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斯特曾提出過這樣的猜測:如果希特勒於1938年底遇刺身亡,那麼絕大多數德國人將把他看成是德國曆史上最偉大的政治家(staatsmann),或許是德國曆史的完成者。他的那些反猶言論會被當作胡思亂想而被遺忘。對此,哈夫納提出了質疑。他認為,希特勒1938年底如日中天的聲望,是與他通過和平道路獲得的一切成就密切相關的,而希特勒實際上早就開始備戰了。當這一秘密被揭開的時候,他的光輝形象就會因此受到影響。另外,到1938年,希特勒不僅已經把魏瑪共和國的民主制度,而且把德國的現代國家制度摧毀了;取而代之的是隻有他一人能夠控制的混亂狀態。如果希特勒在此時猝死,那麼德國人會突然發現,他們連一個正常運轉的國家都沒有了,希特勒沒有留下一部憲法,沒有確定接班人,他留下的只是一片混亂。
哈夫納的質疑不無道理,但在譯者看來,這兩點也未必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希特勒的歷史形象。如果人們能夠原諒他的反猶言論,那麼也會原諒他的戰爭計劃,因為它們畢竟沒有付諸實施,沒有形成慘不忍睹的現實。雖然希特勒沒有建立一套新的國家制度,沒有安排好接班人,他意外身亡後會出現混亂,其他納粹頭目將展開激烈的權力鬥爭,但德國人或許不會把這種混亂歸咎於希特勒,而是歸咎於其他納粹頭目,指責他們不如希特勒。而收拾殘局,在一番無序鬥爭後建立一個穩定而有序的國家制度的能力,戈林、戈培爾之流還是有的。沒有了希特勒,納粹德國也不大可能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戰,因此也有可能長期存在下去。這就是說,如果希特勒於1938年意外身亡,他以德國曆史上最偉大的政治家的身份被載入史冊是不可避免了。可惜的是,希特勒沒有這樣的「福氣」。他不能作為德國曆史上最偉大的政治家被載入史冊,這一點也不冤枉他。因為,如果他有了這種「福氣」,那確實是「便宜」了他。因為1938年的希特勒還不是完整的、真正的希特勒,1945年的希特勒才是其本來面目。歷史沒有虧待希特勒。當然,考慮到希特勒1938年以後給人類帶來的深重災難,他沒有在當年猝死實質上也是人類的厄運。如果他「及時」死了,人類可以避免一場浩劫,而付出的代價只不過是在歷史書上多了一個欺世盜名的「偉人」。
在「成就」一章結束時,哈夫納把希特勒與俾斯麥、拿破崙作了比較,得出了一個十分耐人尋味的結論:如果僅作為「成就健將」,希特勒或許比拿破崙還強大,但有一種境界他永遠沒有達到,即「國家巨匠」的境界。作為征服者,拿破崙雖然也失敗了,但他留下了一套國家制度。希特勒的成就只是曇花一現,在他失敗後都無影無蹤了。這不僅是因為希特勒的奮鬥以災難與失敗告終,而且還是因為他從來就沒有打算建立一些固定的制度留給後人。希特勒擁有的是巨大的摧毀力量,而缺乏的是積極意義上的建設能力,他不是一個國家的建設者。在這裡,哈夫納賦予了「staatsmann」一種獨特的、建設性的「國家巨匠」的含義。本來我們可以把「staatsmann」翻譯成「政治家」或「國家領袖」,希特勒無疑可以被稱為「政治家」、「國家領袖」,但確實不是一位為後代打造一套國家制度的「國家巨匠」。或許,希特勒打算在贏得針對蘇聯的「生存空間戰爭」以後才開始建設國家。但我們很難想象,希特勒會在戰勝蘇聯以後,不繼續與日本或美國爭奪世界霸權。
哈夫納對希特勒成就的肯定,曾經受到了一些專業歷史學家的指責,但哈夫納對希特勒的「讚譽」也不過如此了。從第三章的標題「成功」來看,哈夫納似乎還在為希特勒「擺功勞」,但實際上他已經向希特勒「開刀」了。哈夫納認為,有必要把「成就」與「成功」區別開來,因為「成就」是屬於個人的,是客觀存在的,而「成功」則是相對而言的。一方的「成功」是以另一方的「失敗」為前提的。「成功」並沒有絕對價值,它只能說明成功的一方在較量中比失敗的一方強大。在這裡,哈夫納尋找到了解釋希特勒一生大起大落的成功曲線的鑰匙。希特勒1930年前一事無成,而在1930年至1940年間獲得了一個又一個令人目眩的對內對外的勝利,而從1941年秋起,則又每況愈下,直到一敗塗地。為什麼前後有如此大的反差?
