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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成功(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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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點在1934年以後他那完全掌權的年代也是如此。自由派、中央黨人與社會民主黨人,如果他們還是忠於其信仰的話,幾乎都退回到對於希特勒來說無害的被動狀態,要麼迴歸內心,要麼流亡國外,至於那些小規模的、建了被抓、抓了又建的共產黨小組的純象徵性抵抗與地下組織,他們視死如歸的絕望鬥爭儘管很值得敬佩,但對於希特勒來說,只不過是一個用警察就可以對付的問題。但是,那些保守派擁有著軍隊、外交與機關中很保險的位置,對於希特勒來說,一直是一個真正的政治問題。因為他們對於日常工作不可缺少,他們一半是結盟者,但一直也是半個反對派,有時,至少區域性人,是全面的反對派。巴本與施萊歇爾在1934年夏天的危機中有所行動(施萊歇爾為此付出了他的性命,巴本被推到了一個外交的駐外職位),1938年與1939年保守的國防軍將軍策劃政變,保守派政治家如戈德勒與波皮茨在整個戰爭時期,與軍隊、國家與經濟的各種夥伴一起密謀對付希特勒,而1944年甚至最終形成了一種政界與軍界保守的希特勒反對者大聯盟,其高峰是7月20日的刺殺行動。「7月20日事件」本質上是一次高度保守派的行動——正如有人說過的那樣,其犧牲者名單讀起來有點像「哥達貴族譜系」中的一段,儘管出於修飾目的在計劃的政變政府中給幾位年輕的社會民主黨政治家安排了幾個部長位置。它失敗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於,它想實現的浪漫保守國家思想與巴本及施萊歇爾的國家思想一樣,不成熟,不符合時代,遠離現實。

保守反對派對希特勒從未能構成真正的威脅,他輕而易舉地獲得了對保守派一個又一個勝利。不過,這是唯一的一個直到最後都使他頭疼的反對派,而且是唯一的擁有一個儘管是微小的推翻他的機會的,並且至少作出了一次嘗試的反對派。而這一反對派來自右翼,從他們的角度來看,希特勒處於左翼。

這值得思考。希特勒並不像許多人習慣的那樣容易被劃入極右翼。他當然不是一位民主人士,但他是一個民眾主義者:他的權力基礎是群眾,而不是精英;在一定程度上他是一位獲得絕對權力的民眾領袖。他最重要的統治工具是鼓動,他的統治工具不是界線分明的等級階層,而是一個相互沒有協調的、只通過處於頂峰上的他個人集中在一起的群眾組織的混亂聚集。所有這些更多的是「左」的,而不是「右」的特徵。

很顯然,在20世紀的獨裁者行列中,希特勒的位置在墨索里尼與斯大林之間的某處,而且更仔細地看,更接近斯大林。而把希特勒稱為法西斯分子就更加錯誤了。法西斯主義是上層階級的統治,以人為製造的大眾狂熱為支撐。希特勒確實使大眾狂熱,但他的目的從來不是以此來支撐一個上層階級。他不是一個階級政治家,他的納粹主義完全不是法西斯主義。我們已經在前一章提到,他的「人的社會化」在今天(1978年)的蘇聯與民主德國這樣的社會主義國家,有著完全一樣的對照物,而這些對照物在法西斯國家最多隻處於發育不良的狀態,而且有時完全缺乏。但與斯大林的「一個國家的社會主義」的區別是,在希特勒的「民族社會主義」(請注意概念上的相同點!)裡私有財產繼續存在,對於馬克思主義者來說,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區別。它在一個希特勒式的極權命令國家是否那樣重要,這裡先不下結論。但其與墨索里尼的經典法西斯主義的區別則更大:沒有君主,因而獨裁不能被罷免與替代,在納粹黨或國家裡沒有固定的等級,沒有憲法(也沒有一部法西斯式的憲法!),沒有真正的與傳統上層階級的聯盟,更沒有為它們服務什麼。有一個外在特徵對許多本質性東西有著象徵意義:墨索里尼穿燕尾服的次數與穿黨服的時候一樣多,而希特勒只是在1933年至1934年間總統興登堡還在,必須維持與巴本的表面聯盟的時候,有時穿過燕尾服,此後他與斯大林一樣,只穿制服。

