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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罪行(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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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蘇聯的(真正的或所謂的)上層級階是共產黨人(而波蘭的上層絕大部分是天主教徒與保守派),這消除了在對他們進行系統性滅絕行動中的最後顧忌。其次,不管自願與否,國防軍參與了在蘇聯的罪行。

在波蘭,被佔領區的第一個軍事司令布拉斯科維茨,在戰爭的第一個冬天,在一個意見書中還說(他因此被撤職),在德前線的後面,「動物般的與病態的本能正在發洩著」,而海德里希在前面已經提及的1940年7月2日的報告中指出,那個「非常極端的」元首命令當然不能通知全陸軍指揮部門,「因此對外界來說,警察與黨衛隊的行動被視為任意的、血腥的獨立行動」。在蘇聯,希特勒認為不能允許德軍有這種單純性。早在1941年3月30日,也就是在開戰前幾個月,他在高階軍官前作了一個演講,他對他們毫不含糊地說:「我們必須告別戰友情懷。共產黨人在以前不是戰友,以後也不是戰友。這是一場滅絕性戰爭……我們打仗,不是為了保留敵人……在東方,強硬就是對未來的溫和。」

國防軍將領們在多大程度上服從了這些警告,特別是希特勒那個臭名昭著的屠殺被俘紅軍政委的命令,在多大程度上得到執行,這些直到今天都有爭議。沒有爭議的是德國手中的蘇聯戰俘的命運。按國防軍最高指揮部一般德國國防軍局的統計,直到1944年5月1日,德軍共俘虜了516萬蘇聯人,絕大多數是在1941年被俘的。至此,還存活187.1萬人,被登記為「槍決」的有47.3萬人,6.7萬人逃脫了。其餘的近三百萬人死在了俘虜營裡,絕大部分是餓死的。當然,後來也有許多德國戰俘死在了蘇聯的俘虜營裡。

這裡,那些最好被忘記的戰爭罪行,與希特勒的大屠殺之間的界限有些模糊。當然,要在幾個月內解決幾百萬俘虜的糧食,確實存在困難,這能解釋一部分問題。但是,它不能解釋一切。關於在希特勒的俘虜營裡餓死人與人吃人現象是故意造成的這一事實,有一個來自意外出處的直接承認。在1942年12月12日的「午間聚餐」中,希特勒說明了他拒絕允許在斯大林格勒被包圍的第六軍突圍的一個理由,就是用馬拉的炮兵部隊必須留下來,因為飢餓的馬沒有力氣拉炮了。然後他繼續說,「如果這些馬是蘇聯人的話,我可以說,一個蘇聯人可以吃掉另一個蘇聯人,但是我不能讓一匹馬吃掉另一匹馬。」

對屬於蘇聯平民的領導階層的大屠殺,不是國防軍而是四個突擊部隊的任務,他們從戰爭的第一天起就在前線的後面,高度緊張地進行屠殺。直到1942年4月,也就是在這場近四年的戰爭的最初十個月,a組突擊部隊(北線)報告已處決了25萬人,b組突擊隊(中線)處決7萬人,c組突擊隊(南線)處決15萬人,d組(最南線)處決9萬人。因為後來的資料沒有被儲存下來,而且這些成果報告沒有把猶太人與「布林什維克分子」區分開來,很難準確估計被屠殺的非猶太蘇聯平民的數量。但它不可能比在波蘭少,只會更多。至於希特勒通過這些大屠殺沒有改善而是葬送了其獲勝的機會,這一點我們已經講到了。

5.眾所周知,希特勒最大規模的大屠殺是針對猶太人進行的,而且先是(自1941年中期開始)針對波蘭與蘇聯的猶太人,然後(自1942年初起)針對德國以及全歐洲的猶太人。為此目的,他把歐洲「自西向東篦了一遍」,目的是(希特勒在1939年1月30日預先宣佈了)「消滅歐洲的猶太種族」,儘管竭盡全力,但這一最終目標沒有實現。但是,被希特勒屠殺的猶太人,按最少的估計有四百萬,按最多的估計有六百萬。直到1942年,大屠殺以在(受害者死前自己挖掘的)萬人坑前的集體槍殺的方式進行;後來,在特雷布林卡、索比波、麥達內克(盧布林)、貝爾澤克、切爾姆諾(庫姆霍夫)與奧斯維辛等滅絕營裡通過放毒氣的方式進行,為此納粹建造了專門的毒氣室,毒氣室隔壁是巨大的焚化爐。