哈夫納認為,原因就在於希特勒在不同的時期遇到了力量強弱不等的對手。在1930年前,魏瑪共和國對於希特勒來說還是太強大了,他在1923年11月發動的「啤酒館暴動」被巴伐利亞政府毫不費力地鎮壓下去了,他出獄後重建的納粹黨的大選成就一直是微乎其微。只有當魏瑪共和國在1930年再次陷入嚴重危機,而且原有民主政黨發生分裂的時候,他才得以乘虛而入,在權力的階梯上節節攀升,最終在1933年1月得以上臺,並在短短一年半多的時間內,即在1934年8月興登堡死後,建立了個人獨裁統治。所有這一切「成功」,都是因為希特勒碰到了軟弱無力、分崩離析的內政對手。
自1935年起,希特勒取得了一個又一個對外的「成功」:1935年實行普遍兵役制,1936年3月進軍萊茵非軍事區,1938年3月兼併奧地利,9月獲得蘇臺德地區(《慕尼黑協定》),1939年3月佔領捷克斯洛伐克,9月侵略並佔領波蘭,1940年4月佔領丹麥與挪威,5至6月戰勝法國。與其內政的「成功」一樣,希特勒對外的「成功」也是建立在其對手的軟弱,特別是陷入「綏靖」泥潭的英國與法國的不抵抗基礎上的。這一點,自1941年開始,確切地說自1941年冬天開始,就開始改變了。自6月22日發動的侵蘇攻勢被蘇聯紅軍擋在了莫斯科城前,希特勒開始碰到強硬的對手了。在東方是這樣,在西方也是這樣。德軍開始節節敗退,希特勒就黔驢技窮了,在軍事與政治戰略上一籌莫展,幾乎只知道「死守到底」,直到最終失敗。可以說,沒有比哈夫納對希特勒的成功之謎的解釋更為簡明扼要,更能使讀者豁然開朗的了。哈夫納的分析也說明,如果希特勒在國內與國際上的對手能夠團結一致,及時作出堅決的抵抗,希特勒就不可能發展到如此囂張的地步。
第四章「錯誤」是哈夫納對希特勒思想錯誤的分析批判。在德國,希特勒的政治思想在他上臺之前無人重視,被看成是痴人說夢話,而在他上臺之後又無人敢於質疑。在他被趕出歷史舞臺之後,他的思想又作為極其危險的思想毒品被封殺。一種真正學術意義上的交鋒並沒有進行。這其實賦予了希特勒思想本來不該佔有的位置,也不能說明人們在思想上真正戰勝了他。哈夫納的論述表明,希特勒的思想體系實際上捉襟見肘、漏洞百出、不堪一擊。哈夫納的批判方法不是「打棍子」,而是心平氣和地擺事實、講道理;而且是在承認希特勒的有些思想是說得過去的前提下,「點穴」出擊,直指其要害。讀者的感覺是,這裡是一位知識淵博、思維縝密的老教授與一位「半瓶子醋」的輟學青年在進行思想交鋒,用不著兩三個回合,希特勒這位「憤青」就敗下陣來了。
按哈夫納的分析,希特勒的思想體系,主要是由極端民族主義或種族主義與極端反猶主義兩部分構成的。希特勒認為,所有歷史事件的載體是民族或種族。歷史著作是對種族生存鬥爭過程的敘述,所有世界歷史現象只是種族自我捍衛慾望的體現。一個民族的內政的目的,就是為了保障其對外自立的力量。對外自立就意味著鬥爭,而鬥爭的形式就是戰爭。政治必須為戰爭的實施作準備。戰爭的目的是為了爭奪生存空間,進行征服,最終獲得世界統治。