在我們從希特勒1930年至1934年間的內政成功,轉向其1935年至1938年間同樣容易從當代歷史解釋的外交成功以前,還有必要作一個最後的簡短總結。人們經常問:如果希特勒在今天的聯邦德國在經濟危機與失業達到魏瑪共和國時期那樣的規模時再次出現,他還會像1930年那樣有上臺的機會嗎?如果我們對希特勒奪權過程的分析正確的話,那麼回答是令人安心的:不,希特勒不會獲得同樣的機會;因為聯邦德國不存在一個拒絕(民主)國家、摧毀國家、為他上臺作準備的右翼。

一個國家不會僅僅因為經濟危機與大眾失業而崩潰,否則,大蕭條期間在1930年至1933年間有著1300萬失業人口的美國也該崩潰了。魏瑪共和國不是被經濟危機與失業問題摧毀的——它們當然加劇了滅亡的氣氛——而是被魏瑪德國右翼在此之前已經作出的以一個(沒有明確設計的)專制國家取代這個議會國家的決定所摧毀的。它也不是由希特勒摧毀的:他出任總理的時候,它已經被摧毀了,他只是剝奪了那些摧毀它的人的權力。

波恩共和國(聯邦德國)與魏瑪共和國的巨大區別卻在於,那股曾摧毀了魏瑪共和國的政治勢力,即拒絕共和國的右翼,在聯邦德國不復存在了。或許正是其與希特勒競爭的失敗,以及其多年無效的反抗希特勒的痛苦、流血的經歷,使德國的右翼返回了共和國、議會主義與民主制度。總之,它在希特勒之後認識到,與其試圖和一位煽動民意的獨裁者競爭一個專制國家的領導權,不如作為一個議會政黨與其他左翼的議會政黨,在一個政府與反對派之間的遊戲中去較量。基督教民主聯盟(一個天主教中央黨與其他以前的右翼政黨的合併)的建立,是右翼這一根本性思想轉折的標誌,它與社會民主黨三十年前從一個革命黨到一個議會黨的轉變一樣,是德國政治的百年大事件。

聯邦德國具有魏瑪共和國所沒有的,即一個民主的右翼。作為國家,它不僅受到中左翼聯盟的支援,而且受到了全部政黨的支援(極端的邊緣組織除外)。這樣,按常情判斷,類似於1930年為希特勒開路的態勢不可能出現。波恩共和國,僅就其政治結構而言——不僅僅是因為波恩基本法比魏瑪憲法有著某些優點——是一個比魏瑪德國更為穩固、更為強大的民主國家;而且,就該專題的最後一句話是,即便有一天,與其前十七年一樣,又有一個右翼政府,或者,譬如在恐怖主義的壓力下,強化其法律,它仍將是這樣。那些因此把聯邦德國與希特勒帝國相提並論的人們(他們幾乎都是沒有經歷過希特勒統治的年輕人),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麼。

到此為止,已經講了足夠多的希特勒的內政成功,我們現在轉向其外交成功,這些成功也更多應該歸功於其對手的軟弱,而不是歸功於他自身的強大。與他1930年在內政方面遇到的是一個奄奄一息的共和國一樣,他1935年在外交方面遇到的是1919年歐洲和平體系的全面崩潰。與當時在國內一樣,他在國外遇到的現狀捍衛者已經失去了信心,而在那些想以另一種秩序代替現有秩序的人當中,他找到了他的非自願的助手。要理解為什麼如此,我們就必須像前面涉及到魏瑪共和國的歷史那樣,簡短回顧一下1919年在巴黎建立的歐洲和平體系的歷史。

