動權,則一直都牢牢地掌握在男性的手中。如果妻子有不道德的行為,丈夫可以休妻。但在宋代社會,士大夫們對休妻這樣的行為也大都持否定態度,對於被休掉的女子大都持同情態度。也就是說,在士大夫們看來,離婚這樣的事情是不道德的,是有悖於人倫綱常的。既然如此,妻子主動提出離婚,當然就更不為輿論所接受了!

宋代法律明確規定,妻子不能主動提出離婚,即便提出離婚,也必須要由男方寫出休書,離婚方能生效。如果只是女方單方面想離婚,那是絕無可能的。比如,宋代學者章元弼娶了容貌秀美的表妹為妻,但章元弼夜以繼日地研讀蘇軾的詩文,對妻子不聞不問,妻子終於無法忍受,提出離婚,章元弼愛蘇軾之詩文甚於妻子,便寫了一紙休書,倆人於是離婚。

換言之,李清照要主動提出與張汝舟離婚,沒有張汝舟的同意,沒有他出具的休書,是萬萬行不通的。

可是,對於張汝舟來說,要是同意與李清照離婚,那自己與李清照結婚不就等於空忙一場?那他所費的這場工夫豈不付諸東流?況且結婚這麼短的時間,妻子便提出離婚,對於張汝舟來說,這也是大失顏面之事。所以即便是為了維持基本的尊嚴,為了最終能得到李清照的財產與文物,也必須將這場婚姻關係繼續維持下去。

這樣看來,通過正常途徑謀求與張汝舟離婚是不可能了。如果是一般女性,這件事情也許就不了了之了。所謂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大不了過著忍氣吞聲的日子,得過且過算了。但是李清照並不是這樣的人,她絕對不能容忍被欺騙被侮辱地生活著!對於趙明誠在生活上、官場上的不良表現,她能夠容忍,因為趙明誠的本質並非小人、壞人,更何況她與趙明誠之間有著共同的人生志趣,深厚的感情基礎,趙明誠本人也的確是深深愛著她的。但對張汝舟就完全不同了,在李清照看來,張汝舟與自己的婚姻基礎就是一場騙局,此人不僅道德敗壞,而且行為低劣,為人也粗鄙不堪,這對於李清照這樣一個個性鮮明、愛憎分明、情趣高雅的女性來說是完全不能容忍的。

那該怎麼辦呢?

李清照又做出了一個驚世駭俗的舉動。她決定狀告自己的丈夫張汝舟,告發他「妄增舉數入官」。什麼意思呢?宋代科舉制度規定,參加科舉考試的讀書人考到一定次數、取得一定資格後就可以授予一定的官職。李清照檢舉揭發張汝舟,說他的官職是虛報考試次數獲得的,這是欺君之罪。

這件案子當時鬧得沸沸揚揚,據李清照在給綦崇禮的信中所說:「豈期末事,乃得上聞。取自宸衷,付之廷尉。」(《投內翰綦公崇禮書》)居然驚動了宋高宗,並由皇帝親自下令交付司法檢察機關予以辦理。張汝舟最終被開除公職,流放到廣西柳州。按照宋代的法律,如果丈夫被流放到偏遠的外地,那麼妻子就可以合法地與他離婚,並且可以保留自己的財產。但宋朝法律還規定,妻子將丈夫告上法庭,如果丈夫果真有罪,那麼就算作是丈夫自首,丈夫被判處刑罰的同時,妻子也要坐牢兩年。

對於宋代法律的這條規定,李清照肯定非常清楚,但即便如此,她依然不顧一切地將張汝舟告上法庭,這也就是說,哪怕自己也要坐牢,也必須與這個壞蛋離婚,可見李清照離婚的決心有多大!

慶幸的是,李清照並沒有在牢房裡住兩年,她僅僅在監獄裡住了九天,就出獄了。「居囹圄者九日,豈是人為!」(《投內翰綦公崇禮書》)在這個離婚事件上,朝廷中有不少高官幫了李清照的忙。比如這位翰林學士綦崇禮,位居三品高位,他與趙明誠算是遠房親戚,正是在他的大力協助下,李清照才免除了兩年的牢獄之災。李清照的弟弟李迒,此時也正在宋高宗身邊做官,也應該對這案子有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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