哈夫納認為,到這裡,希特勒的歷史理論基本上還能自圓其說。但他的「民族」與「種族」概念很混亂,兩者的關係不清楚,也沒有講清楚哪些民族是所謂的「雅利安人」。哈夫納進而指出,希特勒的歷史觀未免太片面了,如果說歷史充滿了鬥爭的話,那麼遠遠不止是民族或種族之間的鬥爭,在階級、國家、宗教、思想意識、王朝與政黨等各種人類群體之間,也都存在著鬥爭。而歷史的內容也不僅僅是戰爭,人類歷史上的和平時期要比戰爭狀態長久得多,戰爭總是要以締結和約而告終。而且戰爭的目的,也不一定是為了爭奪「生存空間」。到20世紀,所謂的「生存空間戰爭」在歐洲已經中止一千五百年了。近一千五百年以來,歐洲各個國家與地區的戰爭的目的不在於奪取生存空間,也不在於將對方驅逐或徹底消滅。希特勒踐踏了歐洲文明國家戰爭規範的底線。希特勒對「生存空間」的痴迷,實質上說明了他對工業化以來生產力飛躍的無知。他的思維還停留在農業社會的財富概念上。在現代工業社會,國土的遼闊已經不能成為國力雄厚的標誌或基礎。
哈夫納進一步指出,希特勒極端反猶主義的根本出發點也是錯誤的。首先,希特勒在猶太人是一個「民族」還是一個「種族」的問題上含糊不清,更多的時候是把他們當作一個「種族」。但猶太人顯然不是一個「種族」,因為他們中既有白種人,又有黑種人、黃種人。猶太人有點像一個「民族」,但他們又不使用共同的語言,如德國的猶太人說德語,英美的猶太人說的是英語。而猶太人最主要的共同特徵則是他們共同的宗教,因此他們是一個宗教共同體。其次,希特勒所宣揚的猶太人對白種人或德國人的威脅,也都是無稽之談,因為歐洲的猶太人自19世紀中期起都已經融入了各自的民族國家,成為了各個國家的優秀的愛國者。在德國更是如此。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許多猶太人與德意志人肩並肩地走上了戰場。直到希特勒上臺,德國猶太人都深深地愛著他們的「德意志祖國」。希特勒關於世界猶太人陰謀統治世界,而且行將實現這一「陰謀」的觀點,也不符合事實。由於猶太教內部的矛盾以及現代各種矛盾的影響,當時猶太人正處在其歷史上最為虛弱、最為分裂的時期。當希特勒對他們進行大屠殺的時候,他們連起碼的自衛能力都沒有。他們像綿羊走向屠宰場那樣順服地走向了集中營。所以,哈夫納認為,希特勒屠殺的不是什麼威脅人類的「怪物」,而是一群手無寸鐵的人。
在毫不費力地「解構」了希特勒的思想體系以後,哈夫納在「失策」一章中又向希特勒的政治決策開刀了。哈夫納認為,希特勒上臺後同時追隨著兩個政治目標:一個是建立德國在歐洲的霸權地位,另一個是消滅猶太人。這本身就是一個失策,因為兩個目標相互阻礙。如果希特勒只追求德國的歐洲霸權,那麼他就應該團結包括猶太人在內的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如果不是他的反猶政策把傑出的猶太科學家驅逐到了美國,那麼第一個發明原子彈的國家就不是美國,而會是德國。僅此一項,就會在德國爭奪歐洲乃至世界霸權的過程中起到決定性的作用。但是,這一股舉足輕重的力量被他趕到了敵對方。這不能不說是一個重大的失策。