這是一段同樣不幸的歷史,而且有著同樣的結構。巴黎和平秩序有著與魏瑪共和國一樣的先天缺陷。魏瑪共和國的失敗,在於它一開始既沒有永久地剝奪內政方面最強大的、對於國家運轉不可缺少的權力集團,即德國的右翼權貴(1918年革命本給予了它這個機會),又沒有將其長遠地融入新的共和國;而巴黎和平秩序的失敗也在於,既沒有永久地消滅同樣仍是歐洲最強大國家的、對於歐洲的穩定不可缺少的德意志帝國的國力,也沒有長期地把它融入歐洲。巴黎和平體系的締造者甚至在這兩點上作出了相反的舉動。他們沒有像梅特涅在拿破崙戰爭後對待法國那樣,將德國作為共同締造者納入和平秩序的構建,而是侮辱與蔑視德國。他們沒有分裂或佔領德國(這樣做倒是徹底的),使之長遠不能搗亂。他們不僅保持了德國的在1871年至1918年間成為歐洲最強國的國家統一與獨立地位,而且擴大了德國的國力,因為他們取締了大部分以前存在的與德國抗衡的力量。

德國人把《凡爾賽和約》(1919年巴黎和平秩序直接有關德國的部分),首先看成是對他們的侮辱,這一點在心理上可以理解,它確實也是個侮辱,而侮辱之處尤其在於該和約形成的方式。這個和約,確實如受侮辱的德國人所認為的那樣,是一道命令。在此前,歐洲的和約,都是在戰勝國與戰敗國之間談判達成,當然,其間戰勝國的談判地位更強,但戰敗國形式上的參與是平等的,這樣所達成協議的恪守就有了道德的基礎。但這一次,德國是在同盟國的戰爭威脅下,在沒有參與談判與達成的和約上簽字的。這樣,從一開始就使德國人感到不必受被迫簽字的和約的約束。甚至不需要該和約裡比比皆是的侮辱他們尊嚴的、歧視性的條款來堅定他們「掙脫凡爾賽的鎖鏈」的決心。這一決心決定了1919至1939年間的德國外交政策,在魏瑪時期與希特勒時期都一樣。魏瑪共和國與希特勒都取得了成就。希特勒上臺時,1919年的歐洲和平秩序——「凡爾賽的鎖鏈」是其一部分——已經開始全面瓦解。

因為「凡爾賽的鎖鏈」,正如在希特勒毫不費力地撕毀它以前就被證實的那樣,是紙做的。在紙面上,德奧雙方都希望實現的德奧合併,與德國軍隊裝備的現代化一樣,都是被禁止的;在紙面上,德國軍隊被限制在十萬人以下;在紙面上,德國人必須一代代地賠款。但是,強迫實行這些紙面上的限制與義務的權力卻不存在。1919年巴黎和會使得它不存在;而且(德國在飽受侮辱的驚訝之中,起初並未注意到這一點,是後來才發現的)它實現了德國在四年戰爭以後都未能實現的格局:讓德國成為一個絕對的、不可阻擋的歐洲強國。割讓德國領土也不能對此有任何改變。

1871年至1914年間,阻礙德國從歐洲最強國發展為一個絕對霸權地位的因素,是其與四個其他歐洲大國,即英、法、奧匈、俄國的近鄰關係。德國必須顧及到這些大國,因為它雖然比其中每一個都強大,但當然比它們的總和弱小。1914年至1918年間打掉其「向世界霸權伸出的手」的年是英、法與俄國,然後是它們又與美國結成的大聯盟。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的四個大國中的一個,即奧匈帝國,1919年在巴黎被摧毀了;而第二個,即俄國,被拒絕參與任何歐洲事務。這樣,俄國當然也被排除在戰勝國聯盟之外;而同時,1917年為替代俄國而參戰的美國,退出了戰勝國聯盟,拒絕共同保障其原盟友的和平秩序。這就是說,和平秩序從一開始就只有英、法在支撐,與魏瑪共和國只有三個政黨支撐著一樣。在這兩種情況下,基礎都太小,難以起到支撐的作用。因為從長遠來看,元氣未傷的德意志帝國(只要注視一下第一次世界大戰的過程就可以看到)太強大,英、法兩國單獨難以將它限制在《凡爾賽和約》檔案設立的柵欄裡。而在原奧匈帝國領土,以及在德國與俄國之間的地帶上新建的小國,只要德國從戰爭的過度疲憊與戰敗的震撼中恢復過來,似乎註定要成為德國的附屬國。在巴黎,人們不僅通過侮辱性對待將德國推上了修改(和約)主義與復仇主義的道路,而且同時著魔般地用一切工具鋪平了這條道路。