最近,有一位英國曆史學家大衛·歐文,否定了希特勒對屠殺猶太人的責任;他認為,這一大屠殺是希姆萊在希特勒背後擅自進行的。

歐文的論點站不住腳,不僅因為它缺乏任何的內在可能性。在第三帝國的背景下,完全不可能在希特勒不知情或在違背希特勒意志的前提下進行如此大規模的行動,而恰恰是希特勒在事先就宣佈,如果發生戰爭就意味著「猶太種族的滅絕」。而且,有希特勒與希姆萊的明確證言證明,希特勒是命令者,希姆萊是命令的執行者。在1942年(「最後解決」的第一年),希特勒不少於五次,即在1月1日、1月30日、2月24日、9月30日與11月8日,在公開場合就其諾言的實現而自我標榜。我們這裡逐字逐句地引用他最後一次的言論:

你們肯定還記得那個國會會議,在那裡我曾經宣告:如果猶太人幻想可以挑起一場消滅歐洲種族的國際間世界戰爭的話,那麼結果不會是歐洲種族的滅絕,而是歐洲猶太人的滅絕。人們總是譏笑我這個預言家。當年那些譏笑我的人,他們今天有無數個已經不再笑了,而今天還在笑的人,或許不久也不會再笑了。

希姆萊也曾多次提及他參與試圖滅絕猶太人的行動,但是完全以另一種語調,不是以幸災樂禍的自我吹噓而是自我憐憫的語調。例如在1940年5月5日他說:「你們會理解,執行這一下發給我的軍令(我出於服從與完全的信仰服從並執行了這一命令),對我來說有多難。」在1944年6月22日他又說:「這是一個組織所得到的最可怕的任務與最可怕的委託——解決猶太人問題的任務。」但是,除了希特勒誰也不可能給希姆萊「委託」或下「軍令」。我們幾乎不再需要另外的戈培爾的證詞。戈培爾在1942年3月27日的日記中提到「一種不很顯眼的技術程式」(是指第一批於1942年初在盧布林安裝的毒氣室):「這裡使用的是一種相當野蠻的、不便詳述的技術程式,猶太人自身所剩無幾……元首在這裡也是極端解決辦法的堅定不渝的先行者與主張者。」

歐文試圖證實其論點的唯一證據,是希姆萊與希特勒通話後在1941年11月30日的一個記錄:「來自柏林的猶太人運輸車,不消滅。」這一次,希特勒似乎命令了一個例外。而它本身證明了,「消滅」是正常情況,而且它還證明了,希特勒在實施這種屠殺行動時甚至關注具體細節。而且很容易解釋,為什麼從柏林運來的猶太人來得過早了——還沒有輪到德國的猶太人。1941年11月,納粹德國還忙於「消滅」波蘭與蘇聯的猶太人,對全歐洲猶太人的「最後解決」在1942年的萬湖會議上才決定,而辦事必須按順序來。毒氣室與焚化爐也沒有準備好。它們自1942年才逐漸投入使用。

不過,被歐文挑出來的這一段小插曲卻曝光了兩個值得仔細觀察的奇怪細節。其一是,對猶太人的大屠殺在德國公共輿論中的處理;其二是,希特勒實施其從數量上來看最巨大罪行的時間計劃。

如上所述,希特勒在1942年曾五次就這一罪行自我標榜,但用的只是籠統的說法。他儘可能讓手下在德國保密這方面的細節,很顯然是因為,他不可能得到贊成,反而會得到他不願意看到的騷動,或許甚至引發像阻礙「恩賜死亡行動」那樣的抵抗。

希特勒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曾兩次試探德國民眾針對猶太人的公開暴力行為會如何反應:第一次是1933年4月1日,由「衝鋒隊」進行的全德規模的對猶太人商店的封鎖;第二次是1938年11月9-10日,也是全德規模的,同樣是自上而下的,直到今天仍然以「帝國水晶之夜」聞名的暴行。從他的角度來看,兩次試驗的結果都是否定的。德國民眾沒有參加,相反,他們表現出許多對猶太人的同情、憤怒與慚愧,但他們的反應也不過如此。公開的抵抗沒有出現,而「帝國水晶之夜」的說法,不知道為什麼很快就傳播開了,它恰恰表現了普通德國人鑑於1938年11月的惡行所處的尷尬境地:一方面是諷刺與拒絕,另一方面則表達了恐懼地不願意正視根本的罪行,把整個事情降低到被打碎的玻璃窗級別的願望。