撇開其反猶政策的負面影響不說,希特勒在其追求德國的歐洲霸權的過程中也犯了嚴重的錯誤,兩次葬送了本來已經到手的果實。第一次是在1938年9月的《慕尼黑協定》之後。當時英、法已經把東歐作為德國的勢力範圍交給了希特勒。他完全可以靜下心來,逐步構建與鞏固德國在東歐的霸權地位。但希特勒還是不滿足,偏偏要發動侵略波蘭的戰爭,迫使英、法向德國宣戰。第二次是在1940年6月德國戰勝法國之後。希特勒又一次獲得了可以「見好就收」的機會,而且這一次是建立德國在蘇聯以西的全歐洲霸權地位的機會。但這一次機會又被希特勒扔掉了。他偏偏要發動針對蘇聯的「生存空間戰爭」。回顧起來,對蘇戰爭本身就基本上決定了希特勒將以失敗者被載入史冊,因為蘇聯的人口、國土與資源等方面的實力都遠遠超過了德國。別說他沒有攻克莫斯科,即便攻克了莫斯科,他也無法結束這場與幅員如此遼闊的國家的戰爭。
而希特勒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犯下的最為明顯、最為嚴重、最為愚蠢,因而也是最難以解釋的決策錯誤,則是他1941年12月11日在日本偷襲珍珠港幾天後對美國的宣戰。當時,德國對莫斯科的進攻已經失敗,蘇聯紅軍的猛力反攻給德軍帶來了第二次世界大戰開戰以來的第一次大戰敗,獲得侵蘇戰爭勝利的希望已經泡湯了。而在這種絕境下,希特勒還向強大的美國宣戰,給了羅斯福求之不得的公開對德作戰的理由。這不是給自己「災上加災」嗎?希特勒圖的是什麼呢?哈夫納作出了種種猜測,但仍然不得其解,最後的猜測是「破罐子破摔」:既然不能作為最偉大的征服者與勝利者,那就至少作為最大災難的製造者被載入史冊吧!
在譯者看來,希特勒大概沒有想那麼多。他的這一決定是在日本向美國開戰的「鼓舞」下作出的,也是希望日本能夠再接再厲,進一步牽制與削弱美國的力量。當然,他是「昏頭」了,如果他還曾「理智」過的話,因為對美國宣戰最終將意味著美軍在歐洲大陸的登陸,意味著德國將在美、蘇夾攻下成為甕中之鱉,毫無逃脫失敗命運的可能。但希特勒當時沒有也不願意想到這一點,即便想到也會覺得這應該是猴年馬月的事,到那時不知又會出現多少扭轉戰局的機會。不管怎樣,縱觀希特勒的重大錯誤決策,我們可以看得出,與俾斯麥不同,希特勒確實缺乏「見好就收」的素養。在他完全能夠掌握自己命運的時候(1938年與1940年),他自動放棄了這些機會,因為他必須實現其宏大無比的「生存空間」計劃。而當他在1941年冬還有可能收拾殘局、控制損失的時候,他也放棄了這樣的機會。他已經不再考慮如何收場了,也沒有辦法收場了。他只考慮在不能贏得「生存空間戰爭」的前提下,加緊實現他的另一目標——消滅猶太人。
當然,哈夫納在本章中的某些論述不是我們所能接受的。例如,為了說明希特勒在1940年是如何輕率地放棄了已經到手的歐洲霸權地位,哈夫納認為,當時蘇聯以西的歐洲大陸國家已經基本接受了德國的霸權地位,只等著希特勒做好安撫與善後工作了。在此之前,哈夫納還認為,希特勒讓德國統治歐洲的目標不一定是錯誤的。歐洲如果要維持其統一與世界霸權地位,保住在世界各地的殖民地,就應該接受德國的霸權地位。因為,與1945年以後由美、蘇瓜分的歐洲相比,1940年由希特勒德國獨霸的歐洲應該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因為它畢竟沒有分裂,而且還沒有失去其殖民地。