那兩個對此負責的國家,即英國與法國,也馬上隱約感到,它們犯了一個天大的錯誤。但它們從漸漸清醒的認識中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結論:英國認為,必須通過和約條件的逐漸改善使德國滿意(「綏靖」),把一個不妥協的對手改造成一個心甘情願的、修改後的和平秩序的共同維護者;而法國則認為,恰恰相反,必須補上在巴黎被耽誤的對德國真正的打擊。當法國1923年佔領魯爾區,將其想法付諸實施的時候,英、法的矛盾公開化了。英國不配合,法國被迫妥協,之後它有點忍氣吞聲地跟隨著英國的「綏靖」政策。這一綏靖政策並不像傳說的那樣,開始於1938年的慕尼黑(在內維爾·張伯倫的主持下),而是終結在那裡。它開始於1925年的洛迦諾,在其兄弟奧斯丁·張伯倫的主持之下。

在隨後的階段(在德國,它主要與施特雷澤曼聯絡在一起),在國際上的情況與國內在興登堡當選以後的階段出奇地相似,而且在時段上相吻合(但它比後者更長,因為布呂寧、巴本與施萊歇爾也在英國綏靖政策的拖纜後邊航行,甚至希特勒在前五年至少表面上也是如此):與在德國的共和國的反對者一時勉強接受共和國(前提是他們可以執政)一樣,德國也暫時勉強尊重巴黎的和平秩序,前提是可以一步步拆除它。

它確實被一步步拆除了。施特雷澤曼、布呂寧、巴本與施萊歇爾的成功(《洛迦諾公約》、德國加入國際聯盟、提前從萊茵區撤軍、取消賠款、原則上承認德國有同等的軍備權利),並不弱於希特勒的成功(再次武裝與普遍兵役制、與英國簽訂《艦艇條約》、萊茵區的再軍事化、兼併奧地利、兼併蘇臺德地區)。但區別在於,希特勒的前任主要強調每次獲得成功的和解特徵,讓英國一直感到愉悅,繼續推行其綏靖政策;而希特勒則相反,他極力讓他的成功表現為是從一個敵對世界裡強行奪取的;他也得逞了,不僅因為他全部控制了德國的輿論,而且也因為德國民眾的情緒有著某些傾向,他們一直渴望著取得針對被憎恨的凡爾賽體制的強力勝利,而對於在和解名義下取得的外交成果只感到一半的高興。

另一方面,希特勒所獲得的外交成功是英國容忍他獲得的,甚至是送給他的,但他以炫耀的方式漸漸地破壞了其英國夥伴的興致。他們無法忽視希特勒越來越不兌現他們所希望得到的報答——參與鞏固歐洲的和平與共同支撐已經為德國修改的和平體制。他們甚至逐漸有了懷疑(這是一個相當有依據的懷疑),他實際上把所有他們為了鞏固和平而讓他獲得的一切,都用來加強進行一場新戰爭的力量。奧地利的兼併,英國人不動聲色地接受了;兼併蘇臺德地區時,英國就要參與討論了。而英國再次同意希特勒「最後一個領土要求」的《慕尼黑協定》,在英國就很有爭議了。當希特勒半年以後撕毀這一協定,進軍布拉格的時候,(英國人的耐心)終結了。綏靖政策已被埋葬,而在英國取而代之的恰恰是憤怒而沮喪的心理準備,必要時就與德國重新作戰。

如此看來,幾乎要懷疑,是否應該把希特勒的外交成功(恰恰因他善於賦予其使人驚訝的特徵,而同時逐漸堵塞了其來源)真的看成純粹的成功,而是應該把它歸類於我們在下一章中將要論述的他的錯誤。至少它們在為一個巨大的錯誤作準備:希特勒1939年至1941年間所犯的錯誤。他把不通過戰爭就重新建立的德國在歐洲的霸權地位放到賭桌上,把它轉變為對歐洲的戰爭征服與佔領,猶如故意強姦一個完全情願的女人。