就德國而言,希特勒以此為鑑。他沒有寬恕德國猶太人一絲一毫,但是他十分細心地給予了德國大眾可以故作不知,或者自欺欺人地認為一切沒有那麼嚴重的可能性。滅絕行動發生在遠離德國的地方,在偏遠的歐洲東部。在那裡,希特勒可以得到更多的當地支援,而且自戰爭開始以來,屠殺反正已經是口號了。對於德國人,官方的說法是,猶太人只是被「遷居了」;希特勒甚至還讓德國的猶太人儘量不直接運往滅絕營,而是先把他們運到波希米亞的大猶太居住區特雷西亞市,他們可以在那裡住上一段時間,給他們的德國熟人寫些明信片,然後還是被繼續運往奧斯維辛。

儘管如此,在那裡發生的事情,當然還是點點滴滴地傳到了德國。但是,只要願意,他可以繼續不知情,或者故作不知道,也這樣說服自己;絕大多數德國人都是這樣的,與猶太人被「篦出來」的其他歐洲國家的絕大多數國民一樣。針對此事做些什麼,對於他們所有人來說,都會帶來生命危險,而且他們還拖著一場戰爭,人們都有足夠的憂慮。個人可以冒險作出的最極端的行為,是幫助自己的猶太朋友隱藏起來,這樣的行動在德國也出現過,儘管沒有像荷蘭與丹麥那麼多。在整體上阻止大屠殺這一罪行需要一次起義,但是在戰爭與獨裁的前提下,人們怎麼可能做到呢?不管怎樣,希特勒的大屠殺曾促使1944年7月20日的密謀者採取行動,扮演了一個拯救尊嚴的角色。施韋林·馮·施瓦恩費爾德伯爵在針對7月20日密謀者的審判上被問到其動機的時候,在弗賴斯勒用吼叫打斷他以前,還有時間說出「我想到了那麼多的屠殺」。

針對德國人對大屠殺袖手旁觀的指責,將還要長久地落在德國人身上,但這不是我們這裡的話題。我們要說的是希特勒。以下是一個很耐人尋味的斷定:他沒有完全告知德國人他最大的罪行,因為他不信任他們。儘管進行了近十年的反猶宣傳,希特勒還是不相信他們會願意參與到對他們猶太同胞的大屠殺。他未能把他們打造成為他所想象的「主子民族」。這可能是他在戰爭的最後歲月越來越蔑視他們,不再尋找與他們的接觸,對他們的命運越來越無所謂,最後甚至將他的滅絕意志轉向他們的原因。我們將在下一章,也就是最後一章講到這一點。

現在我們再次回到歐文為希特勒開脫的證據上,即希特勒1941年11月30日給希姆萊的不殺害當天從柏林運出的猶太人的電話指令。其日期很耐人尋味。它發生在蘇聯於莫斯科城前發動的讓希特勒相信戰爭無法取勝的反攻的前五天,在他向美國宣戰的前十天(這一宣戰奠定了他的敗局),在作出「最後解決」的、在死亡工廠屠殺包括德國與全歐洲猶太人的萬湖會議召開的前五十天(至此,對猶太人的系統屠殺侷限於波蘭與蘇聯,其繁瑣的方法是集體槍殺)。

在上述三個日期之間存在著一個明顯的聯絡。只要希特勒還能像一年前在法國那樣希望在蘇聯獲得迅速勝利,他還可以希望英國的回心轉意,因為英國將隨之失去其「大陸寶劍」。他曾經多次說到這一點。因此,他必須保持自己與英國的談判資格。他不能在那些國家(在那裡發生的一切很快就會傳到英國)以大屠殺者的形象出現。至於他在波蘭與蘇聯乾的事情,他希望只要戰爭在繼續,就能夠對外保密;而在法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丹麥、挪威,包括在德國的大屠殺,則會馬上在英國傳開,使希特勒在那裡完全失去談判資格,正如發生的那樣:「懲罰這些罪行」的新戰爭目標是在1942年1月宣佈的。