在這裡,哈夫納就顯現出其侷限性了。耐人尋味的是,當年希特勒手下的許多保守派也是這樣想的。他們原則上贊成希特勒的德國奪取歐洲霸權的計劃,但反對希特勒的冒險行為,認為這會讓德國全盤皆輸。哈夫納的想法與當年保守派的想法有點相似。在哈夫納對希特勒失策的批評中,我們似乎能夠聽到德國保守派對希特勒冒冒失失地葬送德國已經到手的歐洲霸權地位的扼腕嘆息;而歐洲其他國家的利益、世界其他地區的殖民地國家的利益,哈夫納就不管了。
希特勒的罪行,可以說是惡貫滿盈、罄竹難書。給他列出一條又一條罪狀並不難,難的是提出一條足以置之道德死地的罪行。在第六章「罪行」中,哈夫納也就此提出了自己獨特的看法。他認為,希特勒的主要罪行不在於他發動了侵略戰爭,以及在戰爭中犯下了所謂的「戰爭罪」。因此,哈夫納對1945年至1946年戰勝國主持的「紐倫堡審判」頗有看法,因為它沒有揭露希特勒的真正罪行。他甚至認為,不應該對發動戰爭大驚小怪,進攻性戰爭歷史上有、現在有,將來也不可避免。唯一能夠消滅戰爭的工具是一個世界國家,而要想實現世界國家,除了一場成功的征服戰爭別無他途。這些我們就很難苟同了。且不說一個世界國家可不可取,就是一個世界國家也不會永久消滅戰爭,也會爆發內戰,而實現一個世界國家的途徑,也未必就只有戰爭這一條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聯合國與各種世界組織的發展,歐洲的和平統一,特別是長達七十年的世界和平狀態的(總體來說)成功維持,都證明了戰爭不是和平的必經之路。哈夫納是一個保守的現實主義者,也可以說是一個「歷史主義者」,他不相信未來能夠超出歷史的範圍。他未免太悲觀了。
但正如哈夫納自己所說的那樣,他略去「戰爭罪」的目的,不是為了減輕希特勒的罪責。恰恰相反,他是為了在希特勒的獨特罪行與其他「常見」罪行之間挖出一條鴻溝,是為了孤立希特勒。哈夫納一針見血地指出,希特勒的獨特罪行在於他為了個人的滿足屠殺了難以計數的無辜的人們,戰爭只是他進行這些大屠殺的掩護工具而已。他與犯罪史上有名的「系列殺手」一樣,只不過他的受害者不是數以十計,而是以幾百萬來計算的。希特勒就是一個刑事意義上的大屠殺者。哈夫納的這一觀點是很有說服力的。他列舉了希特勒如何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掩護下,先後對德國的殘疾人、吉卜賽人,波蘭的知識與領導階層,蘇聯的戰俘與平民,尤其是歐洲猶太人實施大屠殺的事實與資料。其間,哈夫納對英國曆史學家大衛·歐文(davidirving)提出的試圖證明希特勒與對猶太人的大屠殺無關的「證據」進行了批駁。哈夫納的批駁是有力與符合邏輯的。不過在譯者看來,完全沒有必要花費如此多精力去論證希特勒的罪責。除了希特勒在1939年1月在國會宣佈過他將在一場新的世界大戰中消滅猶太人的事實以外,我們只需看一看他在1945年4月2日給波曼的最後口授的結語就足夠了——「人們將因為我滅絕了德國與中歐的猶太人而永久感謝納粹主義。」