不過,這些年還是給他帶來了一些成功,一些多餘的、其長遠影響甚至有害的成功,但畢竟還算是成功,這次不是政治上的,而是軍事上的。這些成功中真正給人深刻印象的只有一個:對法國的迅速而輕易的勝利。德國能夠隨心所欲地在軍事上征服波蘭、丹麥、挪威、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南斯拉夫與希臘這些國家,這不出乎任何人的意料,只會引起恐懼與仇恨,而不會引起仰慕。但是,德國能夠在希特勒的領導下,在六個星期內迫使讓德國在長達四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無法征服的法國投降,再一次確立了(這是最後一次)希特勒作為奇蹟創造者的名聲——而且這一次還加上了軍事天才。在其崇拜者眼裡,1940年的他,在獲得所有內政與外交成功以後,是「空前絕後的最偉大的統帥」。

他不是「空前絕後的最偉大的統帥」,這一點今天就不用細說了,但我們有必要針對他的軍事上的批評家為他作一點辯護。按德國第二次世界大戰將軍們回憶錄的說法,要不是希特勒干擾的話,他們都打贏了這場戰爭;但事情並不是這樣的。希特勒確實懂一點打仗,他反思了其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的戰場經歷,比對其他任何事情都反思得更透徹,在戰後他在軍事上繼續補習;與他的對手丘吉爾、羅斯福、斯大林相比(他們也都是外行戰略家,他們不只是名義上的最高統帥,還經常胡亂指揮他們手下的將領),在軍事領域他並不遜色;也不比他自己的將領們差。當然,建立獨立的坦克兵種的主意是古德里安提出的,而戰略上精彩的對法作戰計劃(比那個著名的施裡芬計劃要好得多)源自曼施泰因。但是沒有希特勒,古德里安與曼施泰因都不可能克服那些級別更高、固守傳統與狹隘的陸軍將領們的反對。是希特勒採用了他們的計劃,計劃的實行必須歸功於希特勒。儘管希特勒在對蘇戰爭後期缺乏想象力、固執與死板的防守戰略,暴露了他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的戰壕(陣地戰)性格,我們也必須質問,如果沒有希特勒的固執,對蘇戰爭或許在第一個冬天就災難性地結束了。希特勒肯定不是他自己所認為的那個軍事天才,但他也不是許多將軍回憶錄中描寫的替罪羊,對軍事一無所知,是個外行。總之,1940年對法戰爭軍事上的意外勝利中,有他一份重要的功勞。

這不僅因為他看到了曼施泰因作戰計劃的價值,並且克服了陸軍指揮官布勞希奇與參謀長哈爾德的疑慮,而且因為是他,只是他,敢於開始這場戰爭。德國將軍們眼前還有著1914年對法戰爭的可怕畫面,這場戰爭在初期進攻以後便陷入了一場四年陣地戰;為了不第二次加入這樣一場冒險,他們中有幾個在1939年冬天甚至願意對希特勒發動政變。與德國將軍們一樣,整個世界都理所當然地期盼著法國能夠重複1914年的防衛奇蹟;只有希特勒不這麼看。恰恰是這種普遍的期待及迅速的失望,使得希特勒的對法勝利像一個真正的奇蹟那樣耀眼。但它不是奇蹟;稱得上奇蹟的是1914年法國的防衛成就,而1940年的法國不是1914年的法國(提到以下一點或許不是多餘:1978年的法國也不再是1940年的法國。他已經是一個年輕化的、物質上與精神上覆興的民族)。在第一批德國坦克跨越馬斯河以前,它實質上內心已經被戰勝了。

我們在前面簡述巴黎和平體系時,在講到1924年時有點把法國給忽視了。在那一年,其在魯爾地區的單獨行動失敗之後,法國被迫附和英國的綏靖政策:先是不情願,還進行阻礙,以後越來越沒有意志,最後幾乎帶有受虐狂式的順從。自那一年起,法國實際上在歐洲政治中扮演著次要的角色。主角由英國與德國扮演,中心問題是,英國的綏靖政策與德國的修改政策是否能相互和諧。法國只能期盼最好的結果,即德國在不滿之處被解除以後,最後會真正感到心滿意足。