換句話說,只有在他完全放棄與英國簽訂和解和約(以及與此相關的避免美國參戰)希望的時候,他才能實現其多年的消滅全歐洲猶太人的願望。他是在1941年12月5日以後才放棄了這一希望,當時蘇聯在莫斯科城前的進攻把他從戰勝蘇聯的美夢中驚醒了。這對他來說應該是一個非常巨大的震撼,因為兩個月前他還在公開場合宣佈:「這個對手已經倒在地上,他再也不能站起來了。」在這一震撼的影響下,他「冰冷地」、「閃電般地」改換了念頭:如果他在蘇聯不能取勝,那麼(這是希特勒的結論)也就沒有與英國和解的可能了。那他也可以馬上對美國宣戰,這顯然讓他(他好久未回擊羅斯福的挑釁)感到了滿足。於是,他還可以幹一件讓自己更舒心的事情,下命令在全歐洲完成「猶太人問題的最後解決」,因為他不必顧忌這一罪行在英國與美國的影響。

但是,他這樣把德國的敗局變得不可避免,而且在戰敗以後必然會舉行懲罰性審判。但是他對此無所謂,他已經在前一章提及的11月27日與丹麥及克羅埃西亞外長的談話中說過。他大致的意思是,如果德國不能戰勝,那麼它就應該滅亡,他不會為它流淚。

簡言之,在1941年12月,在幾天之內,希特勒在那兩個不可結合的、他從一開始就追求的目標,即德國的世界霸權與猶太人的滅絕之間作出了最終抉擇:他放棄了第一個目標,集中力量實現第二個目標(在11月30日,這還早了幾天)。而且,為了消滅全歐洲的猶太人,這是他一直垂涎三尺的目標,他也願意讓德國承受全面戰敗及其一切後果。

由此,我們也可以解析在前一章不能從任何政治角度解釋的他對美國的宣戰:政治家希特勒在1941年12月讓位給了大屠殺者希特勒。

與其以前在政治上的敏銳與果斷形成鮮明對比的,希特勒在戰爭後期(我們在前一章因此感到困惑的)在政治上的被動與冷漠現在也可以得到解釋了。他對政治(他對此曾如此富有天賦)已經不再感興趣;對於他現在唯一追求的目標,他不需要政治。「政治?我不搞政治了。這讓我好惡心。」這段(對裡賓特洛甫在「元首總部」的通訊員黑韋爾說的)話雖然出自後一個時段,即1945年初;但他完全可以在1942年說出同樣的話。自1941年底起,希特勒不再搞德國政治了,他只進行了屠殺與毀滅。

希特勒現在還關心的,甚至比以前更關心的,是軍事作戰事務。他還需要軍事作戰:為了贏得時間,以實施他的大屠殺,並且為了控制他找到受害者的地區。1942年以後,他的戰略只是爭取時間與防守空間。至遲從1943年初,希特勒再也沒有作出會獲得驚人的(或許能給予希特勒以外的某個人一個談判和約機會的)單個軍事勝利的建議,當他的某個將領作出此類主動行動的時候(如隆美爾1942年夏天在非洲,曼施泰因1943年初在烏克蘭),他不予支援,相反他起到了阻礙作用。他對這些也不再感興趣了。

所有跡象表明,他自1941年與1942年之交起,內心已經預設了最後的敗局。不過,他在1942年11月就說出了那句著名的、因其雙重意義而透露了許多含義的話:「我從來只在十二點零五分時才罷休。」至於他在那些年裡,當指向德國的包圍圈越來越小的時候,在他的桌邊談話中還常常表現出來的堅定的自滿,有時甚至是底氣十足的愉快心情,只能以他下面的想法來解釋:在那段時間裡,在同盟國軍隊向被包圍與被轟炸的德國挺進的時候,他現在唯一的目標離實現也一天天接近了。在長達三年之久的每一天裡,全歐洲的猶太人從他們的居室或藏身地被抓走,被運往東歐,赤身裸體地被趕進死亡工廠,在那裡,焚化爐的煙囪在夜以繼日地冒煙。他享受不到前十一年裡的成就,不過他也容易放棄,因為他比以前更能享受一個兇手的快樂,這個兇手已經放棄了最後的顧忌,受害者就在他手中,他可以為所欲為。

對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最後三年半的希特勒來說,戰爭是一場競賽,他一直希望贏得這場競賽。誰會最先到達目標:希特勒消滅猶太人,還是同盟國在軍事上征服德國?同盟國需要三年半才到達目標;此時的希特勒,離他的目標卻已經非常接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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