如果說哈夫納在第六章裡對希特勒「過於寬容」的話,那麼他在最後一章「背叛」中則向希特勒提出了比別人更為嚴格的道德法律標準。鑑於希特勒試圖把德國人民與自己一起帶上死亡之路,在1945年3月19日下達了摧毀所有德意志民族賴以繼續生存的物質條件的「尼羅命令」,哈夫納確認希特勒犯下了「叛國罪」,是德意志民族的「叛國者」。儘管這種「判決」沒有多少實際的法律意義,因為哈夫納沒有相應的法律資格,但是,這種視角卻是非同凡響的。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戈林等人是在由戰勝國主持的紐倫堡法庭上被判處死刑的。施佩爾與赫斯等人服的是戰勝國判的刑,坐的是戰勝國的牢。聯邦德國雖然對納粹歷史作出了越來越深刻的反思,但沒有一個國家高階法院能對納粹頭目提出「叛國罪」的訴訟,並作出相應的判決。也沒有人像哈夫納那樣,起碼在道德法庭上宣佈希特勒為「叛國者」。這是一件非常耐人尋味的事情。究其原因,可能是希特勒在其統治時期獲得了至高無上的法律與道德地位。他的「領袖」地位是墨索里尼所無法比擬的。墨索里尼的上面還有一位國王,國王可以罷免他,宣佈他有罪;而對於希特勒,德國人則早就失去了這一法律上的「制高點」。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聯邦德國,人們仍然沒有想到在法律程式上,或是至少在道義上要奪回這一制高點。他們對「最高權威」的屈從,或起碼是無奈心理,似乎仍然揮之不去。這不能不說是一個遺憾。而哈夫納做到了這一點,再一次顯示出了他那非凡的思想與精神境界。
在最後一章裡,哈夫納也提到了希特勒與德國、德國人的關係問題。他認為,希特勒沒有繼承什麼德意志傳統,更沒有繼承什麼普魯士傳統。這些問題的答覆恐怕沒有這樣簡單。但是,哈夫納提出的問題實在讓人拍案叫絕!——「他愛德國人嗎?」「他了解德國人嗎?」「哪個德國人想定居俄羅斯?」確實,只要看一看今天德國人對南方的嚮往與對陽光的渴望,我們就可以想象,當年的德國人應該是何等的「鬼迷心竅」,竟然會追隨希特勒向冰天雪地的俄羅斯進軍,到那裡去奪取什麼「生存空間」!而又有哪一個專業歷史學家會提出如此絕妙的問題呢?我們確實很難說,希特勒是無條件地愛德國人,是真正瞭解德國人的。正如哈夫納所說的那樣,他把德國與德國人看成了實現自己野心的工具。當他的計劃失敗的時候,他就像一位輸掉了賽馬比賽的養馬人要打死自己的馬一樣,要用集體死刑來懲罰德國人。
五
哈夫納的《解讀希特勒》為我們解答了許多有關希特勒的問題,但遺留下來的問題仍然不少,例如:為什麼希特勒的歷史觀、世界觀、對猶太人的看法、對一個現代民族的生存基礎的認識是那樣的極端、片面和落後?他為什麼會犯下如此令人髮指的罪行?為什麼他要把自己的政治角色看得那樣不可替代?為什麼要在被自己看成是短命的一生中實現「全部」政治計劃?為什麼在兼併了奧地利、獲得了蘇臺德地區以後還要發動侵波戰爭、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戰?為什麼在戰勝法國以後還要發動侵略蘇聯的戰爭?為什麼如此慾壑難填?