如果不能的話,那麼法國就要倒霉了,因為每個對德國的讓步都有害於法國;隨著每一個讓步,一個七千萬人口的民族,相對於一個四千萬人口的民族的(法國自1919年至1923年試圖打破而未能打破的)優勢又重新出現了;如果綏靖政策(就像法國一直擔心的那樣)無效的話,而重新強大的德國有一天發動進攻與復仇戰爭的時候,英國還有一條海峽擋著德國,而法國則連一條萊茵河也沒有。法國跟隨著英國的政策,儘管它一開始就對之深深懷疑;法國這樣做,因為它別無選擇。但它的神經在其間漸漸被折斷,它的自衛意志癱瘓了,它不敢設想再打一場馬恩河戰役和一場凡爾登戰役。自1936年希特勒的軍隊再次進入其在萊茵區(法國六年前在綏靖政策的過程中提前撤軍的同一個萊茵區)的原有進攻位置以後,法國就像一隻兔子呆視著一條巨蟒那樣盯著希特勒德國;最後在其潛意識裡,期待著這一不可避免的可怕結局的到來。「人們必須結束它」,這個1939年伴隨法國人走上戰場的口號,聽起來幾乎是在呼籲戰敗:快點結束吧!

法國1919年至1939年的歷史,是一段歷盡艱辛取得勝利然後又完全丟失的歷史,一段逐步從最驕傲的自豪到近乎完成自我放棄的歷史,這是一場悲劇。在德國,人們當然不是這樣看的,在他們的記憶中,法國一直是一個在戰後初年糾纏不休的國家。而且,這個悲劇完全沒有被德國人看到。德國人以為,他們面對的不僅是1919年凱旋的法國,而且是1914年那個英勇善戰的法國。德國將軍們幾乎與法國人一樣害怕一場新的馬恩河戰役和一場凡爾登戰役。而且,不僅德國人,整個世界,特別是英國與蘇聯1939年開戰時,理所當然地期待法國時時刻刻將與1914年一樣,為捍衛它的領土不惜犧牲其兒子們的鮮血。只有希特勒不這樣看。

事後人們容易看到當年只有希特勒所看到的:法國在長達十五年的時間(先是咬牙切齒地,然後越來越失去自我意志),出於放棄與絕望,一直在幹違背其生存利益的事情。1925年它簽訂了實際上放棄其東方小盟友的《洛迦諾公約》;1930年它從萊茵區撤走了軍隊,本來它還可以在那裡逗留五年;1932年夏它放棄了賠款要求,當年深秋它承認了德國軍事上的平等權利;1935年,當德國公開宣佈其巨大的擴軍計劃時,當1936年德國國防軍進軍本應非軍事化的萊茵區的時候,當1938年3月德國(在軍隊的協助下)兼併奧地利時,它都癱瘓似的呆視著;同年9月,它甚至自己把其盟友捷克斯洛伐克的大片領土出賣給了德國,以換得和平;而當一年以後(而且是在英國向德國宣戰六個小時後,這很說明問題),它因德國進攻其第二個盟友波蘭,與其說是憤怒不如說是悲哀地向德國宣戰後,它長達三個星期宣而不戰。在這三個星期內,整個法國陸軍面對的只是一個德國軍團,所有德國其他軍團都在忙於征服波蘭。這樣一個國家,當它受到侵略的時候,還能打第二個馬恩河戰役和第二個凡爾登戰役嗎?它不會像1806年的普魯士那樣,在第一次衝擊下就土崩瓦解?當年的普魯士也推行了長達十一年的懦弱政策,然後在最後、最不合適的時刻,跟早已比它強大得多的拿破崙開始了一場對於拿破崙來說不能完全理解的戰爭。希特勒胸有成竹;而我們必須承認,他沒錯。對法戰爭成了他最大的成功。

但是,前面對希特勒所有成功所說的話,對這次成功也有效。它並不像給世界顯現的那樣是個奇蹟。不管希特勒是給魏瑪共和國,還是給巴黎和平體系的致命打擊,不管他征服的是德國保守派,還是法國:他推倒的都已行將倒塌,他殺死的都已奄奄一息。我們必須承認的是,他有著某種本能,知道什麼正行將倒塌,什麼已經奄奄一息,只等著仁慈的一槍。他的這一本能比他的對手更靈敏(在舊奧地利時,他作為年輕人就有了這一本能),這讓他的同時代人深為佩服,他自己也自鳴得意。但他這一本能(對於一個政治家無疑是一個有用的天賦),與其說像山雕銳利的目光,不如說猶如兀鷲靈敏的嗅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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