哈夫納的著作雖然沒有回答所有問題,但對某些問題還是提供了許多啟示。看來,希特勒的癥結在於其早年的經歷,而其早年輟學的負面影響極大。這不僅使他失去了繼續學習系統知識的機會,也給他在職業與社會上的失敗以及一路蠻幹的行為模式埋下了伏筆。殘缺不全與囫圇吞棗的自學知識,對猶太人的瘋狂仇恨,構成了希特勒世界觀與人生觀的要素。早期一事無成的失敗經歷,又使他產生了極大的權力、成就與價值飢餓。在個人生活的各方面都是一片空白的背景下,政治成為了他生活的替代品,也是他汲取自我價值感、成就感的唯一源泉。20世紀初蓬勃崛起的德意志帝國,成了他獲得自豪感與價值感的來源。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終於使他「報國有門」,得到了實現自我價值的機會。但德國的戰敗又剝奪了這一難得的「幸福時刻」,所以,他決意要「再來一次」。20世紀30年代初,德國的經濟與政治危機給他提供了可乘之機。德國內部以及國際力量的「配合」,讓他獲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與成功。我們只要看一看他在其頂峰時期(1939年4月28日)的自我吹噓就可以明白,當時的希特勒是如何陶醉在自我成就感與價值感之中:
我克服了德國的混亂,重建了秩序,大大提高了我們國民經濟所有領域的生產……我成功地將那些讓我們揪心的七百萬失業者一個不剩地投入了有益的生產……我不僅在政治上統一了,而且在軍事上武裝了德意志民族,我還試圖將那個在其448個條款中包含著對民族與人們最惡意的強姦的條約一頁一頁地撕毀。我讓1919年那些被奪走的省份重新迴歸帝國,我把幾百萬從我們懷抱中奪走的、十分痛苦的德意志人重新召回了家鄉,我重新統一了有著千年歷史的德意志生存空間,我在做到所有這些的時候,儘量不流血,不給我的民族與其他民族帶來戰爭的災難。我在二十一年前還是一位我民族的無名工人與士兵,依靠我自己的力量做到了這些……
但他的成就與價值飢餓感,在一開始就已經發展到了貪得無厭的病態地步,它需要一個至高無上的絕對領袖地位,以及一場戰勝蘇聯的「生存空間戰爭」,才能夠得到滿足。所以,他不可能在1938年10月或者1940年6月「見好就收」。這就決定了他必然失敗的命運。換句話說,就像一個飢餓者因不能停止進食而被「撐死」那樣,希特勒是讓他的個人成就與價值飢餓感給「撐死的」。他是「牛」死的。
只有到了最後,當希特勒下令將德國變為一片焦土,要以集體死刑來懲罰德意志民族的時候,他一生真正的追求才露出「廬山真面目」。他不是無條件地服務於德意志民族,而是把德意志民族看成實現本人世界觀與成就和價值感的工具。原則上來說,這一工具也完全可以是另一個民族。被許多人忽視的是,希特勒的世界觀到了最後還是有所變化的。蘇聯戰勝德國的事實,讓他改變了德意志民族是世界上最優秀民族的看法。他也不再把斯拉夫人看成是「劣等民族」了。相反,他「公正」地認為,德意志民族已經被證明為劣等民族,應該消亡,未來只屬於「東方民族」,也就是他以前看不起的斯拉夫人。因他曾錯誤地認為,「東方大國行將倒塌」,他才發動了這場「生存空間戰爭」。現在,他看到自己錯了。幾千萬人的生命,換來的也就是這一點思想上的「進步」。
對於他個人來說,他最在乎的個人價值此時無疑也降到了最低點。自殺也就理所當然了。希特勒自殺,不僅是為了逃脫懲罰,也不僅是因為他對自我最終得出了無價值的結論,而且還是他挽救其生命價值的最後舉動。他怕在被活捉後受到嘲弄,或者在死後像墨索里尼那樣被拋屍街頭。更重要的是,他的世界觀、政治綱領與個人能力神話都徹底破滅了。他如何面對德國人對他的質問?於是他「賴賬溜了」,還撈了個「寧死不屈」的好名聲。可以說,他的計劃似乎得逞了。他確實給人類出了一道如何戰勝他的幽靈的難題。而哈夫納的《解讀希特勒》,則是人類與希特勒幽靈交戰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一個重大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